人保局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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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局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1

人保局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部的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控制疫情的输入、传播、蔓延,保障公众和全体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全系统正常工作秩序,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依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条例和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范围内所涉及的流感大流行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加强对流感监测和防控,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统一指挥 系统内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入学习中央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在局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 ‎3.分级管理 根据流感传播特征和疫情变化,实施分级相应和监控,启动相应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控制效果。‎ ‎4.快速反应 各单位流感大流行的应急处理要做到快速、高效、统一、有序,全系统内部要及时沟通,保持上下信息畅通。在预防和控制流感,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同时,对其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5.分工协作 全系统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理要在局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科学分工,联合防控。各单位内部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有效地应对流感疫情。‎ ‎(四)分级响应标准 根据流感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涉及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表示。‎ ‎1.Ⅰ级响应(特别重大响应)‎ 县委、县政府公布为特别重大流感疫情。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大面积爆发的流感疫情可能引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瘫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混乱。‎ ‎2.Ⅱ级响应(重大响应)‎ 县委、县政府公布为重大流感疫情。适用于流感疫情造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较大冲击,较大程度地扰乱社会秩序。‎ ‎3.Ⅲ级响应(较大响应)‎ 县委、县政府公布为较大流感疫情。适用于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在全县范围内因流感疫情而引发的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参保人利益受到损害、群体性上访等事件。‎ ‎4.Ⅳ级响应(一般响应)‎ 县委、县政府公布为一般流感疫情。适用于因流感疫情而导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正常工作受阻,对公众造成不良影响,迫害单位形象。‎ 二、应急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一)机构设置 为加强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的领导,更有效地防止疫情的爆发和蔓延,我局成立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机构职责 ‎1.对全系统进行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和部署,负责制定流感大流行防控应急预案;配合县委县政府、县卫生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县经贸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携手共筑疫情防控保障的坚固堡垒,预防、控制和扑灭流感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2.承担防控日常办公室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和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建立流感防控相关人员、物资、技术保障机制;收集、分析、汇总并上报有关信息,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宣传等工作;提出适时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 ‎(三)应急工作机制 主要包括:‎ ‎1.突发事件发生或预警。各股室、各中心、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对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或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根据情况,依照本预案规定的报送时限和方式,及时上报局流感大流行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行信息核实及报告制度。各股室、各中心、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如发现或接到流感疫情报告,要立即核实并向局流感大流行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核实,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或批示。需报上级领导机关的,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同时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还要向当地党委(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对瞒报、漏报疫情等情况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此外,在防控期间,未经许可,各股室、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高致禽流感疫情,要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3.决定启动预案。①按上级机关指令起动;②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有流感疫情的呈报后,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应立即报上级领导机关。‎ ‎4.制定健全市场预警和快速反应应急措施。在防治工作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本着快速、高效、统一、有序的原则,制定应急措施,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积极指导和督促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5.应急处理报告。各股室、各中心、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应将流感疫情处理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流感疫情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应急状态解除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形成应急处理报告,以书面形式呈报领导小组。‎ 三、信息监测与预警 ‎(一)信息报告 ‎1.禽流感疫情及其引起的突发事件的发生报告 局机关和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实时监控流感疫情,严格遵守本预案规定的时限,及时将疫情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Ⅰ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须在1小时内上报;‎ Ⅱ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须在3小时内上报;‎ Ⅲ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须在6小时内上报;‎ Ⅳ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须在12小时内上报。‎ ‎2.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疫情发生单位的应急处理情况,须在规定的时限,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Ⅰ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其应急处理情况须一日一报,特殊紧急情况应随时报送;应急状态解除后的5天内要形成完整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Ⅱ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其应急处理情况要求至少三日一报;应急状态解除后5天内要形成完整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Ⅲ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其应急处理情况要求至少一周一报;应急状态解除后10天内要形成完整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Ⅳ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其应急处理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应急状态解除后10天内要形成完整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信息预警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疫情防控战役的关键作用,承担疫情预警信息发布的服务中心,及时、有效、全面地掌握疫情信息,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与保障 ‎(一)应急响应 县委、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程序时,局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须迅即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召开全系统的应急会议,迅速制定具体措施,并及时向全系统发送,要求贯彻落实,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有利成果最大化。领导小组要迅速召集全局,要求人员、装备都要及时进入应急状态,保证通讯畅通,加强信息交流,做好值班和备勤工作,做好物资储备和后勤保障,发挥集体的力量,构筑疫情防控的坚固大后方,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共同夺取流感大流行防控战役的胜利。‎ ‎(二)应急保障 ‎1.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要求所有干部职工手机24小时开机,同时开通专线电话,并要求专线电话的值守、记录、报告、处理、反馈等各个环节均设专人负责,建立专线电话工作台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县人力资源市场网适时开设专门通道,动态发布疫情防控信息,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同时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系统维护,确保网络畅通。‎ ‎2.物资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要加强物资储备,加强储备物资检查、管理工作,加强与保障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权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立即对目前储备物资状况进行检查,保证应急物资随时可满足使用;‎ 加强储备物资的管理,建立应急物资的采购、出入库、日常维护、使用审批、更新、报废等相关制度,做到专人专账,出入有据,账物相符;加强与卫生、质监、财政、经贸、邮政、电信、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保证应急经费,共同做好流感大流行的联防联控工作。‎ ‎(三)宣传引导 ‎1.应急响应期间,特别重要的信息发布要经县委、县政府审批,统一口径,统一发布。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立良好的舆论导向,引导公众了解真相、辨明情况,协助配合,共同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1.应急结束后,要对应急期间的工作进行客观、详实的报道,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公众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对流感疫情的应对能力和处置水平。‎ 五、奖励与处罚 ‎(一)对在流感疫情防控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令其改正,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疫情进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 谎报,造成流感疫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若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应急处理细则,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择取纳入应急预案体系。‎ ‎(二)领导小组根据流感疫情的新形势、新变化,逐步健全和完善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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