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驻村干部帮扶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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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驻村干部帮扶工作调研报告

‎2020年驻村干部帮扶工作调研报告 ‎ ‎  2020年驻村干部帮扶工作调研报告 ‎  按照工作方案,我们对两地8个贫困村干部驻村帮扶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进村入户、座谈走访、查阅文件、问卷调查等方式基本掌握了江汉平原干部驻村帮扶的现状。我们认为驻村帮扶工作对推动当前农村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已成为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的有效管道,发展趋势总体向好,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需要各级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策。现将两地情况报告如下:‎ ‎  一、抽查基本概况 ‎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抽样调查方案》的安排,第二抽查组走访了江陵县的沙岗镇刘湖村、沙岗镇东津村、熊河镇熊河村、熊河镇吴桥村、潜江市的熊口镇白果村、熊口镇石杨村、张金镇老河口村、张金镇泰山垸村等建档立卡8个贫困村,全面了解干部驻村帮扶情况。两个县市驻村帮扶总体情况:一是有计划安排。潜江下发了《在全市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的通知》、江陵县印发2020年度三万活动方案。二是有帮扶措施。潜江、江陵两地将新农村工作、干部驻村和“三万”活动工作队整合打包,形成合力。三是有工作制度。江陵县建立“领导联系乡镇、县直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制度,潜江市出台了《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考核办法》。‎ ‎  抽查统计得知:江陵县和潜江市现有贫困村81个,贫困户31170户,各类驻村帮扶工作队301个,工作队帮扶贫困村81个,工作队对贫困村覆盖率为100%;抽查的8个贫困村总户数为3638户、总人口15697人,其中贫困户772户、贫困人口2284人,贫困发生率为21.2%。8个贫困村现有市(州)、县(市)两级帮扶单位10个,工作队员26人,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的覆盖率为8.62%。从走访座谈了解的情况看,自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以来,帮扶单位共向8个贫困村落实帮扶项目22个、帮扶资金82.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帮扶资金77万元、产业发展帮扶资金2万元、人力资源发展资金3.2万元,赈灾救济送温暖资金3.7万元;整合其它项目13个,整合行业资金1112.6万元;组织劳务输出16人次。‎ ‎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地方党委政府重视不够。江陵县以两办文件出台了《江陵县2020年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到了精准扶贫,但没有出台干部驻村帮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方案。调查中得知,江陵县扶贫办设在民政局下,具体工作是下设扶贫科,实际工作人员就1人;潜江市相对好些,但总体感觉,插花贫困地区除了扶持资金和项目相对较少外,领导对当前干部驻村帮扶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重视程度不够,具体到落实工作中,一是没有驻村帮扶工作专题会议纪要,二是虽然出台了干部驻村工作方案,但对于如何组织实施和有效推进干部驻村工作,没有研究和出台制定驻村工作的考核办法,也缺少检查督办环节。‎ ‎  (二)驻村帮扶流于形式。一是工作队进村不驻村的现象普遍存在。干部驻村帮扶仅仅是摊派的任务,大多数干部和工作队员还停留在突击式运动阶段,当作临时性阶段任务,时间一到立马拆兵散人。领导有要求就下去,上面强调一下就抓一下,上面没风,下面就没影了。调查8个村几乎干部进村都在2个月以内,只有1个村落实较好些。二是中央和省里反复强调,驻村工作队要确保两个全覆盖,当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还远远不能达到这个要求,两县市覆盖率都不高。潜江的到户覆盖率11.9%,江陵县到户覆盖率5.02%。‎ ‎  (三)干部驻村帮扶后劲不足。一是驻村的工作经费保障没有明文规定,各个帮扶单位或部门没有专门的预算开支,工作经费保障无门,大多数是从有限的办公经费挤占或干部捐赠款项中列支用于驻村帮扶;二是干部干事与不干事一个样,干好与干不好也一个样,对于帮扶工作成效显著的工作队和队员,没有激励机制。对于混日子没干事的工作队或队员,也没有约束机制,干部驻村工作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无法调动起来,明显感到人浮于事,帮扶后劲不足。‎ ‎  (四)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应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关联各行各业。如何对驻村干部的选拔与管理,如何规范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如何建立激励机制,起到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各级驻村工作队及其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对于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如何建立约束机制,鞭策后进,这些都需要建章立制,从源头加强顶层设计,从制度保障上作好安排。当前驻村帮扶的机制缺陷表现明显,不利于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地推进。‎ ‎  三、有关对策与建议 ‎  (一)党委政府引起高度重视。老大难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把干部驻村帮扶作为新阶段精准扶贫的大事来抓,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形成全县(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指导意见和年度帮扶方案,谁主抓,谁负责,要有党委政府研究驻村帮扶工作的会议纪要,在落实工作专班、规范到村,责任到人上要有具体细化,在干部驻村帮扶政策保障上予以明确。‎ ‎  (二)统筹整合各类帮扶力量。一是要坚持党委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二要充分发挥各级扶贫领导小组和片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将驻村工作队、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和行业支持等全部归口到当地扶贫部门领导,三是由省级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牵头抓总部门,市县有抓手和工作平台,便于掌握情况和开展工作,有利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  (三)任务责任明确到位。中央和省委均有明确要求,要健全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力争每个贫困村都有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一是要明确干部驻村帮扶的目标任务,包括贫困村的脱贫目标,村集体经济收入,在帮扶期间整合各类资源和资金的情况,对贫困村、贫困户都要有针对性地帮扶计划。二是贫困户结对帮扶要责任到人头,确保联户联人,不让一个贫困户落下。三是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工作队人员和驻村时间要有严格规定。一定要按照鄂政扶发〔2020〕14号文件,所有在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要以扶贫开发为主要任务,将任务明确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工作队规定3人以上的不能搞穷对付,驻村时间3-5年不变的,要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  (四)健全驻村保障机制。一是要明确驻村工作队帮扶资金额度和用途,对于实力弱的单位明确驻村工作队启动资金来源;二是要明确驻村帮扶干部的人数、年限和激励政策;三是建立驻村帮扶干部年度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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