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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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工作实施方案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上级要 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 __ ”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稳定社会的大局出 发,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 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行标本廉治,综合治理, 切实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 确保我市社会 稳定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三、组织领导:四、职责分工: 1、市城建局:负 责拖欠情况的调查摸底,情况通报,拟定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 实施。同时,在发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备案验 收、房地产证照以及企业资质年检复查等方面进行把关。 2 、市劳动保障局:协助城建局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工资争议仲裁以及劳动合同纠纷仲裁。 3 、市发展计划局: 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资本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 金到位情况; 在工程项目立项方面予以严格把关, 杜绝发生新的拖欠 行为。 4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本级财政应偿付的工程款拖欠问题, 并在土地出让费及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等方面予以协调把关。 5 、市人民银行: 协调各专业银行在偿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贷款方 面予以支持,并在新项目贷款上予以协调把关。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 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清欠工作顺利完成。 2 、城建局要将拖欠情况摸准查实,及时通报,并定期召开联席调 度会议。对部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个人, 要及时诉至法律 程序。 3 、对不按要求及时解决拖欠问题的企业和个人, 有关部门不得再 审批新的工程项目和承包施工工程, 不予颁发有关证照, 已竣工的工 程项目不予备案验收。同时,有关部门要给予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 可证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内容仅供参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