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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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街道党委会议管理制度三篇(三)
街道党委会议管理制度三篇 街道党委会议管理制度三篇 街道党工委会议一般每月如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即时召开,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可随机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党工委成员通报。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党委会议制度内容资料,提供参考,欢迎阅读。 制度一 为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部署落实好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和重要任务,也为做到科学决策、避免失误、推进xx街道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其内容如下: 1、街道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全体委员参加,由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党工委会议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出席会议的党工委委员不得少于全体委员数的三分之二。在研究某些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事项时,应充分发扬民主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 2、街道党工委会议一般每月如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即时召开,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可随机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党工委成员通报。 3、会议主持人须准备讨论议题,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参会成员,重大问题要先分别与主要成员协商沟通。会议召开期间,要始终保持团结民主的气氛,让每个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坚决杜绝一言堂式会议。 4、会议讨论研究的重要内容: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指示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街道社区党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规划及社区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及其落实措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街道办事处科(室)负责人、社区党支部书记及工作站站长的任免,街道、社区干部职工调整、奖惩等事项;讨论、检查党组织自身建设工作;研究决定所属单位请示的重要事项;讨论研究街道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协调辖区行政、企事业、驻辖区部队开展工作;讨论研究街道社区三个文明建设工作。会议要完整做好会议记录,工委成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党工委会议下达的文件要抓好落实,在落实过程中,及时检查并反馈。 制度二 (一)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书记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书记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三)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街道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四) 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工委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五)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 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 制度三 从xx年6月初开始,xx街道党工委实行党员旁听党工委会议制度,进一步拓宽社区党员意见表达渠道,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扩大基层党内民主。通过1年多的实践,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深受当地党员、干部、群众的好评。 明确旁听内容,确保重大事项党员知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议,凡涉及本地(社区)本单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均邀请本地(社区)本单位的普通党员参与旁听,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明确旁听对象,确保党员有序参与旁听。明确党员参加旁听实行自愿报名与组织随机抽取相结合。党组织关系在本地(社区)本单位、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乐于参与党内事务并有一定议事能力的党员,都可向党工委组织办申请旁听。流动党员可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工作地或居住地申请旁听。党工委办公室按照统筹安排、综合考虑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申请旁听的党员中按不同层面和领域,归类配额随机抽签确定,尽可能体现参加会议党员的代表性、针对性、层次性、必要性,可选择确定熟悉会议议题或涉及其工作范围的党员旁听,尤其是侧重选择懂业务、有专长、正义感强、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党员参加旁听。每次参加会议的旁听党员人数一般为3至5人。 明确旁听职责,确保党员有效参与旁听。提出旁听要求的党员要围绕会议进行议题,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会前及时反馈信息,提供党工委决策参考。会后,参加旁听的党员要主动作为,当好党工委宣传员,向社会和群众多做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带头贯彻、落实好党工委决策部署;当好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明确实施的程序,确保旁听会议的质量。在街道党工委会议召开7日前,通过广播、党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党员旁听的名额、条件、报名方式等。会议召开3日前,党工委组织办或基层党组织向旁听党员发放书面参加旁听通知书或旁听邀请函。会场内设立党员旁听专席。党员在旁听过程中一般不参与讨论和决策。对旁听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必须认真办理和答复。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或需要请示上级党组织的,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在2个周内给予明确答复。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