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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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总结
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总结 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总结 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总结 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总结 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总结 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总结 中共XXX市民政局党组 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总结 根据《四川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做好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川纠办[XX]20号)和省民政厅、省纠风办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民发[XX]299号)以及市纠风办要求,今年下半,市民政系统把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评议、落实整改责任、集中整改等措施,行风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工作作风、队伍形象明显好转,工作效率、依法行政、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达到了“开展行风评议,促进工作发展”的目的。现将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行风评议责任制 今年下半年,省纠风办确定,由省、市纠风办组织对全省民政系统行业作风进行评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县区民政局长会进行研究部署。并采取一系列的保障措施,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建立机构,落实人员。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王向阳为组长、党组成员吴红霞、王健、章俊、李兴尧、机关党委书记李林宝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救灾救济处、社会事务处各抽调一名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并明确各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行风评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行风评议工作。二是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行风领导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工作机制。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行风评议工作,及时解决行风评议中出现的问题;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开展,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把行风建设纳入民政工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业务工作走到哪里,行风责任就落实到哪里。四是局领导自始至终站在前台抓行风评议。局党组把民政行风评议作为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民政队伍新形象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了定期研究行风建设制度,局党组在行风评议的每个阶段,都召开党组会听取行风办的情况汇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局主要领导对每个阶段的行风评议,亲自安排,亲自动员,并亲自带领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调查了解民政行风情况;局分管领导经常到直属单位和各县区民政局,对行风评议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对社会关注的婚姻登记、殡葬收费、殡葬服务等重点行业进行督促、检查。 二、认真抓好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行风评议能否取得实效,宣传发动尤为关键。对此,我局一是及时研究制定了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对行风评议的意义、对象、范围、方法、步骤和措施作了明确的规定,并以市纠风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行风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攀民政[XX]118号)下发全市民政系统贯彻实施。二是层层召开动员会,大造声势。市民政局召开了由市纠风办领导、各县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机关全体职工、行风评议员、新闻媒体参加的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向阳亲自作动员报告;各县区民政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也在本单位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三是在市日报社、市电台开通了行风热线,将全市民政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和12项承诺,向社会公开宣传,接受社会监督。我局还开通了局域网,设立了行风评议意见箱进行宣传。通过层层发动,广泛宣传,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加深了对开展行风评议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做到了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三、聘请民政行风评议员 为确保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配合市纠风办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市级部门、乡镇、村(居)委会干部、服务对象共10名行风评议员。市纠风办对行风评议代表进行了业务培训,我局主要领导向行风评议员介绍了民政部门的职能职责、民政工作开展情况、行风建设情况,并向他们颁发了聘书。为使行风评议员更加了解民政、认识民政,我们专门组织了评议员到三个县区和一个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调研。评议员通过召开民政干部座谈会、乡镇干部座谈会、群众代表座谈会,对民政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基层干部群众对民政部门各方面的工作都给予了高度赞扬,并收集和整理了31条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四、抓住民政行风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认真开展评议 根据省市纠风办的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我们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行风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勤政为民、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纠风专项治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认真评议。 (一)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我局在先教活动基础上,对民政行业作风又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同时,还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深入基层开展个别走访等方式,主动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受聘的行风评议员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接受投诉、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民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10月8日~11日,在市民政局的引导下,行风评议员深入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城乡基层以及市殡仪馆、市青山公墓管理所,对民政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检查。行风评议员采取听各县区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行风评议情况汇报,查看政务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公示内容,召开乡镇、村(居)委会干部、优抚对象、低保对象、残疾人、群众代表参加的行风评议座谈会,对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优质服务、队伍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征求了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共36条,其中,涉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5条,涉及行风方面需要整改的意见和建议8条,需要整改的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条。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和建议,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各级民政干部要端正态度,虚心接受,防微杜渐。会上,各有关处室对涉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拟定了答复意见;对需要整改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整改意见。对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局党组要求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处室,深入调查,认真核实,情况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认真组织开展集中评议。按照行风评议的要求,11月2日,市纠风办和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政风行风集中评议大会,行风评议员和服务对象代表与市民政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民政局长开展了面对面的交流和评议。会上,行风评议员把深入各县区、乡镇收集到的基层干部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反馈。我局对基层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逐项进行了详细的答复,对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出了庄严的整改承诺。 (三)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在集中评议大会上综合反馈出来的意见和建议,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整改事项、整改责任、整改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方面的整改,由局党组负责,人事处牵头,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协同配合。工作作风、服务质量方面的整改,由局党组、机关党委负责,局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协同配合。依法办事,清廉从政,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方面的整改,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具体业务处室办理。 (四)对症下药,狠抓整改。 针对行风评议中存在的行风问题,民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分析、深入查找,对症下药,立即整改。 1、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多加强工作交流的问题。我们一是围绕创建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干部队伍的要求,建立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长效机制,加强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完善领导方式,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努力创建学习型班子;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工作计划,建立了干部职工学习考勤制度和学习培训制度,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根据行风建设管理的实际,我局制定完善了《行风建设实施意见》、《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工作制度》、《会议制度》、《文件审批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职工考勤、请销假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试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民政物资采购暂行办法》、《优抚事业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民政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将这些制度印制成册发到机关每个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手中,形成了干部有效受监督的制度机制。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我们围绕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的教育,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四是深入开展民政行风评议,不断加强行风建设。我们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业务工作走到哪里,行风建设就抓到哪里,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 2、针对个别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存在着服务不廉的行为;基层和直属单位对服务对象耐心解释不够,有时发生“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现象。我们一是专门召开直属事业单位和基层婚姻登记窗口单位负责人会议,对服务不廉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问题,认真进行查找、分析、总结,要求各单位要狠抓职工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职业素养。今后,我们要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基层民政窗口单位的执法监察,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二是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民政行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市民政局进一步完善了《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行风监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工作人员守则》、《文明服务细则》等制度,并狠抓落实。局党组规定,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每季度要向分管领导书面报告一次本单位的行风建设开展情况;分管领导每半年要主动到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三是综合治理,纠建并举,对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些基层窗口单位进行了重点整治。殡葬行风方面,我们在殡葬行业服务窗口张贴了《公开信》,主动向社会承诺“丧主至上、服务第一、不收钱物、请你监督”,把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程序、举报电话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并对服务情况进行跟踪问卷调查,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是否收受钱物等作为调查内容,自觉接受全市人民和丧家的监督;婚姻登记行风方面,我们一方面会同工商、物价、监察等部门对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现象进行集中清理,坚决取消和纠正不合理收费项目;一方面加大婚姻服务公示力度,将登记条件、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公示上墙,把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严格分开,分别公示,依法办事,依法保护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四是我们对直属单位的用人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实行聘用制,并将行风建设的内容和要求纳入聘用合同条款,聘用人员必须信守行风建设制度和纪律,凡被组织发现或群众举报有行风问题的,经查实,初次则责令其停职检查,再次则解除聘用合同,永不聘用。五是实行责任追究。按照《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我们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事件,要认真进行查处,若举报、投诉属实,给予当事人、责任人“行风书面检查”、“行风诫勉教育”、“行风告诫”等不同程度的处理,并与职工年度考核挂钩,一年内被“行风告诫”3次以上,给予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3、关于村务公开流于形式,该公开的未公开,“其他”栏中的开支让老百姓犯疑。民主管理不民主,村委会的大事很难做到民主决策,几乎都是村主任或村支书“一锤定音”的问题。作为指导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民政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国家有关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的政策,加大对区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力度,对村务公开中的一些具体内容、形式给予明确,使村务公开更加规范。同时,加大对村组干部、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等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提高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和水平,真正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4、关于在边远、民族地区未按婚姻法进行婚姻登记的问题较多,应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的问题。我局决定从XX年起,各县区每年举办2期婚姻登记培训班,对全市乡镇婚姻登记员进行培训,提高婚姻登记员的业务水平;加大对《婚姻登记条例》的宣传,采取印发宣传册、送法下乡、以会代训、查处违法婚姻等形式,宣传《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逐步改善民区村民的婚姻习俗。 5、关于向社会公布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用途,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问题。从现在开始,按照规定,我们对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情况,每年年底在市内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关于办理老年乘车证把关不严,有不到年限的也办了证的问题。我局决定从现在起,办理老年优待卡必须审查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办卡的同志在审查时,要严格把关,严格按要求办理,如因把关不严或办人情卡,一旦有人举报且证据确凿的,我局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7、关于公墓建设要建一些低收入家庭能够承受的公墓,满足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问题。我市从去年以来就已修建了树葬公墓作为低档次的墓穴,供低收入消费者选用。今后,我们将修建多类型的墓穴,陆续设置不同的消费档次,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 8、关于市物价局只对市殡仪馆和青山公墓管理所制定了有关收费标准,两县已开展殡葬服务业务,应与当地物价部门联系,经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后,做到凭(亮)证收费问题。目前,我市开展殡葬服务业务的服务单位有四个,其中市殡仪馆、市青山公墓管理所的收费标准是经过了市物价部门核准;仁和区狮子山公墓收费标准经仁和区物价部门核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都已公示上墙。米易县广东山公墓殡仪服务收费部分,已通过米易县物价部门核准。墓穴部分的收费,米易县民政局正报请县物价部门审核,待物价部门审批后,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9、关于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殊家庭学生享受“两免一补”的身份认定还有漏洞,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存在该补未补,不该补的补了的问题。 在城乡九年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中,民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审核认定享受“两免一补”学生的资格。为此,我们将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家庭备案制度,严格审查,积极配合各级教育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 10、关于上级机关安排工作,要求报送材料缺乏计划性,前瞻性,搞突然袭击。由于开会要材料多、时间紧,往往让下面忙于应付的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做好工作计划和安排,除上级民政部门急需报送的材料临时下达任务外,原则上不给基层临时安排,另一方面加强基础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好第一手材料和有关数据,为基层减轻负担,使其有更多的精力抓工作落实,为群众办更多的实事、好事。 11、关于殡葬收费在执行中,票据填写应详细、规范的问题。 市殡仪馆一直是按照发票管理的规定开据殡葬费用收据的,只是在填写费用时,没有分项目填写,只填写费用总数。今年7月,市物价部门在对全市殡葬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时,对殡葬收费票据的填写不规范的情况提出了要求。之后,市殡仪馆立即进行了整改,即在开据殡葬收费票据时,按服务项目分项填写,做到了详细、规范。 五、加强与市纠风办、行风评议员的工作联系,积极争取市纠风办的指导和支持 为搞好全市民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我局主动向市纠风办汇报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情况,按要求及时向市纠风报送行风评议的有关文件材料;在市纠风办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按照要求,完成了行风评议的各项任务。我局还建立了与行风评议员的工作关系,及时传达市纠风办的有关指示要求,及时通报我局行风评议的进展情况,经常开展工作交流,确保了行风评议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行风评议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民政行风进行了认真评议,作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 六、建立行风评议长效机制 通过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基层干部群众对我们在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局党组研究决定,把行风建设纳入民政“十一五”计划,实行两手抓,两促进。 (一)建立行风建设常设机构。根据省市纠风办的要求,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成立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局纪检组长分管,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落实行风各项规定。 (二)健全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民政工作特点,我们提出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奉献,服务人民”的民政职业道德规范。在全市民政系统中,继续深化“讲文明、树新风、优质服务”活动,继续开展为民解难八项服务活动,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的职业素养。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使行风建设落到实处,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使行风建设有章可依、有制度可循。 (四)开展经常性的行风教育。民政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的好坏,关系到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基于这一认识,局党组将把行风建设纳入机关党建、民政干部队伍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勤政为民。 七、取得的成效 通过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我们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提高了民政干部对加强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展行风评议,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议,对民政部门在行风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说明民政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它的每项具体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都饱含着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也充满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也说明我们的工作离老百姓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既给我们提出了警示,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开展行风评议,每位民政干部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认识到了自己肩负的责任,为今后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机关作风明显改进。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出来的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我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认真反省,并在机关内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优质服务活动。同时,结合整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开展了一系列爱民、为民、助民活动,为基层困难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深受基层干部群众的拥护,党风、政风、行风明显好转。 (三)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通过行风评议,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民政工作涉及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学习,提高了学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在实际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了有法必依,有错必纠。 (四)民政工作有了新的提高。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对部分民政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民政系统认真开展了整改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一些涉及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工作,如:城市低保的分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等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实现了“通过行风评议,推进工作发展”的目的。 八、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是个别单位对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在行风评议中,行风评议员对民政工作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于有些工作,如:社区建设、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解决基层民政干部待遇等,涉及现阶段政府管理体制,涉及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因而,有些建议性的工作没有及时进行整改。 九、下步打算 今后,我们要继续抓好民政行风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为我市五年翻番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