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3-2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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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的汇报
2020年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的汇报 按照调研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7月3日,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贯彻落实。 (一)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会议精神。市纪委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研究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同志在听取汇报后作了讲话,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召开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组织召开 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县区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党风室负责人,市委巡察办正副主任、巡察组组长,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委局机关副主任以上干部,各乡镇(街)纪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三)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点部署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信访线索大排查活动。排查梳理全市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各类信访线索,区分办结、未办结、在办等情况,对未办结的重点信访线索由市县纪委班子成员进行包案督办,督促限期办结。二是开展扶贫领域线索处置大检查活动。成立检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市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各类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三是开展扶贫领域责任追究大督查活动。对全市2016年以来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一案双查”情况进行督查,严肃追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加大了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对近期市县两级纪委在开展脱贫攻坚督查中发现的XX区X镇X村有关人员、XX县12名“第一书记”、XX开发区有关工作人员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典型问题X起共X人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积极发现和查处脱贫攻坚过程中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通报扶贫领域典型问题X次X起,其中,市本级通报X批次X起,涉及X人。 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2016年以来,我市以集中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契机,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突 出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情况是: (一)基本情况 2016年至今年7月,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梳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XX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各县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X风景名胜区梳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X条,查处问题X起,处理X人,党纪政纪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其中,着力查处了XX区X街外社区工作人员杜某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XX区X镇X村党支部书记X某违规收取群众费用,X县X镇X村妇女主任X某套取民政补助资金、危房改造资金,XX县X镇农医所原所长X某骗取医疗保险基金,XX县X乡谭坊村村干部套取、私分农业补助资金等一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二)主要做法 四是从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用。今年,我们对2016年扶贫 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系统梳理,下发了《2016年全市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通报》。同时,不断加大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尤其是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公开通报了扶贫领域典型问题X批次X起,其中,市本级通报X批次X起,涉及X人。对通报的问题,广泛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基层党员干部形成了强力震慑。 (三)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少数基层单位党委(党组)对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还没有思深悟透,对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足,工作的举措不到位,检查工作重形式、走过场,工作成效不明显;有的党员干部能力和水平还不足,对存在的问题缺乏敏锐性,查找的问题大多停留在作风不实方面,没有盯住基层办事办证和执法检查等单位,没有聚焦以权谋私等问题。同时, 发现问题渠道不多,主要依靠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开展的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 二是工作责任还不够明晰。扶贫领域问题大多涉及项目资金,但是在市级层面,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还存在脱节的问题,财政部门只负责资金的拨付使用,不对具体的项目实施管理,导致情况不清,责任不明;对扶贫民生资金没有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特别是事前事中监督不到位,大部分问题只在事后检查才发现。在乡镇层面,极少数乡镇未担负起扶贫民生资金项目监管的直接责任和主体责任,对村一级的压力传导不够,导致乡镇和村工作成效不佳。经过对全市各乡镇(街)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发现有的县区还不同程度存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零问题、零报告”村(社区)。 三是执纪问责还不够严格。少数部门单位重问题整改、轻问责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只要求及时整改,不主动提交问题线索,不愿处理人、不想问责干部,间接助长了问题滋生。有的基层纪 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不严,处理人偏轻偏软,也不进行责任倒查。各县区上报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虽然不少,但执纪审查质量还不高,成案率比较低。 (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厘清职责、传导压力,问题导向、细化举措”的思路,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助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