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推荐【篇四】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学校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推荐【篇四】

学校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推荐【篇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确保实现“守护校园一方净土、保护师生生命安全”两 个目标,特制订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望各单 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党办、校办、学生工作部、保卫处、人事处、教 育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组成 二、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为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 6 个工作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 署,全面负责校园应急处置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教育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 各工作组工作。 主任:张勇 副主任:尹承国刘小书杨林罗永全滕志华朱志平 2.应急处置工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快速指挥和协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和物资,启动涉疫 区域隔离封锁措施; (2)安排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并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3)按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求做好现场管控、环境消毒等 相关工作。 (4)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筛查等工作; (5)加强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师 生做好正确防护; (6)及时掌握与疫情相关的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时与学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级疾控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并上报相关情 况; (7)安排医护人员做好隔离观察室的工作; (8)负责落实专车将发热学生送往定点医院。 3.信息联络组(责任单位: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事处): (1)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报告疫情,根据上级指示做 好防控工作; (2)准确摸清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和重点人群名单, 掌握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 (3)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 道畅通; (4)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确保材料准确、真 实、完整,按规定拟稿上报。 4.安全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提供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 工作需要; (2)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 散等;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 保障; (4)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事件; (5)做好师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 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5.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主动做好相关舆情处置、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全校师 生通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2)负责各新闻媒体单位协调衔接,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 作; (3)根据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 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 恐慌,确保校园稳定。 6.工作督导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的顺利开展,对疫情防控任 务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要求 1.应急发起。 发现学生和教职员工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 咽痛、腹泻等症状时,所在单位、部门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 公室; 2.所在单位、部门指定专人指导发热者佩戴好口罩并指引 至学校指定地点或发热者自行前往学校医务室; 3.学校医护人员测量并记录体温,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确认发热和初步诊断后,校医室及时用专车送往海南省第五人 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4.若被诊断为疑似或确诊为新冠肺炎,所在单位、部门应 及时通知其家属或家长,患者按要求接受治疗,并开展全校环 卫消杀; 5.若排除新冠肺炎,当事人应按医嘱接受治疗或居家观察, 学生应在学校留观室观察,直至痊愈; 6.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 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 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 案(试行第七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 (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 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 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 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医 护人员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校医、辅 导员、应急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 人员,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7.应急预案的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 14 天期满,后续无 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疾控部门评估,由学校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8.该预案适用于所有校内人员(含:全校师生、学校经营公 司、教职工家属、经营户、建筑工地工人等)。 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 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 案。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