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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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疫情期间公司复工复产工作通知(二)
疫情期间公司复工复产工作通知 疫情期间公司复工复产工作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经开区,市级各部门,各驻雅机构: 根据春节后返城返岗人员逐步增多的实际情况,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住小区(院落)、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散居院落实施网格化管理,对湖北及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来雅人员进行逐一排查登记和14天居家观察管理,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驻雅机构所属人员纳入所在街道社区的防控工作管理。 二、对民宿、网约房、小产权房以及城乡结合部的排查管理,由当地街道社区负责。疫情期间,暂停麻将馆、茶室、网吧、KTV等有交叉传染风险的经营场所开业,其他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性服务经营场所可根据实际安全有序开放。 三、确保路网畅通。严格执行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要求,严禁采取堆放障碍物、挖断公路等方式阻断交通。清理规范交通检疫点,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增,各县(区)要对辖区内所设置的交通检疫点进一步优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通行证》制度,在市域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农村公路,凡持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通行证格式详见《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关于印发 实施细则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2号)的车辆一律放行;实行一检通认,在我市普通国省干道和农村公路推行公安部门的一检通认APP系统,所有车辆提前或在入口处录入信息、进行体温检测后放行,体温检测结果一天内有效,在我市范围内不再重复检测体温。积极稳妥逐步恢复客货运输,满足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需要。 四、扎实开展春风行动。认真落实《四川省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春风行动方案》,在市域内参照实行务工人员点对点运输服务。凡持有《四川省2020年春节后出省务工和返岗农民工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的农民工可正常出行和务工;无健康证的由用工单位负责审查其来雅前14天活动轨迹,并由项目所在地乡镇(社区)卫生院出具健康证明后可正常出行和务工。 五、县区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市域内为重点工程提供建材的生产和经销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验收后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