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避难所疏散应急预案精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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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避难所疏散应急预案精品范文

公园避难所疏散应急预案精品范文 运用安全避险常识保护自身安全,疏散中要沉着冷静、就近避险、疏散。按规定线路撤离疏散。达集中地后,以楼(栋)为单位集中,各社区(单位)办事处要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确保及时、高效、有序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依据《市区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市区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要求,结合公园应急避难场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情况 地处两路城区中心,公园应急避难场所位于区双龙大道31号。东与国际机场对望,南面、西面接街道,北面、西北面与街道相邻。公园为免费开放综合性文化休息公园,占地面积200余亩,用于应急避难场所面积约100余亩,设正大门、北大门和金港国际观景平台3个主出入口,南区路口、犀牛宾馆和民俗文化村3个副出入口,设计可供2万人应急避难或4万人临时避灾安置。‎ 二)被疏散地区基本情况 其中双枫桥街道办事处5个社区、566栋楼、16391户,公园应急避难场所主要为辐射半径2公里内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的10个社区提供避难场所。常住人口48867人、流动人口约13200人;街道办事处5个社区、619栋楼、16391户,常住人口为63300人、流动人口约9500人。其中20000人可进入公园避难场所避难、40000人进入公园避难场所紧急避险安置,其余人员由区政府统筹安排到其他场所避难。‎ 二、应急疏散指挥机构 由区政府区长任指挥长,成立区应急避难场所疏散指挥部。常务副区长黄宗华、副区长李燕强(常务)‎ ‎ 任副指挥长,区政府应急办、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区卫生局、区建委、区人防办、区经委、区市政委、区商委、区粮食局、区科委、区财政局、区消防支队、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教委、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水、电、气、通信企业和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指挥工作,做好人员应急疏散安置、应急物资供给、社会治安和秩序维护、道路疏通、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卫生清理等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应急办,负责按指挥部要求统筹协调应急避难场所疏散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和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三、应急疏散工作组 由区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区应急避难场所疏散指挥部下设疏散安置工作组、应急物资供应组、应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社会治安和秩序维护、配套设施保障组、宣传教育工作组等6个工作组。突发灾害性事件发生后。迅速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各工作组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按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确保避难场所正常运行。‎ 一)疏散安置工作组 相关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人防、建委、科委、财政、商贸、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相关应急预案,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应急疏散线路和紧急疏散要求,合理疏散和安置避险群众。‎ 制定各社区、楼栋应急疏散方案和线路图,相关街道办事处牵头做好群众的疏散工作。组织经常性应急疏散演练;紧急避险时,组织居民就近到避难场所安置;灾情解除后,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灾民有秩序地撤离避难场所。区民政局负责搭建临时帐篷、设置避难场所救济物资临时供应点,调配和发放救灾物品,保障避难场所内灾民的基本生活。区建委组织公园职工负责引导受灾群众分区安置,会同有关部门启用相关设施。公安、交警、消防及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搞好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和受灾区域人员搜救和疏导。‎ 二)应急物资供应组 区商委、区粮食局、区财政局配合,由民政局牵头负责。负责避难场所易保存的应急物资常规储备,对不便储存的应急物资,要与附近单位签订保供协议。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后,负责迅速提供救济物品,保障避难场所所需物资和粮油、食品、水等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应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负责做好现场抢救、医护及转运伤员,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避难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立临时治疗点。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保障药品、医疗器械的供给,搞好心理干预和帮助等工作。公园管理处、志愿者、街道办事处、武警部队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四)社会治安和秩序维护组 区交警支队配合,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做好人员的疏散转移,维护避难场所治安,进行交通疏导和管制,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目标和设施的值班巡逻和警戒等工作。特殊情况下,对灾区实行特别管制。必要时调集预备役、武警部队协助管理。‎ 五)配套设施保障组 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保障避难场所内灾民的生活用水,负责组织、协调对避难场所内被破坏的供水、供电设施进行抢修。必要时实施应急供水措施;保障避难场所内的正常供电,必要时启用避难场所内的应急发电设施;保障避难场所内地下污水正常排放,如被破坏,立即组织、协调进行抢修。‎ 区建委(公园管理处)配合,应急供水供电由区市政委、区经委分别牵头负责。协调相关供水、供电单位做好供电、供水设施的维护,储备一定数量的移动供电、供水设施和装备,确保满足避难场所内受灾群众的用水、用电需求。供水管网被破坏后,若移动供水无法满足需要,由区卫生局协助做好从湖应急取水、供水。‎ 主要利用避难场所内现有厕所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厕所。现有厕所由公园管理处负责维护和管理;应急移动厕所由环卫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指定位置保障到位,应急厕所管理区市政委、区建委(公园管理处)牵头负责。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各有关通信公司配合,应急通信保障有区应急办牵头负责。保障移动通讯车辆和设备,确保应急通讯和对外联络畅通。‎ 区建委(公园管理处)配合,应急垃圾处理由区市政委牵头负责。指定地点设置垃圾盛放设施,并及时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内生活垃圾的清理清运工作。‎ 搞好应急设备、设施和各类标示牌的维护,应急设施管理由区建委(公园管理处)牵头负责。确保避难场所能够发挥正常的功能。‎ 六)宣传教育工作组 区应急办、相关灾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在职能部门、相关街道办事处、区广电台、今日新闻社配合,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避难场所内灾民发布震情、灾情有关信息;积极稳妥地开展防震抗震、地震应急、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提高灾民战胜灾难的斗志;制止地震谣言的传播,稳定避难场所的社会秩序。‎ 四、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和启用 应急避难场所及疏散通道平时服务于本身原有功能,按照平灾结合的原则。由公园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市、区政府发布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预报或发生后,启动相关预案的同时,根据应急避难需要,决定启用本应急避难场所。解除启用命令后,群众应无条件立即撤出。‎ 五、应急疏散响应 区应急疏散指挥部、各工作组及应急救援队伍,发生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含预警)市、区政府决定启用本应急避难场所后。按照本方案要求,上一级领导机构的指挥下,按各自职能,有序组织开展应急疏散工作。‎ 一)紧急疏散路线 略 二)紧急疏散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就近避险、服从指挥、有序疏散”原则进行紧急避险疏散。‎ 社区配合,1.紧急疏散的重点。区教委牵头负责。优先组织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疏散撤离。由街道和社区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优先组织动员辖区内的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疏散撤离。‎ 辖区所有人员要按照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迅速、有序地撤离疏散到紧急避险场地,2.紧急疏散注意事项。发生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含预警)后。等待政府统筹安置。各街道办事处以社区为单位,分组有秩序地按照疏散路线进入指定的疏散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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