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21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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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品质异常处理程序
1.目的 在生产及检验过程中,发现质量异常时,能及时解决,使生产部门能正常运转,特制定此程序。 2.适用范围 生产部门及品管所发现之异常。 3.名词释义 异常: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样品或订单要求等均属质量异常。 4.参考数据 4.1《进料检验报告表》 4.2《制程检验报告表》 4.3《成品检验报告表》 4.4《全检日报表》 4.5《抽样计划程序》 4.6《退货单》 4.7《不合格品管制程序》 5.品质异常处理程序流程图 6.内容 6.1产品质量异常的产生 6.1.1凡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发现质量异常时,开出《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送品管主管判定,经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均须转发给相关单位会签。 6.1.2各加工单位在加工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制品有质量问题时,各加工单位需主动开立《品质异常通知单》,将异常状况清楚、工整填写后转品管判定、提出建议改善办法并追踪处理。 6.2设施异常的产生 指机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机器故障时,机器设备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关掉电源,立即向上级报告与处理,具体按《设施管理程序》执行。 6.3品质异常会签: 6.3.1品管必须依据异常内容签会相关单位,由直接责任单位书写工整、清楚、完整地签回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如果异常内容属厂商权责部分的由采购负责签回。 6.3.2质量异常责任单位主管必须针对异常问题确实地分析其真正的远因、近因。 6.3.3质量异常责任单位主管必须提出确实有效的改善对策,不允许签“加强改善”,“加强教育”等字样,预防对策栏为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必须有效可行。 6.3.4异常涉及跨单位处理时,责任单位必须主动与相关单位书面协调签回处理完成之时限。 6.3.5当责任单位签回后,品管须知会相关单位并呈上级批示,以上级批示为准。 6.4异常最终批示权限: 6.4.1重大质量异常:指100%的不合格或电器方面的异常,需经总经理签核。 6.4.2一般质量异常:除重大质量异常以外的质量异常,由品管主管签核即可。 6.4.3急件、批量返工、批量退货异常需经品管主管签核。 6.5异常的处理: 6.5.1产品经《异常通知单》界定为不合格品后,按《不合格品管制程序》进行处理。 6.5.2机器设备异常按须请专人人士进行保养维修。 6.6当质量异常需跨单位重工处理时,由存放不良品单位开出《退货单》,经品管签核,转给仓库作为补料加工之依据。 6.7异常追踪、查核 6.7.1责任单位如果在承诺完成时间内未完成,品管需追踪并要求重新承诺完成时间。 6.7.2品管查核发现异常处理不彻底,责任单位需按品管要求重新处理。 6.8异常结案: 6.8.1经重新抽样判断或检验,问题确实处理后,品管以结案处理。 6.8.2品管需依据异常责任单位之承诺改善对策,作为后续改善之依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