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和保证人员健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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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和保证人员健康程序

‎ ‎ 程序文件 版号/修订 ‎2016/7‎ 编号 ‎ ‎ 名称 实验室安全和保证人员健康程序 共 4 页 第 1 页 生效日期: ‎ ‎ ‎ ‎1 目的 ‎ 为保证本中心检测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 保证检测环境的安全和卫生,保证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使检测工作良好有序的进行,特编制本程序。‎ ‎2 范围 ‎ 本程序适用于各检测部门的安全检测和员工的健康管理。‎ ‎3 职责 ‎3.1中心主任是中心安全检测工作的责任人,负责安全防护装备及设施采购的批准。‎ ‎3.2 质量负责人负责建立:分管办公室领导?‎ a)职工安全和健康的措施并逐一落实;‎ b)本中心的仪器设备安全与内务管理措施。‎ ‎3.3 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安全防护装备及设施的采购,负责本中心的安全、消防和内务卫生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 ‎3.4 各检测部门负责:‎ a)建立本部门的安全措施并贯彻执行;‎ b)安全防护装备及设施的购置申请;‎ c)安全防护装备及设施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4 程序 ‎4.1 安全 ‎4.1.1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检测活动中的人员、设备和样品等各项安全设施,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检测实施细则、操作规程的安全规定及防火的安全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认真组织实施。安全工作应考虑以下领域的各项危险源:‎ a)用水用电的控制;‎ b)用火用气的控制;‎ ‎ ‎ 程序文件 版号/修订 ‎2016/7‎ 编号 ‎ ‎ 名称 实验室安全和保证人员健康程序 共 4 页 第 1 页 生效日期: ‎ ‎ ‎ ‎ c)样品防丢失的控制;‎ ‎ d)易燃、易爆品的控制;‎ ‎ e)毒品和腐蚀化学危险品的控制;‎ ‎ f)搬运吊装运输的控制;‎ ‎ g)放射源、电接触的控制;‎ ‎ h)机械伤害、挤压的控制;‎ ‎ i)外检工地现场登高检测的控制;‎ j)外检工地现场临边、洞口检测的控制;‎ 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程序文件 版号/修订 ‎2016/7‎ 编号 XJC-CX-028-2016‎ 名称 实验室安全和保证人员健康程序 共 4 页 第 2 页 生效日期: 2016年1月1日 编制:刘艳秋 审核:蒋其刚 批准:朱岳兴 k)检测工作中的交通安全;‎ l)其它因素。‎ ‎4.1.2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本部门日常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有权中止一切违反安全要求的活动。‎ ‎4.1.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维护责任区内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必要时应对各种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4.1.4 进入本中心要求到检测现场参观的外来人员应由综合科负责登记和接待,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科指定专人陪同参观访问。客户的参观人员不能查看涉及到其他客户的样品和检测过程。‎ ‎4.1.5 当检测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本中心任何在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等紧急救助电话求助,同时应及时通知中心领导做善后处理。‎ ‎4.1.6 当发生火灾、水灾、燃油或化学品泄露、环境污染等蔓延性灾害时,本中心任何职工均有责任、义务和权利采取防止灾害蔓延的一切施救措施,同时请求他人帮助,也可拨打“119”火警紧急救助电话求助,并及时通知中心领导做善后处理。‎ ‎4.1.7 当仪器设备或设施损坏影响检测结果时,当事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害继续蔓延,重要事故还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做好现场记录。‎ ‎4.1.8 当发现被检样品损坏或丢失时,当事人应立即向检测部门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做好现场记录。‎ ‎4.1.9 当检测中出现停电、停水、停气等影响检测结果的故障时,检测人员应立即停止检测,切断电源、水源等,做好保护仪器设备和样品的善后工作,并记录全部观察到的现象和发生时间。由检测部门负责人组织分析对检测结果和样品是否造成了影响。如确认没有造成 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程序文件 版号/修订 ‎2016/7‎ 编号 XJC-CX-028-2016‎ 名称 实验室安全和保证人员健康程序 共 4 页 第 2 页 生效日期: 2016年1月1日 编制:刘艳秋 审核:蒋其刚 批准:朱岳兴 任何影响时,当恢复能源供给后继续检测。如认为或怀疑已对检测结果构成了不良影响时,检测部门负责人应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可能或已经受到的影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检测部门负责人提出善后处置方案。当确认损失已经形成且不可挽回时,技术负责人应将善后处置方案报中心主任审批处置。‎ ‎4.1.10 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和维护本中心的安全制度与设施,在遇到或发现险情后有责任实施救助并使用XJC-JL-062-2016《发生意外或偏离程序的调查和处理记录》记录过程及处理结果。‎ ‎4.1.11 设备管理员应按照XJC-CX-019-2016《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管理程序》和XJC-CX-021-2016《量值溯源程序》对安全监控设施和监控器具实施必要的管理。‎ ‎4.1.12各检测室内不允许从事与检测无关的活动。‎ 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程序文件 版号/修订 ‎2016/7‎ 编号 XJC-CX-028-2016‎ 名称 实验室安全和保证人员健康程序 共 4 页 第 3 页 生效日期: 2016年1月1日 编制:刘艳秋 审核:蒋其刚 批准:朱岳兴 ‎4.1.13 在工地现场的检测活动中检测人员应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的要求,要注意头上、眼前、脚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同时要遵守工地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具体执行《现场检测管理程序》‎ ‎4.1.14检测人员在操作电气设备时要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用移动插座代替固定接线,不得带电移动电气设备。‎ ‎4.1.15进行电气强度等高压试验时,必须有适当的安全防护、安全隔离措施或警告灯。‎ ‎4.1.16仪器设备使用时,试验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停用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 ‎4.1.17火源要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灭,不得遗留火种。‎ ‎4.2 人员健康 ‎4.2.1 质量负责人应对本中心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物、废气、射线、噪声等有可能构成环境污染和对职工健康有影响的检测作业进行控制,具体执行《设施和环境控制及环境保护程序》。对有可能危害职工安全的作业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2.2 各有关检测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的安全防护设施,督促职工佩带安全防护用品,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应停止工作。‎ ‎4.2.3各检测部门应根据本科室检测范围申请配备必要的安全防备装备,如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手套、防毒面具、防护鞋、护目镜、安全帽、安全绳等)、急救药品(包括创可贴、消毒水、烫伤膏、双氧水、硼酸溶液等)。化学检测室应安装通风橱、烟雾报警器、毒气报警器、洗眼器及紧急喷淋装置、专用灭火器等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安全防备装备及设施应便于检测人员获得和正确使用。‎ ‎4.2.4各检测部门每季度提出安全防备装备及设施采购计划的申请,报中心主任批准,由办公室组织采购发放。‎ ‎4.2.5 监督员应加强对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4.3 消防与内务卫生 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程序文件 版号/修订 ‎2016/7‎ 编号 XJC-CX-028-2016‎ 名称 实验室安全和保证人员健康程序 共 4 页 第 3 页 生效日期: 2016年1月1日 编制:刘艳秋 审核:蒋其刚 批准:朱岳兴 ‎4.3.1 办公室负责人应负责本中心的消防与内务卫生的管理,并对各部门的消防与内务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作好记录,予以通报。‎ ‎4.3.2 各部门负责人应做好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消防与内务卫生工作,检测人员负责各自检测区域的清洁,保持检测现场环境整洁卫生。‎ 员工离开实验室或办公室时应对电源、水源、空调、门窗进行检查。‎ ‎4.3.3节假日前办公室应必须进行安全、保卫、消防专项检查。‎ ‎4.3.4检测实验室中心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a)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知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教育,让全体员工熟知消防知识,做到人人对消防工作负责。‎ b)加大检查、整改力度,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c)每年中心组织消防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两次。‎ d)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e)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检测人员应了解消防器具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5 相关程序文件 ‎5.1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现场检测管理程序》‎ ‎《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及环境保护程序》‎ ‎6 记录 ‎ 《化学实验室安全防护检查记录》‎ 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程序文件 版号/修订 ‎2016/7‎ 编号 XJC-CX-028-2016‎ 名称 实验室安全和保证人员健康程序 共 4 页 第 3 页 生效日期: 2016年1月1日 编制:刘艳秋 审核:蒋其刚 批准:朱岳兴 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程序文件 版号/修订 ‎2016/7‎ 编号 XJC-CX-028-2016‎ 名称 实验室安全和保证人员健康程序 共 4 页 第 3 页 生效日期: 2016年1月1日 编制:刘艳秋 审核:蒋其刚 批准:朱岳兴 ‎5.2 XJC-CX-021-2016《量值溯源程序》‎ ‎5.3 XJC-CX-035-2016《环境保护程序》‎ ‎6记录 ‎6.1 XJC-JL-058-2016《安全内务检查记录表》 ‎ ‎6.2 XJC-JL-062-2016《发生意外或偏离程序的调查和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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