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21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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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职业病预防控制程序
职业病预防控制程序(11) 目 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2相关文件 3术语 4职责 5工作流程 5.1建立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5.2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制度 5.3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的管理 5.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管理 5.5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措施 5.6公司职业病危危害项目及相关工种清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预防、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中职工发生职业病,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各单位。 2相关文件 2.1公司《环境、安全管理手册》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术语 3.1公司《环境、安全管理手册》给定的术语。 3.2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3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4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5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6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职责 4.1卫生处负责职业病预防工作的实施管理,公司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预防工作。 4.2分公司、项目承包部具体组织实施职业病预防工作。 5工作流程 5.1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须建立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5.1.1公司设立职业病防治小组,由公司卫生处负责全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5.1.2各分公司、项目承包部须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病预防工作,职防机构及人员名单要上墙。 5.1.3各单位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1.4各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1.5各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报公司卫生处备案。 5.2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制度 5.2.1对公司范围内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须及时、如实向公司卫生处申报(附表),不得隐瞒,并接受监督管理。 5.2.2新开工程必须在开工30日内到当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站领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报公司卫生处审批后,交回当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站,并领取回执存档。 5.2.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后,如发生危害项目变更的,需到当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站进行变更登记,并将变更情况上报公司卫生处。 5.3存在职业病危险源工作场所的管理 5.3.1存在职业病的工作场所,单位必须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 和条件。 5.3.2按政府卫生部门要求,对存在职业病危险源的工作场所每年进行职业病危险源检测,检测结果备查并报公司备案,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作业,经治理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生产。 5.3.4新建、改建建设项目时,必须遵守“三同时”原则。 5.3.5对于生产过程中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须设立警示标识。 5.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险源人员的管理 5.4.1企业须如实告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险源的劳动者,其工作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导致的后果。 5.4.2卫生处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5.4.3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从事生产活动。 5.4.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使用、维修,按照《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5.4.5诊断为职业病的职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5.4.6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登记表。 5.5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 5.5.1发生急性职业病中毒等危害时,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5.5.2凡发现有职业病患者或可疑职业病患者,必须及时向公司卫生处、安全部报告;凡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必须在6小时以内向公司卫生处、安全部和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6 公司制定公司范围内职业病危害项目及相关工种清单,供各单位参考。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种 从事本工作年限 所在单位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6.4公司职业病危害项目及相关工种清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