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三级”检查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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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三级”检查标准作业规程

消防安全“三级”检查 标准作业规程 编号:‎ 版号:‎ 页码:第 3 页 共3页 消防安全“三级”检查标准作业规程 编制 ‎ ‎ 日期 ‎ ‎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消防安全“三级”检查 标准作业规程 编号:‎ 版号:‎ 页码:第 3 页 共3页 消防安全“三级”检查标准作业规程 1.0 ‎ 目的 ‎ 为完善小区的消防检查制度,消除小区内的消防隐患。‎ ‎2.0 适用范围 ‎ xx3.0 职责 ‎3.1 安管人员日常检查落实。‎ ‎3.2 服务中心、公司领导定时督促检查。‎ ‎4.0 程序要点 ‎4.1“三级”检查的组织形式 ‎ 消防安全检查分为班(组)、服务中心、公司三级检查。‎ ‎4.2 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要求每班检查一次。‎ ‎4.2.1接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岗,交班人须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安全情况,待接班人对本岗位、本责任区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后,予以签字确认。‎ ‎4.2.2 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应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告本班班长。‎ ‎4.2.3 交接班时如因接班人检查不到位或交班人交班不清,其后发现的问题,主要由交班人负责,交接班时发生的问题,由本岗交接班双方共同负责。‎ ‎4.2.4 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重大火险隐患须迅速(书面)报告服务中心领导。服务中心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尽快处理,不得贻误战机。‎ ‎4.3 二级检查由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要求每半月检查一次。‎ ‎4.3.1 管理处领导每月组织班长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设备(施),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4.2.2 检查各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 ‎4.2.3 通报检查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2.4 在公司领导检查工作时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4.4 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组织实施,要求每月检查一次。‎ ‎4.4.1 每月由公司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或抽查。 ‎ ‎4.4.2 检查管理处贯彻消防安全法规和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4.5 检查的主要内容 消防安全“三级”检查 标准作业规程 编号:‎ 版号:‎ 页码:第 3 页 共3页 ‎4.5.1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贮存、保管、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5.2 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5.3 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4.5.4 仓库内的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是否≤60W;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库房值班情况等。‎ ‎4.5.5 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转情况;电线、电缆的绝缘层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现象;电动机有无空转,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情况等等。‎ ‎4.5.6 使用可燃、易燃油类及对残油、气的处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4.5.7 动火前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动火是否符合“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4.5.8 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按规定采取了有效的防毒安全措施。‎ ‎4.5.9 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始终处于临战状态。‎ ‎4.5.10 是否按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并禁止运载、携带易燃危险物品的车辆、人员进入小区。‎ ‎4.5.11 员工对小区的消防栓、灭火器的摆放位置是否清楚,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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