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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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某发展局关于担保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2020年某发展局关于担保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业务监管,切实防止重大违法违规风险发生,根据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专项治理活动,做好我区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切实防控风险,促进我区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审慎经营和审慎监管的观念,坚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方针,实行规范整顿与促进发展相结合、政策性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确保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的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落实;确保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行为规范、质量提高,资本实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确保融资性担保市场运行有序、结构优化,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专项治理工作对象和时间 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针对我区内融资担保机构,治理工作从《融资性担保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颁布之日开始,至20xx年x底前完成。 三、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局经信委负责组织融资性担保机构学习国家、省、市法规政策,使担保机构充分认识非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抽逃资本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增强其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从思想上根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抽逃资本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局经信委负责组织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抽逃和挪用资本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各融资性担保机构要针对以上情况进行自我纠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形式上报经济社会发展局经信委。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以加强现场实地检查为主。经济社会发展局经信委负责安排专人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现场实地检查,坚决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现场实地检查次数不低于8次,同时xx市工业和信息局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辅助机构对我区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做到市、县两级现场检查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通过加强监管和严格的现场实地检查,坚决打击和清除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四、处置措施 (一)坚决防止和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理财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面广,影响重大,严重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一旦发生,对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将产生重大损害,甚至引发重大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因此,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理财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坚决打击,绝不容忍,只要发生违法集资、非法理财等行为,立即上报市局,建议取缔撤销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二)坚决防止和打击违规收取和使用保证金等行为。违规收取客户保证金,增加被担保户的经济负担,增加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负债,特别是违规使用保证金进行投资,一旦投资失败,极易造成金融风险。因此,对违规收取和使用保证金等行为必须坚决纠正,对情节严重的,立即上报市局,建议取缔撤销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三)坚决防止和打击抽逃、挪用资本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抽逃、挪用资本金将动摇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信用基础。对于没有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而言,将很难获得银行授信,从而开展不了业务,违背国家批准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初衷;对于已经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而言,是一种背信行为,将使机构的流动性大大降低,短期偿债能力严重不足,易形成金融风险。因此,对抽逃、挪用资本金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纠正,对抽逃资本金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市局撤销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对由于各种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和银行开展合作或合作程度较低,采取委托贷款等合法的权宜性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可酌情处理,建议市局可暂保留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但要规定不超过1年的达标时间。 四、工作要求 (一)主管部门接受各界监督。设立监督电话,通过xx电视台、xx报社、xx网等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关于融资担保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对举报的事项要认真受理,迅速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自查。辖区内融资担保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年度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明确目标、责任到人,于x月x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上报经济社会发展局经信委。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