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班主任安全工作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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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班主任安全工作责任状

学校规章制度之班主任安全工作责任状 ‎ ‎   为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及早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恶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校学生的生命安全,积极参与创建“平安校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求,实行班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并与班级管理负责人——班主任签定安全责任状,具体要求如下:‎ ‎ ‎ ‎  1、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会、晨会时间,向学生广泛宣传安全教育知识,有计划地开展安全教育演讲会、知识竞赛等活动、主题班会,并充分利用黑板报、文化墙等阵地介绍各种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学生珍视生命,学会自我保护。‎ ‎ ‎ ‎  2、密切关注班级情况及学生的学习、生活动态,并注意学生的班际交往,校外交往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能立即做出妥善的应急处理(及时和家长联系或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 ‎ ‎  3、每天对学生的报到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发现问题要认真了解处理;严格控制学生外出,学生外出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电话通知门卫并在假条上签字)。‎ ‎ ‎ ‎  4、加强早操及其它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求班主任自始至终在场,密切注意学生的活动情况,处理好偶发事件。‎ ‎ ‎ ‎  5、配合学校充分利用班会、晨会有计划地开展以下方面的教育:‎ ‎ ‎ ‎  (1)交通安全教育(2)安全用电教育(3)防火防盗教育(4)食品卫生教育(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6)拒绝毒品反对邪教教育(7)社会生活安全教育。‎ ‎ ‎ ‎  安全工作是班主任工作考核中的重要一项,凡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级,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班级当年“评先”资格及班主任的“评先”资格。‎ ‎ ‎ ‎  由于班主任安全教育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方法不当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情节轻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除一定奖金;情节严重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 ‎ ‎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学校及班主任个人各执一份。‎ ‎ ‎ ‎  有效期限(9月1日至7月1日)‎ ‎ ‎ ‎  直接责任人(班主任):‎ ‎ ‎ ‎  管理责任人(政教主任):                  学校负责人(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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