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初中宿舍管理员规定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学校规章制度之初中宿舍管理员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初中宿舍管理员规定 ‎ 为了进一步地加强宿舍安全管理,提高服务住宿生的水平,强化宿管员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特制定本目标及考核办法。  ‎ 一、 常规工作(60分)  ‎ ‎①每周日下午5点准时打开宿舍门,引导学生搞好寝室内务,6点钟准时开门。  ‎ ‎②正常情况下按时抽水,保证学生晚上用水。因故不能抽水,须向学校报告。否则,每次扣5分。  ‎ ‎③按时开门,七八年级每晚21:00开门,保证学生下晚自习后能进入寝室,发现迟开门一次扣5分。  ‎ ‎④按时关门,每天关门时间为熄灯前10分钟,七八年级熄灯时间为10点,九年级熄灯时间为11点,每超过熄灯时间一次扣5分。  ‎ ‎⑤督促学生按时就寝,熄灯后发现有学生未就寝,每次扣2分。  ‎ ‎⑥按要求陪同值日教师一同检查寝室卫生,并及时通知值日学生整理内务。未整理好内务的寝室要及时通报。  ‎ 二、 临时性工作(20分)  ‎ ‎①对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每次扣2分。  ‎ ‎②学校组织的必须参加的会议,要按时参加,每缺1次扣2分。  ‎ 考核办法:  ‎ ‎1、 学校每月对宿管员予以考核,考核由政教处负责。  ‎ ‎2、 考核满分为100分,每分2元。  ‎ 说明:每月考核为满分,另奖30元。  ‎ ‎  ‎ 责任人:  ‎ ‎  ‎ 政教处(盖章): 初中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