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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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教育扶贫迎国检工作方案
教育扶贫迎国检工作方案 为实现“高标准、高质量、示范性”脱贫摘帽工作目标,扎实做好我县脱贫摘帽迎国检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完成“教育脱贫一批”重要任务,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彭清华书记在州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充分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的良好教育局面,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教育扶贫迎国检工作方案 为实现“高标准、高质量、示范性”脱贫摘帽工作目标,扎实做好我县脱贫摘帽迎国检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完成“教育脱贫一批”重要任务,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彭清华书记在州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充分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的良好教育局面,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教育扶贫迎国检工作方案 为实现“高标准、高质量、示范性”脱贫摘帽工作目标,扎实做好我县脱贫摘帽迎国检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完成“教育脱贫一批”重要任务,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彭清华书记在州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充分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的良好教育局面,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各类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兑现到位,高质量高标准示范性通过国家脱贫攻坚第三方机构评估验收。 三、重点工作 (一)义务教育有保障。凡年满六周岁儿童(州为七周岁),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贫困户家庭中,没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的(因自身身体原因不宜上学的除外),认定为义务教育有保障。(二)全面落实国家各类教育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生应助尽助,从幼儿园至大学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资助政策全部兑现,资助金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三)乡乡有标准中心校。五个指标均要达到国家和省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指标中的底限指标。(四)三残儿童“一生一案”,落实资助送教方案。(五)卷宗资料装订规范。(六)2018年教育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5月9日至5月13日)制定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教育扶贫工作,对国家开展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的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进行讲解培训,吃透弄懂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广泛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第二阶段:自查补短阶段(5月14日至5月26日)1、自查自纠。对照验收标准和责任分工,各乡镇、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教育脱贫攻坚督查指标》对各项工作进行逐项自查评估,使各项指标都达到规定的“义务教育有保障”达标要求,各项数据与上报数据相符,形成自查报告上报教育体育局迎检办。各乡(镇)、各学校迅速开展控辍保学回头看,适龄儿童全覆盖摸排工作。一是坚持“双核实”,户籍所在地核实,就读学校核实;做到“三一致”,入库信息,户籍信息,就读信息一致。二是落实入学制度;排查报告制度;劝返复学制度。三是各村深入每户摸排,迅速开展对0至17周岁适年儿童花名册清理,形成结论:本村适龄学生全部在校,经村支书、村长签字后报乡镇,各乡镇确认签字后报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各学校迅速开展新学期学生转进、转出清理,形成结论:本校学生全部在校,各班班主任签字确认报学校,各校确认签字后报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无一人辍学。2、对标补短。县教育体育局对照标准对各乡(镇)、各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各乡镇、各学校根据评估验收意见,再次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全面整改落实。第三阶段:完善提升阶段(5月27日至5月31日)各乡镇、各学校按照“两高一示范”工作目标,做好迎检准备,接受县级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提出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第四阶段:巩固待检阶段(6月1日至国检开始)按照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要求,开展迎国检“回头看”,再查工作部署是否有遗漏、工作落实是否已到位、存在问题是否已整改、重点风险是否能管控、工作细节是否已周全,逐条逐项检查落实到位,补充完善到位,做好接受国检的全面准备。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确保落实。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布置,精准细致地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教育扶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教育体育局成立教育扶贫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教育扶贫工作的指导,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档案资料规范完备,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抓好细节,全面提升。加强宣传力度,各中小学校长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其子女进行全覆盖资助政策宣传,做到贫困户子女应享受什么资助政策和已享受多少资助金额“一口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发挥乡(镇)、学校、村(组)联动作用,做实做好教育扶贫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通过评估验收。 六、工作职责 (一)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1、领导小组。负责教育扶贫迎国检的全面工作;定期听取教育扶贫迎国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和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督查教育扶贫迎国检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教育扶贫迎国检工作相关文件、方案和汇报材料的起草制定;按要求分解落实教育扶贫迎国检工作任务;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各项活动;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反馈教育扶贫迎国检工作推进情况;收集整理教育扶贫迎国检工作档案;做好全县教育扶贫迎国检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控辍保学主要成员单位1、县委编办。依法落实和完善教师管理体制,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落实编制数,确保学校教师编制数达标。2、县政法委综治办。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3、县教育体育局。制定控辍保学方案,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任务。建立适龄儿童辍学、失学信息通报制度,认真做好辍学学生的排查摸底和汇总上报工作,指导乡镇和学校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工作。4、县财政局。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春秋两季各开展一次用工执法检查,坚决禁止使用童工。对违法用工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予以处罚。6、县公安局。指导各派出所每年将适龄儿童信息集中汇总,及时提供给辖区内各学校,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少年人口档案资料;大力打击诱导、欺骗、敲诈学生和家长的不法分子,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7、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局。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禁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禁止电子游戏场所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对违反规定的营业单位及个人依法处罚。8、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对残疾失能的少年、儿童进行医学鉴定。9、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非法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务工、经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10、县司法局。负责为我县依法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权利。11、县脱贫攻坚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数据统计和更新,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的“控辍保学”工作。12、县团委。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促进少年儿童的品行培养。13、县妇联。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优化少年儿童的成长环境。14、县残联。负责准确核实全县残疾儿童基本情况,为各乡(镇)落实残疾儿童入学工作,提供科学依据。15、乡(镇)长。开展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加强领导,落实“乡(镇)长负责制”,抓好依法控辍、行政控辍,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无一人辍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同时要指导好各村(居)委会密切关注辖区内子女入学就读情况,及时督促监护人按时送被监护人入学;要组织指导各村(居)委会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辖区内0-17周岁儿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统计,特别是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按要求做好登记、汇总,确保其全部入学,无一人辍学。16、个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负责做好本校招生入学工作,落实好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在校生提供安心、舒适的学习环境,建立好学困生帮扶机制,确保在校生无一人流失。17、村长(居委会主任)。按照乡镇政府的工作安排,负责核实村组(社区)适龄儿童入学情况,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无一人辍学。18、家长。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履行好送子女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义务。(三)县教育体育局各相关股室1、教育股。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无一人辍学;各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统计核实,指导内业资料规范完备,确保评估验收达标。2、计财股。负责落实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和各类助学政策工作的落实,做好助学政策的宣传工作,扎实开展好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教育助学帮扶体系,指导内业资料规范完备,确保评估验收达标。3、人事股。负责各学校教师编制统计核实,师生比的测算,教师学历统计,指导内业资料规范完备,确保评估验收达标。4、后勤办。负责各学校电脑配置、图书配置的统计核实,指导内业资料规范完备,确保评估验收达标。5、招生办。负责招生工作,落实“9+3”免费资助政策,内业资料规范完备,确保评估验收达标。6、体育中心。负责贫困村农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内业资料规范完备,确保评估验收达标。 七、工作要求 各控辍保学主要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好控辍保学“六长负责制”和“双线包保制”,同时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如因该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影响全县“控辍保学”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各乡镇要准确核实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情况,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计划、方案及相关制度,特别是针对有流失倾向的情况出现时,要立即启动“控辍保学”应急预案,在各部门配合下确保适龄儿童入学就读。各学校要强化辍学学生报告和动员复学制度。若发现有辍学苗头的学生,班主任要切实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并主动与家长联系,及时向校长汇报。若出现辍学学生时,学校要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学生户籍所在乡(镇)汇报情况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乡(镇)在接到学校的书面报告后要立即安排村、组长(居委会主任)做好家长工作,必要时通知相关部门依法配合,做好动员复学工作,确保学生返校就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