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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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讲稿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安全技术规范要点 前 言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是保证建筑工程正常施工的基础 , 是建筑工程开工前和施工中必须做好的一项保障工作。临时用电是施工现场极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一个项目 , 触电事故更是建筑领域五大伤害之一。 建设部为了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预防人员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编制了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 JGJ 46-88 ),执行多年 , 施工现场触电伤亡事故大为减少。根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 后加以修订 , 编号为 JGJ 46-2005 ,从 2005 年 7 月 1 日施行。 目录 一、总则 二、术语、符号 三、临时用电管理 四、外电线及电气设备防护 五、接地与防雷 六、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七、配电线路 八、配电箱及开关箱 九、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十、照明 一、总则 1.0.1 条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 , 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规范 .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 / 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二、术语、代号 1. 低压:交流额定电压在 1KV 及以下的电压。 2. 高压:交流电压在 1KV 以上的电压。 3. 外电线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4. 电气设备:指各种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灯具、电焊机等。 5. 接地: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6. 工作接地: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7. 相线:由三相电源(发电机或变压器)的三个独立电源端引出的三条电源线( L1 、 L2 、 L3 或 A 、 B 、 C 表示),又称端线,俗称火线。 8. 中性点:三相电源作 Y 联接时的公共连接端。零线:中性点接地时,由中性点引出的导线。 9. 电气连接:导体与导体之间直接提供电气通路的连接(接触电阻近于零)。 10. 配电箱: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如无特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 11. 开关箱: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 12. TN-S---------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的接零保护系统。 第 1.0.3 条: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原则一: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三级配电系统指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 开始至用电设备之间,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 送电力,即由总配电箱(一级箱)或配电室 的配电柜开始,依次经由分配电箱(二级 箱)、开关箱(三级箱)到用电设备。这种 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的系统就称为三级 配电系统。 三级配电系统结构形式示意图(放射式配电) 为保证三级配电系统能够安全、可靠、有效地运行,在实际设置系统时尚应遵守四项规则: 分级分路规则 动、照分设规则 压缩配电间距规则 环境安全规则 分级分路规则 从一级总配电箱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即一个总配电箱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 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同样也可以分路。即一个分配电箱也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 从三级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不存在分路问题。即每一个开关箱只能联接控制一台与其相关的用电设备 ( 含插座 ) ,包括一组不超过 30A 负荷的照明器,或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其独立专用的开关箱。 动力、照明分设规则 二个要点: •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动力与照明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共箱配电,则动力与照明应分路配电。 • 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箱设置不存在共箱分路设置问题。 压缩配电间距规则 压缩配电间距规则是指除总配电箱、配电室外,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间距应尽量缩短。按照 《 规范 》 的规定,压缩配电间距规则可用以下三个要点说明。 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 。 开关箱与其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 宜超过 3m 。 环境安全规则 环境安全规则是指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安全因素的要求。按照 《 规范 》 的规定,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安全因素的要求可用以下五个要点说明。 • 环境保持干燥、通风、常温。 • 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及腐蚀介质。 • 能避开外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和热源烘 烤。 • 周围无灌木、杂草丛生。 • 周围不堆放器材、杂物。 原则二: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TN - S 系统:就是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T — 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 N — 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份通过零线接地。 S — 工作零线( N 线)与保护零线( PE 线)分开的系统。 1— 工作接地; 2—PE 线重复接地; 3— 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L1 、 L2 、 L3— 相线; N— 工作零线; PE— 保护零线; DK — 总电源隔离开关; RCD— 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 T — 变压器 原则三: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指在施工现场基本供配电系统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首、末二级配电装置中,设置漏电保护器。其中,总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可以设置于总路,也可以设置于各分路,但不必重叠设置 。 实行分级、分段漏电保护原则。实行分级、分段漏电保护的具体体现是合理选择总配电箱、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参数。 《 规范 》 从确保防止人体间接接触触电危害角度出发,对设置于开关箱和总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作出了如下规定: 1. 开关箱 一般场所 I △≯30mA ;潮湿与腐蚀介质场所 I△≯15mA T△≯0.1s 潮湿与腐蚀介质场所如:潜水泵、夯土机械、 Ⅰ 类或 Ⅱ 类(塑料外壳除外)手持式电动工具、地下室等所用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 2. 总配电箱 I△ > 30mA , T△ > 0.1s 。但 I△·T△≯30mA·s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参数: 当漏电动作时间≤ 0.2s 时,漏电动作电流≤ 15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 0.1s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 30mA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 30mA·s 。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参数: 漏电动作时间≤ 0. 1s ,漏电动作电流 30mA 或 15mA 。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3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 。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15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 。 3. 漏电保护器极数和线数必须与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保持一致。 4. 漏电保护器的电源进线类别 ( 相线或零线 ) 必须与其进线端标记一一对应,不允许交叉混接。更不允许将 PE 线当 N 线接入漏电保护器。 5. 漏电保护器在结构选型时,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 ( 电磁式 ) 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 ( 电子式 ) 产品。若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断开的辅助电源型 ( 电子式 ) 产品,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 6. 漏电保护器必须与用电工程合理的接地系统配合使用,才能形成完备、可靠的防触电保护系统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注: L1 、 L2 、 L3 一相线; N 一工作零线; PE 一保护零线; DK 一总电源隔离开关, RCD 一总漏电保护器; H- 照明灯; W- 电焊机; M- 电动机。 三、临时用电管理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 第 3.1.1 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第 3.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 下列内容: 1. 现场勘查; 2.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 进行负荷计算; 4. 选择变压器; 5 . 设计配电系统: 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设计接地装置; 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 设计防雷系统; 7. 确定防护措施; 8. 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6. 设计防雷系统 7. 确定防护措施 8. 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 3.1.3 条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临时用电施工图是用电组织设计的具体表现。是用电组织设计的重要内容。用电组织设计计算后的导线截面及各种电气设备的选择都要体现在施工图中。 临时用电施工图包括用电总平面图、电气平面图、电气立面图、系统接线图。 电气平面图是电源、电气线路与用电设备的位置关系图,要标注建筑物、临时设置、电源的平面位置、导线走向。要注明导线规格、型号,架设方式,标明各配电箱的位置、规格及编号,注明引上建筑各层线路的引点及接地装置安装地点。 电气立面图主要反映电器及线路的空间位置关系,主要用于高层建筑的临时用电施工设计中。 系统接线图是线路与电器装置的关系详图,要注明导线规格、型号,设备容量、计算容量、计算电流、闸刀开关、熔断器规格、漏电保护器等。 第 3.1.4 条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第 3.1.5 条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 3.1.6 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规范第 3.1.4 、 3.1.5 条规定。 电气防火措施 电气防火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 电气防火技术措施要点 (1) 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的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2) 确保 PE 线连接点的电气连接可靠。 (3) 在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堆放并清除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或做阻燃隔离防护。 (4) 不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特别在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 (5) 在电气设备相对集中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场所配置可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6) 按 《 规范 》 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电气防火组织措施要点 (1) 建立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 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 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电气防火意识和电气防火知识水平。 (4) 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任何隐患。 (5) 建立电气火警预报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6) 建立电气防火领导体系及电气防火队伍,并学会和掌握扑灭电气火灾的组织和方法。 (7) 电气防火措施可与一般防火措施一并编制 电工及用电人员 对电工的两条严格规定 电工必须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 考核合格后 , 持证上岗。这一规定说明电工的身份必须是真实 , 而且必须与基本专业素养和技能相匹配。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电工的任务: 承担用电工程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调试、迁移和拆除工作; 承担用电工程运行过程中的巡检和维修工作; 保障用电工程始终处于完好无损状态和良好运行状态; 按 ( 规范 》 规定指导用电人员安全用电,纠正违规用电; 参与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用电人员 用电员工主要是指直接操作用电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例如塔式起重机司机、电焊工,以及操作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混凝土搅拌机、桩工机械、夯土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抹光机、振动器、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照明器等的人员,均属于用电人员。 第 3.3.1 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用电组织设计的安全资料; 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 定期检(复)查表; 8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第 3.3.3 条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四类设备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试 , 合格后方可使用: 新购置的设备; 搁置已久欲重新投入使甩的设备; 使用中受水溅、水泡,严重受潮。受腐蚀后,经处理欲继续使用的设备; 已损坏 , 经维修后投入使用的设备。 第 3.3.4 条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四、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为防止外电线路对现场施工构成的潜在危害,要做防护。 外电防护措施: 1 )绝缘; 2 )屏护; 3 )安全距离; 4 )限制放电能量; 5 ) 24V 及以下安全特低电压。 外电线路无防护任何防护设施不得进行施工 第 4.1.1 条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第 4.1.2 条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第 4.1.3 条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第 4.1.4 条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第 4.1.5 条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0.5m 。 第 4.1.6 条 当达不到本规范第 4.1.2 ~ 4.1.4 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 4.1.6 所列数值。 五、接地与防雷 接地 功能性接地:电气系统或设备因运行需要的接地。 保护性接地:为防止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因绝缘损坏带电危及人、畜安全和设备安全,以及设置相应保护系统需要,而将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或其他金属结构接地。 重复性接地:为增强接地保护系统接地的作用和效果,并提高其可靠性,在其接地线的另一处或多处再作接地 功能性接地 工作接地:指电气系统为稳定正常工作电压的接地。(如变压器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屏蔽接地:指电气线路或装置为使其内部导体或器件免受外界电磁场干扰而将其外露可导电部分接地。(如电缆金属外护层,穿线金属管及电子组件金属外壳的接地) 逻辑接地:指为保证电子设备稳定工作而将其金属底板或某一公共连接线作为逻辑信号的电位参考点而接地。 保护性接地 保护接地:指在接地保护系统中将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接地 防雷接地:指为防止雷电电气系统和设备,以及高架金属设施和建、构筑物造成的危害,当雷击防雷装置时雷电流能顺利泄入大地而将防雷装置接地。(如接闪器、避雷器的接地) 防静电接地:指为防止电气系统或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静电对人畜和财产造成危害,并将有害静电顺利导入大地,而将产生静电的部位接地。 第 5.1.1 条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N 线功能: 1. 供单相设备使用。 2. 传导三相系统中的不平衡电流。 3. 减小三相负荷中性点的电位偏移。 PE 线功能: 保障人身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第 5.1.3 条 在 TN 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N 线与PE线不能有接触 ) 。 第 5.2.1 条 在 TN 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 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第 5.2.2 条 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第 5.3.2 条 TN 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 TN 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 10Ω 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 10Ω 。 第 5.3.4 条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 2 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是由接地体(如钢管、角钢、钢筋)电阻、土壤电阻、接地体与土壤接触电阻三部分组成。 第 5.4.4 条 机械设备或设施上的霹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 1~2m 。塔式起重机可不另设霹雷针(接闪器)。 第 5.4.5 条 安装霹雷针(接闪器)的机械设备,所有固定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机通信线路,宜采用钢管敷设。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应接电气连接。 第 5.4.6 条 施工现场内所有的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30Ω 。 第 5.4.7 条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 PE 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六、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配电室 6.1.1 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通畅的地方。 6.1.2 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6.1.6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6.1.8 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2 自备发电机组 6.2.3 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6.2.7 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6.1.8 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 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 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 6.2 自备发电机组 • 6.2.3 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 锁,严禁并列运行。 • 6.2.7 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 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七、配电线路 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按其敷设方式和场所不同,主要有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室内配线三种。 ( 1 )架空线路 第 7.1.3 条 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导线中的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 2 、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 5% 。 3 、三相四线制线路的 N 线和 PE 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 50% ,单项路线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4 、按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 10mm2 ,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 16mm2 。 5 、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绝缘铜线截面不小 16mm2 ,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 25mm2 。 第 7.1.6 条 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 35m 。 (2) 电缆线路 第 7.2.1 条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 / 黄两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 N 线;绿 / 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 PE 线,严禁混用。 第 7.2.3 条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第 7.2.5 条 电缆直接买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 0.7m ,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 50mm 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厚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3) 室内配线 第 7.3.1 条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第 7.3.3 条 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 2.5m 。 第 7.3.4 条 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 2.5m ,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第 7.3.5 条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 1.5mm2 ,铝线截面不应小于 2.5mm2 。 八、配电箱及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配电装置是指施工现场用电工程配电系统中设置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简称配电箱。 配电箱的基本功能: 1. 电源隔离功能 2. 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功能 3. 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 第 8.1.1 条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220V 或 380V 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 220 / 380V 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 30A 时,宜采用 220 / 380~ 相四线制供电。 室内配电柜的设置应符合规范第 6.1 节的规定。 第 8.1.2 条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 。 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 在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的配电系统中,分配电箱中不要求设置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应符合下述原则: 1) 总路设置总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 分路设置分路隔离开关,以及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 隔离开关设置于电源进线端。 根据上述原则,分配电箱应装设两类电器,即隔离电器和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 配置次序依次是隔离电器、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不可颠倒。 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 在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的配电系统中,分配电箱中不要求设置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应符合下述原则: 1) 总路设置总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 分路设置分路隔离开关,以及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 隔离开关设置于电源进线端。 根据上述原则,分配电箱应装设两类电器,即隔离电器和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 配置次序依次是隔离电器、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不可颠倒。 开关箱 第 8.1.3 条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 2 台及 2 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第 8.1.4 条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防止动力停电影响照明) 开关箱的电器配置 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要与用电设备负荷类别相适应。以下介绍几种典型开关箱的电器配置,设置电源隔离、过载、短路和漏电保护电器。 隔离开关 主要用途是保证电气检修工作的安全,它能将电气系统中需要修理的部分与其他带电部分可靠的断开,具有明显的分断点,故其触头是暴露在空气中的。 隔离开关无灭弧装置,所以不允许切断负电荷电流和短路电流,否则电弧不仅使隔离开关烧毁,而且可能发生严重的短路故障,同时电弧对工作人员也会造成伤亡事故。 ( 注意 ) 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 659 号)要求:石板闸刀开关、 HK 型闸刀开关、瓷插式熔断器不得作为隔离开关使用,推广采用透明外壳、具有隔离、过载、短路及漏电保护功能,并具有辅助电路故障情况下自动断电保护功能于一体的组合电器。如:透明壳式漏电断路器( DZ15/20LE40T/100T 型)、节能型电弧焊机防触电漏电(带预警)过电流保护装置( JFLGD--100/630(500) 型)。 熔断器 熔断器是用来防止电气设备长期通过过载电流和短路电流的保护元件。 自动空气开关: 自动空气开关,又称低压自动空气断路器,它不同于隔离开关,具有良好的灭弧功能,既能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切断负载电流,又能在短路故障时自动切断短路流,靠热脱扣器能自动切断过载电流,当电路失压时也能实现自动分断电路。 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中常用的保护装置,它能在被保护电路中的漏电值达到或超过额定值时迅速切断电源,以实现防止触电,排除故障的目的。 箱体材料 第 8.1.7 条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其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 1.2-2.0mm ,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1.2mm ,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1.5mm (保证刚度,防止变形),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箱体安装 第 8.1.8 条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1.4-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 0.8-1.6m 。(便于操作维修,防止地面杂物、溅水危害) 配电装置在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安全技术要求 (1) 各级配电装置的箱 ( 柜 ) 门处均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电气统接线图,以防误操作。 (2) 各级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 电工和用电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 配电装置送电和停电时,必须严格遵循下列操作顺序(避免带负荷操作): 送电操作顺序为: 总配电箱 ( 配电柜 ) → 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 断电操作顺序为: 用电设备→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 配电柜 ) (5) 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作业一小时及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断电上锁。 (6) 配电装置必须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安装牢固、稳定、端正。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1.4 ~ 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 0.8 ~ 1.6m 。 (7)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它用电设备。 (8) 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于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接线端子板 第 8.1.11 条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 N 线端子板和 PE 线端子板。 N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 PE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 N 线必须通过 N 线端子板连接; PE 线端子板必须通过 PE 线端子板连接。为防止 N 线和 PE 线混接、混用,配电源箱、开关箱进、出线中的 N 线和 PE 线必须分别与端子板连接。 ( 1 ) N 、 PE 端子板必须分别设置,固定安装在电器板上,并作符号标记,严禁合设在一起。其中 N 端子板与铁质电器安装板之间必须保持绝缘;而 PE 端子板与铁质电器安装板之间必须保持电气连接。当采用铁箱配装绝缘电器安装板时, PE 端子板应与铁质箱体作电气连接。 (2)N 、 PE 端子板的接线端子数应与箱的进线和出线的总路数保持一致。 (3)N 、 PE 端子板应采用紫铜板制作。 第 8.2.6 条 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 3.0kW 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容量大于 3.0kW 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 第 8.2.8 条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第 8.3.4 条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护、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工作。 九、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起重机械 — 外用电梯 1 )梯笼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2 )梯轨上、下极限位置均应设置限位开关。 3 )梯笼与楼层间应设置双向通讯系统。 4 )梯笼与所经楼层应设置具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5 )每日运行前必须进行空载检验。主要检验部位是: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制动器。检查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起重机械 — 物料提升机 1 )电动机正反转应籍助于接触器用按钮控制,不得采用手动倒顺开关控制。 2 )电动机基座必须安装牢固、稳定。 3 )电动机基座与 PE 线的连接必须可靠。 4 )提升机上,下极限位置设置限位开关。 5 )提升机每日工作前必须进行空载检验。检查重点是电动机正、反向运行控制,行程、限位开关,制动器、变速器等。 一、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塑料外壳 Ⅱ 类工具和一般场所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 Ⅲ 类工具可不连接 PE 线。 手持电动工具的分类: I 类工具为金属外壳,电源部分具有绝缘性能,适用于干燥场所; Ⅱ 类工具不仅电源部分具有绝缘性能,同时外壳也具有绝缘体,即具有双重绝缘性能,工具铭牌上有“回”字标志,适用于比较潮湿的作业场所; Ⅲ 类工具由安全电压电源供电,适用于特别潮湿的作业场所和在金属容器内的作业。 施工现场中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运行时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金属基座、外壳与 PE 线的连接点不少于 2 处。 夯土机械 PE 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 2 处。 第 9.2.6 条 塔身高于 30m 的塔式起重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这红色信号灯。 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第 9.7.3 条 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一般场所可选用 I 类或 Ⅱ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与 PE 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 2 处,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15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 。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 Ⅱ 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 Ⅲ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置在作业场所外面。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严禁使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规定的数值。 十、照明 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施工场所 , 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室外 220V 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3m ,室内 220V 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2.5m 。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 300mm ;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 500mm ,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临时用电设备绝缘电阻的测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500V 以下的电气设备,用 0—250mΩ 表(摇表)测试 ) 工作场所和通道的照明应根据不同的照度需要设置,必要时应备有应急照明。 行灯照明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行灯电压不应大于 36V 。其中,在高温、潮湿场所,行灯电压不应大于 24V ,在特别潮湿场所、受限空间内,行灯电压不应大于 12V 。 在粉尘的场所,应采用防尘型照明,在潮湿的场所,应采取密闭型防水照明。 作业场所临时照明线路应固定。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不宜低于 3m ,照明灯具的金属支架因稳固,并采取接零保护措施。 夜间影响行人、车辆、飞机等安全通行的施工部位或设施、设备,应设置红色警戒标志灯。 职工宿舍照明灯具必须采用吸顶式安装,导线敷设按规范要求全程穿保护管。职工宿舍照明电源推荐采用 36V 低压电源,并不应设电源插座。职工宿舍夏季应统一配置电风扇。手机集中充电处。 必须加强对职工宿舍用电的管理力度,严禁乱接乱拉电源插座及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及电褥子等不安全用电设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常见问题 1.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质量普遍较差,内容不全,方案编制者基本上不是专业电器技术人员编制的。 2.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不齐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不全,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的检测资料假的多真的少,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基本没有测定,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大部分没有或不全。 3.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施工、搭设临时设施、吊装时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外电防护符合要求的不多见。 4. 三级配电系统:总配电房(柜)、分配电箱、开关箱。 4.1 总配电房常见问题:配电房的门内开,缺少消防措施,没有临时接地线,缺少事故照明,没有“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配电柜与配电房之间的距离不足、顶部高度不够,操作规程没有上墙,没有防鼠措施,配电柜门不接保护零线,配电柜内漏电保护器的主要参数不符合要求或使用可调节漏电动作电流的漏电保护器等。 4.2 分配电箱常见问题:箱门不上锁;缺少责任人或配线图;电器间距不符合要求;不安装总隔离开关,空气开关代替隔离开关;箱体与箱门间的 PE 线没有采用编织软铜线;安装了 N 线的接线端子板,但 N 线并没有通过其进行连接,而是直接进入电器;一部分分配电箱没有做重复接地,或做了重复接地但做法不符合要求;直接从分配电箱接用电设备;大部分没有设防护围栏,或设防护围栏时围栏不接保护零线。 4.3 开关箱常见问题:箱体偏小,电器间距不符合要求,箱门与箱体间不连接 PE 线或用铜芯线代替编织软铜线,电器安装顺序不符合要求(隔离开关、断路器、漏电保护器),超过 3Kw 以上电器设备的开关箱中没有安装断路器,漏电保护器的参数不符合要求,移动式开关箱没有支架,离地高度不符合要求,一箱多机等。分包单位的开关箱大部分不符合要求。 5. 两级保护:两级保护指总配电柜及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 器。 5.1 总配电柜 : 漏电保护器中漏电动作时间与漏电动作电流的乘 积不大于 30Am·s ,漏电动作时间要大于 0.1s ,即漏电动作时 间至少要选用≦ 0.2s ,则漏电动作电流最大不超过 150mA 。 5.2 开关箱 : 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时间均为≦ 0.1s ,漏电动 作电流为 30mA ,当使用 Ⅰ 类手持电动工具或在潮湿的地方使 用电器时,漏电动作电流为 15mA 。 6 . 保护零 (PE) 线引接不符合要求:源头引接不正确,在分配电箱、开关箱中没有安装 PE 线端子板, PE 线导线截面偏小,没有按规范要求将 PE 线接到设备外壳、金属管道、金属架体上,采用 2+1 、 3+1 、 4+1 的形式连接 PE 线 ( 采购的电缆中缺少 PE 线,就增加 1 根线作 PE 线 ) 。 7. 采购的电缆线不合格,一是电缆中缺1根 PE 线 ( 节约费用 ) ,二是电缆中没有淡蓝色 (N 线 ) 和绿 / 黄双色线( PE 线),采购的电线是新规范颁布前厂家生产的,这种电线中的 N 线是黑色的 ( 采购人员不熟悉规范要求 ) 。 8 . 电缆敷设不符合要求:架空敷设时高度不够,埋地敷设时没有设电缆沟或电缆沟不符合要求,没有方位标识,电缆随地敷设或穿越建筑物、脚手架,缠绕在钢筋、钢管上没有采取绝缘措施等。 结语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当更好的贯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使施工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从而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实现我们制定 的安全目标。加强用电管理已经成为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应当引起建设各方的高度重视,使施工现场真正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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