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规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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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规范管理规定

‎ 工作服规范管理规定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蓝色工作服规范管理 一、本规定中的工作服,是指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或指定时间段穿着的由公司统一发放的蓝色工作服(特殊车间、岗位专用工作服等由相关单位另行规定)。‎ 二、工作服分夏装(上衣为短袖及T恤衫)和冬装(上衣为长袖)。‎ 三、工作服的穿着时段 ‎1、全体员工在早操晨练期间必须穿蓝色工作服。‎ ‎2、生产一线员工穿成套工作服(包括上衣和裤装)。‎ ‎3、后勤部门人员、管理人员和中保康公司员工早操时间穿蓝色工作服上衣。‎ ‎4、后勤部门人员、管理人员上班时间穿统一规定的业务制式工装。‎ ‎5、后勤部门人员、管理人员等经常进入车间工作联系的,可以着蓝色工作服出入车间。‎ 四、工作服穿着规范 ‎1、工作服穿着时,上衣拉链拉至领口下10-15厘米处,并扣好上、下风纪扣,长袖上衣须系紧袖口。‎ ‎2、工作服穿着时严禁披衣、敞胸露怀、趿鞋、挽袖、卷裤管露腿和外露衬衣下摆。‎ ‎3、工作服穿着时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完整。‎ 五、工作服配发标准 ‎1、生产一线员工、特殊岗位人员每人一式两套(短袖夏装和长袖冬装各两套,均包括上衣和裤装)。‎ ‎2、后勤部门人员、管理人员及中保康公司员工每人夏装和冬装上衣各一件(不配发工作服裤装)。‎ ‎3、其他专用工作服根据各岗位要求另行规定。‎ 六、工作服的申领与更换 ‎1、除统一更换配发工作服外,平时新领用工作服时,须由个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岗位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签字后,到集团办公室领取。‎ ‎2、因工作原因造成工作服破损不能正常穿着的,按新领用工作服程序申请更换,并交回原有工作服。‎ ‎3、非公因素导致补领或更换工作服的,须按工作服成本价交费后,按程序申领。‎ 七、员工如果遇有辞职、劝退及其他任何脱离公司关系的情况,必须将工作服交还公司,由集团办公室统一收回管理。对不能及时交回工作服的,由其原岗位各级负责人负责设法追回。凡不交回工作服的,扣工作服成本5倍款项,并对其原岗位各级负责人予以处罚;无法收回工作服扣款的,由其原岗位各级负责人负担。‎ 八、工作服使用管理 ‎1、员工对配发的工装必须妥善保管,及时清洗、修补。‎ ‎2、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穿着使用,以减少损耗。‎ ‎3、严禁随意污损所配发工作服;不得随意转借、转让工作服。‎ ‎4、工作服不慎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按程序报请集团办公室及时补发或换发。‎ 后勤部门及管理人员制式工装规范管理 ‎ 一、公司后勤部门工作人员和公司管理人员制式工装包括夏服(含短袖、长袖)、春秋服(西装)、防寒服等。 ‎ 二、后勤部门工作人员和公司管理人员上班期间每周一至周五,所有在办公楼工作的人员必须统一着制式工装,周六可以根据情况着便装。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时应当穿着制式工装。‎ 三、制式工装应当按照规范配套穿着:夏季为短袖条纹上衣,蓝色裤子(女士蓝色裙子),黑色皮鞋;其他时间着深蓝色西装,白色条纹衬衣可打领带,着黑色皮鞋。‎ 四、着装换季时间视季节、气候、温度变化情况,由本人自行酌定。 ‎ 五、着短袖夏服时,白色条纹短袖衬衣配夏裤(裙),男士上衣扎系于裤腰内,不系领带。 ‎ 六、着长袖夏服时,白色条纹长袖衬衣配夏裤(裙),男士上衣扎系于裤腰内,参加商务活动时男士系领带,女士可以系丝巾。 ‎ 七、着春秋服(西装)时,上身内穿白色条纹长袖衬衣,原则上系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 ‎ 八、防寒服根据情况穿着。 ‎ 九、穿着制式工装,应当做到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注重礼仪规范,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 ‎1、不得披衣、敞胸露怀、趿鞋、挽袖、卷裤腿和外露衬衣下摆。 ‎ ‎2、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彩发,不得留怪异发型。男性人员不得留长发(发长侧面不过上耳沿,后面不过衣领)、蓄胡须,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头;女性人员留长发者不得披散发,不得染指甲、化浓妆。 ‎ ‎3、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其他饰物。 ‎ ‎4、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 ‎5、不得穿着制式工装从事与公司工作性质和工作人员品行不符的活动。 ‎ 十、公司员工与公司脱离工作关系后(除正常退休),所配发的制式工装按公司有关规定折算扣回。 ‎ 十一、着装人员应爱护配发的服装。因公损坏、损失的,以及新入职人员增补的,经审查批准,按公司有关程序予以补发。 ‎ 其它要求 一、上班期间员工必须按要求着工装。‎ 二、男员工不得穿背心、短裤出入厂区,女员工不得着短于膝盖以上的裤装出入厂区。‎ 三、严禁任何员工、任何时段穿拖鞋在厂区及办公场所内行走。‎ 四、员工在工余时间要注意个人仪容仪表,男员工不得赤膊出入公共场所,有损个人及公司形象。‎ 五、集团督察部负责员工上班期间着装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负责人配合日常监督管理。如遇员工不按规定穿着、使用工作服,除依据要求对当事人处理外,部门负责人将负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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