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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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建筑桩基新规范设计技术要点
1. 相互作用、共同作用、共同工作、协同作用和协同工作是通用的 . 2. 常规设计和变形控制设计的区别是 : 常规设计是不考虑桩间土的承载力 . 承台下的桩长通常是相等的 , 桩间距通常是 3-4 倍边长 ( 或直径 ). 变形控制设计是考虑桩间土的承载力 . 承台下的桩长可以是变化的 , 桩间距通常是大于 3-4 倍边长 ( 或直径 ). 按照优化要求 , 计算获得 . 3. 变形控制设计对桩的质量要求很高 . 桩质量一般为 Ⅰ,Ⅱ 类 . 桩越长 , 沉降越小 , 因此 , 在施工后 , 这根桩若变成分离的几根桩是绝对不允许的。 一些桩基工程事故案例 某18层采用桩基础的住宅楼, 因群桩失稳而爆破拆除的案例 某栋新建的18层住宅楼,在结构封顶以后由于建筑物桩基整体失稳,导致该楼发生严重倾斜,其顶端倾斜的水平位移达2884 mm。 为根除工程质量隐患,在采取工程补救措施无效后,对该楼实施整体定向爆破拆除。 成为桩基严重事故的第一例。 建筑物体型为十字形的点式楼,基础底面积约800 m 2 , 地上18层,地下1层,总高度56.6 m,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夯扩桩基础,设计桩径480 mm, 施工桩长16~20 m, 桩端持力层粉细砂,桩端进入持力层约0.8 m。 工程于1995年1月进行桩基施工,共完成336根夯扩桩。1995年4月初开始开挖基坑土方,9月中旬完成主体工程结构封顶,11月底完成室外装修和部分室内装修。 地貌属长江一级阶地,地势平坦,表层填土,其下为9.4~14.4 m 的 厚层淤泥 及2.2~2.4 m 的淤泥质粘土,有机质含量达30%,再下为 稍密~中密的粉细砂 。 在这样的地质条件下,能否采用夯扩桩呢?当年,正是夯扩桩风行的年代,这个案例给了最好的说明。 事故概况: 1995年12月3日,突然发现建筑物向东北方向明显倾斜。建筑物顶端的水平位移470 mm, 在东北方向的沉降量55 mm, 而西南方向仅沉5 mm。 采取抢救措施,在沉降量小的一侧加载500吨,在沉降量大的一侧挖土卸载,还进行了粉喷桩和注浆加固,并打了7根锚杆静压桩。 建筑物在12月21日突然转向西北方向倾斜,至12月25日,建筑物顶端的水平位移已达2884 mm, 整栋建筑物的重心偏移了1442 mm。 决定于12月26日爆破拆除。 事故原因分析: 1. 桩型用错了,在厚层淤泥中不能采用夯扩桩,把土层的结构都破坏了,将工程桩挤歪了。 2. 基坑开挖时未分层挖土 , 桩发生偏移。 3. 172根桩的偏位超过允许偏差,最大偏位达1700 mm。 4. 底板的标高抬高2 m, 在倾斜的桩上接长,形成偏心的桩轴力。 5. 形成了不稳定的机动体系。 1. 总则内容的变化 1.0.3 桩基的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上部结构类型、使用功能、荷载特征、施工技术条件与环境; 并应重视地方经验,因地制宜,注重概念设计,合理选择桩型、成桩工艺和承台形式,优化布桩,节约资源;强化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 4 注重概念设计。 桩基概念设计的内涵是指综合上述诸因素制定该工程桩基设计的总体构思。包括桩型、成桩工艺、桩端持力层、桩径、桩长、单桩承载力、布桩、承台形式、是否设置后浇带等,它是施工图设计的基础。 概念设计应在规范框架内,考虑桩、土、承台、上部结构相互作用对于承载力和变形的影响,既满足荷载与抗力的整体平衡,又兼顾荷载与抗力的局部平衡,以优化桩型选择和布桩为重点, 力求减小差异变形,降低承台内力和上部结构次内力, 实现节约资源、增强可靠性和耐久性。可以说, 概念设计是桩基设计的核心。 3.1.1 桩基设计的两类极限状态 (变化)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原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 采用桩基承载能力概率极限状态分项系数的设计法, 相应的荷载效应采用基本组合。 本规范 改为以综合安全系数 K 代替荷载分项系数和抗力分项系数, 以单桩极限承载力和综合安全系数 K 为桩基抗力的基本参数。 这意味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为 1.0 ,亦即为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本规范作这种调整的原因如下: ( 1 ) 与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 ( GB 50007 )的设计原则一致,以方便使用。 ( 2 ) 关于不同桩型和成桩工艺对极限承载力的影响,实际上已反映于单桩极限承载力静载试验值或极限侧阻力与极限端阻力经验参数中, 因此承载力随桩型和成 桩工艺的变异特征已在单桩极限承载力取值中得到较大程度反映,采用不同的承载力分项系数意义不大。 本规范修订增加的内容主要有: 减少差异沉降和承台内力的变刚度调平设计; 桩基耐久性规定; 后注浆灌注桩承载力计算与施工工艺; 软土地基减沉复合疏桩基础设计; 考虑桩径因素的 Mindlin 解计算单桩、单排桩和疏桩基础沉降; 抗压桩与抗拔桩桩身承载力计算; 长螺旋钻孔压灌混凝土后插钢筋笼灌注桩施工方法;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承载力计算与沉桩等。 调整的主要内容有: 基桩和复合基桩承载力设计取值与计算; 单桩侧阻力和端阻力经验参数; 嵌岩桩嵌岩段侧阻和端阻综合系数; 等效作用分层总和法计算桩基沉降经验系数; 钻孔灌注桩孔底沉渣厚度控制标准等。 术 语 2.1.2 复合桩基 由基桩和承台下地基土共同承担荷载的桩基础。 2.1.3 基桩 桩基础中的单桩。 2.1.4 复合基桩 单桩及其对应面积的承台下地基土组成的复合承载基桩。 2.1.5 减沉复合疏桩基础 软土地基天然地基承载力基本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为减小沉降采用疏布摩擦型桩的复合桩基。 2.1.15 灌注桩后注浆 灌注桩成桩后一定时间,通过预设于桩身内的注浆导管及与之相连的桩端、桩侧注浆阀注入水泥浆,使桩端、桩侧土体(包括沉渣和泥皮)得到加固,从而提高单桩承载力,减小沉降。 2.1.16 桩基等效沉降系数 弹性半无限体中群桩基础按 Mindlin 解计算沉降量 M w 与按等代墩基 Boussinesq 解计算沉降量 B w 之比,用以反映 Mindlin 解应力分布对计算沉降的影响。 术 语 说 明 1.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ingle pile bearing capacity 单桩极限承载力除以安全系数后的承载力值。 2. 混合型基础 compound foundation 同一建筑物根据其荷载分布特征与结构型式,采用天然地基与局部桩基的混合型基础。 3. 变刚度调平设计 adjusted foundation rigidity design for reducing different settlement 考虑结构荷载、地层分布和相互作用效应,通过调整桩径、桩长、桩距等改变桩土刚度分布,以使建筑物沉降趋于均匀的设计方法称为变刚度调平设计。 4. 群桩效应 group effect 群桩基础,在竖向荷载作用下,由于承台、桩、土的相互作用导致桩基承载力、沉降等性状发生不同于单桩的变化;在水平荷载下,桩基的水平承载力、位移等性状发生不同于单桩的变化,称此种效应为群桩效应。 5. 承台效应系数 pile cap effect efficiency 竖向荷载下,群桩承台底地基土产生一定抗力分担荷载,称此为承台效应。以地基承载力的发挥率度量该效应称为承台效应系数 。 一、 基本设计规定 一般规定 桩基础应按下列两类极限状态设计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桩基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整体失稳或发生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桩基达到建筑物正常使用所规定的变形限值或达到耐久性要求的某项限值。 桩基设计等级 根据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桩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区分。 设计等级 建筑类型 甲级 (1)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2)3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100 m 的高层建筑 (3)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体建筑物 (4)对桩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5)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 (6)对相邻既有工程影响较大的建筑物 乙级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丙级 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的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 桩基承载能力计算和验算要求 1 应根据桩基的使用功能和受力特征分别进行桩基的竖向承载力计算和水平承载力计算; 2 应对桩身和承台承载力进行计算;对于桩身露出地面或桩侧为可液化土、土的不排水剪切强度小于10 kPa 土层中的细长桩应进行桩身曲屈验算;对于混凝土预制桩应按施工阶段吊装、运输和锤击作用进行强度验算;对于钢管桩应进行局部曲屈验算; 3 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 4 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 5 对于抗浮桩基,应进行基桩和群桩的抗拔承载力计算; 6 对于抗震设防区的桩基应按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桩基变形验算要求 根据建筑桩基的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桩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桩基裂缝对耐久性的影响程度决定。 应进行沉降验算的桩基: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非嵌岩桩和非深厚坚硬持力层的建筑桩基; 2) 设计等级为乙级的体型复杂、荷载分布显著不均匀或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建筑桩基; 3) 软土地基多层建筑减沉复合疏桩基础。 可不进行沉降验算的桩基: 1) 嵌岩桩和支承于其他坚硬持力层的桩基; 2)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桩基; 3) 对沉降无特殊要求的单排桩条形承台桩基; 4) 有可靠经验时,对地质条件简单、荷载均匀、且对沉降无特殊要求的桩基。 水平位移验算: 对受水平荷载作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桩基,且对水平位移有严格限制时,应验算其水平位移。 抗裂度验算 : 对于使用上需限制裂缝宽度的桩基应进行裂缝宽度验算,对使用条件要求混凝土不得出现裂缝的桩基应进行抗裂度验算。 基于差异沉降的桩筏基础的优化 Poulos 也指出当表层附近的土层由相对较硬土体或密实砂土组成时,地基土可以提供全部或大部分承载力,此时基础设计的重点是控制差异沉降和整体沉降。 大量计算分析和工程实践表明,差异沉降越大,筏板的弯矩越大,上部结构的次生应力也越大。因此, 差异沉降控制是桩基设计,特别是以变形控制为基础的桩基设计的关键。 1. 差异沉降控制与变刚度调平设计概念 控制差异沉降和整体沉降 ,除了前述选择合适的筏板厚度外, 对桩基刚度的调节也是一个主要手段。 考虑结构荷载、地层分布和相互作用效应 , 通过调整桩径、桩长、桩距等改变桩土刚度分布 , 以使建筑物沉降趋于均匀的设计方法称为变刚度调平设计。 6 试验验证 图 3.1-6 等桩长与变桩长桩基模型试验( P=3250kN ) 在石家庄某现场进行了 20 层框架 - 核心筒结构 1/10 现场模型试验 , 桩直径 150 mm 。从图 3.1-6 看出: 等桩长布桩 ( l =2m) 与变桩长( l =2m , 3m , 4m )布桩相比,在总荷载 F=3250KN 下,其最大沉降由 6mm 减至 2.5mm ,最大沉降差由 ≤ 0.012 L 0 减至≤ 0.0005 L 0 。 这说明按常规布桩,差异沉降难免超出规范要求,而按 变刚度调平设计可大幅减小最大沉降和差异沉降。 ( 2 )核心筒局部增强模型试验 图 3.1-7 为试验场地在粉质粘土地基上的 20 层框架结构 1/10 模型试验,无桩筏板与局部增强(刚性桩复合地基)试验比较。从图 3.1-7 ( c )、( d )可看出,在相同荷载( F =3250kN )下,后者最大沉降量 S max =8mm , 外围沉降为 7.8mm , 差异沉降接近于零;而前者最大沉降量 s max =20mm ,外围最大沉降量 s min =10mm , 最大相对差异沉降 Δs max / L 0 = 0.4 % > 容许值 0.2 %。 可见,在天然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下,采用对荷载集度高的核心区局部增强措施,其调平效果十分显著 。 变刚度调平设计原则 : 宜以上部结构-承台-桩-土的共同作用分析为基础 , 按变刚度调平设计原则设计 的 桩基 : l. 对于 主裙楼连体建筑 , 当高层主体采用桩基时 , 裙房的地基或桩基刚度宜相对弱化 , 可采用天然地基、复合地基、疏桩或短桩基础。 2. 对于 框筒、框剪结构高层建筑桩基 , 应加强核心筒和内部剪力墙区域桩基刚度 ( 视条件适当增加桩长、桩径、桩数、采用后注浆等措施 ) , 相对弱化核心筒外围桩基刚度 , 并对后者按复合桩基设计。 3. 对于 框筒、框剪结构高层建筑 天然地基 , 承载力和沉降量满足要求的条件下 , 宜 于核心筒区域设置增强刚度、减小沉降的桩 。 形成 局部复合桩基 ( 非地震区和七度及其以下地震烈度设防区 ) 或 刚性桩复合地基 。 4 . 对于 大体量筒仓、储罐桩基 , 宜按内强外弱原则布桩。 天然地基和均匀布桩的初始竖向刚度是均匀分布的。设置于其上的有限刚度的基础 ( 承台 ) 受均布荷载作用时 , 由于地基土、桩土的相互作用导致地基或桩群的竖向刚度分布发生内弱外强变化 , 沉降变形出现内大外小 的碟形分布 , 基底反力出现内小外大 的马鞍形分布。当上部结构为荷载与刚度内大外小的框筒结构时 , 碟形沉降会更趋明显。 为避免上述负面效应 , 突破传统设计理念 , 通过调整地基或基桩的刚度分布 , 促使差异沉降减到最小 , 基础或承台内力显著降低。这就是变刚度调平概念设计 。 (1) 局部增强 在采用天然地基时 , 突破纯天然地基的传统观念 , 对荷载集度高的区域如核心筒等实施局部增强处理 , 包括采用局部桩基或局部刚性桩复合地基。 (2) 桩基变刚度 当整体采用桩基时 , 对于框筒、框剪结构 , 采用变桩距、变桩径、变桩长 ( 多层持力层 ) 布桩 。对于荷载集度高的内部桩群 , 除考虑荷载因素外 , 尚应考虑相互作用影响予以增强 ; 对于外围区应适当弱化 , 按复合桩基设计。 (3) 主裙连体变刚度 对于主 裙 连体建筑 , 基础应按增强主体 ( 采用桩基 ) 、弱化裙房 ( 采用天然地基、疏短桩基、复合地基 ) 的原则设计。 (4) 上部结构 - 基础 - 地基 ( 桩土 ) 协同工作分析 在概念设计的基础上 , 进行上部结构 - 基础 - 地基 协同工作分析计算 , 进一步优化布桩 , 并确定承台内力与配筋。 基于差异沉降的设计方法:通过调节桩长、桩位布置和桩径以及板厚,可达到桩筏基础变刚度调平设计的目的 。 南银大厦沉降等值线计算与实测比较 主楼平面及基桩布置图 法兰克福展览会大楼 桩基设计的荷载与抗力 桩基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基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 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基桩承载力特征值。 2 计算桩基变形时,传至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 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 ,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为建筑物地基变形允许值。 由于静荷载长期作用在地基基础上,它是引起基础沉降的主要因素。可变荷载中普通可变荷载经常出现且作用时间较长,变形计算中应予考虑。偶然荷载通常发生的机会不多,发生时作用的时间一般很短,产生的固结变形非常小,通常的沉降计算中不予考虑。 3 在确定承台高度、桩身截面、计算承台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桩顶反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的 荷载效应基本组合 ,并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各组合荷载采用标准值乘相应的分项系数,即荷载采用 设计值 ) 。 当需要验算承台或桩身的 抗裂度和裂缝宽度 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 4 桩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 为说明规范第 3.1.8 条变刚度调平设计要点及规范第 5.5.14 条疏桩复合桩基沉降计算过程,以某框架-核心筒结构为例,叙述如下。 1 概念设计 1.1 桩型、桩径、桩长、桩距、桩端持力层、单桩承载力 该办公楼由地上 36 层、地下七层与周围地下七层车库连成一体,基础埋深 26m 。框架 - 核心筒结构。建筑标准层平面图见图 5.5-4 ,立面图见图 5.5-5 ,主体高度 156m 。拟建场地地层柱状土如图 5.5-6 ,第⑨层为卵石 - 圆砾,第⒀层为细-中砂,是桩基础良好持力层。 采用后注浆灌注桩桩筏基础,设计桩径 1000mm 。按强化核心筒桩基的竖向支承刚度、相对弱化外围框架柱桩基竖向支承刚度的总体思路, 核心筒采用常规桩基,桩长 25m ,外围框架采用复合桩基,桩长 15m 。 核心筒桩端持力层选为第⒀层细 - 中砂,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Ra=9500kN ,桩距 3d ; 外围边框架柱采用复合桩基础,荷载由桩土共同承担,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Ra=7000kN 。 1.2 承台结构形式 由于变刚度调平布桩起到减小承台筏板整体弯距的作用,板厚可减少。核心筒承台采用 平 板 式 ,厚 度 h 1 = 2200 mm ; 外 围 框 架 采 用 梁 板 式 筏 板 承 台 ,梁 截 面 b b × h b = 2000 mm × 2200 mm , 板厚 h 2 = 1600 mm 。与主体相连裙房(含地下室)采用天然地基,梁板式片筏基础。 2 基桩承载力计算与布桩 2.1 核心筒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 含承台自重 ) : N ck = 843592kN ; 基桩承载力 R a =9500kN, 每个核心筒布桩 90 根,并使桩反力合力点与荷载重心接近重合。偏心距如下: 左核心筒荷载偏心距离: ΔX=-0.04m ; ΔY=0.26m ; 右核心筒荷载偏心距离: ΔX=0.04m ; ΔY=0.15m ; 9500kN x 90=855000kN>843592 kN ; 2.2 外围边框架柱 柱下布桩 3 根, 单根复合基桩承台面积 A c = (9×7. 5 - 2.36 ) / 3 =21. 7 m 2 , 单柱结构荷载标准值 F k = 36025 kN , 承台自重 G k = [22. 5×1.2 +2.2×(2.0+ 3.5+3.5+3.5 )] ×25 / 3 =384 kN , G k ={(7.5+9)×2 × 2.2+2×(2 × 3.5+3.5 × 3.5) × 1.6}×25 / 3 = 1118kN, 承台效应系数 η c 取 0.7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 ak = 350 kPa , 复合基桩承载力特征值 R = R a + η c f ak A c = 7000 +0.7 ×350 ×21.7 =12317 kN ≈ ( F k / 3 + G k ) = 12392 kN 。 ( F k / 3 + G k ) = 13126 kN 。 13126/12317=1.066 桩基础平面布置图见图 5.5-7 。 3 沉降计算 3.1 核心筒沉降采用等效作用分层总和法计算 附加压力 p o = 680 kPa , L c = 32 m , B c = 21. 5 m , n = 90 根 , d =1. 0 m , l = 25 m ; L c / B c =32/21.5=1.488 ≈1.5 , l / d = 25 , s a / d = 3 ; 由附录 E 得: L c / B c = 1 , l / d = 25 时, C o = 0. 063 , C 1 = 1.5 , C 2 =7 . 822 ; L c / B c = 2 , l / d = 25 时, C o = 0.118 , C 1 =1.565 , C 2 =6.826 ; 外围框架柱桩基对核心筒桩端以下应力的影响,按规范第 5.5.14 条计算其对核心筒计算点桩端平面以下的应力影响,进行叠加, 按单向压缩分层总和法计算核心筒沉降。 沉降计算深度由 σ z = 0.2 σ c 得: z n = 20 m ; 压缩模量当量值: = 35 MPa ; 由规范第 5.5.11 条得: ψ = 0.5 ;采用后注浆施工工艺乘以 0.7 折减系数。 由规范第 5.5.7 条及第 5.5.12 条得: s ' = 272 mm ; 最终沉降量: 3.1 边框架复合桩基沉降计算,采用复合应力分层总和法, 即按规范式( 5.5.14-3 ) 计算范围见图 5.5-8 ,计算参数及结果列表于 5.5-2 。 沉降计算荷载应考虑回弹再压缩,采用准永久荷载效应组合的总荷载为等效附加荷载; 桩顶荷载取 Q = 7000 kN ; 承台土压力,近似取 p ck = η c f ak = 245 kPa ; 用应力比法得计算深度: z n = 6.0 m ,桩身压缩量 s e = 2 mm 。 最终沉降量 , s = ψ s ' + s e = 0.7 × 30.0+2.0=23mm ( 采用后注浆乘以 0.7 折减系数 ) 。 上述沉降计算只计入相邻基桩对桩端平面以下应力的影响,也未考虑筏板整体刚度和上部结构刚度对调整差异沉降的贡献,故实际差异沉降比上述计算值要小。 4 按上部结构刚度-承台-桩土相互作用有限元法计算沉降。 按共同作用有限元分析程序 计算所得沉降等值线如图 5.5-9 所示。从中看出,最大沉降为 40mm ,最大差异沉降 Δs max =0.0005 L o ,仅为规范允许值的 1/4 。 复合桩基设计 软土地基上8层及8层以下的混凝土和砌体结构建筑物, 当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时 ,为减小沉降可设置摩擦型疏桩, 按桩土承台共同作用计算复合疏桩基础的承载力和沉降 。 二、桩基设计 基本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1) 按照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 要求整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 2) 桩基按两类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所需用岩土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值; 3) 对建筑场地的不良地质现象,如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土洞等,有明确的判断、结论和防治方案; 4) 地下水位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地下水的腐蚀性评价,地下水浮力计算的设计水位; 5) 现场和其他可供参考的试桩资料及附近类似桩基工程经验资料; 6) 抗震设防区按设防烈度提供的液化地层资料; 有关地基土冻胀性、湿陷性、膨胀性评价 桩基详勘察特殊要求 勘探点间距 1) 对于端承型桩(含嵌岩桩):主要根据桩端持力层顶面坡度决定,宜为12~24 m。 当相邻两个勘察点揭露出的桩端持力层层面坡度大于10%或持力层起伏较大、地层分布复杂时,应根据具体工程条件适当加密勘探点; 2) 对于摩擦型桩:宜按20~30 m 布置勘探孔,但遇到土层的性质或状态在水平方向分布变化较大,或存在可能影响成桩的土层时,应适当加密勘探点; 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柱下单桩基础应按柱列线布置勘探点,并宜每桩设一勘探点。 勘探深度 1) 布置1/3~1/2的勘探孔为控制性孔,且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桩基,场地至少应布置3个控制性孔,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桩基应布置不少于2个控制性孔。控制性孔应穿透桩端平面以下压缩层厚度,一般性勘探孔应深入桩端平面以下3~5 d。 2) 嵌岩桩的控制性钻孔应深入预计嵌岩面以下不小于3~5 d, 一般性钻孔应深入预计嵌岩面以下不小于1~3 d。 当持力层较薄时,应有部分钻孔钻穿持力岩层。在岩溶、断层破碎带地区,应查明溶洞、溶沟、溶槽、石笋等的分布情况,钻孔应钻穿溶洞或断层破碎带进入稳定土层,进入厚度应满足上述控制性钻孔和一般性钻孔要求。 设计参数 在勘察深度范围内的每一地层,均应采取不扰动试样进行室内试验或根据土质情况选用有效的原位测试方法进行原位测试,提供设计所需参数。 2 建筑场地与环境条件的有关资料: 1) 建筑场地的平面图,包括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的分布; 2) 相邻建筑物安全等级、基础形式及埋置深度; 3) 水、电及有关建筑材料的供应条件; 4) 周围建筑物及边坡的防振、防噪音的要求; 5) 泥浆排泄、弃土条件; 建筑基坑支护形式及超越红线资料。 3 建筑物的有关资料: 1) 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图; 2) 建筑物的结构类型、荷重及建筑物的使用或生产设备对基础竖向及水平位移的要求; 3) 建筑物的安全等级; 4) 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抗震)类别。 4 施工条件的有关资料: 1)施工机械设备条件,制桩条件、动力条件以及对地质条件的适应性; 2) 施工机械的进出场及现场运行条件。 三、桩的选型与布置 1. 基桩分类 2. 桩型与工艺选择 3. 基桩的布置 四、 特殊条件下的桩基 软土地基的桩基设计原则 : 1 软土中的桩基宜选择中、低压缩性的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桩基,不应采用桩端置于软弱土层上的摩擦桩 ; 2 桩周围软土因自重固结、场地填土、地面大面积堆载、降低地下水位等原因而产生的沉降大于桩的沉降时,应视具体工程情况考虑桩侧负摩阻力对基桩的影响; 3 采用挤土桩时,应考虑挤土效应对成桩质量、对邻近建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等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4 先成桩后开挖基坑时,必须考虑基坑挖土顺序和控制一次开挖深度,防止土体侧移对桩的影响; 5 深厚软土场地,不得采用大片沉管灌注桩;当采用大片密集有挤土效应的基桩时,应采取有效的消减超孔压和挤土效应的措施 湿陷性黄土地区的桩基设计原则: 1 基桩应穿透湿陷性黄土层,桩端应支承在压缩性低的粘性土、粉土、中密和密实砂土以及碎石类土层中; 2 湿陷性黄土地基中的单桩极限承载力,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桩基应按现场浸水载荷试验并结合地区经验确定; 2)对于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桩基,应参照地质条件相同的试桩资料,并结合饱和状态下的土性指标、经验参数公式估算结果综合确定;对于设计等级为丙级建筑桩基,可按饱和状态下的土性指标采用经验参数公式估算。 3 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中的单桩极限承载力,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考虑负摩阻力的影响。 季节性冻土和膨胀土地基中的桩基设计原则: 1 桩端进入冻深线或膨胀土的大气影响急剧层以下的深度应满足抗拔稳定性验算要求,且不得小于4倍桩径及1倍扩大端直径,最小深度应大于1.5 m。 2 为减小和消除冻胀或膨胀对建筑物桩基的作用,宜采用钻、挖孔(扩底)灌注桩。 3 确定基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时,除不计入冻胀、膨胀深度范围内桩侧阻力外,还应考虑地基土的冻胀、膨胀作用,验算桩基的抗拔稳定性和桩身受拉承载力。 为消除桩基受冻胀或膨胀作用的危害,可在冻胀或膨胀深度范围内,沿桩周及承台作隔冻、隔胀处理。 岩溶地区的桩基设计原则: 1 岩溶地区的桩基,宜采用钻、挖孔桩。当单桩荷载较大,岩层埋深较浅时,宜采用嵌岩桩。 2 桩端置于倾斜基岩面上的嵌岩桩,桩端应全断面嵌入基岩。 3 当岩面较为平整且上覆土层较厚时,嵌岩深度宜为0.2 d 或不小于0.2 m。 坡地岸边上的桩基设计原则: 1 对建于坡地岸边的桩基,不得将桩支承于边坡潜在的塌滑体上,桩端应进入潜在滑裂面以下足够深度的稳定岩土层内;桩身主筋应通长配置。 2 建筑物桩基与边坡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边坡应按《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 进行整治,确保其稳定性。 建筑场地内的边坡必须是完全稳定的边坡,如有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存在时,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有关条款进行整治。 3 不宜采用挤土桩; 4 应验算最不利荷载效应组合下桩基的整体稳定性和基桩水平承载力。 地震设防区桩基设计原则: 1 桩进入液化土层以下稳定土层的长度(不包括桩尖部分)应按计算确定;对于碎石土,砾、粗、中砂,密实粉土,坚硬粘性土尚不应小于0.5 m; 对其它非岩石类土尚不应小于1.5 m。 2 承台和地下室侧墙周围的回填土应采用具有良好压实性的素填土或灰土、级配砂石分层夯实。 3 当承台周围为可液化土或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 40 kPa ( 或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 15 kPa ) 的软土时,宜将承台外一定范围内的土进行加固。 可能出现负摩阻力的桩基设计原则(宜): 1 对于填土建筑场地,宜先填土并保证填土的密实性,待填土地基沉降基本稳定后成桩; 2 对于地面大面积堆载的建筑物,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减少堆载引起的地面沉降及对建筑物桩基的影响; 3 对于中性点以上的桩身表面进行处理,以减少负摩阻力; 4 对于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可采用强夯、挤密土桩等先行处理,消除上部或全部土的自重湿陷; 5 采用其他有效而合理的措施。 五、桩基计算 桩顶作用效应计算 对于一般建筑物和受水平力(包括力矩与水平剪力)较小的高大建筑物桩径桩长相同的群桩基础,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群桩中复合基桩或基桩的桩顶作用效应。 1 . 竖向力 轴心竖向力作用下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 2 . 水平力 当桩径、桩长不相同时,各复合基桩或基桩的桩顶作用效应应考虑各桩的竖向、水平刚度的差异, 按规范附录 B 计算 。 对于主要承受竖向荷载的抗震设防区低承台桩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桩顶作用效应计算可不考虑地震作用 : 1) 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可不进行桩基抗震承载力验算的建筑物; 2 )不位于坡地、岸边或地震可能导致滑移、地裂地段的建筑物; 3 )桩端及桩身周围无液化土层; 4 )承台周围无液化土、淤泥、淤泥质土及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00 kPa 的填土。 3. 基桩共同工作效应的影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计算各基桩的作用效应和桩身内力时,可考虑承台(包括地下墙体)与基桩共同工作和土的弹性抗力作用计算受水平荷载的桩基( 计算方法和公式详见附录 C ) 1 )位于8度和8度以上抗震设防区和其他受较大水平力的高大建筑物,当其桩基承台刚度较大或由于上部结构与承台的协同作用能增强承台的刚度时; 2) 受较大水平力及 8 度和 8 度以上地震作用的高承台桩基。 桩基竖向承载力验算 1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轴心竖向力作用下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 除满足上式外,尚应满足下式 N k —— 轴心竖向作用下桩顶荷载效应标准组合竖向力; N i kmax ——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第 i 桩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最大竖向 力; R —— 基桩或复合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2 地震作用效应组合: 轴心竖向力作用下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 除满足上式外,尚应满足下式: 单桩 竖向承载力 特征值 的确定 式中 Q uk ——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值 (多种确定方法) ; K —— 安全系数, 取 2 。 R a ——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基桩 竖向承载力 特征值 1 对于端承型桩基、桩数少于 4 根的摩擦型桩基, 或由于地层土性、使用条件等因素 不宜考虑承台效应 时, 其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取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2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桩数不少于 4 根的摩擦型桩基, 宜 考虑承台效应 确定其 复合基桩 的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1 )上部结构整体刚度较好的建(构)筑物(如剪力墙结构、钢筋混凝土筒仓等); 2 )对于差异变形适应性较强的排架结构和柔性构筑物(如钢板罐体); 3 ) 对于按变刚度调平原则设计的桩基刚度相对弱化区。 4 ) 软土地基的减沉复合疏桩基础。 考虑承台效应 的 复合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可按下式确定: 不考虑地震作用时 : —— 承台效应系数,可按 规范表 5.2.4 取值; f ak —— 基底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 1/2 承台宽度且不超过 5m 深度范围内的 加权平均值); A c —— 计算基桩所对应的承台底净面积。 考虑地震作用时 : 5.2.5-2 5.2.5-3 式中 A ps —— 为桩身截面面积; A —— 为承台计算域面积。对于柱下独立桩基, A 为承台总面积;对于桩筏基础, A 为柱、墙筏板的 1/2 跨距和悬臂边 2.5 倍筏板厚度所围成的面积;桩集中布置于单片墙下的桩筏基础,取墙两边各 1/2 跨距围成的面积,按条基计算 η c ; ζ a —— 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采用。 , f ak , A c 意义同前。 3 当承台底为可液化土、湿陷性土、高灵敏度软土、欠固结土、新填土时,沉桩引起超孔隙水压力和土体隆起时, 不考虑承台效应, 取 =0 规范表 5.2.4 4 复合 疏桩 基础基桩 承载力特征值 对于软土地区 8 层及 8 层以下多层建筑 减沉 摩擦型复合 疏桩 基础,其复合基桩承载力特征值可按下式确定。 式中 ——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调整系数,取 1.1~1.2 ; —— 疏桩承台效应系数, , 按规范表 5.2.4 取值。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1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的确定的 规定: 1 ) 一般情况下,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应通过单桩静载试验确定;试验按 《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 执行; 2 )对于大直径端承型桩,也可通过深层平板(直径 0.8m )载荷试验确定极限端阻力; 3 )对于嵌岩桩,也可通过岩基平板(直径 0.3m )载荷试验确定极限端阻力,通过嵌岩短墩(直径 0.3m )确定极限侧阻力和极限端阻力; 4 ) 桩侧极限侧阻力和极限端阻力宜通过埋设桩身轴力测试元件静载试验确定;可通过测试结果建立极限侧阻力和极限端阻力与土层物理指标,以及与静力触探等土的原位测试指标间的经验关系。 2 设计采用的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桩基,应通过静载试验确定; 2 )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桩基,应参照地质条件相同的试桩资料,结合静力触探等原位测试和经验参数综合确定;当缺乏可参照的试桩资料或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通过单桩静载试验确定; 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桩基,可根据原位测试和经验参数确定。 3 原位测试方法 1 )当根据单桥探头静力触探资料确定混凝土 预制桩和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如无当地经验,可按公式计算 2 )当根据双桥探头静力触探资料确定混凝土预制桩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对于粘性土、粉土和砂土,如无当地经验时可按公式计算 4 经验参数方法 1 ) 当根据土的物理指标与承载力参数之间的经验关系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宜按下列公式估算: 2 )根据土的物理指标与承载力参数之间的经验关系,确定大直径桩( )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可按规范 5.3.6 式计算: 3 ) 当根据土的物理指标与承载力参数之间的经验关系确定钢管桩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可按规范 5.3.7 式计算: 4 ) 嵌岩桩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由桩周土总侧阻力、嵌岩段总侧阻力和总端阻力三部分组成。当根据室内试验结果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按规范 5.3.8 式计算 5 )后注浆灌注桩的单桩极限承载力 后注浆灌注桩的单桩极限承载力,应通过静载试验确定。对于符合规范化后注浆技术要求的条件下,其后注浆单桩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式估算: ( 5.3.10 ) 式中 Q sk —— 后注浆非竖向增强段的总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Q gsk —— 后注浆竖向增强段的总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Q gpk —— 后注浆总极限端阻力标准值; —— 分别为后注浆侧阻力、端阻力增强系数,可按规范表 5.3.10 取值。 对于注浆量和注浆压力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应取较低值。 6 )对于桩身周围有液化土层的低承台桩基,当承台底面上下分别有厚度不小于 1.5m 、 1.0m 的非液化土或非软弱土层时,土层液化对单桩极限承载力的影响可将液化土层极限侧阻力乘以土层液化折减系数计算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土层液化折减系数按规范表 5.3.12 确定。 特殊条件下桩基竖向承载力验算 当桩端平面以下受力层范围内存在低于持力层承载力 1/3 的软弱下卧层时,应验算软弱下卧层的承载力。 桩侧负摩阻力 1. 考虑桩侧负摩阻力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桩基,当桩周土层产生的沉降超过基桩的沉降时,在计算基桩承载力时应考虑桩侧负摩阻力。 1 ) 桩穿越较厚松散填土、自重湿陷性黄土、欠固结土层进入相对较硬土层时; 2 ) 桩周存在软弱土层,邻近桩侧地面承受局部较大的长期荷载,或地面大面积堆载(包括填土)时; 3 ) 由于降低地下水位,使桩周土中有效应力增大,并产生显著压缩沉降时。 2. 考虑桩侧负摩阻力的 验算 桩周土沉降可能引起桩侧负摩阻力时,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考虑负摩阻力对桩基承载力和沉降的影响;当缺乏可参照的工程经验时,可按下列规定验算: 1 )对于摩擦型基桩取桩身计算中性点以上侧阻力为零,按下式验算基桩承载力: 2 )对于端承型基桩除应满足上式要求外,尚应考虑负摩阻力引起基桩的下拉荷载鳄,按下式验算基桩承载力: 3 )当土层不均匀或建筑物对不均匀沉降较敏感时,尚应将负摩阻力引起的下拉荷载计入附加荷载 验算桩基沉降 。 本条中基桩的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R a 只计中性点以下部分侧阻值及端阻值。 抗拔承载力 验算要求 承受拔力的桩基,应按下列公式同时验算群桩基础及其基桩的抗拔承载力,并按现行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验算桩身的受拉承载力。验算桩身受拉承载力时,桩顶荷载应取基本组合设计值。 桩基沉降计算 桩基变形指标: 1 ) 沉降量 ; 2 ) 沉降差 ; 3 ) 倾斜 :建筑物桩基础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之比值; 4 )局部倾斜 :墙下条形承台沿纵向某一长度范围内桩基础两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之比值。 基本规定 桩基变形指标应遵守以下规定选用: 由于土层厚度与性质不均匀、荷载差异、体型复杂、相互影响等因素引起的地基变形,对于砌体承重结构应由局部倾斜控制;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应由整体倾斜值控制,当其结构为框架、框剪、框筒结构时,尚应控制柱(墙)之间的 差异沉降 。 容许值 建筑物的桩基变形容许值如无当地经验时可按规范表 5.5.4 规定采用,对于表中未包括的建筑物桩基容许变形值,可根据上部结构对桩基变形的适应能力和使用上的要求确定。 桩基最终沉降量计算 对于桩中心距小于或等于 6 倍桩径的桩基 , 其最终沉降量计算可采用 等效作用分层总和法 。 等效作用面位于桩端平面,等效作用面积为桩承台投影面积,等效作用附加应力近似取承台底平均附加压力。 等效作用面以下的应力分布采用各向同性均质直线变形体理论。计算模式如图 5.5.5( 同原规范 ) 所示,桩基内任意点的最终沉降量可用角点法按下式计算: 图 5.5.5 桩基沉降计算示意图 计算矩形桩基变形时,桩基沉降计算式可简化成下式: 1 桩基规范法实际上是实体基础法, 它不考虑桩基侧面应力扩散作用, 将承台视作直接作用在桩端平面,即实体基础的长、宽视作等同于承台底长、宽,且作用在实体基础底面上的附加应力也取为承台底的附加应力。然后按矩形浅基础的沉降计算方法计算实体基础沉降。 2 对于群桩基础下的地基土应力, 按半无限体地表荷载作用的布西奈斯克解,将给出偏大的结果, 因此规范将均质土中明特林解群桩沉降与等效作用面上布西奈斯克解之比值 ψ e 作为等代实体基础基底附加应力的折减系数。 3 当无当地经验时,桩基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可按规范表取用。 几个问题: 4 计算桩基沉降时,应考虑相邻基础的影响,采用叠加原理计算;桩基等效沉降系数可按独立基础计算。 5 当桩基形状不规则时,可采用等代矩形面积计算桩基等效沉降系数,等效矩形的长宽比可根据承台实际尺寸形状确定。 桩基沉降计算 盖德斯 (Geddes )方法 1. 群桩在地基土中竖向附加应力分布的近似计算 盖德斯 ( Geddes , 1966) 根据半无限弹性体内作用一集中力的明德林 ( Mindlin , 1936) 课题,将作用于桩端土上的压应力简化为一集中荷载;将通过桩侧摩阻力作用于桩周土的剪应力简化为沿桩轴线的线性荷载,并假定桩侧摩阻力为沿深度呈矩形分布或正三角形分布 ( 图 4-18) ,分别给出了各自的土中竖向应力表达式。 Mindlin 解 桩端集中力 桩侧阻力呈矩形分布 桩侧阻力呈正三角形分布 计算沿桩轴线 ( n = 0) 的竖向应力时,取 n = 0.002 近似代替。 对于桩侧阻力为其它图式的分布,可采用矩形、正三角形分布竖向应力迭加求得。 将作用于单桩桩顶的荷载 Q 分解为桩端荷载 Q p = αQ ( α 为桩端荷载分担比 ) ,桩侧荷载 Q s ,而 Q s 又可根据其分布图式分解为矩形分布荷载 Q r = βQ ( β 为矩形分布侧阻分担荷载之比 ) 、随深度线性增长的三角形分布荷载 Q t = (1 α β ) Q 。 Q = Q p + Q s = Q p + Q r + Q t 侧阻呈随深度线性增长的梯形分布时,土中竖向应力表达式: 若已知荷载分配的参数 α 、 β ,则可利用上式,采用有限压缩层地基模式按单向压缩计算单桩的桩端沉降。 软土地基减沉复合疏桩基础 5.6.1 当软土地基上多层建筑,地基承载力基本满足要求(以底层平面面积计算)时,可设置穿过软土层进入相对较好土层的疏布摩擦型桩,由桩和桩间土共同分担荷载。该种减沉复合疏桩基础,可按下列公式 确定承台面积 A c 和桩数 n : (5.6.1-1) (5.6.1-2) 式中: -桩基承台总净面积; -承台底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承台面积控制系数, ξ ≥0.60 ; -桩基承台效应系数,可按本规范表 5.2.5 取值。 5.6.2 减沉复合疏桩基础中点沉降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 5.6.2-1 ) ( 5.6.2-2 ) ( 5.6.2-3 ) ( 5.6.2-4 ) 式中: s —— 桩基中心点沉降量; s s —— 由承台底地基土附加压力作用下产生的中点沉降; s ps —— 由桩土相互作用产生的沉降; p o —— 按荷载效应准永久值组合计算的假想天然地基平均附加压力 (kPa) ; E si —— 承台底以下第 i 层土的压缩模量,应取自重压力至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段的模量值; m —— 地基沉降计算深度范围的土层数;沉降计算深度按 σ z = 0.1 σ c 确定, σz 可按本规范第 5.5.8 条确定; — 桩身范围内按厚度加权的平均桩侧极限摩阻力、平均压缩模量; … … … η p —— 基桩刺入变形影响系数;按桩端持力层土质确定,砂土为 1.0 ,粉土为 1.15 ,黏性土为 1.30 。 ψ —— 沉降计算经验系数,无当地经验时,可取 1.0 。 对于减沉复合疏桩基础应用中要注意把握 三个关键技术: 一是桩端持力层不应是坚硬岩层、密实砂、卵石层,以确保基桩受荷能产生刺入变形,承台底基土能有效分担份额很大的荷载; 二是桩距应在 5d ~ 6d 以上,使桩间土受桩牵连变形较小,确保桩间土较充分发挥承载作用; 三是由于基桩数量少而疏,成桩质量可靠性应严加控制。 桩基水平承载力与位移计算 1. 水平承载力验算 一般建筑物和水平荷载较小的高大建筑物单桩基础和群桩中基桩应满足: 式中 H 1 ——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基桩 桩顶处的水平力; R h —— 单桩基础或群桩中基桩的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2. 单桩的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 1) 对于受水平荷载较大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桩基,单桩的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确定 ,试验方法及承载力取值按《建筑基桩检测规范》执行。 2) 对于钢筋混凝土 预制桩 、钢桩、桩身全截面配 筋率不小于0.65% 的灌注桩,可根据静载试验结果取 地面处水平位移 为10 mm( 对于水平位移敏感的建筑物取水平位移6 mm) 所对应的荷载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3) 对于桩身 配筋率小于0.65% 的灌注桩,可取单桩水平静载试验的 临界荷载的 75% 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4) 当缺少单桩水平静载试验资料时,可按下列公式估算桩身配筋率小于 0.65% 的灌注桩的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对于混凝土护壁的挖孔桩,计算单桩水平承载力时,其设计桩径取护壁内直径。 5 当桩的水平承载力由水平位移控制,且缺少单桩水平静载试验资料时,可按下式估算预制桩、钢桩、桩身配筋率不小于0.65%的灌注桩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式中 —— 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EI —— 桩身抗弯刚度; x 0a —— 桩顶容许水平位移; v x —— 桩顶水平位移系数,按规范表5 . 6 . 2取值。 验算地震作用桩基的水平承载力时,应将上述方法确定的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乘以调整系数 1.25 。 水平承载群桩效应 群桩基础(不含水平力垂直于单排桩基纵向轴线和力矩较大的情况)的复合基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应考虑由承台、桩群、土相互作用产生的群桩效应,可按下式确定: 承受水平荷载较大的带地下室的高大建筑物桩基,可考虑地下室侧墙、承台、排桩群、土共同作用,按规范附录 B 方法计算基桩内力和变位,与水平外力作用平面相垂直的单桩基础按规范附录 B 中附表 B-3 计算。 桩身承载力与抗裂计算 1 桩身承载力与抗裂计算,除按本节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遵照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钢结构设计规范》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 有关规定执行。计算其桩身承载力时,可考虑钢筋的承载作用。 2 计算混凝土桩在轴心受压荷载和偏心受压荷载下的桩身承载力时,应将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和弯曲抗压强度设计值分别乘以下列基桩施工工艺系数 ψ c : 混凝土预制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根据桩的接头数取值,3个接头数以上取低值; 干作业非挤土灌注桩; 泥浆护壁和套管护壁非挤土灌注桩、部分挤土灌注桩、挤土灌注桩, 软土地区挤土灌注桩 。 3 计算桩身轴心受压承载力时,一般取稳定系数=1.0。对于桩的自由长度较大的高桩承台、桩周为可液化土或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25 kPa 的地基土(或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10 kPa) 时,应考虑压曲的影响。其稳定系数可根据桩身计算长度和桩的设计直径 d 确定。桩身计算长度根据桩顶的约束情况、桩身露出地面的自由长度、桩的入土长度、桩侧和桩底的土质条件按表5 . 7 . 3-1确定。桩的稳定系数可按表5 . 7 . 3-2确定。 4 计算桩身偏心受压承载力时,一般不考虑偏心距的增大影响,但对于高承台基桩、桩身穿越液化土、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10 kPa 的特别软弱土层时,应考虑桩身在弯矩作用平面内的挠曲对轴向力偏心距的影响,即应将轴向力对截面重心的初始偏心矩乘以偏心矩增大系数,偏心距增大系数,具体计算方法参照《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执行。 5 对于打入式钢管桩,应按验算桩身局部压曲: 6 对于受长期或经常出现的水平力或拔力的建筑桩基,应验算桩身的裂缝宽度,其最大裂缝宽度不得超过0.2 mm。 7 预制桩桩身配筋可按计算确定。吊运时单吊点和双吊点的设置,应按吊点(或支点)跨间正弯矩与吊点处的负弯矩相等的原则进行布置。考虑预制桩吊运时可能受到冲击和振动的影响,计算吊运弯矩和吊运拉力时,宜将桩身重力乘以1.5的动力系数。 8 当进行桩身截面的抗震验算时,应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 考虑桩身承载力的抗震调整。 桩基构造 Ⅰ 桩基一般构造 1 灌注桩应按下列规定配筋 2 桩身混凝土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3 扩底灌注桩扩底端尺寸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4 混凝土预制桩的截面边长 5 预制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30 6 预制桩的桩身配筋应按吊运、打桩及桩在建筑物中受力等条件计算确定 7 预制桩的分节长度应根据施工条件及运输条件确定 8 预制桩的桩尖可将主筋合拢焊在桩尖辅助钢筋上 Ⅱ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1 离心成型的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按混凝土强度等级分为 2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尖型式宜根据地层性质选择闭口型或敞口型 3 本规范未作规定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要求 4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连接可采用端板焊接连接和机械啮合连接,每根桩的接头数量不宜超过 4 个 5 桩端嵌入非饱和状态的强风化岩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渗水软化桩端持力层措施 Ⅲ 钢 桩 1 钢桩可采用管型或 H 型,其材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 2 钢桩的分段长度不宜超过12~15 m。 3 钢桩焊接接头应采用等强度连接,使用的焊条、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有关规范规定。 4 钢桩的端部形式,应根据桩所穿越的土层、桩端持力层性质、桩的尺寸、挤土效应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Ⅳ 承台构造 1 桩基承台的构造,除满足抗冲切、抗剪切、抗弯承载力和上部结构需要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2 承台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满足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要求 3 承台的钢筋配置除满足计算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 桩与承台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5 混凝土柱与承台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6 承台与承台之间的连接宜符合下列要求 谢 谢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