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台港区液体化工泊位围堰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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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台港区液体化工泊位围堰监理规划

连云港港旗台港区液体化工泊位围堰工程施工监理规划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九年二月n监理规划目录一、项目概述及监理工作指导思想………………………10二、监理的范围、内容和监理目标………………………10三、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13(一)监理组织机构框图………………………….………13(二)主要监理人员表………………………….…………14(三)监理人员岗位职责……………………………..…...15四、投资控制的措施和程序………………………..……...21五、进度控制的措施和程序………………..……………...26六、质量控制的措施和程序………………………...……..30七、合同管理措施……………………….……..…………..37八、安全管理措施................................39九、信息管理工作……………………………...…….…….41十、组织协调工作…………………………………………42十一、监理工作制度………………………………...…….44十二、对工程难点的处理和合理化建议…………………52n一、项目概述及监理工作指导思想(一)项目概述工程名称:连云港警备区物流园项目工程工程地点:建设单位: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概述:本围堤工程分为液体化工泊位北围堰标段、南防波堤工程Ⅰ标段、30万吨航道扩建工程吹填围堰隔堤Ⅰ标段三部分。北围堰标段(桩号北K0+000.0~北K0+922.004):本段围堰位于工程北侧,东西走向,滩面标高为-3.37~-1.52m,淤底标高-18.51~-14.00m,围堰地基处理采用爆破挤淤方案,结构采用抛石方案。南防波堤Ⅰ标段(桩号南K0+000.0~南K0+964.687):本段围堰位于工程南侧,东西走向,滩面标高为-1.90~-0.85m,淤底标高-26.30~-3.55,围堰地基处理南K0+000.0~南K0+250.0段采用自重挤淤方案,其余段采用爆破挤淤方案,结构采用抛石方案。吹填围堰隔堤Ⅰ标段(桩号东K0+000.0~东K0+940.731):本围堰位于工程东侧,南北走向,滩面标高为-3.37~-1.90m,淤底标高-34.95~-14.07m,围堰地基处理采用爆破挤淤方案,结构采用抛石方案。(二)质量标准:《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优良标准(三)工期要求:按承包商和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规定的目标进行控制,目前施工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四)监理工作的依据1、国家和交通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交通行业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n3、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4、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二、监理的范围、内容和监理目标(一)、委托监理的范围及内容连云港港旗台港区液体化工泊位围堰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及“组织协调”。主要监理业务为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核签开工申请报告,经业主同意,签发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对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性能及质保资料进行查验,有权要求工程承包人对其不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时退出工程现场;3、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序、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有权要求其不合格的部分工程进行整改或返工;4、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工程承包人及时纠偏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竣工验收;5、审核工程进度报表、工程量清单,签发付款凭证;6、根据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工程索赔处理意见;7、主持工程监理例会,协调有关矛盾;8、有权要求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不力及妨碍监理工作正常开展的人员进行调换。9、审核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协助业主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二)监理的目标1、质量控制目标n追求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和谐统一,采用科学、先进的检测手段,各分部分项、隐蔽工程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质量验收标准,按照有关标准评定,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争创部优国优工程。2、 进度控制目标按承包商和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规定的目标进行控制,目前施工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3、费用控制目标工程费用按施工合同规定的价款进行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工程投资的动态控制,合理运用资金,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在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计量,并及时签发付款凭证,实现投资的最大效益。4、安全文明管理和环境保护控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工程创优”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针,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安全文明工地、环境保护要求和标准严格控制,确保各项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杜绝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发生严重超标排放的环境污染事故,创建文明环保工地。大力宣传廉政建设,反对铺张浪费,防止腐败,自觉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有关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n三、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监理公司总监:刘后起(一)监理组织机构框图设计单位业主业主总监理工程师:刘后起施工单位进度、投资控制———————投资控制:朱慧芬李强杨锋合同、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朱慧芬信息文档管理:朱玉清质量控制—————————————测量监理工程师:吴柏宣水工监理工程师:董玉明材料试验见证:仇鼎(二)主要监理人员表n总监:倪祖平总监办公室:朱玉清、徐晗技术顾问组:蔡建新、王卫东、刘桂松、尹保章合同管理、投资控制组:朱慧芬、李强、杨锋安全管理组:倪祖平、各现场监理组组长测量组:杨世明、朱利军、邹学海、王志荣实验室:仇鼎、邓江、刘新慧、(李辉才)围堰监理组:董玉明、朱玉清、徐晗、(潘松友、姜洪礼)n(三)监理人员岗位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总监理工程师是本工程项目监理部的全权代表,全权处理现场一切监理业务,对业主负责。(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n(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13)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14)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15)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16)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2.总监代表的职责总监代表的监理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进展情况。(1)负责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文件的审查及中间验收报表的签署;(2)审查承包单位或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所列规格的质量,并按合同文件要求检查进场设备的质量,有权对事先未经批准而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的船舶、机具、设备、材料予以拒绝;(3)负责审查施工工序和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对事先未经批准的施工工序、工艺予以拒绝;n(4)有权对质量、安全等问题在现场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5)负责检查承包单位对保证工程质量的实施细则及安全措施;(6)在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有权会签会议纪要;(7)负责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情况,验收分项、分部工程,核实工程付款的计量凭证;(8)负责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竣工文件和竣工图纸。3.测量、试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测量监理工程师是负责工程测量、测试和材料试验控制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其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1)负责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交接点工作,对所交基准线、控制点、水准点进行复核,并提出书面复核文件,发现偏差及时向总监反映,并提出调整方案,供有关方面参考;(2)根据测量要求精度,复核承包单位已完成的三级放样以及复核后的加密桩和临时水准点,对使用时间较长的点、线、高度进行定期复核,做好记录;(3)复核施工过程中重要部位的施工放样,工程竣工后会同监理人员对工程进行实测实量,按抽检频率要求复核施工放样;(4)每项复核工作展开前,认真做好复核方案和内业计算,组织协调其它人员共同进行复核工作;(5)检查承包人测量仪器和度量工具,定期检查监理自备仪器、度量工具,定期保管、保养、监理自备仪器;(6)n汇总各项测量复核成果,以便随时查询,定期向总监汇报测量复核情况。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工程质量管理组中从事某专业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其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3)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4)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n工程师报告、请示。(15)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5.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工程师是负责工程费用控制和进行合同监管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其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1)编写项目《投资控制监理细则》(含工作流程)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以便参照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资金使用计划;(2)熟悉设计文件、准确计算工程量,依据国家现行规范和文件,及时审核施工概(预)算;(3)协助业主确定工程标底,列出报价项目及工程量,做好招标准备工作,并参加招投标工作,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拟定或审查合同文件中有关报价和支付的条款,协助发包人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4)经常巡视现场,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审核工程月度支付报表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5)及时分析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与计划使用情况进行比较,提出相应的投资控制措施;(6)认真审核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的结算和项目决算,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7)酌情参与工程的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6.监理员的职责:n(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4)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5)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6)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7)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7.安全控制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制定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控制流程,负责整个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控制;(2)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环保意识教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建设和环境保护措施;(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检查和评比活动;(4)主持安全工作会议,处理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的一切事物;(5)对施工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产生的污染提出整改和处罚措施,并督促责任人落实。n8.信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1)制定信息管理流程,负责整个工程的信息档案管理;(2)和业主协商后确定工程管理所采用的管理程序,指导其它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信息收集、整理及传递工作;(3)监理部发出的函件均要求以书面形式发送,包括其它一切来往文件;(4)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和归档工作,完成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各项工作;(5)做好会议记录,建立和保存项目档案;(6)负责收集承包人各类报表,并填写各类报表;(7)协助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8)编制起草监理日报和月报,起草会议纪要。汇总每月、每日的施工报表,通报有关监理事项。四、投资控制的措施和程序(一)投资控制的目标工程费用按施工合同规定的价款进行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工程投资的动态控制,合理运用资金,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在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计量,并及时签发付款凭证,实现投资的最大效益。(二)投资控制的措施和程序1、程序(1)n承包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或业主、承包人双方商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以获得工程量确认。(1)若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所报工程量有异议,承包人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上报投资监理工程师/业主;若承包人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2)业主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依据投资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作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3)工程月付款审签程序:n申报工程月付款报审表(附月度完成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及工程款计算清单)(承包人)审核实际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及工程款计算清单(监理部)签署工程月付款报审表监理审核意见(监理部)审批工程月付款报审表及支付凭证(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月付款(业主)2、措施按施工合同规定的价款进行控制,通过对工程费用支付的动态控制,能够最优地实现费用控制目标。工程施工过程中费用控制的主要措施是对符合合同规定经验收合格的工程计量、支付工程款。监理工程师除了加强对合同规定的计量与支付管理外,还要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其他费用(如附加工程、工程变更、索赔等)加强监督管理、尽量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附加性费用的支付,严格控制新增费用。(1)组织措施n1)监理部指派专职人员从事工程造价控制,建立费用控制信息网,明确岗位职责;2)建立投资控制工作协调组织(业主、承包人和监理的组织体系)和投资控制协调工作制度;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组织关系,使其适应投资工作的要求。(2)技术措施1)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对工程费用比较容易突破的部分进行重点监控;2)施工中主动做好与设计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不要给对方造成索赔的条件;3)工程量的核查以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和工程业务联系单为依据,对承包人申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核实,由总监签署付款凭证;4)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进行初审,审查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5)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国家调价的范围和幅度,对因工程变更、物价和费率调整引起工程费用的变化,按合同文件规定,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工程费用;6)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报告进行核查,或对承包人造成的工程损失进行测算,并经业主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签认索赔文件;7)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费用动态控制情况。(3)合同措施1)依据国家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文件等有效控制工程费用;2)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计量进行验方,对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不合格的或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约定不符的不予计量;3)利用合同文件所赋予的权力督促承包人按图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总监签认工程款申请;n4)凡因承包人原因超过了图纸所示或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任何长度、面积的计量部分,均不予支付;5)进行工程风险预测,按照合同规定强制工程保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尽量减少承包人提出索赔的可能;6)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承包人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不要造成违约和对方索赔的条件;7)全面履约,减少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4)经济措施1)及时进行计划费用和实际费用的比较分析;2)鼓励承包人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并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3)建立工程费用控制的奖罚措施,超者罚省者奖。n五、进度控制的措施和程序(一)进度控制的目标按承包商和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规定的目标进行控制,目前北围堰标段施工总工期为268个日历天,南防波堤Ⅰ标段施工总工期为263个日历天,吹填围堰隔堤Ⅰ标段施工总工期为181个日历天。(二)进度控制的措施和程序1、工程进度控制程序1.承包人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3.调整和修改施工总进度计划2.监理机构审批不同意同意4.承包人编报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6.调整和修改施工进度计划5.监理机构审批不同意同意7.承包人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按月编报施工进度报告8.监理机构监督、检查施工进度9.发生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拖后)10是否影响总工期、后续工作安排11.承包人制定赶工计划,调整进度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是否14.继续施工12.是否满足要求是n否13.修订进度计划2、进度控制措施(1)组织措施1)落实监理部进度控制人员,明确任务和职责,建立信息收集反馈系统;2)建立进度协调组织体系(业主、承包人、监理等的组织体系)和进度协调工作制度;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和协调有关组织关系,使其适应进度控制工作的要求。(2)技术措施1)向业主和承包人推荐先进、科学、合理、经济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以加快工程的进展;2)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督促承包人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在实际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指令承包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施工强度,确保合同总工期的实现;3)对实际进度的分析,当关键路线的工期滞后时,及时要求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进行调整,并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调整计划和拟定的各项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4)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动态控制,做到日掌握、周检查、月总结,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发现偏离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修正计划报业主同意。(3)合同措施1)利用合同文件所赋予的权力督促承包人严格按计划进度施工;n2)根据合同对工程延期管理:在引起延期的事件发生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延期的意向通知,并在“意向通知”发出后的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申述报告,说明造成延期的理由及有关方面的详细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所发生的事件是属于工程延期性质,在接到申述报告后可做出延长工期的临时决定,同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地调查,在引起工程延期的事件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的详细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承包人进行协商之后,再做决定。(4)经济措施1)按施工合同有关工程进度的规定,对承包人进行检查,计量和奖罚;2)对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进度,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后果。(三)进度计划的检查、调整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承建商在合同规定期限提交施工进度组织计划。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一般为1个月)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向业主报告。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检查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时,若发现有偏差,应分析原因督促承建商采取措施,局部调整进度计划或增加资源投入,弥补工期损失。若偏差较大,应要求承建商重新编制总进度计划。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调整进度计划或新编进度计划的审批并监督执行。(四)工程进度的加快与计划延期n1、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2、延期的工作应位于关键线路上,凡发生延期事件的工程部位不在关键线路上,且不超过总时差的,不能批准工程延期;3、依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4、因业主、设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经业主批准后由承包人重新调整施工进度计划;5、对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监理工程师不予批准工程延期,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6、利用合同文件规定可采取的手段和措施督促承包人按期完工。延期事件首次发生承包人提出要求延期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调查核实承包人递交详细情况报告事件是否有持续性是否承包人递交最终报告监理工程师下达临时延期决定监理工程师审批延期延期实施工程进度延期控制程序框图n六、质量控制的措施和程序(一)质量控制的目标追求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和谐统一,采用科学、先进的检测手段,各分部分项、隐蔽工程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质量验收标准,按照有关标准评定,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争创部优国优工程。(二)质量控制的措施和程序1、质量预控的程序(1)充分利用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期从事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方面的经验,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提出优化意见;(2)认真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其质量要求必须达到行业质量验评标准、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定,特别注意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3)审查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对控制点、施工基线、围堤轴线、水下地形等测量实行严格的报审报批、复测复核制度;1、质量控制措施项目监理部执行质量监督与工序检查,坚持“工序质量监理确认制”的原则,加强现场巡视和旁站,严格管理、动态控制、以预防为主,正确协调好质量、进度、控制三个相互制约关系,实现工程质量目标。(1)组织措施1)落实监理部内部的质量控制人员,保证各专业的覆盖面,明确各专业的岗位职责,建立信息收集和反馈系统;2)充分发挥我所水运工程监理方面的技术优势,遇到疑难问题可及时提供咨询和帮助;n3)制定项目监理部工作制度,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a、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b、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c、设备、材料和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d、重要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e、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制度;f、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g、设计变更处理制度;h、工地例会、现场协调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i、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j、紧急情况处理制度k、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L、工程索赔签审制度m、档案管理制度n、监理工作日志制度o、监理月报制度p、监理机构内部责任制4)协助业主审查承包人项目经理资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及其项目经理资质,提出审查意见;5)当承包人管理水平低、技术素质差,不能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时,监理工程师将通知或建议调换不称职人员、施工队伍。(2)技术措施1)认真编制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经业主批准同意后,作为监理工作文件,指导监理工作。a、根据现场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监理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bn、重点突出质量控制点,对每一工序中需要进行控制的重点或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事先设置;c、对所设置的控制点,事先分析可能造成质量隐患的原因,针对隐患原因,找出对策,采取措施加以预控。2)全面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五个主要方面,即对4M+1E质量因素进行全面的控制。施工的人力资源配置必须专业齐全、持证上岗;a、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必须经验收合格;b、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性能可靠,工作效率满足工程需要;c、采用的施工方法、检验方法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d、作业环境、施工环境必须符合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3)审核有关技术报告、文件或报表:a、对重要工序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认;b、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c、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反映工序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d、审核设计变更、修改图纸和技术核定技术上的可行性;e、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施工记录和有关资料进行检查,并进行工程的预验、复验、中间检查等工作;f、检查承包人的工序交接自检记录,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报告;g、审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h、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4)现场监督与检查:a、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检验,并应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b、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验,不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督促承包人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c、n监理机构如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有异议时,可指示承包人进行重新检验;必要时,监理机构应进行平行检测。d、监理机构发现承包人未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对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进行检验,应及时指示承包人补做检验;若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补验,监理机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自行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e、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时,应指示承包人立即整改。f、监理机构若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时,应及时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撤换。g、监理机构应审批承包人制订的施工控制网,并对承包人施测过程进行监督,对测量成果进行签认或参加联合测量,共同签认测量结果。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实施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抽样复测或与承包人进行联合测量。h、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对工程所有部位和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进行自检,并按规定向监理机构提交相关资料。i、监理机构应采用现场察看、查阅施工记录以及对材料、构配件、试样等进行抽检的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应及时对承包人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工法以及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出调整、制止、整顿直至暂停施工的指示。j、单元工程(或工序)未经监理机构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承包人不得开始下一单元工程(或工序)的施工。k、n监理机构发现由于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以及施工设备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造成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必要时,责令其停工整改。l、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环境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时,应停工整改。m、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措施或遗留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和拍照,保存好相片或录像带等相关资料。n、承包人应首先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未经承包人自检或自检不合格、自检资料不完善的单元工程(或工序),监理机构有权拒绝检验。o、监理机构对承包人经自检合格后报验的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应按有关标准和施工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予签认。p、监理机构可采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q、工程完工后需覆盖的隐蔽工程、工程的隐蔽部位应经监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3)合同措施1)利用合同文件所赋予的权力,督促承包人严格按图纸和规范完成工程项目;2)利用合同文件规定可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监督承包人创优质程。(4)经济措施1)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对承包人进行项目检查、计量和签证;2)制订奖罚措施,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3、测量控制措施开工前,业主将向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就测量基准点有关技术数据等进行书面交底和现场交验,并办理有关手续。(1)n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制定工程测量管理办法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将拟采用的计算软件、使用说明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实测检验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2)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均需在使用前提供质保资料或计量合格证明,并经专业部门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施工期内如有仪器修理、改装、软件修改和更新等事项发生时,也必须重新经有关部门鉴定。(3)监理对承包人放出的施工基线等定位放线进行复测、校验,确认无误方可批准开工。(4)承包人地形测量选用的测量仪器、设备应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监理工程师审核测量报告后,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承包人复测或进行抽查。4、工程材料、成品构件控制措施(1)业主、施工承包人应当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该地区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的工程材料,应当采购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设备,如果工程设计对建设工程材料或设备的使用有配套要求的,应当采购符合设计要求的配套材料或设备。(2)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配件进场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备案证、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材质试验报告等,不具备上述证明的工程材料、构配件严禁用于工程。(3)施工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进行进货检验和质量检测,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承包人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建筑材料、构配件报审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程材料、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装。(4)n工程材料、成品构件、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施工承包人须制定仓库管理细则,实行有序管理,按相应的规定分类、分批存放,并加标识区分。监理人员要对进入现场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定期检查。(5)工程材料质量抽样、检验项目和方法,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等要求,监理须按规定比例进行取样平行试验、检测。(6)施工承包人应制定工程材料跟踪管理制度,施工承包人材料供应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应建立建设工程材料跟踪管理单。工程材料跟踪管理单应包括:材料生产厂家、材料名称、牌号、规格、到货日期及数量、复检结果、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拟用于单位工程及结构部位名称与数量。(三)质量缺陷处理1、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蔽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单位;对于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单位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四)检测方案和手段n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经常巡视现场,检查工序质量和安全文明工地实施情况,并按规定抽样检测。2、控制点坐标,监理必须复核,采用不同计算方法和仪器设备,闭合精度在允许偏差范围内。3、审查监测数据,必要时应作平行对照检测。4、监理工程师经常巡视施工现场,对工序质量、操作规程、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协调、处理施工中突发事件。七、合同管理措施(一)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1、协助业主确定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2、协助业主起草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包括施工、材料和设备订货等合同),并参与各类合同谈判;3、进行上述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各方执行合同的情况的检查;4、协助业主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5、其他。(二)索赔1、监理机构应受理承包人和发包人提起的合同索赔,但不接受未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和时限提出的索赔要求。2、监理机构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应核查承包人的当时记录,指示承包人做好延续记录;要求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性资料。3、监理机构在收到承包人的中期索赔申请报告或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应进行以下工作:1)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对索赔的有效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2)对索赔支持性资料的真实性逐一进行分析和审核;n3)对索赔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其合理性逐项进行审查;4)对于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应通过协商一致,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分担的比例;5)必要时要求承包人再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性资料。4、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做出对索赔申请报告的处理决定,报送发包人并抄送承包人。若合同双方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监理机构的处理决定,则按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或诉讼程序进行解决。5、监理机构在承包人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后,不再接受承包人提出的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事项;在承包人提交了最终付款申请后,不再接受承包人提出的任何索赔事项。(三)承包人违约1、对于承包人违约,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下列工作:1)在及时进行查证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违约事件的后果做出判断;2)及时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其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规定时限内予以弥补和纠正;3)在承包人收到书面警告的规定时限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或继续违约,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监理机构应限令其停工整改通知,并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报告;4)在承包人继续严重违约时,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报告,说明承包人违约情况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n当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监理机构应协助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派员进驻现场接收工程,处理解除施工合同后的有关合同事宜。2、对于发包人违约,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下列工作:1)由于发包人违约,致使工程施工无法正常进行,在收到承包人书面要求后,监理机构应及时与发包人协商,解决违约行为,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并促使承包人尽快恢复正常施工;2)在承包人提出解除施工合同要求后,监理机构应协助发包人尽快进行调查、认证和澄清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处理解除施工合同后的有关合同事宜八、安全管理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工程创优”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针,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安全文明工地、环境保护要求和标准严格控制,确保各项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杜绝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发生严重超标排放的环境污染事故,创建文明环保工地。大力宣传廉政建设,反对铺张浪费,防止腐败,自觉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有关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创建“文明工地”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包涵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卫生防疫、防火等诸方面。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抛填及爆破,安全风险大。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制定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计划及相应的措施,监理工程师必须积极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规定,创建安全、文明、环保工地。1、组织措施(1)n落实监理部内部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专职监理人员,明确任务和职责,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体系;(1)督促承包人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整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制度,对投入本工程的全部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负责;(2)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施工的具体问题;(3)所有在本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船舶机具各类证书必须齐全有效(4)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教育,从事故和不安全苗子中认真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2、技术措施(1)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对施工过程中涉及设计文件规定的施工安全问题,及时组织设计和承包人进行协调处理;(2)审查承包人组织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使用、保养情况,确保设备完好;(3)审查工程施工现场的基本安全条件和实际安全状况,以及有关水上作业、交叉作业及爆破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劳动保护的规定;(4)审查施工基地总平面布置和临时工程的修建,是否按业主的要求和文明工地建设标准进行规划施工;(5)定期检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对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计划与安全措施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6)督促承包人按规定做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路栏设置;(7)n督促承包人按规定配置工地卫生设施,建立工地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1)督促承包人在施工期对临时工程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工程竣工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临时工程的搬迁或拆除,以及现场清场工作。3、合同措施(1)业主在和承包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2)利用合同文件规定可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监督承包人争创安全文明施工先进。4、经济措施(1)按合同规定和业主对本工程建设总体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承包人进行工程检查;(2)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先进评比,制定奖罚措施。九、信息管理工作1、工程信息的载体监理机构应采用合同规定的载体与传递方式,做好对工程信息的管理。重要的工程信息必须形成书面文件。2、工程文件的分类监理机构可依据工程信息文件的来源,按业主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和监理文件等划分,做好分类管理。3、工程信息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建立信息文件目录,完善工程信息、文件的传递流程及各项信息管理制度;2)补充和完善工程管理报表的格式;3n)采集、整理工程施工中关于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合同支付目标控制,以及合同商务和工程进展过程信息,并向有关方反馈;4)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机构要求,及时编制并向监理机构报送工程表报和工程信息文件;5)监理人员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监理记录,并定期进行整编与反馈;6)工程信息文件和工程表报的编发。十、组织协调工作为确保工程各预定目标的实现,监理工程师将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严格要求自己,钻研业务,处理问题时有理、有节。监理工程师主要以会议的形式来管理和协调好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定期主持或参加工地各种会议,协调解决各参建单位之间、各工种工序之间的矛盾及施工中出现的其他各类问题。监理协调会议的形式和内容如下:(一)第一次工地会议1、会议的组织(1)会议在开工令下达前召开。(2)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3)会议参加人员有业主代表、承包人的授权代表、监理公司领导、设计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2、会议的内容(1)业主介绍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业主代表,介绍监理机构与承包人的现场职能机构,确定工程管理模式和职责范围;(2)承包人介绍施工准备情况,包括主要人员、材料、设备进场情况以及临时工程建设情况;n(1)业主说明开工条件;(2)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明确监理要求和监理程序。(二)施工监理工作例会制度1、每周三下午2时在工地会议室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有:业主:现场代表监理:总监、总监代表及有关监理人员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有关施工人员2、不定期召开高级别的施工现场协调会,着重解决主要重大施工问题,参加人员有:业主: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监理:监理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承包人:公司一级的主要负责人及工地各主要负责人设计:设计院主要负责人及设计代表3、如有必要,各类例会可邀请质检站有关人员一同参加;4、当遇有重大问题需要解决时,由监理部与业主商定后发出书面通知召集开会。5、所有会议均要求有会议纪要,印发各有关单位。(三)专题会议1、会议的组织(1)发生需要专门研究的问题时及时召开;(2)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3)会议参加人员有业主代表、承包人代表、主管部门领导、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会议邀请的有关专家和各方面人士。2、会议的内容n研究解决复杂的、专题性的问题,如技术论证、质量事故分析、索赔、工程延期等。(四)施工现场协调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监理工程师将采取以下措施做好现场协调工作。1、对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计量支付、测量管理等由总监办公室集中管理,这样对整个工程的管理协调可做到既能集中统筹管理又能独立发挥各自作用,提高工作效率;2、考虑到现场施工设备较多,各工种之间交叉干扰的影响较大,应做好充分的技术措施,在正式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认真审查,在保证总进度目标控制时间的基础上,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排应避免出现相互干扰;1、在工程例会上协调解决施工所发生的一些问题,必要时业主或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十一、监理工作制度(一)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制度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重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监理工程师通过对设计交底了解的基本内容:1、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要求,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等;2、设计主导思想要求与构思、使用的设计规范、抗震烈度确定。3、设计单位对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中的问题的答复;4n、对护坡结构及陆上乘潮沉桩施工的要求,对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事项等;5、设计交底应做好记录,会后由建设单位负责整理设计变更、洽商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签认。作为施工监理,质量要事先控制。每一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督促承包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向施工班组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介绍操作规程,强调工序的重点和难点,关键技术必须进行操作试验。负责该施工项目的验收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交代工序质量的验收程序,质量控制标准,检验检测方法。对于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项目,如板桩等工程开工前承包人要编写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全员技术交底,广泛听取一线工人的意见,有条件的话先进行试验,不断改进完善施工方案,在技术条件成熟、工序操作熟练的基础上正式施工。(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将经公司主管部门审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上报监理部审批,同时积极做好开工准备,如修建、搭设临时设施,组织材料、设备进场,布设施工现场等。(三)设备、材料和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进入工地用于本工程的构配件、半成品、待安装设备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和有关试验证明,承包人需填写“成品、半成品供应单位资质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用于本工程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等必须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和有关试验证明,黄砂、石子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并附有试验证明文件,由承包人材料员或试验员抽样送检,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建筑材料报审表”,报监理部验收。n对承包人采购的建筑材料,监理按一定比例(不低于承包人复检频率的10%)进行平行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材料的“三证”齐全情况及复检试验报告验收进场材料,经验收合格签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待安装设备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擅自进入的必须责令其清出库场。(四)重要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验收,先由承包人专职质量员组织自检,填写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单,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至少于覆盖前24小时报请监理到现场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及时到场验收,必要时照相记录,经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覆盖施工。若承包人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承包人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承包人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业主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2、分部(项)工程验收制度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必须先组织自检,由专职质量员填写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记录单,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报监理验收,监理部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签发合格意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n监理工程师在验收分项工程时要填写验收记录,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在验收分部工程后要编制分部工程评估报告,签发分部工程质量证明单;在验收单位工程后要编制单位工程综合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签发单位工程交工证书,并存档保存。(五)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制度监理人员将定期或不定期现场巡视监督,如发现现场管理混乱、违规操作、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或规范要求等现象,可随时签发停工整改通知,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如堤身塌陷开裂、基坑塌方、异常沉降和位移等应立即停止该部分施工,及时通知项目监理部,不得擅自处置。(六)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1)当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向监理部提出中间验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是否具备中间验收条件,并组织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做测量或抽样试验。(2)验收合格后,签发《中间验收证书》。(七)设计变更处理制度1、设计变更可以由设计院(所)、业主、监理和承建商任一方提出。2、设计院(所)提出的设计变更处理程序:(1)设计院(所)提出的设计变更意向,由总监理工程师接收。(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建商和监理组进行研究审查确定是否同意设计变更。(3)同意设计变更报送业主审批认可,如业主审批不同意,应及时通知设计院(所)。(4n)业主审批同意后,设计院(所)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2天内转发有关承建商组织实施,同时在相关图纸用红笔进行标注。3、业主(监理)提出设计变更处理程序(1)由业主(监理)向设计院(所)提出设计变更要求。(2)设计院(所)对设计变更要求进行审查提出设计变更意见,返回业主(监理)。(3)若可行,经业主审批确认后,通知设计院(所)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若不可行,通知业主建议不予设计变更。4、承建商要求设计变更的处理程序(1)承建商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写出审核建议后,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查;(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就提出的设计变更项目进行评审,填制《设计变更评审表》或业主规定的表格。(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与设计院(所)研究后将设计变更的建议书及评审意见报业主审批。(4)业主审批同意后,报设计院(所)确认并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若不同意应及时通知承建商。(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2日内发送承建商并监督实施,同时在相关图纸用红笔标注《设计变更通知单》号、签收人及日期。(八)工地例会、现场协调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监理工作例会主要解决工程建设施工中遇到的有关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和各参建单位间的分工协作,监理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一般由业主代表、设计代表、现场监理和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参加,监理工作例会必须做到三个“明确”——n时间明确,任务明确,目的明确,以提高工作效率。各参加会议的单位在接到会议通知后要认真准备,将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写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汇报,会议期间紧紧围绕会议主题开展研究讨论,会议结束时应有明确结论。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由监理部分发各有关单位。当遇有重大问题需要解决时,可由监理部会同业主商定后发出书面通知召集开会;临时召开的施工协调会、专题讨论会议、高级别的施工现场协调会,时间由现场监理部和业主代表协商确定,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参加会议的单位在接到会议通知后,要认真准备,并准时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九)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的重大发现、现场处置决定、口头承诺等应记入监理备忘录或监理日记,有条件的应作照相或摄像记录,以备后查。(十)紧急情况处理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及保证体系;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审核安全技术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要求;3、加强对安全设施的使用、防护的检查,防止和杜绝各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4、加强对施工机械、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防止各类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及物体打击、重物伤人、触电等各类人生伤亡事故的发生;5、建立安全检查、安全例会评讲制度,使安全管理贯彻始终,深入人心;6n、加强现场安全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安全隐患的孔洞、电源、机械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外,还应规定设置显眼警视标志或设专人守护。(十一)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业主支付工程款将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逐月支付。承包人应将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于该月25日前报监理部审核,监理工程师将根据该月验收计量情况核实工程量,核算工程款,业主将根据监理核准的款项及时支付月度工程款。只有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才予以计量,计量前2天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计量。对于合同外的项目,特别是隐蔽工程,需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现场复核,签发计量凭证。投资监理将按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量凭证核定工作量,支付工程款。工程变更费用由承包人根据变更通知单或已审签的业务联系单计算工作量,报经监理和业主核实、批准后,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工程款。(十二)工程索赔签审制度工程索赔包括工期延长和费用补偿两个方面,承包人索赔的提出必须在事件始发的28天以内及时报告,并向监理部提交“工程索赔意向书”,否则,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资料来说明自己的索赔要求是正当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所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向监理部提交一份详细的“工程索赔报告”和“工程索赔费用报审表”。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予以审核和评价,然后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处理。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核准的索赔工期计入总工期,索赔费用作为追加工程款并入进度款支付(十三)档案管理制度n监理工作对外文件严格实行签发制度,重要文件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签发,一般监理工作文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外签发文件一定要登记,并由签发人和接收人签名;监理工作接收外来工作文件严格实行签收制度,监理部成员均有义务签收外来工作文件,并登记在册,由签发人和接收人签名。监理机构应在合同工程项目开工前,建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包括归档范围、要求,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编、查阅、复制、利用、移交、保密等各项内容)。指定专门人员随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进展,加强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监理机构负责人应定期对监理档案资料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同时,督促承建单位按合同规定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监理机构应按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布的关于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业主要求和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包括合同文本文件、业主指标文件、施工文件、设计文件和监理文件等必须归档的档案资料的分类建档和管理。监理机构应按业主要求和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在委托监理的合同工程项目完成或监理服务期满后,对应由监理机构归档的工程档案逐项清点、鉴定、整编、登记造册,并向业主移交。(十四)监理工作日志制度(1)监理日志是重要的工程档案资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他人,按日填写监理日志,记载工程监理主要问题,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后补。(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各专业监理情况,随时计入专业工程日志。(十五)监理月报制度监理部每月底要编写“监理工作月报”内容包括本月进度实际完成情况,工程验收签证情况,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控制情况评述,本月监理工作小结和下月监理工作计划等,于月底前提交业主;督促承包人编写“施工工作月报”n内容包括本月形象进度完成情况,材料、机械和人工投入情况,本月施工总结及遗留问题,下月施工进度计划等,于月底前提交监理部。十二、对工程难点的处理和合理化建议本工程施工场地狭窄、工期紧、受潮水及风浪影响,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工作只有针对上述工程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使工程建设任务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1、该围堤地处连云港港口的最东端,受风浪的影响较大,特别是受8、9月份的台风及12月至次年2月的寒潮季风的影响最大。在抛填施工中,极有可能发生抛石堤被风浪冲刷而发生塌陷和滑坡问题。根据我们多年在连云港(如西大堤等项目)的建设、监理经验,此处的最大浪高约在3至4米,因此,已抛填形成的堤身保护是一个关键。建议设计单位提高设计参数,要求施工承包单位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完善施工方案,防止出现安全事故,避免发生工程损失。2、本工程主要作业面在围堤,确保施工道路常处在畅通状态至关重要,要加强施工道路的管理和日常维护;3、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工作,从工序控制入手,每桩号都应有自检和验收资料作为保证。要求抛填和爆破施工单位在每次施爆前对堤头平面、断面尺寸、标高和爆破参数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各施工单位分别提出工序验收单报现场监理进行验收。验收单应注明桩号,并附自检资料。  4、夜间施工必须设置照明设施,保证抛填车辆及其它机械的安全行驶和正常作业,同时,避免堤身偏离较大、花费较多时间和石料进行纠偏。n5、加强对围堤抛填石料质量的控制,并从源头控制做起确保运抵现场石料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6、按规定做好抛填围堤轴线及控制点的观测,同时要求每周对各桩的标高进行一次观测,以便了解和掌握已完地段的堤身的稳定情况。7、关于文明、安全施工的管理工作。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到位,并尽心尽责。加强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交通运输、堤上抛填作业、施工用电、爆破作业、等要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前,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安全教育和交底应作书面交底记录。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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