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电源安全供用电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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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电源安全供用电协议书范本

自备电源安全供用电协议书范本 甲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顶山供电公司 乙方:东风精密轴承有限公司 为明确供电企业(简称甲方)和自备电源用电客户(简称乙方) 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 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 根据国家电监会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 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电监安全〔 2019〕43 号) 、《电力法》 、《电力供 应与使用条例》 、《供电营业规则》及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 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供电方式、安装地点及产权分界 1 、甲方从主供电源 、备用电源 。 2 、乙方自备电源容量: 千瓦 , 安装地点: 。 3 、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分界点按照《供用电合同》约定执行。 二、 自备电源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1 、甲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乙方提 供合格的电源。 2 、乙方的低压自备电源应采用双投刀闸切换电源,也可采用电 气闭锁,但切换电源时,不允许有合环和并列的可能。 3 、乙方的高压自备电源,电源侧的断路器,应尽量采用机械联 锁装置, 如开关柜距离过远, 可采用电气闭锁, 但应保证任何情况下, 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误合环的可能;在进户终端杆 装置隔离刀闸,该刀闸操作权属供电方。 4 、双电源投入运行时,必须先做核相检查以防非同相并列;乙 方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从事有可能导致相位变化的工作、 配电室 (箱)主接线发生变化、 主变压器更换或大修后在重新投运时也必须 作核相工作。 5 、不允许高低压双电源并列运行的,必须在电源开关或刀闸上 装设可靠的联锁装置。 6 、经甲方调度部门同意二回高压电源同时向乙方供电,其变压 器低压侧应各自分开线路供电, 严禁合环运行; 同时严禁低压侧使用 临时线作为互为备用电源。 7 、乙方自备电源不得并入电网运行(自备电厂另有规定) ,如需 同时使用供电方电源及自备电源时, 电气结线应各自分开, 不得并接。 8 、乙方电气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双电源管理相关规定及调度协 议内容、设备调度权限的划分、运行方式的有关规定,必须制定并严 格执行现场倒闸操作规程。 9 、乙方不得并列低压双路电源;用户有自备发电机者,其自备 电源与电网连接处必须装设双投刀闸,或使用电气闭锁。 10 、乙方装设的自备发电机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投入运 行,未经审批私自投运自备发电机, 一经发现甲方可责成其立即拆除 接引线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 100 条第 6 款进行处理。 1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自备发电机与供电系统的一、 二次接线,不得向其他用户供电。 三、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 、甲方对乙方自备电源的运行使用情况有权进行检查,对安全 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乙方整改后, 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 收。 2 、乙方对其所有的自备电源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消 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和误动作发生。 3 、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 导致自备电源设备 (含 保护设施)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停止 供电。 4 、乙方误操作或其设备缺陷,使自备电源电力向甲方电网送电 导致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自备电源只能作为停电时的应急措施,自发自供,不得 将自备电源的电力向自身以外供电; 未经甲方同意, 擅自供出电源的, 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规定处理。 6 、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有关规定、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 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用电方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电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时, 双方共同提请政府电力主管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 成时,双方可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 、本协议未尽事宜, 按 《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供 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 整时,应按相应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 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 业规则》第 94 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定前, 本协议继续有效。 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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