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代理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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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代理合作协议书 渠道代理合作协议书需要上方同在协议书行签字盖章才能够具有 法律效益。下面是由 XX 为大家整理的“渠道代理合作协议书”,仅供 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渠道代理合作协议书(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业务达 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与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条款,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及交货内 容负责。 2.及时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货款。定金为合同总金额的___%,于双 方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其余___%货款由甲方提供工厂担保,并于信 用证开出后十天内付清,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时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比例为合同金额的___%,于协议签 订三日内支付。 4.预付港口一切费用(报关、接货、滞报、滞箱费等),预计为 _________元(根据实际费用结算金额,多退少补)。支付银行利息 (_________个月,金额为_________)及银行费用。 5.保证该票货物进口加工后以_________公司名义再出口,详见双 方出口代理协议。 (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外签约,详见_________合同 (编号_________)。 2.负责办理进料加工手册及其它相关手续。 3.负责代甲方办理报关、接货等手续。 4.及时将有关单据转交甲方。 5.如发生索赔等经济纠纷,乙方可在甲方委托下,代办有关涉外 手续。 三、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义务,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出现问 题或发生损失由各自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与甲方出具的担保函同时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 日 渠道代理合作协议书(二)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的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 议: 一、概述 甲乙双方各自作为独立的合同一方。 甲方提供网络服务器(服务器配置应在 PIII1G、512M、40G 以 上),从事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箱、在线推广等服务, 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乙方从甲方代理相应的服务提供给第三方, 并支付给甲方由甲乙双方商定的代理合作费用。 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甲乙双方可与客户签 订合同并保证甲乙双方利益,负责确保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 策、法律和法规,如果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的客户违反合约或违法, 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服务。 二、甲方权益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单台服务器带宽不低于___M 接入标准,机房 的主干网接入带宽不低于 2G 接入标准,甲方需确保服务器的高速及安 全的运行。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国际及国内域名注册服务。 3、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为客户提供有偿技术支持与培训,其中包 括信息管理员培训,网页制作设计员培训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 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非特殊情况下,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 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户。 5、甲方无权监督乙方对客户的报价。 6、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侵权、违约责任等,均 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其客的纠纷、争议等,也 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7、甲方应在帐户到期前及时向乙方发出帐单及催款通知。 8、甲方可参照乙方提供网络应用软件的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 方面因素需要,可双方商议后定价。 三、乙方权益及责任 1、乙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 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 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3、乙方可参照甲方的市场建议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方面因素 需要,可另行定价. 4、对客户空间的内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预,如有纠纷可由甲 方来协调。 5、乙方的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业务从市场价与代理报价差额,直 接取得合理利润。 6、乙方应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付款及续费,乙方未按时付 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损失,皆由乙方自 行负责。 7、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的租用费用,如对 所需支付费用有疑问,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查实要求。 8、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 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 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合作业务内容 (合作价格见附件) 五、结算方式 1、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最低预付金额是______元人民币,乙方 在向甲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 1000 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到 甲方的银行账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2、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乙方,并 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乙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 产品和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3、乙方向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等用户出据发票,甲方按乙方交付 给甲方实际服务费向乙方出据发票。 4、如乙方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因抵扣代理费而不足___元时,乙 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业务合作范围内所提供的服务和设备必须严格按照 本协议上的条例执行。如果甲乙双方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并要求原价的双倍赔偿。 2、甲乙双方在合作业务内容及价格发生改变,双方应将提前___ 天通知并协商。否则在没被通知期间的业务按原制定价格和内容执 行。 3、乙方按虚拟主机合作报价交付给甲方服务费后,甲方必须按照 协议规定,在当日内开通此项服务。如果违约按照 1 天付此项业务费 用 5%的违约金。 4、甲方在解决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新浪邮箱除外)的问题 时没有按时完成,或遭到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客户投诉并造成客 户损失的每次甲方要向乙方付此项业务费用___%的违约金。 七、非担保条款: 甲乙双方不担保所有任何快速或有特殊商业目地的服务,如客户 有任何文件丢失,传输错误,数据丢失及时间延误的情况,甲乙双方 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 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 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 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网络问 题、黑客的非法攻击等等。 八、协议终止 本协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 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 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 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 期或者被清算,任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 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 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 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 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 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 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同解除的情形 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 失。 九、有关本协议及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 ___日。 本协议代表双方的共同利益,一切疑难纠纷以本协议为主,本协 议高于其它相违的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 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同等效力。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规定,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渠道代理合作协议书(三)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合作伙伴,并完全接 受乙方的规范,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 权给甲方"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 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 为准)。 第二条 《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 有乙方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 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 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 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 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 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 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 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 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 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协议终止时,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已 超出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则乙方如数退还甲方帐户中的余额;如果甲 方预付款还没有使用完,则乙方扣除包含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的最 低资金限额款项后(实际业务金额将重新以直接客户价格计算并扣 款),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3-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 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 3-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 务的顺利进行。 3-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 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 用"授权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 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 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互动空间"与甲 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互动空间"等引人误解 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 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 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 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 与乙方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 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 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 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 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 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 担相应的责任。 3-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 不正当竞争。 3-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 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 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 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 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 相近似;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 甲方如非____授权代理,则不得以____授权代理名义进行 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3-1-13 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 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 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 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 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 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 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 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 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 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 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 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 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 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 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 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 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 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 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 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 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代理项目与价格体 系》和《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 ___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 日期起生效。 第四条 对代理的奖惩 4-1 依据乙方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 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3 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 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 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 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 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六条 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 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 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 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 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 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 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 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 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 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 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 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 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 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 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 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 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 因上述 6-1、6-2 和 6-3 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 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 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 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 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 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 对方赔偿损失。 7-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 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 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 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 议。 7-4 在 7-3 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 确责任。 7-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 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 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 的履行。 7-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 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 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 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 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 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 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 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 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 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 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 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 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 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 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 密的义务。 10-6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 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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