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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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房屋认购协议
住房订阅协议 协议双方均为: 甲方:吉林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和住房认购共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在签署官 方《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达成了以下协议。 第 1 条项目情况 甲方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以东,连云港街以北,拟开发建设住 宅小区,占地面积约 33,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 99,000。 第二条乙方认购房屋的区域 乙方认可的房屋建筑面积(以下简称房屋)约为 O(最终区域受产权登记区域限制)。如果财产登记领域和本协议领域存在错 误,双方应采取以货币形式“越来越少”的原则来找出差异。 定价方法和价格 甲方和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计算商品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4500 元/O.总价为人民币。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乙方同意以第一种方式付款。 第一种类型:乙方分期支付购买房屋的费用。 1.乙方签署本订购协议,并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的 50%(人民币)。 2,甲方应在甲方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量的 70%。 3,乙方认可的房屋项目主体应在关闭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房价总额的 95%。 4.当房屋符合入住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总金额的 100%。 第二种类型:乙方处理银行抵押贷款。 1.乙方签署此订阅协议,即甲方支付房屋总价的 50%(人民币)。 2.甲方获得房屋预售许可后,乙方办理银行抵押贷款。 第五条,乙方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将收到 1%的罚款。甲方有权 在 15 天后终止本协议。 由于乙方的原因,银行抵押贷款业务无法正常处理。乙方同意在 15 天内支 付房屋总价的 95%。当房屋符合入住标准时,剩余的房屋付款将被支付,否则 协议将自动终止。 4.本条所述的逾期付款,是指未按照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到期的到期付款,付 款未完成。 住房交付截止日期 1.甲方承诺在 2013 年 10 月 30 日前按照本协议向乙方交付房屋。 2.遇有下列特殊情况,甲方除了双方协商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期限, 因自然环境恶劣或不可抗力,施工期不得延误。由于正常施工。 第 7 条,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和重命名 甲方获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甲方和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本协议自动终止;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乙方可以重命名一次,签署 《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果乙方更改名称,乙方必须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成 本是自我保健。 第 8 条本认购协议分两份,每一方持有一份。它将在签署之日立即生效,每 份股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联系方式: 84660620 联系方式: 年月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