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管理学院餐旅管理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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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管理学院餐旅管理学系

四技二專推薦甄選入學指定項目甄試實施要點民國96年5月28日招生委員會議通過民國95年3月14日招生委員會議通過民國95年2月22日餐旅管理學系系務會議修訂民國94年11月2313餐旅管理學系系務會議通過第一條本系爲辦理指定項日甄審(試)特組成委員會。第二條委員會設置委員三人,系主任爲當然委員;另兩位委員由系主任提名,經本系系務會議決議通過擔任。第三條委員會委員任期一年,得以連任。第四條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系行政助理擔任。第五條委員會掌理之事項爲:(一)主持書面審查資料之評分。(二)主持面試之評分。(三)其他有關甄試事宜。第六條委員會之各項工作會議均須全數委員出席方可開會,三分之二委員數同意,方爲決議。第七條審查資料及面試評分方式及辦法詳另訂之。第八條本實施要點經招生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n四技二專推薦甄選入學評分辦法第二階段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一、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合佔總成績比例10%。二、本系指定項目考科成績合佔總成績比例90%。本系指定項目分爲:(一)、資料審查(二)、面試(三)、筆試(推理測驗)(一)、資料審查:此項成績佔甄試總成績30%推薦資料於指定項日甄試報名時繳交。備審資料一槪不退還,若須保留正本者,請提供影本。1•自傳20%2•在校歷年成績證明(含班級排名)20%3•競賽成績(不限餐旅類)30%4.證照10%(限餐旅類,持有乙級證照得分10%,持有丙級證照得分8%,證照計分僅限一張)。5.成果作品(不限餐旅類)20%(二)、面試:此項成績佔甄試總成績40%1•原則:由淺入深,循序漸進,減少考生心理負擔。2.方法:(1)每名考生面試時間約爲5分鐘(實際面試時間,依公告時間爲準)。(2)採多位委員對一考生方式,由甄試委員同時面試逐一評定分數,再加總算平均數。3.評分項廿及成績分配比例如下:(1)服裝儀態10%(2)臨場反應能力40%(3)專業潛力30%(4)專業問答20%(三)、筆試(推理測驗):此項成績佔甄試總成績20%推理測驗爲以評估考生分析及一般推理之能力爲原則,無需特殊學\n科之先備知識,建議考生以平常心應對之。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試實施要點民國96年05月28日招生委員會議通過民國96年5月16日95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第一條本系爲辦理指定項B甄審(試)特組成委員會。第二條委員會設置委員三人,系主任爲當然委員;另兩位委員由系主任提名,經本系系務會議決議通過擔任。第三條委員會委員任期一年,得以連任。第四條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系行政助理擔任。第五條委員會掌理之事項爲:(一)主持書面審查資料之評分。(二)主持面試之評分。(三)其他有關甄試事宜。第六條委員會之各項工作會議均須全數委員出席方可開會,三分之二委員數同意,方爲決議。第七條審查資料及面試評分方式及辦法詳另訂之。第八條本實施耍點經招生委員會通過後實施。\n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評分辦法本系指定項目分爲:一、資料審査二、面試一、資料審查:此項成績佔甄審總成績40%書面資料於指定項目甄審報名時繳交。備審資料一槪不退還,若須保留正本者,請提供影本。書面資料審查成績比例:(一)自傳10%(二)在校歷年成績證明(含班級排名)20%(三)讀書計畫10%(四)社團參與、班級幹部(含證明)20%(五)成果作品(不限餐旅類)10%(六)競賽成績(不限餐旅類)30%二、面試:此項成績佔甄審總成績60%(一)原則:由淺入深,循序漸進,減少考生心理負擔o(-)方法:1•每名考生面試時間約爲5分鐘(實際面試時間,依公告時間爲準)。2•採多位委員對一考生方式,由甄審委員同時面試逐一評定分數,再加總算平均數。(三)評分項目及成績分配比例如下:1•服裝儀態10%2.臨場機智反應能力40%3.未來發展潛力30%4.專業問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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