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考招生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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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考招生工作细则

淄博市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 ‎ ‎ ‎ 一、中考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 ‎5月19日前。具体安排由各区县确定后予以公布。‎ ‎2.报名条件 ‎2010年在籍或具有淄博市户口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及往届生。‎ ‎3.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考生在初中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或到户口所在区县教育局指定地点参加中考报名。‎ 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信息采取电子档案实行无纸化管理。各区县及初中学校要及时变更学籍等相关信息,确保考生信息准确。‎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初中毕业学校统一到区县教育(教体)局基教科办理报名手续,并根据初中学籍档案进行资格审查。‎ ‎(3)借读学生须回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所需档案材料由借读学校负责提供。‎ ‎(4)市内户口、初中学籍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可在初中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报名,也可回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参加中考报名,但不参与推荐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 回户籍所在地报名时,须持初中学籍档案(由考生学籍所在地的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考生借读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当年4月30日)、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需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市内考生,学生就读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不得拒绝为其出具学籍证明材料。‎ ‎(5)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原毕业学校使用原学籍编号参加报名,也可到区县教育局直接报名,但不参与推荐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 ‎(6)有加分项目的特殊考生信息的采集和审核,要如实填写《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2),并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一并报区县教育(教体)局复核。‎ ‎(7)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和各学科的考务费。其中,报名费由区县教育(教体)局统一管理,分配使用;各学科考务费中市教育局统筹部分,由区县统一上缴市教育局计财审计科,集中管理使用。‎ ‎4.信息汇总上报 ‎5月27日前,将整个报名信息数据库及特殊考生等有关信息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报名工作结束后,任何区县、学校均不得擅自新增考生信息。‎ 二、考试组织实施 ‎(一)考查科目 ‎2010年中考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信息技术、英语口语。‎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信息技术的考查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指导意见,各区县组织实施,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已参加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获及格以上的可免于今年信息技术科目的考查。‎ 英语口语考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办法,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初中学校组织实施。由学校组织考查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考查情况,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控。‎ 各考查科目在中考准考证下发以前组织进行的,使用学生学籍卡或学生证参加考试;中考准考证下发后组织进行的,使用统一的中考准考证。在文化课考试结束后组织进行的,必须在6月27日前完成成绩汇总及上报工作。‎ ‎(二)考试科目 ‎2010年中考考试科目有: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物理、化学、生物综合科目(简称理科综合)(180分),政治、地理、历史综合科目(简称文科综合)(150分),体育(70分)。‎ ‎1.文化课考试 ‎(1)考试时间 ‎6月18-20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8日 ‎8:30—10:30语文 ‎14:30--17:00理科综合 ‎ ‎6月19日 ‎8:30—10:30数学 ‎14:30-16:30外语 ‎6月20日 ‎8:30--11:00文科综合 ‎ ‎ ‎(2)考场编排 文化课考试实行全区混编考场。区县教育(教体)局在审核初中学校的报名信息无误后,编排考场,考前一周,打印、下发准考证(考场通知单)。考生的准考证也是考生的考场通知单。‎ ‎(3)考点考场设置 考点由区县统一安排。一般应设在高中招生学校。每个考场30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按“S’’型、“7788”排列。‎ ‎(4)考务工作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要成立有关科室、有关招生学校参加的考务领导机构,负责整个考务的管理工作。‎ 每 个考点要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两人,下设安全、保密、医疗、保卫、监考、考务等若干小组,各个岗位要实行岗位责任制。监考教师由区县教育(教体)局从各高中 ‎ 招生学校统一选调。考前认真组织监考教师学习监考实施程序及监考人员守则、关于对违纪监考人员的处理规定等。要严肃监考纪律,对违犯监考纪律的教师三年内 取消评优晋级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公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犯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两年内不允许参加中考报名。‎ 英语试题含听力测试,考前各考场要检查调试好听力设备,确保音响效果。考试期间,各考点要安排楼层监听员负责监听和记录整个听力考试过程。‎ ‎ 要严格试题保密制度,强化对有关人员的保密教育,强调做好保密工 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每个环节要明确责任。领取试题要严格履行手续,专人专车,并请公安人员监护,护送人员不得途中离开试题, 不得外带任何人乘车。试题保管要设专门的保密室,要派专人看管,要严格履行试题分发、交接手续。试题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封,如有泄密行为,视 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体育考试 体 育考试内容、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由区县教育(教体)局组织实施。区县教育(教体)局要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体育考试工作方 案,安排和调度好各校学生考试时间,选拔和培训好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严密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6月16日前,由各区县将体育考试成绩上报市教育局。‎ ‎(三)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 各 高中学校要按照规定时间将招收特长生申请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申请中要按照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乒乓球、武术、举重、体操、网球、游泳、音 ‎ 乐、美术、书法、表演(含播音和节目主持)等项目注明申请的类别。有关学校要制定对特长生的培养计划和措施,保证招收的特长生学有所长,否则取消其招收特 长生资格。‎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艺体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意见,统一专项测试标准,6月1日前,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组织实施。区县教育(教体)局要制定详细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方案,组织好报名、考务安排、场地器材准备和测试工作。测试成绩要当场公布,并分别按照本区县所有高中学校各专项总计划数的2倍发放专业合格证。‎ ‎(四)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 各考区、考点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条件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特别是要重点做好赴考考生、异地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的交通安全工作,以及考生防暑、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考点要设饮水站、医药急救站。‎ 各考点要积极协调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用电和考点周围道路畅通。‎ 三、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4 月中下旬,由初中学校在区县教育(教体)局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实施。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规范综合素质评价实 施程序,坚持对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示,对申诉投诉问题及时规范地进行处理。区县要采取随机抽样、重点检查等适当形式审核、监督各初中学校评价过程,确保评 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5月8日前,将综评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四、阅卷工作 ‎1.组织领导和阅卷人员的选聘、培训 阅卷工作全市集中统一进行。采取全封闭、流水作业方式阅卷。实行中考阅卷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阅卷岗位责任制。‎ 要严肃进行阅卷前的程序培训和纪律教育,认真学习阅卷工作各项规定和工作程序要求,签订阅卷工作责任书,阅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阅卷实施程序》和《阅卷工作人员守则》。‎ 各学科阅卷小组在正式阅卷前要集中学习掌握《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制定评分细则,组织试评工作,标准统一后方可正式阅卷。要严格控制阅卷时间和进度,确保阅卷质量。‎ ‎ 2.试卷的收发和保管 ‎ 阅卷点要设立试卷保管室,派专人负责试卷保管、收发工作。试卷阅后当天收回,集中保管。‎ ‎ 3.加强各环节复核,确保阅卷质量 ‎ 在整个阅卷过程中,每题组阅卷人要在相应位置签字,每一个复核环节的复核人也必须签字负责,对出现责任问题的阅卷人员二年内不得参加中考阅卷工作,并根据情节书面通知所在单位予以处理。应着重加强下面几个环节的复核:‎ ‎ (1)同一本试卷各题得分,由试卷向计算机录入时至少要组织两组同时录入,录入结束后,要复核两组录入是否一致。不一致者由录入组长分类检查更正。‎ ‎ (2)核分点拆除试卷密封线,对照考生考号逐一复核是否有错装、倒装、漏装试卷的情况。‎ ‎ (3)将成绩录入计算机后,打印各考场成绩单,组织人员对照试卷逐个学生核对,无误后,将主观题与客观题成绩合并。‎ ‎ 4.成绩公布 ‎7 月3日前后,由区县教育局统一领取考生成绩通知单,并通过毕业学校及时发给考生个人。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分数。查分期间,由学校负责组织 需要查分的考生填写“学生查分申请单”,由区县教研室负责汇总,安排专人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查分,并及时将查分情况反馈给考生。对成绩有误考生的成绩由市 ‎ 教育局在录取前进行更正并通知考生所报考的学校。‎ 考生成绩单只发放给考生本人,任何学校不得将学生成绩张榜公布。‎ 五、志愿填报工作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 所有公办普通高中以及公办普通高中领办的民办高中除可以在推荐指标内按照推荐录取程序录取推荐生以及经批准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外,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招生。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中。‎ 经批准独立办学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 考生要按照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选择报考。‎ ‎2.志愿填报时间 今年中考招生志愿填报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各自实际选择确定采取中考考试前或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在考试前填报志愿的区县可与学生中考报名和信息采集一并结合进行,但时间不得早于5月16日,任何区县不得提前组织进行。并于5月27日前将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在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必须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并于7月8日前将志愿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3.志愿填报办法 ‎(1)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负责组织进行,高中招生学校不参与志愿填报工作。志愿填报地点一般设在初中学校。‎ ‎(2)考生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特长生志愿等。由考生本人填写《淄博市中考报考志愿表》(附件3),并由家长亲自签名确认。区县教育(教体)局组织人员接受学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资料(艺体特长生同时持专业合格证)。‎ ‎4.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区县教育(教体)局要组织人员接受学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资料并做好整个过程的监督,严肃有关纪律,严禁老师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或代学生填报志愿。‎ ‎(2)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志愿,重复填报志愿的考生所报所有志愿一律作废,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志愿。‎ 六、录取工作 今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继续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录取工作的宏观组织和协调,全市集中录取点录取。集中录取时间7月10-18日。‎ 高中招生录取采取推荐录取、破格免试录取、自主录取、指标分配录取、综合录取、特长生录取等形式,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 ‎1.录取工作程序 录取工作分六步进行:‎ 第一步:推荐生录取 在中考报名前组织进行。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要制定推荐录取工作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整个推荐录取工作由区县教育(教体)局负责监督组织,高中招生学校不参与学生的推荐录取过程。‎ ‎(1)由各高中学校按照不超过规模内招生计划15%的比例申报推荐生计划(含破格生),于5月8日前报经区县教育(教体)局审核后予以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2)由区县教育(教体)局将各高中学校推荐指标根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等分配到初中学校。‎ ‎(3)由各初中学校按照程序进行推荐,推荐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学生须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被推荐的学生须如实填写《普通高中招生推荐生申报表》(附件4),至少应有两名推荐教师和学校填写推荐意见。由区县教育(教体)局将推荐生材料进行汇总、审核。‎ ‎(4)由区县教育(教体)局组织专家评委对经审核合格的考生通过调查、面试、综合能力测试等方式择优确定各学校录取名单,对录取的考生应由专家评委在考生推荐生申请表上填写录取理由并签字负责;‎ ‎(5)5月16日前,由区县将各招生学校推荐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统一进行网上公示。‎ 第二步:破格生录取 符合破格录取条件的考生,须由初中学校申报、区县汇总、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破格录取(占规模内特长生计划)。破格录取的考生名单由区县教育局审核确认后,于5月16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与推荐录取名单一并进行网上公示。‎ 第三步:学科特长生自主录取 首先,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根据考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个学科的中考成绩,按照相关学校各学科招生总数的1.5 倍分别划定各学科特长生录取范围;其次,由高中学校在录取范围内考生中综合考察学生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第三,由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考生信息按程序 通知考生并征得考生及家长同意后,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信息技术学科特长生的录取,由相关招生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根据考生学科竞赛成绩 自主录取并进行公示。第四,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在全市普通高中集中录取之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学科特长生占规模内招生计划。‎ 第四步:指标分配录取 ‎(1)各区县将本区域内部分高中学校至少60%的规模内招生指标,依据各初中学校(含区域内市属初中和民办初中,下同)应届在籍且在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和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权重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结果应在5月17日前予以公布。‎ ‎(2)按照各录取学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将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应届在籍且在读考生按照中考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打印录取名单。‎ 第五步:规模内剩余招生计划录取(综合录取)‎ ‎(1)根据考生志愿,以区县为单位,由计算机根据招生计划(含指标生人数,不含特长生计划、扩班额计划、已录取的推荐生和破格生人数)按1:1.1的比例,对报考本区县普通高中的考生成绩排序,划定提档分数线。然后由区县确定本区县内招生学校录取顺序。‎ ‎(2)由计算机根据各区县提供的录取顺序和考生志愿,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别按照招生计划,首先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规模内剩余计划,打印录取名单。‎ ‎(3)规模内特长生录取 规模内计划中的特长生的录取,按批准的各类规模内特长生计划,从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80% 的考生中,根据报考特长生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录取不满,剩余特长生计划转为规模内非特长生计划,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第六步:三限生的录取 ‎(1)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预录取完成扩班的三限生计划,打印预录取名单。‎ ‎(2)扩班额三限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和经市教育局审核预录取的考生。以扩班额计划录取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所在区县提档线的70%。‎ 第七步:提取档案,公布录取名单 各学校按录取名单和预录取名单提取考生档案,张榜公布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预录取考生。‎ 在录取时,若出现并列名次的考生,超出招生计划时,超出的考生依次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外地市招生计划的录取办法 经省批准有面向外地市招生计划的学校所录取的市外学生,要在集中录取期间,由招生学校持考生的户籍材料和当地教育部门盖章的中考成绩及学籍档案,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3.收费和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1) 规模内录取考生计划完成并张榜公布录取名单以后,可通过发放预录取通知书、与考生及考生家长见面等多种方式,在家长量力自愿的前提下,组织三限生录取考生 交费和正式通知书的发放。此前不得对考生和家长做任何形式的许诺,不得先行收取和截留报名资料,不得收取考生及考生家长任何费用。先期同意交费上学并已按 规定程序被预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又未交费的,不得强求学生交费,可取消入学资格。招生学校在组织三限生录取学生交费期间,学校领导要靠上,要对考生和家长 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 ‎(2) 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收费标准。同一所学校内,三限生录取的学生执行统一的收费标 准。要严格按区县教育(教体)局规定的时间交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实行票款分离,所收费用一律交同级财政专户。三限生录取的学生录取手续 办理及交费时间应与正式报到的时间有间隔。三限生录取的学生办理交费手续后,领取同规模内录取学生同样的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与入学同其他录取学生同等对 待。‎ ‎(3)‎ ‎ 要进一步严密招生的各个环节,严密工作程序,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按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规模内录取考生 分推荐生录取名单、破格生录取名单、学科特长生自主录取名单、指标生录取名单、统招生录取名单、特长生录取名单、调整特长生计划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录取结 果,每一类名单均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三限生计划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学校通过发放预录取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考生。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格式,区县 教育(教体)局印制。‎ ‎4.高中新生学籍注册办法 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报到手续办理完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即取得高中学籍。规定报到时间结束后,由高中学校将未报到考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根据最终整理后的录取信息为每位学生编排高中注册学籍号,并在开学前下发到各高中学校。各学校要于7月23日前把未按期报到考生名单、相应考生信息数据库经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后(同时退交未报到考生档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核准,过期不再受理。‎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动本细则,将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中考招生期间,通过淄博教育信息网公布有关招生政策、工作动态等情况。网址:http://www.zbedu.gov.cn http://www.zbedu.net http://jichu.zbedu.net 附件1:中考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分工 附件2:中考特殊考生登记表(样表)‎ 附件3:淄博市中考报考志愿表(样表)‎ 附件4:普通高中招生推荐生申请表 附件1:‎ ‎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分工 ‎ ‎ 第一阶段:根据中考招生意见制定有关工作细则(5月8日前)‎ ‎ 1、根据中考招生意见制定以下细则和意见 (基教科)‎ ‎ (1)报名、考务、阅卷及志愿填报、录取工作细则 (基教科)‎ ‎ (2)体育考试、艺体特长生测试工作细则 (体卫艺科)‎ ‎(3)制定各考查科目考查方案 (区县有关科室)‎ ‎ (4)关于中考招生报名考务费收取及管理的意见 (计财科)‎ ‎ 2、中考考试报名、考场编排、阅卷计算机程序设计 (基教科)‎ ‎3、对各学校招收特长生申请研究批复 (基教科、体卫艺科)‎ ‎4、下达招生计划 (计财科)‎ ‎5、组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结果上报 (区县基教科及初中学校)‎ 第二阶段:推荐生和破格生录取(5月16日前)‎ ‎1、各学校推荐生(含破格生)计划申报、审核、公布(高中学校、区县及市基教科)‎ ‎2、推荐生和破格生录取结果汇总、公示; (区县及市基教科)‎ ‎3、指标计划分配结果公布 (区县基教科)‎ 第三阶段:考生报名和考前安排(6月17日前)‎ ‎1、组织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5月19日前 区县基教科)‎ ‎2、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考生信息光盘 (5月27日前 区县基教科)‎ ‎4、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成绩上报 (6月1日前 区县体卫艺科)‎ ‎5、文化课考试考场编排,打印下发准考证 (6月11日前 区县基教科)‎ ‎6、安排考点、考场,并选聘培训监考教师 (6月15-17日 区县基教科)‎ ‎7、体育考试及成绩上报 (6月16日前 区县基教科)‎ 第四阶段:文化课考试、阅卷、公布成绩,特长生测试及考查科目考查 ‎ 1、文化课考试 (6月18-20日 基教科)‎ ‎2、收取并报送文化课考试试卷 (6月21日 区县基教科)‎ ‎ 3、文化课考试阅卷人员选调培训   (6月20-21日 教研室)4、文化课考试阅卷统分 (6月21-7月1日 教研室)‎ ‎6、考查科目成绩汇总上报   (6月27日前 市局相关科室)‎ ‎ 7、公布成绩,打印、下发考试成绩单 (7月3日前后 基教科)‎ 第五阶段:考生填报志愿 ‎ 1、考生填报志愿,交有关材料 (区县基教科)‎ ‎ 2、将考生志愿录入计算机、复核 (区县基教科)‎ ‎ 3、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志愿填报情况光盘 (7月8日前 区县基教科)‎ 第六阶段:分别组织各类学校录取 ‎ ‎1、中职类学校录取 (7月7-11日职教科 招办)‎ ‎2、普通高中录取 (7月10-18日 基教科)‎ ‎ 3、未报到考生信息数据库汇总上报 (7月31日前 区县基教科)‎ ‎ 4、高中新生学籍注册信息下发至各高中学校 (开学前 基教科)‎ ‎ ‎ 附件2‎ 淄博市中考特殊考生登记表 学籍号 姓名 加分项目代号 审核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区县(章): 责任人 时间 ‎ 加分类别及项目代号:‎ ‎1、综合类:ZH1烈士子女(20分);ZH2少数民族(10分);ZH3归侨子女(10分);ZH4农村独生女(10分)‎ ‎2、德育类(5分):DY1十佳学生;DY2市级优干 ‎3、科技类:KJ1科技创造、电脑制作比赛全国一等奖(10分);KJ2科技创造省级一等奖、优秀专利发明奖(5分);KJ3科技创造市级一等奖(3分)‎ ‎4、体育类:TY1市级以上运动会第二(5分);TY2体育破格生 ‎5、艺术类:YS1艺术比赛全国一等奖(10分);YS2艺术比赛省级一等奖(5分);YS3艺术比赛市级一等奖(3分)‎ 附件3‎ 淄博市中考报考志愿表(样表)‎ 姓 名 ‎ ‎ 准考证号 ‎ ‎ 初中学校 ‎ ‎ 家庭住址 ‎ ‎ 通讯地址 ‎ ‎ 监护人姓名 ‎ ‎ 工作单位 ‎ ‎ 电话 ‎ ‎ ‎ ‎ 工作单位 ‎ ‎ 电话 ‎ ‎ 中 考 成 绩 打印贴中考成绩单 报 考 学 校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是否服从 分 配 是否按特长生报考 ‎ ‎ ‎ ‎ ‎ ‎ 是否同意缴费录取 是否同意缴费录取 ‎ ‎ 报考专业 专业名次 ‎ ‎ ‎ ‎ ‎ ‎ ‎ ‎ 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可根据报考学校的 招生政策填写“是否同意缴费录取”‎ 以上志愿考生自己填写并由家长签字负责 家长签字 ‎ ‎ 录 取 结 果 ‎(区县审核盖章处)‎ ‎(高中录取学校章)‎ ‎ ‎ 附件4‎ 普通高中招生推荐生申报表(样表正面)‎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 班级职务 ‎ ‎ ‎(照片)‎ 家庭地址 ‎ ‎ 联系电话 ‎ ‎ 推荐录取学校 ‎ ‎ 个人表现 综评结果 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学习态度与能力 交流与合作能力 运动与健康 审美与表现 ‎ ‎ ‎ ‎ ‎ ‎ ‎ ‎ ‎ ‎ ‎ ‎ 荣誉表彰 ‎1、‎ ‎2、‎ ‎3、‎ 个人鉴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学生(签字):‎ ‎ 年 月 日 家长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家长(签字):‎ ‎ 年 月 日 ‎ ‎ 普通高中招生推荐生申报表(样表反面)‎ 教师推荐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教师(签字):‎ ‎ 年 月 日 ‎ ‎ 教师推荐意见 ‎ ‎ ‎ ‎ ‎ ‎ ‎ ‎ ‎ ‎ ‎ ‎ ‎ ‎ ‎ ‎ 教师(签字):‎ ‎ 年 月 日 ‎ ‎ 毕业学校意见 ‎ ‎ 公章 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区县教育(教体)局审核 ‎ ‎ 区县招生章 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专家评委推荐意见 ‎ ‎ ‎ ‎ ‎ ‎ ‎ ‎ 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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