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历史必修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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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人教历史必修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

‎ 第21课  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 ‎ 【教材结构及重点难点】 一、“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践踏 1.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2.历史上最大冤案 3.民主法制遭到空前践踏 二、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 1.冤案的平反 2.法律制度的健全 三、民主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1.1982年宪法 2.村民民主自治制度 3.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健全和发展 5.依法治国 重点:1982年宪法、村民民主自治制度、依法治国 难点:“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践踏、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教学方法】 本节课主要采用谈话讲述法和课堂讨论等方法进行,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思考、分析问题的能力。从感知历史到不断积累历史知识,进而不断加深对历史和现实的理解,在此过程中培养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学会学习的思维意识。‎ ‎【导入新课】 在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党的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发展越来越严重,60年代中期毛泽东认为面临资产阶级复辟的危险;林彪、江青一伙别有用心地利用了毛泽东的错误.这就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由此导入新课。 【讲述内容】 一、“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践踏 1.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1966年,正当国民经济的调整基本完成,国家开始执行第三个五年计划的时候,意识形态领域的批判运动逐渐发展成矛头指向党的领导层的政治运动。一场长达十年、给党和人民造成严重灾难的“文化大革命”爆发了。     毛泽东认为党中央出了修正主义,党和国家面临资本主义复辟的现实危险;要把所谓被“走资派篡夺了的权力”夺回来。这是在六十年代中期发动“文化大革命”在思想上起主导作用的原因。林彪、江青、康生别有用心地利用毛泽东的错误。这就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动。由此成立地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简称中央文革小组),使之实际上成为不受中央政治局约束的、领导“文化大革命”的指挥机构。  2.历史上最大冤案 八届十一中全会后,红卫兵运动迅猛发展。"红卫兵"是当时青少年在极"左"思潮蛊惑下建立起来的群众组织, 红卫兵运动最初是破除“四旧”(即所谓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后发展为抄家、打人、砸物。这些"文革"的急先锋,打着"造反有理"、"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旗号,狂热地打、砸、抢、抄、抓,到处揪"走资派"、"黑帮分子"、"反动学术权威"、"牛鬼蛇神".林彪、江青等人煽动和利用红卫兵运动,到1966年冬形成了全国大动乱的局面.红卫兵运动对社会秩序和民主法制的破坏,引起各地党组织和许多干部群众的不满和抵制。但是,这种不满和抵制当时却被认为是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 ‎1968年10月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把刘少奇(1898.11.24—1969.11.12;曾用名胡服,湖南宁乡人.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参加领导了粤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和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参加领导了五卅运动和省港大罢工.长期在白区工作,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起了重要作用.在对敌斗争中,立场坚定,机智沉着,两次被捕都坚贞不屈.)打为"叛徒、内奸、工贼",永远开除出党,并被迫害致死. 制造了党史上最大的冤案. 3.民主法制遭到空前践踏 1967年1月,趁全国大动乱的局势,在张春桥、姚文元的策划下,造反派头目王洪文等人夺了上海市党、政各级领导权.这就是所谓"一月革命"."文革"进入了"全面夺权"的新阶段.全国许多省市,宣告夺权.接着,全国掀起了夺权高潮,林彪、江青一伙又煽动踢开党委闹革命,"打倒一切".结果是取消党的领导,无政府主义泛滥,武斗不断出现,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扩大了全国性的混乱局面.公检法无法正常工作,民主法制遭到空前的践踏。 如何看待文革时期我国的民主与法制遭到严重践踏这一现象?(可让学生以小组讨论的方式,来交流每个学生的看法)‎ 二、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 从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中,党和人民认识到必须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制度。 1.冤案的平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1980年为刘少奇平反,使党的历史上最大的冤案得到平反;其中影响最大、涉及人数最多的是为1957年错划的右派分子平反.这是恢复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 2.法律制度的健全 1979年以后,全国人大加紧全面立法工作。当年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82年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提问:这个宪法从内容看有什么特点?(特点有二: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违法必究;加强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障) 为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还颁布了什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通则》) 此后还先后通过了《义务教育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 提问:这些法律文件的出台说明了什么?(注意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 从1979至2000年,全国人大及其党委会已制定380多个法律和有关修改补充法律问题的决定,制定了800多件行政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等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了制定了许多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约有1000多件。我国在立法方面取得重大成就。中国十分注意健全法制,颁布和实施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逐步建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使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制度化、法律化,为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民主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1.1982年宪法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即1982年宪法,也是迄今一直在实施中的宪法。1982年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制定的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并吸收了国际经验,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它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的三次修正,宪法内容进一步完善,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提问:现行宪法都有哪些明显特点和作用哪? ‎ ‎(学生回答后,教师概括指出)特点有二:第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废除了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第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县和县以下人民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在国家生活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促进了国家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1982年以来我国宪法的实施状况不断改善,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正在成为社会普遍的行为准则。 2.村民民主自治制度 教师可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说明人民民主权力的扩大。 中国十分重视基层民主建设,以保障公民能直接行使公民政治权利。城市的基层民主组织是居民委员会,在农村是村民委员会。基层民主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基础的一环。是中国政府为贯彻“以法制国”精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所进行的卓有成效的努力。1989年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全国人大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居委会干部由上级任命到居民、村民直接选举,标志着基层民主选举迈进了一大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提问:村民自治制度目标是什么?实质是什么?概括为“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制度内容,以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其实质是保障人民群众真正行使自己当家做主的权力 ‎3.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重点讲清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方针,使学生初步认识和西方政治制度的区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体现。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互相监督,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我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党体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它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与建设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中共处于执政党的地位,领导着拥有十一亿人口的国家政权,非常需要听到各种意见和批评,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民主党派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挥监督作用的一条重要渠道。充分发挥和加强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的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健全和发展 重视和加强民族工作,也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 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了许多新的原则规定,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健全和发展。 提问: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有何意义?此法明确规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对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作了系统的规定。指出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维护国家的统一,保障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使各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的发展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的优势。 5.依法治国 提问:依法治国什么时候写进宪法?(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依法治国”被正式写入宪法,‎ 中国正逐渐从“法制”走向“法治”,中国进入法治化建设新时期。2002年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提出和明确了什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明确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原则和基本思路) 如何看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让学生思考作答)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谈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关系时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就是说,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中,党的领导是动力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基础和目标,依法治国是途径和手段。这三者统一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中,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讨论题:如何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 可有学生采取上课小组讨论的方式,学生可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发表自我看法。老师可作一归纳、整理,诸如:要加强法制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素质、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等等,教师不必局限学生的思维,应尽可能的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使学生积极、主动思考 【课后研讨】 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立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1999年3月,“依法治国”又被正式写入宪法,我国正在加快“依法治国”建设的步伐。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强调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你认为我国现阶段怎样做才能实现“依法治国”和三者的有机统一? 思路: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最重要的制度形式,人大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最显著的标志。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大制度,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优越性,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制度通道。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健全和严格实行社会主义法制,继续改革和完善国家的政治体制,以保证人民能够充分地享有公民权和更好地行使管理国家的政治权利。 【本课小结】 建国40多年的实践证明,中国实行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是满意的。当然,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的建设也不是完全一帆风顺的,在历史上甚至出现过“文化大革命”那样严重破坏民主与法制的现象。但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的支持下,纠正了这些错误,使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不断地向前发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维护国家统一;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以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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