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2019届一轮复习人教版:第7讲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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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2019届一轮复习人教版:第7讲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学案

第7讲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一、独立之初的严峻形势 ‎1.独立:1781年,美国打败英国殖民军队。1783年,英国承认其独立。‎ ‎2.形势 ‎(1)独立之初的美国实行邦联制。‎ ‎(2)国家无权征税,不掌握军队,各州权力很大。‎ ‎(3)各州之间互设关卡,商品流通不畅,社会动荡。‎ ‎(4)无统一关税,美国在与欧洲各国的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 易混提醒 邦联:指若干独立的国家为军事、外交或贸易等方面的利益而组成的联合体,实际上不是一个主权国家;各成员国拥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代表:独立后不久的美国、英联邦、独联体。‎ 联邦:是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其成员(国、州、邦)加入联邦后不再享有完全的主权,但保留一些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代表:美国、俄罗斯。‎ 二、1787年宪法 ‎1.内容 ‎(1)联邦制度 ‎①职权:联邦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各州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自治权。‎ ‎②特点: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 ‎(2)三权分立原则 权力 行使者 职责权力 立法 国会 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掌握立法权 行政 总统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掌握行政大权,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有权任命政府高级官员 司法 最高法院 掌握司法权,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 ‎2.影响 ‎(1)进步性:是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保障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利益,加速了资本主义发展。‎ ‎(2)局限性:保留了黑人奴隶制,体现了种族歧视。‎ 三、两党制 ‎1.形成:19世纪50年代中期,民主党和共和党对峙格局形成。‎ ‎2.特点:两党对垒,交替执政,是美国共和政体的一大特色。‎ ‎3.实质:本质都是资产阶级政党,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团。‎ ‎4.影响:两党控制了国会,也左右着总统选举和地方选举。‎ 图示总结 美国政体的分权制衡原则 ‎1.制宪会议上的权利之争 制宪会议上存在大州和小州、北方州和南方州之间的权利斗争。大州和小州之间的斗争主要集中在国会代表的比例分配上。反映大州要求的弗吉尼亚提案主张各州的代表人数应根据该州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简称为“联邦比例”)产生。对此,小州坚决反对,新泽西州提案主张各州代表名额相等。南方州和北方州之间的矛盾反映了南方种植园主和北方资产阶级的利益冲突。南方州主张,计算“联邦比例”时,黑奴应计算在内,但纳税时黑奴则不算人口;北方州主张,黑奴应算在纳税人口中,不计算在“联邦比例”中。南方州和北方州的斗争还表现在关税和奴隶贸易这两个问题上,南方州反对国会有征收关税的权力;北方州要求禁止输入奴隶,对此南方州以退出联邦相威胁。最后,为制宪会议代表们共同接受的是康涅狄格州的“大妥协案”:国会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员各州都出两名,众议员按“联邦比例”算出;计算“联邦比例”和纳税人口时黑奴都以3/5的人口数加入计算;国会有权征收关税;1808年以前可以输入黑奴,但每人课以不超过10美元的关税,1808年以后是否禁止奴隶贸易到时国会再讨论决定。‎ ‎2.美国总统选举 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正式选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典礼等几个阶段。‎ 参议长在参众两院的全体议员面前开票并宣读选举结果。美国总统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美国总统制的特点: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对宪法和选民负责,不对国会负责。‎ 考点一 “三权分立”体制的法律典范——美国1787年宪法 ‎1.1787年宪法的特色 ‎(1)是成文宪法: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成文宪法的国家,北美《独立宣言》被美国学者视为探索美国延续过程的象征,它确认了“天赋人权”“人民主权”的原则。《邦联条例》是美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献,这两个历史性文献促成美国制定一部成文宪法来巩固资产阶级胜利成果。‎ ‎(2)较强适应性:1787年宪法是世界上适用时间最长的宪法,历时已有200多年。这是因为美国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始终没有改变,政治局势相对稳定,只对其宪法进行小修小补即可适用,而且美国宪法的条款具有若干灵活性,同时,美国通过修正案、司法审查、惯例等方式来适应变化了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从而适应美国国情的变化和发展。‎ ‎2.美国1787年宪法体现原则与协调的矛盾 ‎(1)体现的原则 ‎①分权与制衡:中央实行三权分立,中央与地方分权。‎ ‎②联邦制:联邦政府权力大于各州权力,但各州保留较大自主权。‎ ‎③民主:总统和国会议员都由选举产生。‎ ‎(2)协调的矛盾 ‎①中央与地方:在强调联邦政府权力的同时,地方政府拥有很大的权力。‎ ‎②大州与小州:参议院议员不论州大州小,每州两人,众议院议员则按人口比例,由选民选举产生。‎ ‎③南方与北方:黑人按五分之三计算人口,印第安人不算人口。‎ ‎(3)对总统的限制: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权力受国会和最高法院制约。‎ ‎(4)宪法最大的民主性表现:总统和议员由选举产生。‎ ‎(2017·课标全国Ⅱ,34)1800年,美国总统、联邦党人亚当斯要求政见不同的内阁成员皮克林辞职,遭到皮克林拒绝,于是亚当斯将其免职。皮克林因此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被总统免职的内阁成员。亚当斯此举(  )‎ A.加强了联邦政府的行政权力 B.体现了总统与内阁之间权限不明 C.行使了宪法赋予总统的职权 D.反映了联邦党与其他党派的斗争 弄清题意 题干材料的主要内容是美国总统亚当斯罢免了内阁成员皮克林。相关知识点主要是美国1787年宪法。要求解答的问题是对亚当斯的这一行为应如何评价。‎ 技巧运用 先排除干扰选项,再正解正确选项。‎ 材料信息不是强调联邦政府的权力,而是强调总统的权力,A项错误。美国总统的权力在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权限是明确的,B项错误。材料信息不能说明皮克林属于其他党派,无法反映美国的党派斗争,D项错误。‎ 答案正解 美国1787年宪法赋予了总统最高行政权力,总统不仅拥有任命行政官员的权力,也拥有罢免行政官员的权力,因而材料中皮克林被总统罢免是总统行使职权的结果,C项正确。‎ 解题启示 先根据题意和所学知识排除干扰选项,再正面解答题目的问题,最终选出正确选项。‎ ‎1.美国宪法中的“言论和出版自由”‎ ‎1791年,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限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的法律。“言论或出版自由”是人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民主社会的基石之一。由言论或出版自由的权利引申出一个新的权利诉求:“人民知情的权利”,即禁止政府对公众获取信息的来源加以限制。人民知情的权利与新闻自由密切相关。“如果把民主体制理解为亚伯拉罕·林肯所说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那么,政府的事务实际就是人民的事务,而这也是自由的新闻机构的角色与公民的民主关注的汇合点。”‎ ‎——摘编自梅尔文·乌罗夫斯基《人民的权利——个人自由与权利法案》‎ 发现问题 美国的“言论和出版自由”有其资产阶级的局限性,是其资产阶级民主社会的一个基石。‎ 命题角度 美国“言论和出版自由”确立的历史条件;“言论和出版自由”对美国民主政治的影响。‎ ‎2.美国宪法的不断修正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五条 国会遇两院各三分之二人数认为必要时,得提出本宪法之修正案,或应全国三分之二州议会之请求,得召集会议以提出修正案……‎ 表:美国宪法修正案节选 序号 批准时间 条文节录 ‎4‎ ‎1791年 人民之人身、住宅、文件与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之权利不得侵犯 ‎10‎ ‎1791年 本宪法所未授予合众国或未禁止各州行使之权力,皆由各州或人民保留之 ‎15‎ ‎1870年 第一款 合众国或其任何一州,不得因种族、肤色或此前曾为奴隶之关系而拒绝或剥夺合众国公民之投票权 ‎22‎ ‎1951年 第一款 无论何人,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 ‎26‎ ‎1971年 第一款 年满十八岁或十八岁以上之合众国公民之选举权,不得因为年龄关系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否定或剥夺 ‎——据《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朱曾汶译)‎ 发现问题 美国宪法的不断修正反映出美国民主政治的不断完善。‎ 命题角度 美国民主政治发展完善的过程与表现;美国宪法修正案的基本内容。‎ 考点二 以权力制约权力——美国的分权制衡机制 ‎1.美国权力制衡的运行机制 ‎(1)人民与政府的分权制约:政府和人民分别行使或享受宪法授予或保留的权力,实现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监督。‎ ‎(2)不同政府机构间的分权制衡:不同政府部门的权力分立、相互制约进而实现权力的平衡。‎ ‎(3)中央与地方间的分权制衡:联邦制属于治理国家的二元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分享国家权力。‎ ‎2.美国民主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不同 ‎(1)从政体形式看,英国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美国为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2)从国家元首及产生方式看,英国国王是世袭制、终身制;美国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实行任期制。‎ ‎(3)从国家元首地位看,英王是国家统一的象征,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美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总司令。‎ ‎(4)从政府产生方式看,英国议会选举,首相组阁,首相是政府首脑,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美国是总统任命,总统是政府首脑和国家权力中心。‎ ‎(5)从政府首脑与议会关系看,英国政府(内阁)对议会负责;美国政府(内阁)对总统负责,总统与内阁不对国会负责。‎ 要求:分析下面的材料,论证“美国的总统权力很大但也很有限”这一结论。‎ 史料 ‎ 经过激烈的争吵,制宪会议终于通过了这部《联邦宪法》。宪法规定行政权归美国总统、立法权归国会、司法权归最高法院。总统由选举人团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总统权力很大,有权任命官员,有权缔结条约,同时还是武装部队总司令。这样一个类似英国国王的角色不能不引起与会代表的警惕,所以为了避免行政权过大,宪法加强了国会和法院对总统权力的制约,如国会有权否决总统的提案甚至有权弹劾总统,而最高法院也可以宣布总统的法案违宪。又经过两年的时间,在得到多数州的批准之后,根据宪法举行了选举,华盛顿成为美国第一任总统。——摘编自[美]美尔奇斯和尼尔森《美国总统制:起源与发展(1776~2007)》‎ 论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权力很大:拥有履行职务的绝对权力,如任命官员,缔结条约,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治理不同种族的人群;领导的中央政府对其个人负责。权力有限:由选举产生;国会和最高法院对总统权力进行制约。‎ ‎1.华盛顿、杰斐逊等人的“自由与自治”实验 创建合众国的那一代人——华盛顿、杰斐逊与富兰克林等,无一不是启蒙思想的继承者。他们把新大陆作为“自由与自治”的实验场。接着,理性与自由的信念推动了工业革命的深入。到19世纪后半期,科学知识的进步推动了技术发明与创造的空前增长。‎ ‎——摘编自梁霄羽《极简美国史》等 发现问题 美国的三权分立政治体制是启蒙思想美国化的产物。‎ 命题角度 美国的“自由与自治”是如何实现的;启蒙思想与美国政体的关系;华盛顿、杰斐逊、富兰克林等人的历史功绩。‎ ‎2.非直接选举产生的美国政府机构 最高法院为非民选的机构,在美国的宪政结构冲突中拥有最终的裁判权。参议院的人员每州两名,和每州的人口数量不构成比例关系,其人员由各州议会指定而不是民众直接选举。……总统由每州选举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不是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万绍红《共和主义与美国宪法的主要原则》‎ 发现问题 材料所提到的美国政府机构的产生方式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理解。‎ 命题角度 美国的三权分立政治体制;美国权力制衡的运行机制。‎ 全国卷5年考题统计 时间 题号 时间 题号 ‎2017‎ 全国Ⅱ,34‎ ‎2014‎ 全国Ⅰ,33‎ ‎2013‎ 全国Ⅱ,33‎ ‎1.命题点:天赋人权精神与现实的冲突 ‎(2014·课标全国Ⅰ,33)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众议员名额按照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各州人口数“按自由人总数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五分之三予以确定”。这一规定违背了《独立宣言》中提倡的(  )‎ A.主权在民原则 B.天赋人权原则 C.各州自治原则 D.各州平等原则 答案 B 解析 解答本题的关键是准确理解主权在民、天赋人权、平等、自治的内涵。天赋人权也译为自然权利,指人生来具有生存、自由、追求幸福和财产的权利。1787年宪法规定各州的众议员名额由各州的自由人总数加上非自由人的五分之三予以确定,这就违背了《独立宣言》关于天赋人权的规定。‎ ‎2.命题点:美国独立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必要性 ‎(2013·课标全国Ⅱ,33)华盛顿在1787年3月致麦迪逊的信中说:“凡是有判断能力的人,都不会否认对现行制度进行彻底变革是必需的。我迫切希望这一问题能在全体会议上加以讨论。”这里所说的“彻底变革”是指(  )‎ A.革除联邦体制的弊端 B.建立三权分立的共和体制 C.废除君主立宪制 D.改变松散的邦联体制 答案 D 解析 注意时间信息“1787年”,结合1787年宪法颁布的背景可以判断,华盛顿所说的“现行制度”即美国当时实行的松散的邦联制,而对其进行的“彻底变革”即为1787年宪法所确立的联邦制,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改变松散的邦联体制,故选择D项。‎ ‎3.命题点:美国三权分立的权力运行机制 ‎(2015·北京文综,22)1845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案:禁止总统在未经国会同意拨款的前提下授权建造海上缉私船。总统约翰·泰勒否决了该法案,但国会推翻了总统的否决。根据美国宪法,随后(  )‎ A.这项法案将会自动生效 B.国会将自行建造缉私船 C.最高法院可废除该法案 D.总统可再次否决该法案 答案 A 解析 据所学可知,美国总统与国会之间制约与平衡的基本原则是美国国会通过的法案 “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2/3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选项A符合题意,D项错误。国会是立法机构,不是执行部门,排除B项;材料中没有关于最高法院的表述,排除C项。‎ ‎1.命题点:美国联邦制共和制的特点 ‎(2017·哈师大附中、东北师大附中、辽宁实验中学四模,33)与世界其他国家整齐划一的规范车牌不同,美国车牌异彩纷呈,州与州互不相同。如威斯康星州:“America’s Dairyland”(美国的牛奶场);明尼苏达州:“10 000 lakes”(万湖之国)。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  )‎ A.文化的多元化 B.各州有一定的自治权 C.地理的差异性 D.各州宣传自己的优势 答案 B 解析 从材料中各州自行制定车牌规格,可知是美国联邦制下各州享有一定自治权的体现,故B项正确。‎ ‎2.命题点:美国民主政治分权制衡的特点 ‎(2018·山西五校高三联考,34)美国情报研究室前主任希尔斯曼把美国政府称为第一圈的政策制定者,政党和利益集团属于第二圈的政策制定者,新闻媒介则是政党和利益集团争取政治权力的舆论工具。据此可知美国(  )‎ A.权力的设置体现竞争性 B.权力实现了均衡分配 C.社会结构等级色彩显著 D.人们拥有行政监督权 答案 A 解析 根据材料“美国政府称为第一圈的政策制定者,政党和利益集团属于第二圈的政策制定者”,体现了美国政府与政党和利益集团间存在一定的竞争,故A项正确;根据材料“新闻媒介则是政党和利益集团争取政治权力的舆论工具”,体现了权力的不均衡性,故B项错误;材料强调美国政府、政党和利益集团的关系问题,故C项错误;根据材料“新闻媒介则是政党和利益集团……舆论工具”‎ ‎,体现的是政党和利益集团对利益的争取方式,故D项错误。‎ ‎3.命题点:美国宪法与时俱进的精神 ‎(2018·全国Ⅲ卷高考模拟,32)美国宪法规定,只有2/3以上的州才可以联合提出修宪议案,一旦修正案获得通过,将被视为美国宪法的一部分,美国宪法至今共有27条修正案。另外,美国司法机构也可以通过判例对宪法进行实质上的修正。以下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A.宪法难以修改表明美国人缺乏改革精神 B.宪法主体未变表明美国法律观念没有发展 C.宪法修正是为了符合社会发展需要 D.独立战争后美国的社会阶级结构一直未变 答案 C 解析 根据题目中“美国宪法至今共有27条修正案”,故A项错误;根据题目中“美国司法机构也可以通过判例对宪法进行实质上的修正”,故B项错误;根据题意,宪法修正案和判例的存在促进了美国宪法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故C项正确;题目中并未牵涉美国社会阶级结构的问题,故D项错误。‎ 课时作业 一、选择题 ‎1.(2018·濮阳一模,33)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说:“一个团结的强国提出的道歉、解释和赔偿,往往被认为满意而接受,如果是由一个无足轻重或弱小的州或邦联提出的话,就会被认为不满意而加以拒绝。”此观点旨在说明(  )‎ A.建立联邦政府能适应国际形势 B.邦联政府阻碍了国家政治独立 C.美国面临严重的国外势力威胁 D.美国正处于国际社会的孤立中 答案 A 解析 据材料“一个团结的强国……如果是由一个无足轻重或弱小的州或邦联……”可知,作者主要强调建立联邦政府能适应国际形势,故A项正确;美国独立战争之后已经实现了政治独立,故B项错误;据材料“一个团结的强国提出的道歉、解释和赔偿,往往被认为满意而接受”可知,与美国面临严重的国外势力威胁无关,故C项错误;材料“一个无足轻重或弱小的州或邦联提出的话,就会被认为不满意而加以拒绝”与国际社会孤立美国无关,故D项错误。‎ ‎2.(2018·湖南长郡中学高考临考冲刺训练,33)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联邦法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政治组织的工作,不能参加竞选其他公职活动,这说明(  )‎ A.联邦法官缺乏人身自由 B.注重维护国家司法独立 C.司法腐败得到有效遏制 D.联邦法官政治地位较低 答案 B 解析 明令禁止任职的联邦法官担任其他政治组织的工作和参加竞选其他公职活动并不等于限制其人身自由,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故A项错误;材料中并没有对司法腐败的提及,这属于脱离材料的主观臆断,故C项错误;在美国国家机构中,联邦法院法官具有崇高的法律和社会地位,故D项错误。‎ ‎3.(2017·黑龙江哈三中三模,33)托克维尔说:“一个中央政府,不管它如何精明强干,也不能明察秋毫,不能依靠自己去了解一个大国生活的一切细节。”这表明他主张(  )‎ A.尊重人民主权原则 B.实行三权分立 C.加强中央政府权力 D.进行地方分权 答案 D 解析 据材料“一个中央政府,不管它如何精明强干,也不能明察秋毫,不能依靠自己去了解一个大国生活的一切细节”可知托克维尔主张进行地方分权,故D项正确。‎ ‎4.(2017·甘肃一模,33)麦迪逊认为美国1787年宪法“从严格意义上讲既不是国家宪法,也不是联邦宪法,而是二者的结合”。由此可见,1787年宪法(  )‎ A.调和了大州与小州关于国会席位的矛盾 B.保障了南方黑人奴隶在国家的合法地位 C.构建了体现权力制约与平衡的联邦政府 D.协调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间的权力分配 答案 D 解析 “既不是国家宪法,也不是联邦宪法,而是二者的结合”这句话没有涉及大小州的国会席位问题,故A项错误;1787年宪法没有对黑奴权利的规定,故B项错误;联邦政府实行的是三权分立的原则,不是州与政府的关系,故C项错误;1787年宪法既保证了中央的权威性,也保证了地方的自主性,故D项正确。‎ ‎5.1787年美国宪法第1条第8款规定:“必要和适当的条款”授予代表民意的国会制定政府履行其职责的“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该条款说明(  )‎ A.政府行政受到法律的制约 B.各州法律必须遵循联邦法律 C.中央政府权力制约与平衡 D.美国法院行使司法的独立性 答案 A 解析 根据材料“国会制定政府履行其职责的‘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国会可以制定法律约束政府的行政行为,故A项正确;材料仅涉及政府与国会(法律)的关系,故B项错误;同理,故C项错误;材料与法院无关,故D项错误。‎ ‎6.(2018·福建高三单科质检,21)与联邦众议院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截然不同的是,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联邦参议院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这种选举方式(  )‎ A.协调了南北方的利益 B.抑制了民众对政府的影响 C.违背了权力制衡原则 D.消解了联邦与各州的矛盾 答案 B 解析 根据1787年宪法的规定,南北双方各州参议员的选举都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双方彼此都没有特殊例外,这显然不属于一种协调与妥协,故A项错误;间接选举与直接选举相比,能够抑制民众对政府的影响,当选参议员不必直接对民众负责,故B项正确;参众议员的选举都属于立法权内部的产生方式,并不违背权力的分权制衡原则,故C项错误;如果联邦与各州的矛盾在此时得以消除,就不会有半个多世纪之后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故D项错误。‎ ‎7.(2017·青岛二模,33)在美国,哪怕发言者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且宣传恐怖主义,只要他没有付诸行动或不存在危害社会的直接潜在危险,就是合法的。这表明(  )‎ A.美国资本主义代议制高度发展 B.海洋法系更尊重公民个人权利 C.美国法律体现天赋人权的理念 D.美国法律体现人民主权的原则 答案 C 解析 近代资本主义代议制指的是由选民选举代表代表其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材料中显然并没有涉及这一点,故A项错误;材料中并没有提及与海洋法系相比较的大陆法系,没有可比性就不能得出“海洋法系更尊重公民个人权利”的结论,故B项错误;人民主权指的是人民掌握国家权力,材料中显然也没有提及这一点,故D项错误。‎ ‎8.(2017·河北衡水中学高三第二学期第二次摸底,33)1791年,美国《权利法案》列举了宗教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保留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还规定宪法中未明确授予联邦政府、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保留给各州或人民行使。该法案内容(  )‎ A.标志着美国政党制度的形成 B.体现了美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C.使美国联邦制得以确立 D.是对《邦联条例》的有效补充 答案 B 解析 材料与政党政治的形成无关,故A项错误;美国联邦制确立的标志是1787年宪法,故C项错误;材料是对1787年宪法的有效补充,而不是对《邦联条例》的有效补充,故D项错误。‎ ‎9.(2018·石家庄质检,32)有人认为,美国民主政体的关键机制就是“自由的、公平的和公开的选举制度”,选举被认为是人民大众参与政治决策过程的必由之路。这体现了美国(  )‎ A.政党主导选举 B.推崇权力制约平衡 C.注重程序民主 D.遵循天赋人权原则 答案 C 解析 材料未涉及政党在美国选举制度中的地位,故A项错误;材料没有反映出选举制度中对人民大众参政产生制衡的力量,故B项错误;美国民主政体中,人民大众通过选举制度参与政治决策过程,体现出程序民主,故C项正确;材料没有反映出人民大众参政权的来源,故D项错误。‎ ‎10.(2018·北京精华学校高考考前测试,21)下表摘引了美国学者所著《1787年之夏:缔造美国宪法的人们》一书的目录。根据所学,对下表章节核心内容解读正确的是(  )‎ 目录 第三章 着火的房子:1787年春天……‎ 第十章 小州的胜利:7月11日~17日……‎ 第十三章 总统制的迷局:7月17日~26日 第十九章 瑕不掩瑜:9月8日~17日 A.“着火的房子”,反映美国联邦体制面临危机 B.“小州的胜利”,说明美国中央集权制的衰弱 C.“总统制的迷局”,反映出总统丧失了行政权 D.“瑕不掩瑜”,说明颁布的宪法存在着局限性 答案 D 解析 “着火的房子”,反映的应该是美国邦联体制面临危机而不是联邦体制面临危机,故A项错误;“小州的胜利”,只是协调了大州与小州的矛盾,并不能说明美国中央集权制的衰弱,故B项错误;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总统拥有行政权,故C项错误;1787年宪法允许黑奴的存在,说明颁布的宪法存在着局限性,故D项正确。‎ ‎11.(2018·江西重点中学盟校高三联考,33)美国的先贤们,无论是华盛顿,还是亚当斯,总是把美国政府称为“共和政府”或“自由政府”,而不是今天美国政府自我标榜的“民主政府”。‎ 对其原因解释合理的是(  )‎ A.美国不是一个民主国家 B.美国先贤们缺乏民主意识 C.精英政治更有利于美国 D.代议制民主降低行政效率 答案 C 解析 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这是一个事实,故A项错误;根据所学知识美国先贤具有民主意识,如总统的产生方式、众议员的产生方式等,故B项错误;相对于民主政治而言,当时的人们强调的应该是精英政治,故C项正确;美国自1787年以来一直实行代议制民主,故D项错误。‎ ‎12.(2017·邵阳三模,34)在英语里,“民族”与“国家”是同一个词(nation),为了避免唤起不同民族(指移民的本源民族)的人关于“国家”的联想,美国很少使用nation这个词来指称不同民族的人,而更多的是使用“种族”(race)和“族群(族裔)”(ethnic)的概念。比如在人口普查时并不问及“民族”,也不要求选择民族血统。美国这样做的主要意图是(  )‎ A.淡化民族意识,强化公民意识 B.回避民族问题,缓和民族矛盾 C.模糊民族概念,消磨民族意志 D.宣扬种族思想,实行种族歧视 答案 A 解析 美国这样做的主要意图是,“为了避免唤起不同民族(指移民的本源民族)的人关于‘国家’的联想”,淡化民族意识,强化公民意识,故A项正确;“美国很少使用nation这个词来指称不同民族的人”,因此无法回避民族问题,故B项错误;C项没有体现出美国作为移民国家此举的主要意图是强化公民意识,故C项错误;美国这样做的主要意图并不是为了实行种族歧视,加剧社会矛盾,故D项错误。‎ 二、非选择题 ‎13.(2017·潍坊联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宋朝的政体有着非常明确的分权意识。宰相的权力被多个机构分割。……政权归于君主,治理权归于宰相。君主的权责是任命宰相,宰相的权责是组阁,治理天下。君主与宰相“各有职业,不可相侵”,君主若是侵夺宰相之职权,则属违制,将受到群臣抗议。……宋人将“执政”与“台谏”对举:“天下之事,一切委之执政”“一旦谏官列其罪,御史数其失,虽元老名儒上所眷礼者,亦称病而赐罢”;君主则居于超然地位,“常使两者之势适平,足以相制,而不足以相胜”,如是,“人主可以弁冕端委而无所事”。‎ 材料二 美国的联邦党人是近代分权理论的最终完成者,清教徒们创立了他们引以为傲的复合共和制的国家制度。他们吸收并改造了洛克“人民最高权力”‎ 理论,将人民的权力与政府的权力分开,坚持国家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本质上是有限的。在法律上他们把人民所赋予的国家权力分为两部分:联邦权力和各州权力。他们认为联邦的权力是各州权力的让渡,宪法“无明文规定即为禁止”,是有限的;就联邦权力而言,他们以职能、机构、人员为基础进行了划分,以达到制约之目的。‎ ‎(1)根据材料一,指出宋朝政体具有分权意识的表现及其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与宋朝相比,美国的分权体制有何不同。‎ 答案 (1)表现:相权被分割;君主与宰相分权;行政权与监察权相互制约。‎ 影响:削弱了相权,强化了皇权;相权对皇权有一定程度的制约。‎ ‎(2)不同:体现人民主权至上;中央集权受到地方权力牵制;通过分权制衡维护了资产阶级民主。‎ ‎14.(2018·全国100所名校高考冲刺一,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选举人团制度自1788年第一次实行以来,已经经历了2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美国总统选举分成预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名各党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以及“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正式选举总统五个阶段进行,整个程序需一年左右的时间。宪政、共和和民主价值的适当的均衡,恰恰是美国的民主比许多追求民主价值最大化的国家更稳定、更可持续的重要原因。从宪政意义上讲……美国的开国元勋们不可能将选举总统的权力交给议会,否则就有可能造成议会对行政权力的干涉,使总统不能独立地处理行政事务。因而总统必须由选民选出。美国的开国元勋们要建立的是“一个共和国,而不是纯粹的民主国家”,他们知道“被治者的同意是政府的终极基础”,但并不认为“被治者的同意可以简约为简单的多数统治”。而选举人团制度既可以使得民意可以充分地参与到最高行政首脑的选举中来,又可以有效地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同时在候选人得票相同的情况下寻求国会的裁决,又充分反映了不同部门间分权制衡的思想。‎ ‎——摘编自汉密尔顿、麦迪逊等《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论述你对美国“宪政”的理解。(要求:对材料信息的理解和利用充分,观点明确,史论结合。)‎ 答案 示例一:美国选举制度历史悠久但弊端明显。‎ 论证:美国“宪政”历时二百多年的发展与演变,选举程序复杂,涉及人数众多,时间持续长;同时,选举浪费大量社会资源,容易导致党派纷争及国家政策的不确定性。‎ 示例二:美国宪政为“均衡”民主。‎ 论证: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立法、司法、行政三者既相对独立,又相互牵制,避免了绝对权力的出现;摒弃议会干涉行政,总统由选民选出;实行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对各方要求既协调又妥协。‎ 示例三:美国宪政是有限民主。‎ 论证:认为民主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民主;选举人团制度既体现人民主权,自由选举总统,‎ 又可有效防止多数人的暴政;赋予国会在总统选举中一定的裁决作用。‎ ‎(评分说明:本题是开放性试题,既可分开论述,也可以合并评述;在答题时,不必拘泥于参考示例。)‎ 解析 根据材料中“选举人团制度自1788年第一次实行以来,已经经历了2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可知美国选举制度历史悠久,根据材料中“美国总统选举……整个程序需一年左右的时间”可知其选举制度存在一定的弊端,由此可得出观点,并根据相关材料阐述即可。根据材料中“选举人团制度既可以使得民意充分地参与到最高行政首脑的选举中来,又可以有效地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同时在候选人得票相同的情况下寻求国会的裁决,又充分反映了不同部门间分权制衡的思想”可知美国的宪政体现出分权制衡的特点,结合美国三权分立的相关知识点分析作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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