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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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发出部门 生效日期 页 码 总页数 R01/00‎ 人力资源部 ‎ ‎ 第 6 页 共 4 页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 ‎3.1.1 负责考勤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日常考勤管理工作,并健全各项记录,及时、准确地记录每个员工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 ‎3.1.2 如实、准确的制作月考勤报表,为工资计算提供依据。‎ ‎3.2 后勤部 后勤部保安对员工打卡有监督权。‎ ‎3.3直属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的出勤异常人员的请假条、出差申请单、加班申请单的录入、申报、以及本部门考勤明细查询。‎ ‎4.考勤班次规定及各部门上班时间安排 ‎4.1考勤班次规定及各部门上班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一《考勤班次规定及各部门上班时间安排》;‎ ‎4.2全体员工一律按规定班次打卡,不得私自更改班次。若需调整,应填写《内部联络单》写明异动人员或班组及调整班次原因,并报分管副总或轮值总经理签批,人力资源部方可更改班次。私自调换班次的系统将自动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4.3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员必须每日10点前处理前一日考勤数据,各部门文员(无部门文员的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负责)必须每日在考勤系统中查询前一日考勤异常,并反馈给员工及部门主管,同时反馈前一日考勤异常说明至人力资源部,所有人员均须按期处理考勤数据,逾期未处理的系统将自动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5. 考勤办法 ‎5.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正班上下班半小时之内有效)。员工应列队打卡,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按《奖惩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5.2 员工漏打卡或忘打卡,须报部门并当即确认未打卡原因,并在部门文员处领取《补打卡更改申请单》即时填写,由部门主管签字审核,次日部门文员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处理考勤数据,其余加班时段缺卡一律不允许补卡。‎ ‎5.3 严禁对考勤弄虚作假,若发现此类情况,将依据员工手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取消员工当日出勤工时。‎ 考勤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发出部门 生效日期 页 码 总页数 R01/00‎ 人力资源部 ‎ ‎ 第 6 页 共 4 页 ‎5.4员工因漏打或忘打卡每月允许补卡三次。超过三次未打卡的情况,每补卡一次均扣减10元/次。若未打卡又未补卡者,将依据该员工当天上班班次按旷工处理,旷工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员工直接管理者应对员工出勤补卡进行核实;‎ ‎5.5因考勤机出现故障或员工因指纹不清晰无法打卡,员工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报告直接管理者或部门文员,经核实无误的方可签卡,签卡次数不计入三次签卡内且不按5.4处罚;‎ ‎5.6因工厂停电无法打卡,由人力资源部核实后统一签卡;‎ ‎5.7新员工入职当天因客观原因指纹未发送至考勤机而造成无法打卡,由人力资源统一签卡;‎ ‎6. 考勤管理程序 ‎6.1 新入职员工办理程序 ‎6.1.1 新入职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人力资源部将员工信息录入人事考勤系统,并由培训专员登记指纹,在员工上班当天,考勤专员将员工指纹按照工作地点发送相应卡机;‎ ‎6.1.2 新入职员工所在部门须在员工上班当日将其分配的拉别及上班班次提供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人事考勤系统内修改员工信息并进行排班;‎ ‎6.2 各部门需将当天收集的《请假条》、《出差申请单》、《补打卡更改申请单》、《部门加班申请单》录入考勤系统,并于次日上午12:00 前递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在考勤系统内审核 ‎6.3 人员异动 员工跨部门及跨考勤组异动须填写《员工异动表》,须提前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修改出勤班次;员工异动后随异动后的班组出勤打卡。‎ ‎6.4 加班申请 ‎6.4.1员工加班前须由部门文员在考勤系统做加班申请,系统将自动生成《部门加班申请单》,报计划供应部审核加班时段及加班人数,由人力资源部确认员工加班工时。‎ ‎6.4.2时薪制员工正班请假超过4H,请假时间按该班组正常班次核算 (机器作业车间除外);时薪制员工正班请假8H,则当天不安排加班,如有在加班时间上班亦按照正班时间处理。‎ ‎7. 迟到、早退、旷工 ‎7.1 迟到:以考勤机指纹记录为准,事先无请假条而上班刷指纹时间超出规定的上班时间1到60分钟内上班者视为迟到,迟到的处罚标准如下:‎ ‎7.1.1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后1分钟至19分钟始上班的,每人罚款10元/次;‎ ‎7.1.2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后20分钟至39分钟始上班的,每人罚款20元/次;‎ ‎7.1.3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后40分钟至59分钟始上班的,每人罚款30元/次;‎ 考勤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发出部门 生效日期 页 码 总页数 R01/00‎ 人力资源部 ‎ ‎ 第 6 页 共 4 页 ‎7.1.4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后60分钟至240分钟始上班的记旷工0.5日;超出上述时间仍未上班的记旷工1日; ‎ ‎7.1.5考勤月内的迟到次数不作累计计算。‎ ‎7.2 早退:以考勤机指纹记录为准,事先无请假条且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标准如下:‎ ‎7.2.1 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20分钟内,无故离岗的,每人罚款10元/次;‎ ‎7.2.2 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20分钟至40分钟,无故离岗的,每人罚款20元/次;‎ ‎7.2.3 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40分钟至60分钟,无故离岗的,每人罚款30元/次;‎ ‎7.2.4 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60分钟至120分钟,无故离岗的,记旷工0.5日,超出120分钟提前无故离岗的记旷工1日。‎ ‎7.2.5考勤月内的早退次数不作累计计算。‎ ‎7.3 旷工 ‎7.3.1 未办理任何手续,即擅自不来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7.3.2 上班或下班未打卡,且未按规定签卡的,按旷工处理;‎ ‎7.3.3 请假未按要求填写《请假条》,按旷工处理;‎ ‎7.3.4 根据本规定应该视为旷工的其他情形;‎ ‎7.3.5 旷工1日倒扣3日工资;‎ ‎7.3.6 连续旷工超过3日(含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8日(含8日)的,公司根据旷工事由终止与本人的劳动合同。‎ ‎8. 请假 ‎8.1 事假 ‎8.1.1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员工请假报所属部门主管签批;文职、基层管理、工程师类人员事假3天以上报须报分管副总签批准;其他岗位7天以上报分管副总签批准部门主管或分管副总请假须报总经理签批。事假无薪。‎ ‎8.1.2员工请假均须按流程签批,未按流程签批的请假条视为无效假条,且对该员工未出勤天数做旷工处理。‎ ‎8.1.3月薪制员工事假超过13个工作日(含周六),则均按事假处理(即公司月薪制员工安排周六休息,周六同样按事假处理);‎ ‎8.1.4员工事假超过一个月(即整月请假),则当月按无出勤天数处理,如当月含有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也不纳入出勤天数;‎ ‎8.2 病假 ‎8.2.1员工病休,必须提供镇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考勤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发出部门 生效日期 页 码 总页数 R01/00‎ 人力资源部 ‎ ‎ 第 6 页 共 4 页 并盖有医院疾病诊断证明章与医师签名,同时疾病诊断证明书上建议休息时间应清晰明确,医疗期内,可享有基本工资60%的福利待遇;‎ ‎8.2.2若未按要求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休假时间计事假无薪;‎ ‎8.2.3若提供虚假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书》开具的病休时间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病假不予认定,请假按照事假处理,若未请假,按照旷工处理;部门文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OA提交病假申请,如人力资源部考勤专员处未收到OA请假单,则按照事假处理 ‎9. 请假、出差注意事项 ‎9.1 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电话或让公司同事转告方式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且在员工休假后返回当日补办请假手续,未按时补写《请假条》导致缺勤的按旷工处理,请假除半天、整天以外,上班中途请假外出或中途返回均须打卡;‎ ‎9.2因公事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报部门负责人签核,由部门文员在考勤系统登记《出差申请单》,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申请单》作公差处理,除整天、半天出差外,上班中途外出及回厂均须打卡。‎ ‎10. 相关规定及涉及表单 附件一:‎ ‎《考勤班次规定及各部门上班时间安排》‎ ‎《出差申请单》‎ ‎《请假条》‎ ‎《补打卡更改申请单》‎ ‎ 《内部联络单》‎ ‎《员工异动表》‎ ‎《部门加班申请单》‎ ‎11. 生效及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发出部门 生效日期 页 码 总页数 R01/00‎ 人力资源部 ‎ ‎ 第 6 页 共 4 页 考勤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发出部门 生效日期 页 码 总页数 R01/00‎ 人力资源部 ‎ ‎ 第 6 页 共 4 页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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