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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篇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篇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 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尤其要做到: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XX年1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员先进性,提高党员遵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端正党风,勤政廉政,漳河镇中心小学的每位党员于3月12日下午兴高采烈地与学校党支部特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其具体内容是: 一、加强学习,端正学风,不断学习,善于学习,永不满足,永不停滞,努力使自己成为创造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积极分子。尤其要加强《党章》学习、自觉遵守《党章》,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提高党风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按照《漳河镇中心小学党员先进性八点具体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勤政廉政。要教育家属及其子女自觉遵纪守法,不搞特殊化。积极主动并卓有成效地开展与扶贫帮困及留守学生、学困生联系工作。 三、忠于职守,不徇私情,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四、讲究规范,注重道德修养,不参与黄、赌、毒、六合彩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做有损于学校形象的事。 五、不以权谋私,不索贿受贿,不侵占国家、集体财产,不收受礼物。 六、严格执行教育部门规定,严格遵守东宝区教师“十条禁令”,做到有令即行,有令即止。 七、积极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八、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做到知而无言,言而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各党支部书记、所长为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级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所班子成员根据不同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员们读着责任书,签好责任状,决心担当起责任,为纯洁我们 的党,为学校发展都暗暗下定了决心。党员们的这次签订活动,将会更加和谐地促进学校的各项工作,使学校工作更上一层楼将起到积极作用。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 为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为深入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力实施教育强区战略,奋力建设生态教育,努力实现教育的生态、生态的教育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结合 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原则 (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将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融入学校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责任内容 (一)学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本校(园)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纳入对学校(园)教职工的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每年进行检查考核。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认真履职尽责。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的学习,努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学校,在师生中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建崇廉风尚。 3、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十项规定和局党委的“四条规定”、“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坚持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 4、积极配合区教育局纪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学校教职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5、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狠抓教育队伍建设,坚决禁止教育“三 乱”等损害师生、家长利益的行为。 6、结合校情,制定完善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着力解决学校领导干部不能腐、不敢腐和不愿腐的问题。 7、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 (二)学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组织及本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完成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对分管部门(年级)的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听取汇报。 2、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的学习,搞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 3、贯彻执行各级的政策法规制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搞好专项治理,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4、对学校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洁从教、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三、责任追究 对于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责任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一)对各校(园)内发生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以及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甚至支持、纵容的; (二)对堪嘉教育管理组各部门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绝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不依法依纪处理的; (三)对各校(园)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恶性事件的; (四)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借机敛财、奢侈浪费的;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七)因为本单位工作问题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造成严重影响的; (八)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失职渎职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约谈等处理;情节较重的,按照党纪政纪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堪嘉镇教育管理组和责任单位各留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订方:(印章) 责任人: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 为进一步加强XX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完成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特签订本责任书。 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 二、责任范围 1、局主要领导对全县自然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各分管领导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分管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三、责任内容 1、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2、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部门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和六项基本条件,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部门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衷心拥护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主动看齐核心。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制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拟定工作要点,抓好责任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加大跟踪督查和检查考核力度;党组每半年召开两次以上廉政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状况及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及时制定党风廉政整改措施或下一步并组织实施。主动向局党组及当地政府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开展工作,按季度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必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落实领导之责、谋划之责、监督之责、问责之责。主要领导必须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必须尽到教育之责、推动之责、监督之责、检查之责。纪检监察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督促党组和班子履职尽责,切实加大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力度。 5、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落实,紧抓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紧盯重要领域、关键岗位、重要节点发生的“四风”突出问题及“隐形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与“不严不实”,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用管住干部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6、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依托国土资源局域网站,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7、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精神,锁定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核心,推进完善部门惩防体系布局,抓好各项 任务落实;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列出负面清单、划定行为底线,严惩违纪违法行为。 8、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签字背书”等制度,做到“行权留痕、责任可查”;持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强化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智慧“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 9、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所管辖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或组织调查处理;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坚持抓早抓小抓长,让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边界、明底线。 10、从严贯彻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把好进口关,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 之风。 11、继续以开展项目攻坚年、项目廉政档案为抓手,从源头上构筑工程领域“防火墙”,着力解决好自然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建立健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及时纠正自然资源管理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执行好“一案双查双追究”,注重查处十九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项目申报、行政审批、征地拆迁、土地、地灾治理、矿山复绿中弄虚作假,贪污贿赂行为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严查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中的各类腐败行为;查办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等行为。 四、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及职责范围内对不正之风未予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等,致使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5、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6、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7、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8、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