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篇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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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篇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工作方案

‎3篇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工作方案 ‎【篇一】‎ ‎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依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通知精神,现就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工作,强调以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认真学习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通过打招呼、发信号等多种方式,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深入宣传党中央、中央纪委、教育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监察组关于纠治“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展示反“四风”工作成效,为推进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风清气正过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结合主题教育,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检查整治。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央要求,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并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学校纪委将对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继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同时,加强对二级纪委的工作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 三、严格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纪委和二级纪委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节日“四风”问题,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优先处置、快查快办。把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领导干部收送、公款购买和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并进行通报曝光。‎ ‎【篇二】‎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抓住重要节点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严禁教 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高校教师师德“红七条”》等纪律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教师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意识,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打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 二、尚俭戒奢,严格执行廉洁过节的规定 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崇廉拒腐,尚俭戒奢,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履职尽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把狠抓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 上、落到实处。学校纪委(监察处)要积极配合党委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篇三】‎ 学院各部门、各支部:‎ ‎2020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严明纪律要求,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 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三、中秋、国庆期间,学院公务车辆(值班车除外)一律封存,并停放在学院行政楼前固定位置。‎ 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在防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具体问题上,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纪检监察处和各支部纪检委员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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