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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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10篇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10篇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1篇 ‎201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的成果,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性和根本性,对开展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执行依据,对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干部,组织选人具有实践指导。‎ ‎《条例》出台后,笔者在学习中感受《条例》带来的新变化。一是拓宽选拔任用干部渠道。新修订的《条例》,本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注意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让更多选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重用。二是对领导干部改革发展、探索前行给予容错保障。《条例》的出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将原条例中不得列为考核情形的“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改成“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让干部在探索发展,大胆改革的路上更加坚定向前。三是更加严格规范领导干部选拔程序。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不能以简单的“分数”“票数”判定,而是更加注重对领导干部“知事用人,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在考察程序中,更加突出“谈话调研推荐”的作用,与以往先“会议推荐”后“谈话推荐”相比,存在了不同之处。‎ 今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以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制度,牢固用人为贤意识,持续学习贯彻《条例》内容,用理论来指导工作,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2篇 这段时间,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学习对《条例》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会。中共中央印发的最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 一、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为核心。强调干部选任要重实绩、重能力,重优秀青年基层干部的新导向和参考但不唯民意、采用但不唯测评成绩的方式方法。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重政绩,重“公论”,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素质、大局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把干部推到工作实践中磨练考验,将个人修养体现为智慧、能力,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合适岗位。‎ 二、以公平公正为基础。在干部选任中,主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条例》,正视权力、用好权利,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政治的笼子,从源头防止不正之风,能够公正、公平,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干部。在用人决策方面,结合实际工作,站在更高的高度看问题,总体思考。再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人人平等,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进一步构建和谐高效的干部选任氛围。‎ 三、以强化监督,体制机制为保障。能不能选好、用好、保护好干部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长期与群众打交道,就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把基层党组织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由基层组织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坚持把好“民意关”,把公开竞争、民主测评作为选拔干部的主要途径,由村民群众来参与决策和选拔。2019年1月我村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会上充分发扬民主作用,测评出我村优秀党员5名,这充分体现了我村民主集中制原则。‎ 新《条例》对旧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更加符合当前干部工作形式的需要,是党在新时期做好干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新时期党对干部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同时是做好当前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制度保证。‎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3篇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干部工作革故鼎新、继往开来的制度成果,是为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坚定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和清正廉洁的重要制度保证。‎ 治国经邦,需要什么样的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新修订的《条例》在总则部分就提出了建设忠于党和人民、廉洁自律、敢于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并提出要重视基层、重视实践、善于发现和选拔培养优秀青年干部等要求,鲜明的体现出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并积极推进素质培养体系建设,自此干部成长的方向更加明确、路径也更加优化。‎ 用人得当,怎样选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的任选和管理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久久为功,让每一个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新修订的《条例》继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实现了与相关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并从条文上确定了在前置环节中就要把关和核查的有关事项,从严选拔,把“双签字”和“凡提四必”等要求进行了制度固化。干部考察的主体责任细化,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职。新修订的《条例》以科学、公正用人为关键,高度重视人选条件把关,把政治素质考察作为重点,并注重对干部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常态化核查廉政情况,使得对干部选任人选的要求更为精准。‎ 与时俱进的管理制度,把握的是时代的脉搏,镌刻下的是出自于实践的真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和鲜明导向,就是坚持事业为上,从党和人民事业出发选干部、用干部。当今正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而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正是顺应了新形势新时代新任务,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党员干部工作、制度创新的总结提升,是对人民干部的负责,更是对人民事业的担当。‎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4篇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是党内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法规,《条例》明确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办法以及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内容,为国家干部的推荐、提名、察、酝酿、讨论决定、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纪律监督等各个环节,更进一步从程序上作出了严密的规定,对防止和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给各级党政要克服"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要以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为目标,深化教育改革,大力开发人力资源。要改变人才培训由政府或单位单方投资的行政行为,推行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共同投资的机制。干部要视学习为一种工作方式、一种终身事业,为了工作而主动学习和培训是干部理所应当的自觉行动。要建立一支素质优秀、数量充沛的后备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要坚决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用市场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建设一支充满活力的后备干部人才队伍。要确立人才资源开发观念,努力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条例》既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也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基本依据。对于坚持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的根本标准,按照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选好人用好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重要意义。‎ ‎《条例》第九章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取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有利于组织部门更好地发现和使用干部,拓宽识人选人视野,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批干部凭自身能力和本事,走上了合适的领导岗位,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5篇 以什么样的标准选人,选什么样的人,历来是干部工作的首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对干部的要求,首先是政治上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首先要看干部政治上清醒不清醒、坚定不坚定。”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一个最为鲜明的特征,就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选拔任用干部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这次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比如,明确“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基本条件中增加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要求;增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内容;在考察内容中增加“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等。培养选拔干部要认真落实突出政治标准这一要求,并作为首要标准,坚决防止和纠正重才轻德现象,选人用人首先要看政治素质,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不能用,体现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的根本原则,凸显干部工作的政治定位。‎ 选拔任用干部要把政治标准作为风向标。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在人选的标准条件上凸显政治要求,在考察识别上突出政治素质,在审核把关上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作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第一种情形,进一步形成选人用人的鲜明的政治导向。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政治意义,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载体,坚定选人用人政治方向,强化选人用人政治标尺,努力练就一双政治慧眼,大力选拔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为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坚实的组织支撑。‎ 选拔任用干部要把干部政治表现考核考准。察人知人,历来不易。政治素质属于人的内在品质,是思想深处的东西,必须下力气准确识别和评价。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着眼拓展考察政治素质的手段、突出政治把关的重点,抓住了政治要求的关键,切实加大分析研判和动议的分量,坚持行之有效的考察方法,将与考察对象面谈作为一项程序单列并突出加以强调,增加了“凡提四必”、“双签字”等要求。要想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就要先壮脑筋。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识人用人观,只有掌握了先进的用人思想,才能在识人用人上高人一筹,才能把干部政治表现看准、看深、看远、看全。要认真学好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载体,坚定选人用人政治方向,强化选人用人政治标尺,努力练就一双政治慧眼,大力选拔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为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坚实的骨干支撑。考核干部政治表现,要深入考察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要坚持群众路线,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利于及时发现干部政治上存在的问题,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多走进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听取多方面意见特别是知情人 意见,掌握干部真实的政治表现。考核干部政治标准,既要看干部是否有政治担当、斗争精神,能否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又要看是否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多算政治账、少算经济账;还要看干部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那些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视同儿戏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当前,尤其要注重在应对风险挑战、处理复杂矛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政治表现,通过看是否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来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6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对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一些地方的干部作风,用一句时髦的话说,叫做作风“亚健康”,即生了“三种病”:遇事绕道走、责任相互推的“软骨病”;无视群众冷暖、不看基层实际的“冷漠病”;出工不出力、求稳不破难的“懒散病”。正所谓君子谋道不谋食。我们的干部要想“君子坦荡荡”,就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 ‎ 是君子就要避免“动力不足不思为”。有人用 “三分之一”来形容基层工作现状,即三分之一的人在埋头实干,三分之一的人在边看边干,三分之一的人只看不干,还有极少数的人在“捣乱”。这说法虽有待商榷,但也能说明一些问题。目前,一些基层部门干部年龄老化问题突出,存在青黄不接、断层断档现象。但越是如此,老干部越要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保好“晚节”,搞好“传帮带”;年轻干部更要奋起直追、奔跑逐梦,树牢“逢一必争、逢冠必夺的竞进意识。‎ 是君子就要避免“能力不足不知为”‎ ‎。目前,有的干部学习主动不够,学风不浓,对出现的新事物不敏感、不积极、不上心,对上级出台的新政策、新精神、新要求学习领会不及时,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常学常新、学用结合,干起工作来常常摸不清方向、理不清思路、想不出良策。更有的干部不会使用电脑,工作还停留在“手写笔画、肩扛背驮”的原始阶段,很多时候工作都是按部就班、被动完成,少有创新与突破。‎ 是君子就要避免“怕担责任不敢为”。 坚决不当“太平官”,绝不守摊子、保位子,要坚决抵制“三种现象”,即不敢担当作为,基层出现的难题、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去研究解决,不敢拍板定夺,只是一级转一级,一转了事的“二传手”现象;缺乏沟通对接,工作不配合,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遇到难事往往是“踢”字当头的“踢皮球”现象;对损害大局的人和事视而不见,对歪风邪气放任自流,搞无原则的“和稀泥”现象。‎ 实践证明,干部精气神如何,直接反映一个单位的作风和形象,体现一个地方的发展水平和成效,关乎整个事业发展的兴衰和成败。必须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永不懈怠的工作作风,汇聚强大工作力量。‎ 是君子就要务实重行,让部署落实由“喊嗓子”转为“甩膀子”。俗话说,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发展需要理论家来指导,但更需要实干家去落实,担当时代使命,实现人生价值,需要我们发扬“成功必定有我、功成不必在我”的无私精神,需要我们树牢“说一尺不如干一寸”的实干思想,需要我们保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的不懈坚守。‎ 是君子就要艰苦奋斗,让履职尽责由“混日子”转为“争位子”。习总书记说过,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在当前物质极大丰富,条件极大改善的情况下,我们还有什么资格抱怨埋怨、叫苦叫累。当我们感叹为官难为、为官不易的时候,要想一想红旗渠精神;当我们平平安安占位子、浑浑噩噩混日子的时候,要想一想长征精神。‎ 是君子就要敢于担当,让面对难题由“绕圈子”转为“想法子”‎ ‎。要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奋进之歌,展示新时代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的干部形象。‎ 是君子就要实事求是,让展现成效由“装面子”转为“实里子”。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往今来必成于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明白“搭一次花架子,就把群众的心伤一回;走一次过场,就与群众的距离远一分”。要努力谋实事、创实绩、讲实话、见实效,保持力度、保持韧性,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共同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7篇 为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严把选人标准,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优秀的人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坚持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以精准用人和科学用人为基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既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也是我们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基本依据。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加强对干部考察、选拔、任用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把选人用人的权利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使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我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于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把关做出了明确要求,在畅通选人用人渠道的同时,着重从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为我们党选好干部,强化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条款,语言精炼,清晰,让人一看就明,一学就懂,不含糊,不模糊,字字铿锵,句句响亮,这种文风必然引领官员干练之风。一方面是语言本身有启迪作用,一方面是精神有熏陶作用。比如,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贤能第一,文字虽少,含义深刻,鼓舞人心。然后,正气洋溢,激发官员向上之风。字里行间给人的感觉就是你认真工作,你努力拼搏,你工作有效,你得到群众爱戴,你就必然能够得到提升。‎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8篇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干部工作革故鼎新、继往开来的制度成果,是为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坚定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和清正廉洁的重要制度保证。‎ 治国经邦,需要什么样的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新修订的《条例》在总则部分就提出了建设忠于党和人民、廉洁自律、敢于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并提出要重视基层、重视实践、善于发现和选拔培养优秀青年干部等要求,鲜明的体现出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并积极推进素质培养体系建设,自此干部成长的方向更加明确、路径也更加优化。‎ 用人得当,怎样选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的任选和管理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久久为功,让每一个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新修订的《条例》继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实现了与相关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并从条文上确定了在前置环节中就要把关和核查的有关事项,从严选拔,把“双签字”和“凡提四必”等要求进行了制度固化。干部考察的主体责任细化,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职。新修订的《条例》以科学、公正用人为关键,高度重视人选条件把关,把政治素质考察作为重点,并注重对干部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常态化核查廉政情况,使得对干部选任人选的要求更为精准。‎ 与时俱进的管理制度,把握的是时代的脉搏,镌刻下的是出自于实践的真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和鲜明导向,就是坚持事业为上,从党和人民事业出发选干部、用干部。当今正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而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正是顺应了新形势新时代新任务,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党员干部工作、制度创新的总结提升,是对人民干部的负责,更是对人民事业的担当。‎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9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从三个方面进一步突出干部选用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做好干部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方向指引。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新时代干部选拔工作,应做好以下三个标准:‎ 一是在干部选拔中突出政治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在资格条件上进一步把“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把选拔任用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引导广大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二是在干部选拔中突出政治标准淬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在选拔条件突出政治审查作用,把干部廉洁自律审核、干部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提前到动议提名环节,凡是政治上存在问题的人选,立即停止其动议程序;在考察中明确要注重了解考察对象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及生活圈、社交圈等情况,全方位考准考实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为干部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新的行动指引。‎ 三是在干部选拔中突出政治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关键因素,要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本保证是建设好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在考察内容上进一步突出“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明确“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深入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等方面情况”。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日常表现,把考察功夫下在平时。‎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10篇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用人选人方面的成功经验吸收到条例中,是党的干部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制度成果,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根本性问题来抓,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严把选人用人质量关,推动干部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为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新的选人用人改革在给基层干部带来福音,让基层干部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希望,将公道正派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的原则,坚持“一碗水端平”,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新的选人用人改革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遵守的纪律做出了相应规定,明令禁止超值配备、任人唯贤等十种情况,杜绝官官相护、徇私舞弊、灯下黑,对用人失察失误进行责任追究,严明纪律红线,抵制不正之风,切实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更好完善任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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