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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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6月实习报告
2020 年 6 月实习报告 精心了《 XX年 6 月实习报告》,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 xx 年 7 月 15 日至 xx 年 8 月 14 日,我在本市的区 __ 民事审判 第一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 有幸得到了办案经验丰富、 业务水 平高超的朱副庭长和李副庭长两位法官的指导。 在实习期间, 我的主 要工作是: 起草法官交予我办理案件的民事 __ 或民事裁定书, 誊抄、 校对并在文字上修改法官起草的民事 __ ,送达我经手的民事 __ 与民 事裁定书,起草公告并办理公告手续。实习期间起 __ 事 __ 十份、民 事裁定书两份, 校对修改民事 __ 十余份, 送达民事 __ 以及民事裁定 书若干份,起草公告并办理《 __ 报》登报手续四次。在工作中我经 手的案件涉及借款纠纷、离婚纠纷、拖欠货款纠纷、合同纠纷、交通 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纠纷 ( 此案庭审中被告以人身损害赔偿 纠纷提出反诉,故实属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 等等。在实务工作 期间收获良多,现择感触较深之一二报告如下: 一、法律人必须具备全面、夯实的法律知识功底以及良好的文 字表达能力 承蒙两位法官的信任,我实习的第一天被分配到的工作任务是 起草一份由朱法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的借款 __ 件的 __ 。案情非 常简单:乙向甲借款人民币十万元并向甲出具“借据”一份,借款期 限届满后乙无故拒绝偿还, 甲追讨数次未果遂诉诸法院, 请求判令乙 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乙未到庭应诉, 本案缺席审判。 案情虽然简单, 并且在实体法上 __ 感觉到有法律知识的空缺, 但是, 由于 __ 学到民 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不了解,在程序上我对这个案件的审理过 程并不清楚,并且对诉讼费用如何分担几乎一无所知。幸好起草 __ 只是诉讼程序中的一个具体环节, 对诉讼其它环节的不了解并不影响 本环节的操作, 尽管如此, 我还是深刻体会到作为一个从事实务工作 的法律人, 必须全面充实自己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实体法律知识和程 序法律知识二者同等重要, 缺一不可, 只懂实体法而不懂程序法在实 务中将会无从下手,不知从何做起,只有具备全面、夯实的法律知识 才能更好地从事实务工作。 对于上述借款 __ 件, 案情简单, 事实非常清楚: 甲 ( 原告) 乙( 被 告) 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乙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根据原告的诉 讼请求依照《合同法》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本案的证据只有一份, 即乙给甲出具的 “借据” 。但是, 案情简单并不意味着起草好本案 __ 容易。一般而言,一份民事 __ 可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交代本案 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日期以及住址等, 以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 第二部分说明本案案由、审判人员情况 ( 简易程序写明法官姓名, 合议庭不必列举法官名字 ) 、原告方与被告 方的出庭情况、本案何时开庭审理终结等 ; 第三部分概述原告诉状与 被告答辩状,本部分凸现法律实务工作对法律人文字表达能力的较高 要求。因为对于民事案件而言,大概只有不超过 20%的当事人聘请了 专业的律师作为代理人全权负责诉讼事宜, 包括法律文书的起草, 因 而绝大多数案件的诉状及答辩状都是非专业人士起草, 内容烦杂罗嗦, 法律用语极不规范, 因而在概述本部分的时候要求法律人要有相当的 文字概括能力, 要用简练、 准确的法律语言概括当事人陈述的请求以 及事实与理由,被告未到庭应诉的要注明“被告××未作答辩” ; 第 四部分陈述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合法有效证据认定的本案基本事 实,也要求要以简练、准确的法律语言概述,作为下一步适用法律的 事实基础 ( 本部分我称之为 “本院查明”部分,因为本部分习惯以 “本 院查明”开头); 第五部分是根据事实阐明法院对本案适用法律的论述 以及判决结果和法律依据,论证要求严密,大多以逻辑学上的“三段 论”形式进行论证,适用法律必须全面、准确,本部分对法律人的法 律功底以及文字表达论证能力的要求极高 ( 本部分我称之为“本院认 为”部分,理由同上 ); 最后一部分交代如不服本判决要提起上诉的期 限和上诉法院, 最后是落款, 写明审判人员及书记员的姓名以及日期。 在起草上述借款 __ 件的 __ 中,前面四部分的较为简单,只需 根据格式对案情进行概述,但是在第五部分即“本院认为”部分论证 本案的法律适用时却令我明显感觉到文字表达技巧与办案经验的缺 乏:本案非常明显是借款合同的违约问题, 因而我在论证中表述如下: “⋯⋯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 100000 元, 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三 个月,有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据”予以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 同合法有效, 被告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借款, 违反的合同的约 定,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 支持。依据 《中华人民 __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判决如下⋯⋯” 后来法官审阅后修改为: “⋯⋯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 100000 元, 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三 个月,有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据”予以证明,原被告之间由此确立 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 依法受法律保护, 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 借款本金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 __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判决如下⋯⋯” 我就为何本案不认定原被告之间成立了借款合同咨询了法官, 法官解释说, 本案当事人并没有订立书面的借款协议, 只是有一份 “借 据”,因而严格来说, 本案当事人双方确立的是口头借款合同, 在 __ 中一般不会认定口头合同, 但是合同关系的本质无非是债权债务关系, 所以法庭对于此类案件一般认定当事人双方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即 可。同时 __ 中不出现“借款合同”字样也可能可以避免当事人在上 诉中主张合同不成立的抗辩。 法官一席话令我倍感法官办案经验的丰 富,语言文字表达技巧的高超: 对本案同一个法律问题同一个意思的 不同表述, 我的表达可能会导致被告上诉合同不成立的抗辩, 而法官 的表达与我的意思一致却无懈可击。 这就是一个法律人具备全面、 夯 实的法律知识功底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的体现。 内容仅供参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