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旧区物业办2020年工作总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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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旧区物业办2020年工作总结(一)

旧区物业办2020年工作总结 ‎ 按照局里2020年度工作的安排。结合物业办年初工作的目标。做如下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一)住宅小区基本情况 集宁区旧区现有住宅小区(包括单体楼)540个,住宅楼1908栋,建筑面积1108万平方米,居住户数99859户,从业人员2081人。 (二)物业管理推行情况 目前,集宁区旧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09家。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126个,1116栋,建筑面积768万平方米,居住户数58198户;三栋以上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59个,387栋,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居住户数22203户;单体楼355个,405栋,建筑面积203万平方米,居住户数19458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推行智慧物业实施。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我办积极与“智享乌兰察布”智慧平台对接,现有126个小区接入“智慧物业平台”。目前,平台注册用户人数达4万余人,实现的功能为小区保修、小区公告发布、便民信息发布、办事流程查询、二手市场、房屋租售等功能。 (二)开展物业服务市场整顿,规范服务行为。 2020年,我办重点开展了物业服务市场整顿,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规范服务行为工作。一是检查规范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从检查结果来看,多数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部分企业存在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针对此类问题,区房管局专门印制了四种物业服务制式合同,目前正在进行重新签订中;二是检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各类规章制度工作。我办对旧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实行,少数存在制定建立不全,我办对38家物业服务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进行整改,目前已有36家物业服务企业已整改,2家正在整改中。三是对各小区物业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年初局里下发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收费问题的通知,我办逐一进行检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将八项公示内容上墙,个别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收费项目过多的问题,我办对5家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5家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开展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 按照局党组工作要求,我办开展了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截至目前,在住宅小区入户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张挂条幅20条,举报箱10个,对旧区所有小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建立扫黑除恶档案,并给旧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印发了《全市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改方案》。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广大业主参与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的积极性大幅提高,为物业服务领域的扫黑除恶形成长效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加强物业管理队伍和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2020年,我办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物业管理人员和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物业企业法人培训三次,参训人数达150余人次。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两次,参训人数达600余人次。通过培训,物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大幅提高,物业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五)加快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主体作用。 2020年,我办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组建业主委员会工作,共组建了铁东佳苑小区、铁路公寓小区、百旺c区、神宇国际、桃园新村五个业主委员会。 (六)加大小区安全宣传力度,使全体业主明确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 ‎ 今年8月底,根据市建委下达《关于开展“全市物业安全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我办在中心广场开展了宣传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4套,共计5000余份。 (七)加强物业维修资金监管,加大维修资金催交力度。 2020年共归集物业维修资金4489万元,累计归集23127万元,使用维修资金520万元,累计使用2793万元。 2020年,按照局党组要求开展了向物业维修资金代收单位催交物业维修资金工作。我办通过下发通知、现场催交、与开发企业约谈等方式,截止目前收回物业维修资金1431万元。 目前,我办正在更新维修资金收费系统与建设银行进行对接,计划是11月底完成系统更新。方便居民在全区各建设银行网点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八)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解决好业主提出的问题。 2020年,我办将信访接待,解决好业主提出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落到实处,得到广大业主的好评。今年全年,我办收到12345热线投诉163件,业主直接到我办投诉48宗,到信访局投诉12宗。不论业主以哪种方式投诉,我办都认真对待,认真进行调查解决。解决投诉率在96%以上。个别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上报局里协调解决。 (九)积极参与创城工作,共同实现创城目标。 ‎ 通过市区两级政府提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我办坚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积极组织和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目标。深入系列文明创建活动,我办全体职工排班排岗进行志愿者服务工作,每周四对中级人民法院十字路口进行文明交通劝导。并按照局党组分配的包联小区工作任务,对百旺b区、航天新苑、盛世新城三个包联小区会同办事处、社区对接查找各小区在创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正在逐一落实。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开展物业管理工作中,克服种种困难,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离不开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给予的大力支持,也是全办职工辛勤工作的结果。但与领导的要求及业主的期望有很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将更进一步深入贯彻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学习和借鉴其他盟市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确实为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集宁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2021年工作计划 1、贯彻落实好(内政办发〔20XX〕5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 ‎2、新建住宅小区要达到示范化管理标准,物业服务收费率要达到90%以上,业主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3、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力争在2020年归集物业维修资金4800万元。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研究制定物业维修资金续筹办法,确保房屋保修期后的正常维修使用。 4、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巡查力度。由物业主管部门牵头,每月会同街道社区对所辖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巡查不少于4次。对物业管理守法意识差、管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责令其整改,对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我办将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年底不予上报优秀项目。 5、加大对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整治力度,并实行常态化工作。 5、提高现有物业服务企业层次,注重培养人才。每年会同街道社区举办3-5期物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6、大力推进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规范市场行为。 7、培育打造一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树立典型示范小区品牌,做到以点带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适时举办物业服务企业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 8、着力打造智慧物业试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业主参与物业服务意识,提高现有物业层次。 ‎ ‎ 集宁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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