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学生课后服务情况备案表)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XX县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学生课后服务情况备案表)

XX县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中小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发〔2019〕10号)和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在全市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X教体办字〔2019〕291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充分利用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针对家长上下学接送难、节假日监管难和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课业负担过重、家长经济负担过重等问题,发挥好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开展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便民服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愿选择。课后服务应充分遵从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二)坚持公益惠民。课后服务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三)坚持科学合理。课后服务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坚持统筹协调原则。课后服务要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要统筹校内外体育、艺术、科技场馆等各类资源,协调开展服务工作。‎ ‎(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各学校要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保障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三、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在读中小学生和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学习辅导帮助。‎ 四、推进步骤 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县城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先行试点推进课后服务工作;2021年秋季学期视试点情况在全县有条件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再行推进。‎ 五、服务内容 ‎(一)弹性上学服务。有条件的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应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确保开齐开足课程的前提下,实行弹性上学,适当推迟上课时间,尽量早开校门,让家长能够从容送孩子上学。实行弹性上学后,学校要统筹安排好早到学生的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实际,组织早到的学生开展晨练、晨读等活动,使学生“早到可进校、进校有事做、做事有监管”。‎ ‎(二)在校午餐服务。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应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午餐可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企业进行配送。学校没有餐厅供学生集体用餐的,要利用教室等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并指导学生做好午餐的自我管理。‎ ‎(三)在校午休服务。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应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休服务。学生午休时间为午餐后至下午上课前,一般安排在本班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午休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学生午休场所应具备安全使用条件,条件较好的午 休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 ‎(四)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应为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提供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服务时间为下午正常放学后至18时前。课后托管服务分为“辅导类”和“兴趣类”两种,“辅导类”为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等为主要内容;“兴趣类”以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为主要内容。严禁变相成为集体教学、补课或上新课。‎ ‎(五)课后兴趣活动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日,为有需求的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提供以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兴趣活动服务。坚决防止变相成为集体教学、补课或上新课。‎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1.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休等常规服务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提供午餐服务的,按成本核算收取费用。‎ ‎2.对于课后托管服务和假日兴趣活动服务,应充分遵从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得以 任何形式组织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镇贫困家庭学生予以减半收取。‎ ‎(二)收费标准 ‎1.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属于服务性收费。根据市发改委和市教体局《关于我市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的函》,并经县政府批准,我县中小学和公办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1)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为主要内容的“辅导类”课后托管不超过120元/生/月;以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为主要内容的“兴趣类”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0%。‎ ‎(2)双休日、寒暑假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按每生每天不超过25元的标准收取。‎ ‎2.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按要求在校门醒目处和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发生关联行为,不得引入校外培训机构到校开展有偿活动,不得引入营利性社会组织或企业入校开展课后服务,不得聘请校外培训机构到校内开展服务包干。‎ 七、完善机制 ‎(一)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备案机制。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前,要制定好课后服务工作方案,主动向家长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就课后服务相关内容制定课后服务申请表,发至有意愿的学生家长,由家长自愿选择、学生自主选择参加服务内容,家长和学生签字后将申请表交学校审核,经学校审核同意,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后组织实施。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或服务活动开展前)向县教体局报送校长签字、加盖公章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课后服务情况备案表》(详见附件)。‎ ‎(二)建立课后服务日常管理机制。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餐、在校午休、课后托管、课后兴趣活动服务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注意发挥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和班(团、队)干部在课后服务管理中的作用,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充分挖掘学校师资、校舍、场地和器材等条件的潜力,积极利用家长和校外资源,发挥家委会作用,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挥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三) 建立课后服务宣传机制。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要加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生、‎ 得民心的民生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每学期通过学生会、家长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总结经验,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四) 建立健全教职员工合理报酬机制。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正常履行职责和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在申报审批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适当增加,具体办法由由各校制定,并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八、强化保障 ‎(一)明确部门职责。建立由县教体局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体制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县教体局牵头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管理,大力支持,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二)加强服务管理。实行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并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课后服务的值班,每次服务活动必须安排校级领导坐阵值班。建立课后服务检查考评制度,加强对课后服务活动质 量和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的考核,确保服务质量,让家长满意。考核结果须与教职工课后服务补助发放挂钩。‎ ‎(三)狠抓安全管理。实行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交接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的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教体局将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督查力度,将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情况列入办学水平评估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重要内容,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切实保障课后延时服务质量。‎ ‎(五)严肃课后服务纪律。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提前放学缩短课后服务时间;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教师个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挪用课后服务经费。坚决禁止借课后服务之机违规办班、违规补课、乱收费、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等;严格教师考勤制度,在课后服务期间教师不得脱离服务岗位。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 学生课后服务情况备案表 ‎ 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课后服务内容 服务 时间 具体活动内容 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占比%‎ 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占比%‎ 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数 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人数 收费标准 是否公示课后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 是否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是否建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考核制度 一 年 级 二 年 级 三 年 级 四 年 级 五 年 级 六 年 级 小计 填表说明:1.课后服务内容指弹性上学服务、在校午餐服务、在校午休服务、课后托管服务、课后兴趣活动服务。2.服务时间要求:课后托管服务为下午放学后至18时前,课后兴趣活动服务要求安排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日。3.具体活动内容填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的具体活动内容,如课后托管服务内容为学生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指导学生作业、兴趣小组活动及拓展训练等。4.幼儿园、初中、高中各年级参与服务学生数对应填入一、二、三年级。5.课后托管服务及双休日课后兴趣活动服务要求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书面报备,寒暑假课后兴趣活动服务要求活动开展前报备。‎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