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 37.5 KB |
- 6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乡村教师支持工作计划范文
乡村教师支持工作计划范文 为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加强 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 村教师支持计划( xx-2020 年) __ 》(xx 政办〔 xx〕xx 号),结 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 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 确保乡村学校开足 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建立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 对县域内中小学教 职工编制实施余缺调剂,县级 __ 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 和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 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 政部门备案。加强编制使用管理,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 人员,严禁挤占或变相占用乡村教师编制。 完善中小学教师“省考、县管、校聘”制度办法,优先补充乡村 学校特别是村小、 教学点教师, 加大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的招聘力 度。城镇学校新任教师 1 年试用期满原则上先到乡村学校任教 2 年以 上。 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 3 年以上的, 享受学 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根据各区县编制缺额和实际需求情 况, 每年分别单列专科和本科层次的定向招生计划, 用于定向招收初、 高中毕业生进入师范类院校学习。 初中起点的毕业生, 通过中考单独 提前批次录取,本土化培养五年制专科层次的“一专多能的全科型” 乡村教师; 高中起点的毕业生通过高考录取到本科类师范院校。 通过 定向培养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 毕业后由生源地县级教育等部门按照 定向培养协议占编分配到指定的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 6 年。组织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驻点支教。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 的送教下乡活动。启动实施“夕阳红”支教计划,每年招募一批城镇 退休的特级教师、 高级教师、 骨干教师和其他行业专家到乡村学校支 教,各级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要求给予支持。现职省特级教师要联系 1 -2 所乡村学校,定期开展送培送教活动。 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 待遇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享受与当地公务员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关心乡村教师身心健康, 定期为乡村教师进行体检。 在现行制度框架内, 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 病救助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社会捐赠等渠道建立县级教师重 大疾病救助资金。 持续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 全面落实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 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和生活条件。各地要编制“十三五”农村教师 周转宿舍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 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纳入“十三五”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 因地制宜,合理布点,分年实施,通过 3-5 年努力,逐步解决乡村 教师居住困难问题。 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乡村学 校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上限执行,实现教学点中级岗位全覆盖。 评选特级教师, 对乡村教师实行切块单独评审。 乡村教师评聘职称 (职 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注重 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 线实践经历。对超岗位职数的乡村学校,可采用“退二聘一”的办法 实施评聘。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教师职称(职务),须具有在乡 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 1 年以上的经历; 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 师职称 (职务) ,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 2 年以上的经历。 教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 按原有的教师职务及岗位细分等级聘用。 在 县域中小学教师相应岗位总量内,凡在乡村任教累计 25 年且仍在乡 村学校任教的乡村教师,符合晋升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职务) 申报条件的,或者教龄满 30 年、有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未聘任的城 镇教师,本人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 3 年以上的, 可不受学校岗位职数 限制。 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制度和“县管校聘”制度, 在县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总量、职称岗位总量内,按照“控制总量、盘 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 办法,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编制配备和岗位设置,促进教师编制、 职称随教师交流而流动。每年暑期,县级 __ 门将县域内教师校长交 流轮岗涉及的编制、 岗位变动情况事先报同级编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备案批准,接受监管。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 干教师向乡村学校特别是村小、教学点流动。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 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10%,其中 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 20%。建立县域内中心校教师 校长向村小学、 教学点交流轮岗长效机制, 实施学区内中心校教师和 村小学、教学点教师的双向流动。加强城乡教育统筹,推进乡村教师 校长到城镇学校挂职锻炼。 新任城镇学校校长须有 2 年以上乡村学校 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挂)职经历。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 师德水平。到 2020 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 360 学时的全员 培训。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统筹规划,保障 经费投入。整合县级教师培训资源,建好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协同高 等学校、远程培训机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建 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 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 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 同时建立支持学校、 教师使用相关设备 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 支持乡村教师提高学历。 加强乡 村学校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培训。 中小学教师 “国培计划” “省 培计划”集中支持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实施乡村教师访名校计划,将 全市乡村教师轮训一遍,通过培养选拔建立省、市、县三级乡村骨干 教师梯队。实施乡中心校校长市级培训计划。 对在乡村学校从教 30 年以上的教师, 由国家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 誉证书。市、县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 15 年、10 年以上的教师给予 鼓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定期对在乡村学校长 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并奖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 对获得荣誉证书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在表彰奖励、评优评先、 职称评审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 各区县人民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 __ 门要加 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 编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 履职,切实承担责任。市级财政通过相关政策支持和合理资金渠道, 重点支持贫困山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积极调整财 政支出结构, 加大投入力度, 切实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 设最需要的领域。乡(镇)人民政府要在住房、交通、生活等方面对 乡村教师给予支持。 市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 加强督导检查, 及时通报情况。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 领导责任。 各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组织 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 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办法制定明确化、具体化的实施 办法,于 xx 年 8 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 社会监督。 内容仅供参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