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调研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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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调研报告5篇

‎2020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调研报告5篇 ‎【篇一】‎ 一、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xx年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一年多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体系。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xx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设立了河长制工作机构。县河长办设在县水利局,安排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乡镇(街道)相应设立河长办,共安排工作人员44人。全县共安排河(段)长475个,其中县级河长16个,乡镇级河长145个,村级河长314个,实现全县河长全覆盖。明确各级河长是河道管护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安排了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20xx年落实工作经费36万元,20xx年县财政预算工作经费800万元。为实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依章问责”,制定了《xx县河库保洁工作方案》、《xx县20xx年河湖保洁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出台了县级督查制度、考核制度、验收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及河长巡查、部门联动、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下发xx县“1号总河长令”,规定对各级河长巡河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实施负面评价倒扣机制。县河长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电视台等部门联合不定期明察暗访、电话抽查,监督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八个到位”和“洁净河道”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领导,20xx年9月,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调整xx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明确县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县长任总河长,县委常委担任各级河流河长,分管副县长任县河长办主任,县水利局局长任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县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乡镇河长办相应进行了调整。落实“一事一办”,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单”制度,发现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全面启动河长履职。全县475名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工作方式“走马上任”,开展巡河工作。‎ 全县的河道和上型号水库全部落实管护员,按照“全覆盖、抓重点、明责任”的要求明确管护责任,加大对包干河道和水库的巡查力度,第一时间发现、交办、处置问题,通过不间断巡河巡库、常态化打捞,确保水面清洁;积极响应省“1号总河长令”,开展“保护xx河,河长大巡河”专项行动,及时集中处理巡河过程中发现的河道两岸垃圾,确保了巡河活动实效。‎ ‎3、切实推进水污染源头防治。20xx年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黄石市振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xx县潭水河、车溪河、白水河、黄狮江、西河、舂陵河“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方案》,为有的放矢、分类推进水污染防治奠定基础。为解决日常巡查发现的河道非法采砂场、运砂船舶、“僵尸船”、“清四乱”‎ 行动等难点问题,县河长办统一调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开展3次集中整治执法行动,取缔非法砂场5处,处理非法采砂船只6艘,拆除非法坝体3处。积极开展水边绿化。完成西河沿岸18公里、舂陵河沿岸32.4公里的河边绿化,水边环境进一步美化。养殖业污染防治有序开展。抓规划管理与源头控制,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修订《xx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制定《xx县20xx年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退养工作实施方案》,退养养殖场(户)9户,退养栏舍13566.62平方米,减少牲畜产能12000头以上。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建设,全县已完成粪污染治理设施设备配套畜禽规模养殖场196家,达78%。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建成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加强渔业水域生态保护。多措并举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普及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不合理施肥量。制定《xx县到2020年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冬种绿肥生产,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应用,禁烧农作物秸秆。加强农药经营监管。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与治理试验示范成效明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一定成效。环保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全面启动西河沿途二十多个自然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加强对舂陵河沿河的工业企业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河道违法采砂行为等的排查整治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对全县境内入河排污口进行统计核查、建立台账,并设置唯一编号身份公示牌,切实保护河道完整,维护河湖健康。开展河流源头和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开展河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水质监测和执法。严格日常环保行政监管执法,有效提升水污染防治。‎ ‎4、持续跟进宣传造势。设立“河长”公示牌337块,其中县级21块、乡村级316块,公示牌内容规范、标识清楚,牌上建立微信公众号,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所有“河长”名单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图说河长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持续跟进报道巡河新闻及执法情况。‎ 二、存在问题 ‎1、认识不高,合力不强。一是部分单位认识不高,工作主动性不强。河长制是新生事物,涉及面广、事大,非群策群力不可为,但由于教育培训不够、考核追责不严,一些部门和乡镇对此认识不高、履职不力,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二是部门配合不力,效果不佳。联动机制执行不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部门执法存在踢皮球现象,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信息共享不畅,存在“一家热,别家冷;纸上热,行动冷;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水资源治理、河岸线管理等领域的执法力度不大。三是乡镇责重力小,手段不硬。乡镇对河长制有属地管理的职责,是河长制履职的重点,然而,乡镇对涉河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对拒不改正者只能劝阻和批评教育,没有执法权,不能像森林防火一样责权相当,与执法部门联合执法难度大,致使村民的一些涉水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制止,一些陈规陋习难以根除,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2、投入不足,保障不够。一是河长制工作经费投入不足,资金到位慢。20xx年是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局年,县财政仅投入36万元用于河长制基础工作开展,且有限的资金还不能及时拨付,造成部分工作滞后,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乡镇普遍反映河长制工作开支较大,乡镇财政难以负担。乡村河道保洁工作是制约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的一大短板。因工资过低,只能聘请一些年龄偏大人员从事保洁工作,成效不理想,还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源头治理资金不足。我县农村“一水两污”‎ 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还是刚刚启动,乡镇镇区供水厂虽已建成供水,但建设标准不高,供水管网覆盖率低,镇区无污水处理厂,农村无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沿河居民生活垃圾堆放目前虽有好转,但无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也没有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尚未达标排放,甚至直排,如太和镇镇区1.2万余人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西河。沿河(溪、沟渠)居民生活垃圾堆放不规范,没有定期收集处理,汛期直接冲入主河道,直接成为了水体污染源。治理污染河流的资金严重短缺,污染河流和黑臭水体难以得到有效治理,无法实现源头治本。三是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县乡村三级河长办人员力量薄弱。县级河长办虽有4个编制,但工作人员只有1名,工作开展困难;乡镇(街道)河长办人员身兼数职现象普遍存在,工作只停留在应付上级检查和上报数据报表层面,没有充分履行本职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成效不佳。‎ ‎3、控源不严,效果不佳。一是污染河流治理难度大。我县地域大,河流多,有限的财力难以落实“一河一策”治理要求,污染河流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其本身无法自我净化,存在继续污染,甚至进一步恶化现象,没有真正正本清源。二是养殖业污染难以根治。养殖业管理不善,畜禽粪污染资源化利用渠道不畅通、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运营成本高、养殖户施肥投饵等因素造成水体污染。三是农业面源污染难以彻底控制。化肥农药超标使用导致污染。据县农业局调查监测,我县化肥使用在水稻上超标了0.3倍,在烟草上超标了1.4倍,每年农药用量达500吨以上,农药利用率只有30%左右。大部分农药、化肥都漂移、流失,对土壤、水源、空气及农副产品产生污染,造成土壤重金属含量上升、水体富营养化等问题。地膜使用、耕地重金属超标等因素也造成水体污染。四是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仍然严重。在农村,传统陋习积重难返,一部分人养成不讲卫生的坏习惯,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突出。由于农村集体经济拮据,管理不规范,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垃圾处理能力差。“厕所革命”一时难以有效推进,根治难度大。农村人居环境的一系列因素造成人为污染水体。五是工业污染依然存在。我县工业企业分布散,环保监管存在缺位,污水乱排直排,工业废水、废弃物乱排乱放,黑臭水体管控治理不力造成污染等问题依然存在。‎ ‎4、宣传尚弱,氛围不浓。一是典型引领不够。全县河长制方面的示范亮点不多,示范引领推动作用不强。二是对公众教育引导不足。对公众水环境保护治理的宣传引导不足,河长制基本知识的普及有待加强,全民爱水护水意识有待提升,讲卫生、环保低碳节能的好的生活习惯尚未普遍养成。三是全社会参与氛围不浓。群众志愿护河的参与度不够,部门、乡镇、村护河上下整体联动、形成合力的工作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三、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打赢碧水攻坚战,切实履职河长制,全县上下必须转变思想观念,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作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来落实。一要落实联动机制。全县已经健全完善了河长制的管理体系,关键是要让其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做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建立完善以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强力推进县乡村及民间河长(自然村或组)四级联动,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河道巡查、监督整治力度,切实发挥日常管理保护措施落实的主体作用。二要实行严管重罚。建议呼吁从省、市级层面着手,通过人大立法授于乡镇河长制综合执法权。强力支持订立有硬约束力的村规民约来规正村民的不良行为。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水污染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对肆意倾倒生活垃圾、污水乱排、河道采砂、涉河违法事务、建筑垃圾等行为,该教育的严肃教育,该处罚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切实抓好河道保护治理。三要强化督查考核。认真落实《xx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xx县20xx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履职实效,表彰敬业有为者,问责敷衍了事者。认真落实《xx县20xx年河湖保洁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xx县河库保洁工作方案》,据实考核河长履职情况,重点督查考核“八个到位”和“洁净河道”落实效果,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2、加大投入,强化保障。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在进一步加快县乡“一水两污”、垃圾填埋场、弃土(渣)场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乡村沿河两岸群众的“一水两污”处理设施建设,确保群众生产生活污水、废弃物、建筑垃圾等规范处理,切实从源头上保护河道,保护水源。尤其是要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地,加大其水污染整治力度。目前,急需建设太和镇污水处理厂,防止镇区污水直接排入西河,为净化县城饮用水西河临时取水点水质奠定坚实基础。二要加大河长制工作经费县级投入。组织人员精准测算河长制经费预算,至少做到保底支持,尤其是要保底保障河道保洁、“一河一策”河道治理方面的经费投入。建议像聘请护林员一样对待乡村河道保洁员,设岗定人,安排每人每年8000-10000元的保洁工资,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劳务工资发放与保洁工作效果挂钩,由乡镇检查考核据实发放。对于流经多个乡镇的主要河流,探索实行河道保洁服务外包、实行由发包方和乡镇共同监管方式,通过专业公司、专业船舶、专业人员进行打捞,避免上下游、左右岸发生矛盾,同时也可减少安全隐患。三要加大治理力度。对一些已污染或易污染的河流,摸准底数,做好详细规划,落实“一河一策”编制整治方案,加大治理资金县级财政投入,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实现正本清源,使河长制真正落到实处。四要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健全机构,提升能力。明确河长办机构编制,配齐配强河长办及河长人员,尽快从各部门抽调专人或选调人员办公,解决有人管事的问题。同时,要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培训学习,做到要履职和能履职相结合;各级河长必须安装使用巡河APP软件开展巡河,有条件的还可以安装监控设备,实现人工巡河与科技巡河相结合。严格落实“县级河长一月一巡、乡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社区)级河长一周一巡”巡河要求,实现河湖长制“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工作要求。‎ ‎3、严控源头,强化监管。一要抓实养殖业的源头防污。抓规划管理与源头控制,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全面实施《xx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xx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xx-2030)》和《xx县大中型水库渔业发展规划(20xx-2030)》,实行严格的功能区域分类管理制度。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配套完善。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农牧结合、种养配套、以种定养”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畜禽粪污向有机肥转化,实现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尽快启用已建成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执行《xx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方案》要求,有效妥善处理病死动物,以防污染水源。加强渔业水域生态保护,进一步规范天然水域养殖行为。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投饵养殖。对各类养殖水域制定相应管控制度,加强水质保护。积极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积极响应6月6日全国“放鱼日”号召人工放流鱼苗,促进我县鱼类资源修复。加大渔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发挥乡镇动物防疫站渔政协管员作用,增强渔政执法能力。禁渔期间,县渔政管理站与沿河各派出所联合执法,重点对违规渔具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电、毒、炸鱼等行为。二要有效管控农业面源污染。认真实施《xx县到2020年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农民科学用肥,以便有效减少因化肥使用造成的面源污染。狠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积极强化农药经营监管,严格审查农药经营资格,建立详细的农药经营动态管理档案,严格开展化肥农药市场执法,推广健身栽培、灯光诱杀、生物防治等技术。通过融合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工作,指导农民科学用药,防止和减少因农药过度施用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与治理试验示范,继续抓好“耕地重金属污染VIP+n技术修复治理试验示范”‎ 和全省重金属污染耕地扩面修复试点工作,对重金属污染耕地进行应急性综合治理修复,为探索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积累经验。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积极推广发展“猪-沼-果、猪-沼-菜、猪-沼-烟、猪-沼-粮”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实现降排减污的目标。农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要尊重自然,切莫一味贪求美观而强行曲改直,不留洄水湾,水渠一律“三面光”,致使水草不生,鱼虾不存,破坏自然水生态。三要抓实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落实《xx县农村环境建设工作方案》、《xx县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和《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以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废弃物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等为主攻方向,认真实施“三大行动”,切实改变“脏乱差”现象,减少人为污染。四要加大环保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管,依法处罚乱排直排行为。加大对黑臭水体的治理力度,强化对企业的监管,减少工业污染。抓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湿地公园建设,涵养水生态。要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有效撤除河道上的小水电站、拦河坝、围堰等,还河流水流畅通,保河流水量衡稳,促进水生态自然修复。‎ ‎4、大力宣传,强化引导。一要发挥榜样的力量。根据“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每个乡镇选取1-2个“样板河”开展示范点建设,通过系统治理,努力打造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高水准的集景观、休闲于一体的水生态文明示范亮点,提升环境品味。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提升全县水污染防治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大村民水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引导力度,在全县开展河长制工作“五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加大河长制集中培训力度,普及河长制基本知识。讲卫生、护环境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节水、惜水、爱水、护水的好习惯要倡导人人养成。三要提高社会参与度。建立乡级“河湖卫士”志愿者工作站,并组织开展护河志愿活动,把群众、媒体、志愿者、民间环保组织等动员起来,利用在乡镇设立的“图说河长制”宣传栏和电视、网络、“村村通”广播等广泛传播河长制相关知识,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以实际行动参与河流水质保护,逐步培养好的生活习惯,有效遏制人为污染水源的行为。‎ ‎【篇二】‎ 一、河长制工作开展现状及主要成效 我市境内共有大小溪河327条,其中一级支流29条,二级支流47条,全长1170公里。主要河流为沅水和㵲水,境内沅水长106.7公里、㵲水长15.35公里。本次调研重点是我市较有代表性的平溪河、母溪河、深渡江、小龙江等流域以及沅水流经我市的几个重点乡镇。通过调研发现,我市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工作体系比较完善。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建立和完善河长制管理机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负总责的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下设河长办为常设机构(设水利局),增设编制3名,由分管副市长兼任河长办主任。全市确定了市委书记、市长及17位市级领导为市管以上河道的河长,其中市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市长任总河长;确定了乡镇级河长181名、村级河长410名,并均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每条溪河都制作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对责任河长、管辖河道、工作职责等内容进行公示,实现了河长制工作全覆盖。制定了河长制工作计划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市乡村三级河长制,对全市河长制工作人员进行了具体分工,形成了制度健全、主体明确、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河道管理体制机制。‎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市乡村三级职责明确。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洪江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洪江市河长会议、工作督查、信息共享、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巡查、交办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晰了各级河长及各部门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全市20个乡(镇)均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了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河长办主任一月一调度,总河长一季一调度,第一总河长半年一调度”的河长制工作例会制度和一季一督查制度。全市自上而下各级河长分工明确,制度完善。‎ 三是强化水域环境治理,项目整治成效显著。通过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河道垃圾清理、中小流域治理等工作全市溪河水环境发生根本性改观,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提升。如市政府投入2800余万元对清江湖库区网箱和周边畜禽养殖场进行清理整顿,清理网箱2898口。投入270余万元,对托口电站库区、洪江电站库区、安江电站库区河面垃圾、水生植物等水上漂浮物进行集中打捞清理,有效保障库区水面干净整洁;对挪塔岩砂石场拆除搬迁,清理养殖场和水上网箱,取缔水上餐饮,拆除违章建筑,组织人员对沿岸垃圾堆进行了集中清理,进一步保障了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洗马乡通过对平溪河河岸改造工程,使该河段水域得到了根本性的好转,有效改善了平溪河水环境。‎ 四是强化河长制常态化,工作推进平稳有序。市、乡、村三级均已开通了河长巡河APP,不定期进行巡河检查。对环境卫生、河道拥堵、建筑垃圾入溪河、河道采砂、河岸乱搭乱建等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特别是各乡镇均结合扶贫工作中安排的特岗人员,在河道保洁工作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各乡镇通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加强沿岸环境卫生整治,建立了一系列的长效机制。市政府注重实效、着眼长远,全面完成了清水江、公溪河、母溪河、平溪河、响溪河、深渡江6条市管河道“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分年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任务,河长制工作推进平稳有序。‎ 二、河长制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乡镇和部门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河长制工作不够深入。个别乡镇和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仍未真正把它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解决一些老大难问题的抓手,缺乏主动担当意识。有的部门观念狭隘,认为河长制主要是水利部门的事,在履职上不主动甚至不作为。有的工作不实,在河长制公示牌不远处污水肆意排放。有的地方水环境治理工作效果不好,水质尚未明显改善。有的河长制工作做得不够扎实,不少问题整治未到位,有的村级河长巡河次数不够,登记不及时,巡河制度流于形式,河长履职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政府财政投入不均衡,河长制工作难以为继。除清江湖库区和沅江水域整顿专项资金投入外,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仍然以乡镇财政投入为主,投资渠道单一,目前各乡镇溪河治理资金缺口大,除扶贫工作特岗人员工作经费投入外,缺乏河长制工作专项工作经费。溪河保洁治理、垃圾处理等各项经费难以落实。座谈中大多数乡镇的村组干部和基层人大代表担心,一旦到2020年扶贫政策终止,特岗人员这一政策得不到保障,河长制工作可能会陷于停顿、难以为继。‎ 三是上下联动的机制没有形成,河长制工作举步维艰。基层河长制责任落而不实,考核机制有待完善。乡、村两级在河长制责任落实上存在薄弱环节,如河长巡查走过场,溪河管护执法各管一块,综合执法体制有待完善。行政监管执法合力尚未形成,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一些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协调不畅、配合不够,跨区域溪河管理难度大。如母溪河流域,上至熟坪乡下至安江镇下坪村,白色垃圾依然存在,特别是因为上游治理力度不够一定程度影响到下游生态和经济发展。‎ 目前,我市对河流水生物资源保护力度不足。我市部分溪河流域非法采砂、洗砂等行为时有发生,对水生物资源的栖息环境影响较大。我市沅水流域及一些溪流电鱼现象依然严重存在,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力度不够,执法能力软弱,群众意见很大。‎ 四是部分电站及水域生态环境较差,给水域生态构成威胁。托口电站建成后,电站主坝至副坝将近12公里减河段水域环境发生变化。因主要发电量在副坝,主坝只设计有两个机组,设计流量为54立方米每秒,一到枯水期电站有时只开一个机组,水量减少至27立方米每秒,水体富营养化,水葫芦水白菜泛滥,且因水位降低河床变浅、无法打捞。水量变小后,水体滋生大量沙虫,当地群众不敢下水游泳,使得约12公里长的减河段生态环境受到威胁。另外在黄狮洞电站库区,该电站自1964年建成以来泥砂淤积量大,电站从未组织清淤,库容不断减小,影响生态环境和航道安全。‎ 小水电资源过渡开发破坏生态环境。我市境内小型水电站众多,水电资源开发过度,部分水电站未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泻流量,导致“小河断流、大河少水”的现象时常发生。小水电大都在偏远地区,运行监管难度大,比较严重影响了我市小溪小河的生态环境。‎ 五是公众参与程度不高,部分群众环保意识不强。主干河流沅水、㵲水,以及我市域内小溪小河如平溪河、公溪河、母溪河、深渡江、小龙江等流域,均不同程度存在电鱼现象,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地建设还需深化。平溪河流域自我市洗马乡流经塘湾镇再流入邵阳市洞口县,最近两年来,洞口县连续向我市发函,要求我市砌底治理平溪河水域。但因为我市平溪河流域内部分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屡有将使用后的农药、化肥包装袋扔入溪河的现象,如塘湾镇水源村段平溪河水域污染较为严重。黄狮洞电站库区雪峰镇深渡江水域、大崇乡小龙江水域漂浮的各类垃圾长期积累,漂浮于水面的各类垃圾目测约有数公里,垃圾量触目惊心。‎ 全市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运转方式。但我市许多农村地处偏远地区,垃圾无法及时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垃圾运输路途远、费用高。同时垃圾县集中处理的方式导致各乡镇生活垃圾消纳负荷加重,原有的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的使用年限缩短,难以长期为继。‎ 三、意见建议 为全面深入推行河长制,保护好绿水青山,推动我市溪河环境良性发展、不断改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大力度推进河长制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河长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问题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各级河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切实推进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2、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溪河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充分用好河长制平台,持续深入开展“清河行动”等专项监督,结合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一是全力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全面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坚决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管理。二是推进水生物资源保护。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电鱼等行为,积极开展鱼类资源增殖放流。三是抓紧推进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处理等设施配套建设,积极推广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四是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对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可采取“三格化粪池+生态处理”的分散式处理模式。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处理。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全面执行村村考核、户户评比,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五是协调托口电站,在枯水期保证主坝下泄流量,定期放水,冲洗减河段河道,缓解减河段生态环境安全压力。‎ ‎3、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溪河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着力加强财政投入,形成长效机制,才能充分保障各级河长制工作得到长期有效落实。各级河长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上级河长要切实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坚持定期巡查,真正掌握河情溪情,把握重点抓住关键。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抓住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契机,整合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整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加强溪河保护统一综合执法。建立跨区域溪河管护协调配合机制,破解跨区域溪河管护难题。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溪河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持续组织开展溪河专项执法活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捕捞、养殖、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篇三】‎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为协助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推进情况专项报告的相关工作,2月下旬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带领农业农村工委,先后召开三次座谈会,召集区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农委、经信委等部门和各镇区深入了解情况,在xx高新区(盛泽镇)和xx高新区(黎里镇)广泛听取意见,实地查看治河现场和工作资料,赴治水先进城市绍兴市柯桥区学习取经,为推动我区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察实情、谋实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河湖概况 全区水域面积351.2km2,占总面积的27.9%。拥有50亩以上湖泊320个,其中列入省保护名录的湖泊56个、108.4km2,非省保湖泊264个、48.2km2。湖泊面积占全区水域总面积的58%。拥有各类河道2600多条,其中流域性河道3条、县级河道24条、镇级河道297条、农村河道2298条,有22条河道被列入省级骨干河道名录。河道总长2300多公里,河道密度1.96km/km2。太湖归属省级河长,江南运河、太浦河(含xx)、頔塘、白蚬湖、黄泥兜、吴淞江、澜溪塘、澄湖、元荡、斜港—屯浦塘—急水港等10个河湖归属苏州市级河长。‎ 二、基本情况 ‎20xx年,我区按照上级要求率先在全省推行河长制工作。20xx年,根据中央、省、市全面实施河长制的要求,我区迅速行动、细化方案,全线发力、狠抓落实,以“打造江南水乡标杆”为目标,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全力以赴推进 ‎“升级版”河长制,各项工作在全省脱颖而出,在年度全省水利局长会议上作河长制改革工作交流发言。‎ ‎(一)突出高位推进,组织体系健全。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的工作方案》,突出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成立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领导小组,设立区镇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划拨专项经费,配备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由主要领导担任河长的区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共有20位区级河长、214位镇级河长、371位村级河长,实现河长全覆盖。‎ ‎(二)突出政策配套,工作运转有序。一是建章立制定规矩。制定出台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公众参与、工作督查、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六大制度,有效建立了“党政领导、河长主导、社会引导、部门联动、上下共治、长效管护”的工作机制。二是摸排问题定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完成“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形成问题清单1071项、任务清单1185项、责任清单1927项、工作清单1421项,基本掌握河湖情况。三是细化流程定进度。深入完善河长履职标准化流程,明确河长认河、巡河、治河、护河四大步骤和程序标准,至去年8月中旬,全区三级河长全部完成认河和首轮巡河工作,河长公示牌全部安装到位,“一事一办”交办机制运转有序,各级河长定期巡河、挂图督战和协调推进工作进入常态化。‎ ‎(三)突出标本兼治,多元治理共进。充分结合区“263”行动、“三水同治”、“两高一低”、“三乱”整治等专项工作,全区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实行水岸同治和联防联控,打好治理组合拳。去年,区住建局完成136个小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和251个村庄生活污治理,持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的建设和维护;区环保局加强环境工程建设,完成治太工程8项,部署印染企业专项整治,淘汰喷水织机43718台,雷霆环保行动成果位列苏州首位;区农委大力实施化肥减量、农药零增长、池塘标准化改造等工程,实现太湖一级保护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关闭,其余整治任务过半;区经信委做好产业“把关人”,推进清洁生产,共关停淘汰企业62家,开展专项整治,限制、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培育符合发展要求的示范工业企业。区水利局加快推进流域性重点水利工程和圩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完成水利建设投资7亿多元,治理黑臭河道14条、清理重点河湖住家船只1000多条,累计打捞蓝藻、水葫芦超过10万吨。以全省最高分通过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考核验收,实现了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功能全方位提升。‎ ‎(四)突出创新实践,监管质效升级。区水利等相关部门创新工作机制,制定开发了区级河长制APP系统,与全区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一体化指挥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推动河长制改革“互联网+”建设。自今年3月正式运行以来,初步形成了以河湖问题工单为抓手,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检查监督、考核评价的管理闭环,工作效能明显提升。依托亨通集团的深海感知技术,探索推进“xx水生态感知网”建设,构建河湖水质实时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为治河提供科学参考。一期示范工程计划在东太湖建设。探索省际“联合河长”模式,主动与浙江、上海等地协调,建立交界河道联防联治机制,共同推进治河护河工作。鼓励各地推行河湖管护市场化运营,继续推进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移交市政集团统一管养。‎ ‎(五)突出监督考核,压实责任到位。完善河长监督体系,明确设立以“两代表、一委员”‎ 为主的河长监督官制度,即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与各级河长一对一的监督制度,建立考核管理办法,督查河长牵头开展治河工作,维护长效管护机制。突出河长制工作在镇区科学发展考核中的比重,将河长制落实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对推诿拖延、履职不到位的予以严肃问责。多方位、多举措保障责任落实到位。‎ 三、存在问题 对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区人民对生态环境改善特别是河湖水环境改善的期盼,与治水先进地区相比,我区河长制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 ‎(一)公众护水意识仍需激发。公众对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的知晓度还不高,宣传普及尚不到位。有些群众认为日常生活导致的河湖污染“微不足道”,存在向水里随意倾倒垃圾,沿湖搭建违章建筑等行为。在相关部门治理执法过程中,配合度不高,大水面生态养殖中部分地区仍存在投料投肥投药等回潮现象。此外,河长制工作主要依靠政府推动和实施,存在“上头热,下头冷”“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水体监测信息公开主要局限于政府内部,群众发现问题、举报监督的程度不够强,全民全面参与治水攻坚有待加强。‎ ‎(二)控源截污工作亟需加强。一是整体水质不容乐观。我区水质监测结果显示,20xx年11月至今,53个区控湖泊中只有18个连续4个月监测数据达到控制要求,31条区控河流9条出现超标。二是控源截污任重道远。河湖之病“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我区还存在一些老城区雨污尚未彻底分流、污水管道老化、接管集中处理率实际较低等老大难问题。工业污染源众多,偷排漏排现象时有发生。污水处理厂分布较散、规模偏小,少数存在排放不达标现象。三是治理方式相对单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单项措施多,源头治理、标本联治、系统治理等组合拳还不够强。此外,震泽甲鱼厂尾水污染严重,xx等地鲈鱼、南美白对虾等水产养殖对河道污染也不容小觑,缺少治理良方。‎ ‎(三)多方协同机制还需优化。河长制工作机制运营时间短,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还存在信息沟通不及时,不顺畅等现象。基层反映在具体治河过程中,存在职能交叉,责任认定不清,不乏由于协同不够造成问题拖延解决,缺漏工作清单、消单慢等情况。各镇区之间河湖界面,特别是与浙江、上海上下游省际河湖界面的相关问题处理上,协调沟通处置问题的主动机制还需加强。河长履职力度存在不平衡性,对河长的压力传导还不够,河长履职积极性呈现层层递减情况。‎ ‎(四)智慧水利平台尚需打造。对比河长制工作先进地区,我区在智慧水利平台的打造上才刚刚起步,河湖智能化信息动态监测点覆盖不足,巡河巡察手段单一,河湖三维立体视图尚未构建,取水口、排污口、排水口等重要位置信息仍处于纸面管理状态,监测计量的手段比较有限。镇村级河湖的信息化平台普遍缺失,河长巡河信息化电子考核有待加强。‎ 四、几点建议 对照全力打造“江南水乡标杆”要求,借鉴先进地区治水经验,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民治水。继续加强河长制工作的教育宣传,普及河湖保护知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入到治河护河的队伍中来。继续落实代表、委员监督制度,对河湖水质信息和打击反面典型进行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媒体曝光的威慑作用。对12345大联动平台中河长制的社会监督一栏进行宣传推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更多人自愿自发地参与到监督中来,形成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不断优化河长制APP系统,推行区镇村系统统一开发,增强公众参与河湖监督功能模块,扩大系统使用人群,方便民众实时掌握河道治理相关信息。积极倡导发展“民间”河长、“志愿者”河长,提升社会监督合力。‎ ‎(二)加强源头管控,统筹综合治理。水环境问题想要标本兼治,光盯着河湖本身是没用的,必须注重控源截污,打好组合拳,从源头抓起、抓好。一要规范排水管理。全面排查并取缔未经审批的取水口和排污口,对允可的入河排放口要加强整治,设置污排、雨排标识牌,实施“身份证”管理,对重点排污口应加装在线计量监督设施,严格排放标准,严惩违规排放。二要加强污水防治。加快城镇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强化污水接管工作,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优先创造条件落实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停高污染企业,按期完成喷水织机整治任务,及早启动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三要强化环境治理。加大对黑臭河道的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河道淤泥减量化处置,无害化处理,探索淤泥固化处置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沿湖和水面的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积极推进农业肥药减量控污,统防统治工作,尽快对温室甲鱼、特种水产等污染较严重的水产养殖行业进行整顿,坚决落实水面生态养殖“四不”标准。继续做好畜禽养殖场整治关停的后续收尾工作。‎ ‎(三)加强联动监管,保持高压态势。充分依托全区社会综合治理网络化联动指挥平台,加快搭建智慧水利信息化平台,全面充实水利基础数据,扩大水生态感知网,增强巡察监控能力和会商指挥系统,尽快实现一个平台管水治水。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增强河长办专职人员,加强基层力量。加大对河湖治理投入力度,做好年度财政预算安排,重视研究河道整治长效管理的资金保障机制。不断强化各级河长办主动找问题、派工单,各级河长主动协调处置、及时消单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河湖联动巡查和综合执法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侵占水域岸线、违法排污、未批先建水工程与涉河项目等违法行为,按照“河岸同治”原则,深入开展水环境执法监管,切实维护良好的河湖管理秩序。‎ ‎(四)完善系统运转,保障长效管护。强化各级河长、河长办和各成员单位的协同机制,加强信息互通,提升工作质效。一要压紧压实河长职责。进一步强化各级河长在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保障河长既挂帅,又出征,坚持靠前指挥,亲自协调督办。建议为每位区级河长落实一个政府部门作为河长制单位,协助河长开展工作,切实增强河长履职力度。二要建立健全会办机制。优化信息沟通渠道,强化信息化交办督办制度,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对区域性问题、综合难点问题、普遍性问题进行综合研究施策。探索实行区域片区化治理。河道综合整治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多问题是流域、区域的问题,要突破现有“就河治河”的现状,实行片区化、网格化治理模式,区镇两级河长可按照一个流域或一个片区认领河道,统筹协调流域内或片区内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三要全面加强督查考核。对各级河长在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定期通报履职情况。可探索建立河长年度述职制度。加强对下一级河长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督导考核,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河长及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到位。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将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识别和培养选拔干部等进行挂钩。‎ ‎【篇四】‎ 为了推动河长制全面实施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贯彻落实,促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美丽中国“xx样板”建设,根据20xx年监督工作安排,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实施河长制情况的报告。省人大环资委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概况 ‎3月,省人大环资委紧扣全面推行河长制目标,聚焦重点任务推进、责任分工落实、行政监管执法、完善法规制度等方面,起草了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方案,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名义印发。4月3日,召开实施河长制情况调研座谈会,听取省水利、环保、住建、农业、林业、国土资源、发改、工信、交通运输等部门汇报。4月中旬,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是统筹组织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桃莲出席省直部门汇报会,对搞好调研活动提出要求,并率队深入抚州市实地调研。省人大环资委结合环保赣江行前期暗访,统筹安排实地调研市县,组织3个调研小组赴抚州、新余、景德镇、九江、吉安、萍乡等6个设区市12个县(区),重点察看了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垃圾焚烧发电厂、黑臭水体、饮用水源地、码头等52个企业(项目)。其他5个设区市受委托自行开展调研,并报送了书面报告。省直有关部门、设区市人大密切配合,保障调研活动顺利完成。‎ 二是突岀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清河行动”、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以往环保赣江行等发现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筛选确定重点,避免“被安排”,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阅资料、现场查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解剖问题症结,提高调研的实效性。例如,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南丰县随机抽查琴城镇瑶浦村河道水质情况,现场发现大量黑臭水体直排旴江,取样监测结果为劣V类水。当即要求南丰县政府高度重视,在今年年底前整改到位,确保水质达标。‎ 三是加强立法衔接。策应省河湖长工作立法,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员参与调研,从中发现和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探索立法解决突出问题之道,促进有关地方和部门改进河长制工作,为提前做好审议工作创造条件。‎ 二、主要成效 河长制是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制度创新、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自20xx年实施以来,我省基本建立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坚持实行党政同责,扎实推进制度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省河湖环境质量总体良好。20xx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从20xx年的81%上升到885%,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从20xx年的938%上升到991%,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点次达标率982%。‎ ‎(一)以上率下,高位推进河长制工作 省委书记、省长挂帅分别担任总河长、副总河长,各安排1位省领导担任“五河一湖一江”‎ 省级河长,亲力亲为推进河长制工作。每年召开省级总河长会议部署工作,省主要领导多次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各位省级河长连续两年深入开展巡河督导,对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进行现场督查,高位推动河长制在各地贯彻实施。截至目前,各级河长共开展巡河30万余人次,其中省级河长巡河22人次。‎ ‎(二)党政同责,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基本建立区域、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初步实现河长制工作全覆盖。按区域,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五级均明确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总河长、副总河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担任分段河长。全省共有省级河长9人、市级河长116人、县级河长983人、乡级河长6970人、村级河长17287人,配备专管员、保洁员942万人。南丰县还将民兵连长纳入其中,创新推出“六级河长”。按流域,全省7大河湖泊、114条市级河段(湖泊)、1454条县级河段(湖泊)、10149条乡级河段(湖泊)均明确了河长。省一级专门设立副厅级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和省河长制工作处,10个设区市、80个县(市、区)级河长办设立专职副主任。‎ ‎(三)统筹协调,形成全域联动工作格局 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及责任单位为保护河湖生态系统,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形成全局一盘棋,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实现了从以往“单打独斗”向“抱团攻坚”的转变。省水利等责任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解决一大批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省委宣传部主动谋划河长制专题宣传工作,省编办协调设立有关工作机构,省发改委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工作要点和生态补偿考核,省财政厅积极落实河长制信息平台和“五河一湖一江”流域保护治理规划等工作经费,省人社厅积极争取国家批复设立河长制省级表彰项目等。为破解多头执法、“九龙治水”难题,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综合执法新模式。鹰潭市由水利、公安等多个部门组建综合执法支队,安远、寻乌、宜黄等县探索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局)模式,宁都县水利局与县公安局联合组建成立水利警务室,还有一些地方探索多部门联合集中专项执法模式。‎ ‎(四)建章立制,保障河长制工作扎实开展 出台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工作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工作考核办法、工作督察制度、验收评估办法、表彰奖励办法等7项工作制度。将河长制工作考核纳入省政府对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工作要点和生态补偿考核,将河长制重点任务纳入省直部门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将河长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重要内容。截至20xx年3月,共召开省级总河长会议2次、省级河长会议14次,省级督办问题1900余个。在河湖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编制中小学河湖保护教育读本,推进市县两级河长制进党校,倡导河长带头宣讲河长制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发动社会志愿组织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一些地方还创新设立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党员河长、民兵河长、认领河长,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依靠社会力量,提高全社会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五)紧盯问题,推进河湖管理保护落地见效 从20xx年起,省委省政府以整合流域项目,打捆形成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为抓手,协同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推进河长制升级,推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促进、生态与富民双赢。全省共确定130条示范流域或河段,规划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373个,规划总投资约388亿元。抚河流域生态治理、南昌市乌沙河治理、萍乡市萍水河等一批显山露水、治水理山的示范项目取得明显成效。赣州市通过生态治水,打造休闲、观光和体验农业,让老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生态红利。自20xx年开始连续两年开展“清河行动”,累计排查出各类损害河湖水域环境问题1963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906个,完成率971%。查处非法侵占岸线案件155件,拆除违占建筑223处。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89件,取缔非法砂场143家,拘留32人。拆除、封堵入河湖排污口90个,处罚违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单位60余个。查处涉林案件580余起,平毁湿地非法围堤围堰13处。查处电捕渔船585艘、非法捕螺船108艘,查处炸、毒鱼案件8起。检查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130个,环保部督办的市级饮用水水源地12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治。督促完成现有运输船舶生活污水防治设施改造1003艘。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富有成效的专项活动。如九江市拆除非法码头、整治砂石码头、规范矿产品码头取得良好成效,新余市“保家行动”推动禁养区养殖场关停、拆迁,山塘、水库退出承包养殖。‎ 三、存在问题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 有的地方和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仍未真正把它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打造美丽中国“xx样板”的重大契机,解决一些老大难问题缺乏主动担当的意识和久久为功的韧劲。有的部门观念狭隘,认为河长制主要是水利部门的事,在履职上不主动甚至不作为。有的工作不实,在五级河长制公示牌不远处污水肆意排放。有的地方水环境治理工作效果不好,水质尚未明显改善。今年1至3月,鄱阳xx昌、九江和上饶湖区均为Ⅳ类水;赣江流域新余湖心岛为Ⅴ类水,赣州龙南龙头滩电站为劣Ⅴ类水。有的河长办工作不够扎实,不少问题整治未予现场核实,流于层层转报的形式。‎ ‎(二)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整治任重道远 河湖水生态环境形势仍然严峻。今年1至3月,全省重点流域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分别为8519%、8611%、8426%,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33、556、648个百分点,5个以上的设区市仍存在劣于Ⅲ类水质的断面,部分问题还很突出。‎ 一是饮用水安全隐患不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不够规范,交通穿越、洗涤、游泳、捕鱼、种菜、停船、垃圾堆放等问题比较普遍。抚州市汝水生态水厂一级保护区内有1家沙滩游乐园,虽已责令停止营业,但建筑物及设施尚未拆除。九江瑞昌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汇洪排口和汽渡码头仍未拆除。景德镇市洋湖水厂水源一级保护区还有侵占河道、堆放建筑垃圾等行为。新余市仙女湖塘边、湖心岛断面水质波动大,影响湖区饮用水安全。萍乡市山口岩水库是该市市区居民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但存在农家乐经营和夏季高温季节重金属超标问题。二是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珍稀动物行为屡禁不止。有的地方查处不严、取缔不力,非法捕捞、电鱼屡禁不绝,甚至不时发生暴力抗法。鄱阳湖的长江江豚今年以来因非法电鱼、捕捞、采砂等行为影响,多头受伤甚至死亡。三是侵占湿地问题解决困难。光伏发电等项目侵占湿地时有发生,湿地面积总量管控难度大。省级湿地生态补偿尚未启动,鄱阳湖区群众保护湿地损失得不到应有补偿。四是稀土尾矿区劣V类水整治难度大。赣州市稀土矿山点多面广,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需要大量资金,有的治理项目滞后,导致部分水质严重超标。龙南龙头滩电站、定南高车坝、定南志达电站等3个断面长期为劣V类水,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五是污水处理厂运营不佳。全省还有7家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已建成的93家污水处理厂中有2家未安装在线监控装置。一些园区布局不合理,污水未分类处理,处理工艺流程长、成本高。部分园区污水处理厂收集的污水仅占处理能力的10-30%。南丰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进水浓度波动大,日均进水量约3000吨,负荷率约30%。景德镇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多年来中控数据严重缺失、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严重失常,而有关部门未予依法监管。六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力。一些养猪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滞后、运行较差,可养区限养区缺乏统一的实施标准。新余市罗剑锋养猪场粪便处理不规范,受污染水库水质未见改善。七是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亟待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滞后,农村生活污水基本上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不健全,生活垃圾排入河湖的情况时有发生。新余市一些乡镇石灰石场已经关停,但原来开山取土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影响孔目江生态环境。‎ ‎(三)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 一是基层河长责任落而不实,考核机制有待完善。乡、村两级在河长制责任落实上存在薄弱环节,如河长巡查走过场,台账记录不规范,巡查劝导力度不够。二是河湖管护执法各管一块,综合执法体制有待完善。行政监管执法合力、执法资源高效配置尚未形成。三是跨区域河湖管护难度大,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一些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协调不畅,配合不够,跨区域河湖管理难度大。四是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压力大,投入机制有待完善。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稀土尾矿区劣V类水断面等治理资金缺口巨大。‎ 四、意见建议 为全面深入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促进河湖永续发展,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大力度推进河长制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去年,省委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明确了河长制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推行河长制步伐明显加快。今年省委专门召开会议,就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打造河长制升级版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河长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问题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各级河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 充分用好河长制平台,持续深入开展“清河行动”‎ 等专项监督,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攻坚破解河湖管护难题,巩固提升我省优良水环境质量。一是全力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全面推进饮用水源地安全整治,进一步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坚决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精细化管理。二是推进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电鱼等行为,积极开展鱼类资源增殖放流。加强珍稀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加强鄱阳湖长江江豚保护区建设。三是着力破解湿地侵占难题。加大湿地保护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抓紧开展湿地生态补偿,优先在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越冬候鸟集中栖息等重点区域开展试点。四是大力整治稀土矿区劣V类水。以治理工程建设为抓手,坚持严控新增污染,持续消减存量污染,统筹推进稀土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五是抓好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督促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确保设施有效运行。六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三区”规划,抓紧推进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建设,积极推广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七是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采取处理模式,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对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可采取分散式处理模式。加强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处理。‎ 切实强化执法监管。一是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坚决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加强信息共享,深化协力合作,形成监管合力。总结宣传推广各地探索的河湖生态环境综合、联合执法经验。三是加强能力建设。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河湖动态监管。‎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创新建立完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河长抓手作用。各级河长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组织领导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要率先垂范,一级管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坚持定期巡查,真正掌握河情湖情,把握重点抓住关键。要充分利用考核“指挥棒”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严惩不贷,不搞下不为例。‎ 着力健全各项制度机制。抓住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契机,整合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加强河湖保护统一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跨区域河湖管护协调配合机制,破解跨区域河湖管护难题。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保护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理。持续组织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活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篇五】‎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水环境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促进水环境治理、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维护河流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了解掌握我市水环境治理情况,促进河长制有序推进,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3-5月份,我们农业和农村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市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调研组重点听取了市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海渔局、启xx事处等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部分河长开展座谈,实地察看了部分河道、畜禽养殖场,赴平湖、余姚、兴化、沛县等地学习考察了推进落实河长制、构建水环境长效管理保护机制等方面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机构设置、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20xx年在xx市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一是建成全覆盖河长网络。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市、镇(区)、村三级河长体系。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总河长,所有市委市政府领导均担任河长,负责巡河整治工作。全市共设立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17人,镇(区)级河长211人,村级河长247人,规范设置河长制公示牌2382块,实现了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江到泯沟的责任网络全覆盖。二是落实河长制常设办事机构。设置市河长制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各镇(区)参照设置本级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应机构。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市河长制日常工作,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交通局、农委、海渔局、启xx事处等成员单位安排1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人,参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三是成员单位整体联动。通过河长牵头的优势,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职责明晰,围绕沟河管护工作,通过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形成了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四是创新实行“河长助理制”。在xx地区率先创新实施“河长助理制”,设定139名市镇两级河长助理,协助河长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河长助理制”受到xx市河长办充分肯定,并在xx地区全面推广。五是动员社会管护力量。探索引进民间河长力量,推荐产生“协会河长”、“巾帼河长”、“网格河长”、“老干部河长”共150人,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河长制推进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先后研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启东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工作制度,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大力推进巡河整治,按照“一级河长一季度一督查、二级河长一月一检查、三级河长一周一巡查”的工作要求,各级河长采取水上、陆地和骑行多种方式开展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建立“一河一档”,根据我市各级河道的特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建立涵盖河道基本特性、环境面貌、治理情况、管理现状以及水质、排污、违章建筑物、海事管理等多方面内容的台账资料,并针对河道问题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措施。严格执行“交办督办制”,今年以来落实市级河长巡河65人次,镇级河长巡河7092人次,交办问题1259个,完成整改467个,河长巡河率、问题交办率、交办完成率位列xx市首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为切实提高水环境治理成效,市河长制办公室瞄准污染源头,精准发力,通过开展岸线综合整治、阻水设施百日清零、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重点断面整治、清理沉船和僵尸船等六大专项整治活动。拆除整治非法码头24家,涉河违建39宗,总面积2144平方米。清理大型摇网117只,地笼2800只,网簖1301只,坝头83处,其他阻水设施127只。查处电捕鱼103起,非法捞田螺127起。加快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努力提高污水日处理能力。排摸通启运河、通吕运河沿线违法建设项目,完成通启运河6.5公里清淤工作。清理沉船601只,住家船281只。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了水岸共治,切实提高了水环境治理工作绩效。‎ 二、存在问题 河长制的推行加大了河道整治与管理的力度,使我市沟河环境得到显著改变,水体污染得到控制,河长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市河长制推行时间较短,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在积累经验和取得成效的同时,河长制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近年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直是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自我市河长制推行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各部门、各镇区也能按照要求有序推进,但是客观审视河长制推进现状,依然有一些河长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存在消极应付心理。一方面是重视程度不够。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河长履职积极性成逐级递减,即上级河长重视程度很高,基层镇村河长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颇有怨言,巡河也多是敷衍了事,认为拍拍照片就是完成任务。另一方面是对河长的职责不清、意识不明。有些河长对河长制的内容和自身的职责还不清晰,不了解自己包片河道泯沟情况,对影响水质的原因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更没有积极思考寻找解决方法,依然只是盲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已。‎ ‎(二)“一河一策”制定没有全覆盖。根据xx市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正在进行3级以上河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制订工作。但由于我市水环境存在一定特殊性,横河泯沟较多,3级以下河道“一河一策”制订目前还没有列入到计划中来,致使我市沟河整治目前仍处于被动治理状态,原因没有找准,污染源没有找清,没有真正发挥出河长制的优势。‎ ‎(三)引导全民参与手段不多。水环境问题既和当前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等有关,更和每个人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息息相关。目前我市河长制推进已经完成了政府层面的动员阶段,对沟河水环境的治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的,在社会力量的调动方面还存在不足。由于宣传手段老旧,宣传内容呆板,宣传发动面不广、力度不大,人民群众对河长制的认知广度和参与深度还不高,大多数群众不知道河长制的实施及意义,参与保护管理水环境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担任“民间河长”的更是凤毛麟角。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尤其是有相当部分农民群众仍然保持原有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占河道、乱设网簖等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四)污染顽疾依然突出。水环境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对水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还存在“重过程、轻结果”的思想,大量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后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还不到位。为降低畜禽养殖粪污对水环境的影响,我市经过多年的治理,划定了禁、限养殖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畜禽养殖污染依然是群众投诉和关注的焦点问题。养殖场不愿增加成本投建粪污处理设备,投资2000多万元的xx粪污处理中心建成多年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畜禽养殖粪污污染仍然是我市农村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在赴先进地区的学习考察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平湖、余姚等地已经对生猪养殖产业全面叫停,实现生猪散养“清零”,坚决的态度和空前的力度,为河长制的推行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二是污水直排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城市截污管道规划建设相对滞后,污水管网存在较大范围“盲区”‎ ‎,部分老小区未实行雨污分流,车库改造生活用房私设排污管道进入小区雨水管网。部分企业偷排、漏排工业污水和废水现象屡禁不止,排污管道排查难度大。三是农村生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农作物秸秆收购利用率不高,在秸秆禁烧工作的强大压力下,大量废弃农作物随意倾倒进河道。农村建筑垃圾收集点不足、设置不合理,加上农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淡薄,导致建筑垃圾任意堆放在堤岸。以上种种问题增加了河长工作压力,严重影响河长制的有序推进。‎ ‎(五)部门之间配合密切度还不高。有些“助理”部门对河长制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还认为河长制工作就是水务局、河长办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有些直接部门虽然参与到河长制主体工作当中,但只是按照自身业务范围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没有形成整体协调长效机制,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考核和问责机制还不完善。目前我市对于河长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台账资料,包括巡查记录、交办单、巡河图片等等,是自上而下的体制内“自考”,只能看到过程,没有体现治水结果。且由于治水责任划不清,导致责任难以追究。主体责任部门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上下级河长之间职责还不清晰、权限还不明确,从而导致相互推诿的情况。‎ ‎(七)河长制推行常态化、长效化有待加强。河长制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尽管市相关部门已经探索形成了一些上下联动巡查推进、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等行动,但常态化的联动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且水环境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过程,而河长会在长期的沟河污染治理期间不断更迭,不同的河长对水环境重视程度不一样,水环境治理思路不一样,治理之策可能会随着河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连贯性,影响治理效果。‎ 三、建议意见 我市河长制工作目前仍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的阶段,要在未来的发展中,解决现存问题,实现长效治理,需要从顶层设计、社会管理和公众参与等方面为河长功能的实现提供多渠道保障,逐渐形成规则明确,政府主导,公众、媒体共同参与,多种手段并用的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理顺工作体制机制。一是提高河长责任意识。河长制的推进落实不是一项临时性工作,不是“插插牌子、做做样子”,而是要长期的、持续不断的坚持下去。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市、镇、村三级河长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协调好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各级河长应成为责任主体,将任务细化、实化,上级对下级进行管理和监督,下级对上级进行汇报和反馈,做到责任明确,使工作由虚变实。二是提高工作主动性。各部门、各镇区应充分认识到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沟河健康生命、改善水环境的有力措施,是助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激发全市上下推行河长制的积极性、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变“应付做”为“我必做”。三是坚持协调配合。对企业排污、农村污水、河道整治、水源地保护等,在部门职能交叉的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的同时,也要注意统筹协调,避免各自为政、任务重复,提升整体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支持,逐步建立水生态保护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涉及水土保持、水环境整治等建设资金捆绑使用,确保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意识。多渠道全方位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一是参与决策。在“一河一策”‎ 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群众参与决策环节,有利于掌握更准确真实的信息,制定更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同时可以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参与治理。群众既是水环境问题的生产者、受害者,又是水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他们对周边水生态环境变化的了解更及时、更敏感、更直接,对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愿望也更强烈、更迫切。通过群众参与治理,可以把原来认为“政府该干的事”看做是“自己该干的事”,从旁观者转换为参与者,形成“大家治河为大家”的良好氛围。三是参与监督。鼓励群众争做“民间河长”,因为“民间河长”大多就住在河边,生活在河边,对河道的关心、关注及爱护程度更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的参与到解决问题中来。‎ ‎(三)强化面源治理,坚决消除污染源头。加强畜禽养殖产业监管。适当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情况,增加禁养区范围,加强对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治理。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尽快启用xx镇粪污处理中心,切实缓解粪污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实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在各镇(区)原污水管网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范围,确保各镇(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开展城区清水工程。重点结合我市排水专项规划,完善提升老小区、车库改造生活用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河道整治方案,科学布局城区污水管网,有序开展城区河道整治工作,实现人水和谐。加大企业偷排、漏排行为惩罚力度。坚持对偷排、漏排行为的“零容忍”,加大对偷排漏排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发现恶意偷排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快垃圾分类处置推进速度。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合理规划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确保农村垃圾收得拢、运得出,从而减少生产、生活垃圾入河造成二次污染。‎ ‎(四)加强考核问责,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吸取平湖、兴化等先进地区经验,完善市、镇、村三级考核激励机制,对河道整治进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定期组织对河长进行考核打分、评比,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年终进行综合验收、评比,对好的镇区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狠抓奖惩问责监督,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认真履职尽责的河长,工作优异、水环境良好的镇区,通过媒体宣扬进行奖励,对失职不尽责的河长,坚决追责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一是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奠定水环境长效治理基础。河长制是一个全新的制度,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可持续的规则体系作为支持。要健全管理制度,构建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层次分明、专业结构配套的规则体系,切实为规范河长行为和职责提供重要依据,权责对等才能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水环境长效整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探索生态治水途径,构建健康可持续水循环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沟河淡水养殖,通过科学、合理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逐步恢复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生态平衡。积极推广整河发包的成功经验,确定科学的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养殖;遵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积极调整渔业养殖结构,推广产量高、效益好、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养殖品种和模式,通过优化养殖结构和品种来提高全市淡水养殖的产量和效益,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三是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打造精品样板河道,结合河道周边环境状况,开展河道两岸绿化美化工作,重点突出清水与生态功能,坚持河道建设与周边环境协调,把样板河道建成高标准、高规格的绿色生态长廊,为镇村容貌的改善锦上添花,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和景更美的目标。在充分展现河长制沟河环境整治成果的同时,力争获得广大群众认可,坚定治水的信心和决心,激发群众爱水护水的自觉性,从而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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