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处范文之常规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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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范文之常规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工作方案

教导处范文之常规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工作方案 ‎ ‎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效率,我室决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评价与反馈”四项规范达标活动(以下简称“规范达标”)。为了保证“规范达标”活动的有效性,特制订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以规范教学行为为抓手,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根本,全面提高课堂效率,全面规范教学行为。‎ ‎  二、主要目标力求实现以下目标:‎ ‎  (一)全县90%以上的学校成为“规范达标”学校,做到课程管理、教学管理和教研活动规范,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课程,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二)9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在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评价与反馈四个环节达到行为规范,学会撰写案例和反思,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  (三)建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学校管理的过程评价和教学质量的监控,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  三、实施对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  本期参加“教学规范达标”的学科为:‎ ‎  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  小学:语文、数学。‎ ‎  参加“教学规范达标”的学校所有教师(包括行政领导)都必须参加达标活动;兼任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的教师可以自选其中一门学科参加教研、评比等活动。‎ ‎  四、实施步骤(一)活动准备 (2009年8月——2009年9月中旬)1.制定“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工作方案,分学科成立“骨干教师讲师团”,根据咸宁市“两个常规”和我县的“学科指导意见”,结合当前教改和我县教学实际,研制各学科“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评价与反馈”四项基本规范标准。‎ ‎  2.各学校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好实施准备工作。‎ ‎  (二)分项规范达标 (2009年9月下旬——2010年5月上旬)由四项达标内容分为四个阶段:“备课”规范达标阶段(2009年9月下旬—2009年10月)、“上课”规范达标阶段(2009年11月—2010年1月)、 “作业布置与批改”规范达标阶段(2010年2月—2009年3月)、“评价与反馈”规范达标阶段(2010年4月—2010年5月上旬),分项规范达标。‎ ‎  1、各学校分时段,根据县教研室研制下发的各学科“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 评价与反馈”四项基本规范标准,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以上四项基本规范标准,组织参加“‎ 教学规范达标”的各学科教师开展“备课”、“上课”和“命题”专题培训,县教研室组织“骨干教师讲师团”,为各学校提供专业引领。‎ ‎  2、学校建立规范的校本教研制度,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建设和教研活动的管理,围绕四项教学规范开展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教学研究活动、教学反思交流活动和教学基本功大练兵等活动,引导教师养成理论学习和实践反思的习惯,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  3、学校要加强教学常规的管理,建立相应的检查和评比制度。采取集中与分散的方式,开展教学常规检查,及时对教师提供反馈和指导;分阶段对参加“教学规范达标”的各学科教师进行规范达标验收,对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建立规范的文档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认真整理、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建立档案。‎ ‎  4、县教研室在教学视导中,分阶段对学校进行调研、检查、指导和评估;组织“骨干教师讲师团”对“教学规范达标活动”的重点和难点开展专题研究,为学校提供指导; 设立教师“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课堂教学”、“命题”四项专项评比,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 ‎  (三)整体验收(2010年5月中旬—2010年7月上旬)通过分项规范达标验收后,学校根据新的规范标准,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教师对照规范标准自查合格后,可以向学校提出“验收”申请,经学校初审后,报乡镇教育总支,由乡镇教育总支组织验收,上报县教研室,经审定后发给“教学规范达标”合格证。‎ ‎  学校中90%的教师通过验收后,学校可以向县教研室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授于“教学规范达标学校”称号。‎ ‎  (四)总结阶段(2010年8月)总结、表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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