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街道定点扶贫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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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街道定点扶贫工作方案

最新街道定点扶贫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识别是指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户和贫困村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 精准帮扶是指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精准管理是指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 建立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的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精准考核是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以及对贫困县开展扶贫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重点工作 ‎(一)建档立卡与信息化建设 ‎(1)建档立卡。国务院扶贫办制定《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明确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负责省级相关人员培训、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各省(区、市)根据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分省(区、市)和分片区贫困人口规模,按照《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分解和控制办法,负责将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逐级向下分解到村到户,并负责市县两级相关人员培训、专项督查等工作;县负责贫困户、贫困村确定,并组织乡(镇)村两级做好建档立卡工作。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相关数据录入电脑,联网运行,并实现动态管理,每年更新。‎ ‎(2)信息化建设。国务院扶贫办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制订标准规范,整合 办内原有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的应用软件系统。各省(区、市)、市(区)、县(区)负责设备购置、人员配备、数据采集和更新等工作。通过信息化建设,引导各项资源向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配置,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此项工作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以后逐步升级完善。‎ ‎(二)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3)各省(区、市)普遍建立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并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数据库。此项工作由各省(区、市)负责,2014年6月底前派驻到位。‎ ‎(4)做好干部选派工作。各省(区、市)要充分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参与驻村帮扶工作,选派有较高政治素质、能力较强、特别是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并明确职责分工、帮扶项目、考核办法和问责制度等。‎ ‎(5)落实帮扶责任。驻村工作队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6)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各省(区、市)建立健全驻村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提拔重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实行退出和问责。加强驻村工作队的规范管理,实现驻村干部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 各省(区、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大力培育行得通、能管用的扶贫品牌。‎ ‎(7)雨露计划。各省(区、市)扶贫和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完善雨露计划实施政策和规划,对参加中高职教育或两年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发放生活补助,提供扶贫贴息贷款支持,提升贫困户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稳就业、拔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继续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适用技能培训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8)扶贫小额信贷。各省(区、市)扶贫、财政和金融部门负责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没有外出就业、有一定技能又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帮助“换穷业”。提高瞄准性,加强监管,真正惠及贫困户。‎ ‎(9)易地扶贫搬迁。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局)与扶贫部门共同负责制定规划和计划,对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成本高、难度大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结合新型城镇化中解决“三个1亿人”问题,使这部分贫困群众彻底“挪穷窝”。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要充分尊重搬迁户的意愿,并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融入等问题。‎ ‎(四)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0)各省(区、市)扶贫部门要将扶贫措施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紧密衔接,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的同时,继续做好整村推进、互助资金、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 ‎(11)各行业部门,要重点围绕落实25号文件,组织实施好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十项重点工作”。各行业部门按照25号文件要求,制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 ‎(12)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国务院扶贫办统筹 街道定点扶贫工作方案(二):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一:20xx年沈阳市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建立扶贫帮困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关心和帮助,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虹桥街道2010年帮扶困难群众实施方案。‎ 一、成立虹桥街道帮扶困难群众领导小组,明确帮扶困难群众标准,对社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困难情况进行排摸和分类,制定帮扶标准,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超过该家庭收入的,即可纳入帮扶范围,增强帮扶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开展项目帮扶,缓解困难家庭子女高中、大学阶段的就学困难。构建三级工作网络,按照个人申请、公正评估、集体评议、共同帮扶原则,建立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的社区扶贫帮困评估小组,分别负责困难对象发现、评议、调查、审核、上报等工作。‎ 二、做好一帮二、一帮一、二帮一扶贫帮困工作,即: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户贫困居民;普通党员每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非党员干部每2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要定期走访,为所帮扶的贫困居民办事实,有实效,制定个人帮扶计划,有帮扶情况记录。‎ 三、建立社区单位长期结对帮扶工作机制 辖区各单位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单位采取与贫困居民手拉手,结对子的方式,结合贫困居民生活实际适时开展捐资助学帮扶就业、就医、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等活动。‎ 四、建立扶贫帮困考核机制。把扶贫帮困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辖单位精神文明考核依据,对扶贫帮困工作扎实,取得实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党员领导干部扶贫帮困情况列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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