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贫困大学生救助实施方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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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贫困大学生救助实施方案(四)

民政局贫困大学生救助实施方案 民政局贫困大学生救助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让一些贫困大学生能如愿以偿地进入大学校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县民政局决定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对2020年度新考入大学或历届在校的贫困大学生实施助学活动。为使救助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1.当年参加高考,被国家计划内统招本、专科录取的贫困家庭子女(不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子女优先照顾; 2.家庭特别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家庭、孤儿、少数民族家庭的学生; 3.必须是品学兼优、高中期间取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名次、无社会劣迹、热心公益事业的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 4.符合以上贫困条件,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每人给予一次性资助。具体标准为:一、二类本科为每人3000元,专科每人2000元,在校就读本、专科学生每人2000元。 三、申报审批程序 ‎ ‎ 1.由需要救助的学生本人向所在镇(园区)提出申请登记,由所在地进行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2.申请人提供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本(包括学生父母)、低保证(或证明)、贫困证明、农商行存折、录取通知书、高考分数条、准考证,历届学生提供学生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3.县民政局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四、具体要求 1.各镇(园区)在本辖区内进行宣传,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申请登记; 2.对已享受其他单位、社会或个人救助的大学生将不再进行救助; 3.各镇(园区)务必于9月1日前将受理登记的申请材料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将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银行打卡发放,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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