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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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经学院党委研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政府和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按照“赢在防上,防在前头,严在实处”、“坚定信心、绝不掉以轻心,坚决落实、绝不溃于蚁穴,坚守阵地、决不输入一例”的要求,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维护我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产生、传播和蔓延。 (二)及时处置。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三)强化责任。实行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出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强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责任分解到各系(部门)、各班级,落实到人,真正把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三、防控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成立领导机构。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学院的疫情防控工作,学院党政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院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各系、各部门配合开展防控工作,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预防控制体系。(责任部门:院党委、院办公室) (二)做好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做好寒假及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责任部门:各系、各部门)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全院师生员工,通过学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健康教育,向师生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强化院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布学校疫情防控有关信息,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责任部门:院党委、院办公室、辅导员) (四)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动态 1.建立“一班一案”,以班级为单位,制订有针对性的防控预案。建立“一人一档”,及时掌握师生寒假期间和返校后的动态,做好信息登记。(责任部门:办公室、辅导员) 2.全面了解教职员工及其住校家属假期去向及健康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若教职工及其家属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务必立即上报学院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督促教职工配合医院(或定点医院)进行排查、隔离和诊治。(责任部门:各系、院办公室) 3.了解近期经湖北等重点地区返校或有疫情接触史的教职工及其家属,督促其进行居家隔离14天,不得外出并接触外人。(责任部门:各系、院办公室) 4.督促所有教职工不得提前返校,湖北籍教职工和近期到湖北的人员不得提前返明,已经返明的要及时报告,其他地区教职工返明前应先向各系主任报告,各系主任汇总后报院办公室。督促教职工返明后居家观察14天,尽量避免外出和接触外人。(责任部门:各系、院办公室) 5.教职工近期主动取消旅游、探亲访友等相关活动,离明前应先向院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及时上报校人事处。(责任部门:院办公室) 6.掌握寒假期间及返校后学生情况,密切关注和监测学生的健康状况;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及时报告至校医院;学生不得随意离校。(责任部门:学生科、辅导员) 7.认真统计湖北籍教师学生相关信息,及时了解掌握这部分教师学生情况,表达学院的关心关爱,加强健康和防疫宣传教育。如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疫情者,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责任部门:院办公室、学生科、辅导员) 8.教学科严格按照校教务处的教学通知和要求,督促各专业教师按教学安排进行网络教学并及时完成教学信息的报送工作。(责任部门:教学科研科、各系) (五)及时报送疫情信息 严格执行疫情信息逐级报告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班级辅导员配合学生科做好每日学生信息并上报学校学生处,办公室做好“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地(湖北省除外)入闽人员一般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教职工情况报告单于每日下午16:00上报校人事处,党政负责人每日下午16:30之前轮流将当天工作开展情况向校办公室行政督查科(办公平台)报告。各系、各部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至校医院,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严禁失职失责,杜绝缓报瞒报漏报。(责任部门:院党政负责人、院办公室、学生科、辅导员) (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服从校园封闭式管理,实行严格出入管控。配合学校加强住校教师(列东、三元、荆东)管理。督促所有教职工不得提前返校,住校教职工不得提前返回住所,暂时关闭学院会议室、办公室等办公场所。(责任部门:各系、院办公室) 2.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未经学校批准,不得举办师生聚集性活动,包括各类工作调研、校友返校聚会、对外培训等,严格禁止教职工参加聚集性学术交流活动,通过平台、电话、微信等远程方式来推进国家级课题的申报组织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责任部门:各系、各部门) 3.严格控制外出活动。严禁师生员工前往武汉等疫情地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学习实践、工作交流和探亲旅游;避免与有武汉等疫情地区出行史人员的接触。(责任部门:各系、各部门) (七)做好返校前的准备工作 1.严格把控返校时间和隔离报告。逐一通知学生,未到返校时间严禁学生提前返校,已经购票或其他原因需要提前返校的,应及时调整返校安排;若提前返校,须入住隔离宿舍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教职工按照学校规定分批陆续返校,返校教职工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并居家隔离至少14天,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并及时向学校报告。(责任部门:办公室、学生科、辅导员) 2.落实“一生一档”工作。重点做好在湖北(武汉)的11名学生和途经湖北(武汉)的54名学生的建档。所有学生做好居家体温监测,辅导员建立每位学生每日健康档案和体温观察台账,体温异常者,及时就诊,并向学工处申请延迟返校。对于武汉籍学生或其它疫情严重地区的学生,凡因当地疫情控制要求无法按时返校的,可视情况办理延迟返校。(责任部门:学生科、辅导员) 3.落实“一师一档”工作。做好每位教职工每日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登记,建立健康档案,精准掌握师生员工返校前 14 天居家观察健康情况,以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责任部门:院办公室) 4.做好网络办公与网络教学。教师返校前采取网络办公的方式开展工作。做好整体延迟返校或疫区学生延迟返校上课教学的工作预案,2-4周采取网络教学方式,及时做好教学计划变更和调整授课方式的准备,保障网络在线教学、管理运转,做到延迟开学不停学。(责任部门:院办公室、教学科研科) 5.做好毕业班工作。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延期(暂停)实习的通知》,做好毕业班学生的网络线上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责任部门:教学科,全体教师) (八)做好返校后健康监测和应急处置 1.全面开展健康状况排查。返校报到时,对从疫区返校的师生进行健康监测,建立疫区返校师生健康状况台账,逐一登记,不漏一人。加强对编外服务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排查与管理,及时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责任部门:各系、院办公室、学生科、辅导员) 2.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加强与学校、市区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积极做好校园疫情防控。积极配合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医院等部门加强宿舍环境卫生管理。每个班级指定一名体温测量员,每日学生进入教室前进行体温测量。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加强对教职员工的体温测量,及时掌握健康状况。(责任部门:院办公室、学生科) 3.应急处置。发现一旦发现教师学生体温异常,及时报告,迅速采取措施实行医学观察、转诊、隔离以及消毒。协同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紧急将其转移至校医学观察点或临时性周转隔离病房进行医学观察,视情况转至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市定点医疗机构。对确诊病例直接接触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症状筛查、医学观察。(责任部门:院办公室、学生科) 四、责任追究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院的疫情防控和人员安康负首要责任。各系、各部门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工作部署,确保工作到位、信息畅通、责任到人。政府和学校已经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出现漏报、迟报、瞒报情况,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附件:三明学院教职工新型肺炎防控须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2月19日 附件 三明学院教职工新冠肺炎防控须知 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席卷而来,一场关乎每位教职工及家属生命健康的疫情防控战已经打响。1月24日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学校对此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校园防控各项工作,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保障全体教职工和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敬请全体教职工及家属认真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加强安全防护。相信科学、保持理性,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尽量减少外出,出门戴口罩;口罩用完后切勿乱扔,避免被“二次利用”;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注重个人清洁和防护,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 二、坚持科学防治。 1.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务必立即上报所在单位、校医院和所居住社区,并根据校医院安排进行排查、隔离和诊治,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隔离和诊治,每日向所在单位和校医院报告相关情况。不在学校的,请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向所在单位报告。 2.近期经湖北等重点地区返校或有疫情接触史的,必须自行居家隔离14天,不得外出和接触外人,每日向所在单位和校医院报告健康等相关情况。 3.回湖北的湖北籍教职工和近期到湖北的人员近期暂不得返校。 4.其他地区教职工返校应先向所在单位报告,所在单位汇总后报人事处。返校后应居家观察14天,尽量避免外出和接触外人。 三、做好信息报告。根据单位要求,每日主动如实报告返校安排、健康状态等情况。 四、合理安排工作。学校已研究决定推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间,在学校通知正式上班之前,请全体教职工合理安排假期工作,劳逸结合,充实假期生活。 让我们共同增强责任意识和防护意识,齐心协力,群防群控,共同打赢这一场防疫阻击攻坚战!祝愿全体教职工及家属身体健康、假期愉快!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