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局防汛防灾运输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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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局防汛防灾运输预案

区交通局防汛防灾运输预案1‎ 一、编制的目的、依据和应急的范围 ‎1.编制的目的:为了防御、减轻水旱灾害和在我区发生水旱灾害时,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运输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青岛市区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青岛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青岛市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青岛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青岛市区台风暴潮应急预案>的通知》和我区交通系统的实际。‎ ‎3.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暴雨、河道洪水、渍涝、山洪、台风暴潮、干旱灾害、供水危机、水库垮坝以及其他次生灾害。‎ ‎4.工作原则:‎ ‎(1)洪涝灾害及其他水患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一切部门、单位和企业必须服从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对不服从指挥和不执行调度命令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2)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统一领导,条块结合。‎ ‎(4)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5)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6)明确有关部门、单位、企业、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洪涝灾害和其他水患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7)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及时抢救。‎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区交通局防汛防灾应急运输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运输工作。总指挥;副总指挥;局属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防汛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具体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应急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纪婵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指挥部下设三个组:‎ ‎1.应急运输组。由运管处负责,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好应急运输车辆(车辆明细见附件),制定应急运输方案,实施应急运输。‎ ‎2.道路保障组。由公路管理处、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会同汛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的路政管理人员参加,引导车辆安全、迅速到达目的地。‎ ‎3.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负责,负责防汛防灾指挥部及运输车队所有人员的防雨、防护用具、医疗、伙食和其他保障。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四)其他相关单位职责 运管处负责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稽查大队负责协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紧急时刻的抢险救灾工作;配合公鲁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有关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全局防汛抗旱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 安全科修订局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 公路处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的防洪防灾安全工作;制定公路桥梁防汛防汛防灾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我局负责管理公路桥梁防汛防灾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日常经费的落实和分配。‎ 三、防汛目标的确定和防汛职责 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确定的部位为准。‎ 职责是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的防洪安全工作;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四、情况报告 ‎(一)通讯联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区交通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二)报告 汛情发生地的道路是否顺畅,运输防汛抗旱物资的数量和完成情况,并注明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五、防汛的应急运输和应急动员。‎ ‎1.第一组应急运输车辆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集结到交通局院内或指定地点,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2.第二组运输车辆作为补充运力,在应急运输车辆出现故障或运力不足时,作为补充运力使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集结到交通局院内或指定地点,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局属各部门、单位、各工作人员接到防汛动员命令后要无条件的立即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指定地点,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统一指挥。‎ 六、其他 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防汛抗旱运输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作出撤离现场、结束防汛防灾运输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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