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防火安全宣教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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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防火安全宣教工作计划范文

冬季防火安全宣教工作计划范文 近期,吉林、北京、上海相继发生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深刻汲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冬季消防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暨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四大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市区"11.5"商业大厦重大火灾和上海市静安区居民住宅楼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11月18日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转变消防工作方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筑社会单位"防火墙",加快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特别是亡人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县域经济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颜正福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县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城乡建委、教委、旅游局、文广新局、工商局、环保局、卫生局、市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委冉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集中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年12月5日。‎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12月6日至2020年3月20日。‎ ‎(三)总结验收提高阶段: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3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元旦、春节前后为重点时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消防宣传形式和内容,加强公安消防机构与社会单位、新闻媒体间的协作配合,利用已建立的消防专版、专栏、专题节目搞好消防宣传;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从社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农村村民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大消防队站向社会开放力度,增加开放频率,延长开放时间,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吸引人民群众学习更多的消防知识;要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工种、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掌握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火场疏散和逃生常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县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县电视台要每天定时播放典型火灾案例或消防公益广告,报要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每周刊播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有关新闻稿件。‎ ‎(二)扎实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各单位要针对我县冬季火灾规律和特点,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努力提高排查整治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最大程度地化解火灾风险。‎ 一是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主要排查以下主要内容:‎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3.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4.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7.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9.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10.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11.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12.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是重点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排查,主要排查以下内容:‎ ‎1.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施工用电线路管理是否规范,施工作业面的可燃物是否及时消除;‎ ‎2.明火作业时,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关职业资格;是否进行内部动火审批;是否派专人在现场监护;‎ ‎3.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4.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5.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会"要求(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6.是否在未竣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行为;‎ ‎7.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其他民用建筑,应采用燃烧性能A级的保温材料;采用B1或B2级保温材料的建筑,应按规定的分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8.在建工程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 三是对"三合一"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公安、工商、国土、规划、建设、城管、安监等相关部门力量,组成综合整治工作组,严格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贮存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A703-),结合全市"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我县"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切实摸清我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底数,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和各项防范措施。‎ 四是对火灾多发易发场所进行重点排查。针对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将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场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和车站、人员密集棚户区、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作为排查的重点,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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