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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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 群众合法权益,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基础,结 合实际,制定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方案。 一、重要意义 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和政 权基础。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在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一项有效措施, 是加强新时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 容。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 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有利于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选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村(社区) 干部;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 审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村(社区)资 产、财务清理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审计工作。要对 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等情况进行审计,特别是对 群众反映强烈的、因账目不清引起矛盾纠纷的村要重点审计。对审 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 责任。审计结束后,要将审计结果在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切实把好审计监督关口,客观公正体现村(社区)干部的履职情况, 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三、审计方式、对象、范围、内容和工作步骤 (一)审计方式 由镇财政所、三资办进行内部审计。 (二)审计对象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三)审计范围 近三年以来村级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 情况追溯和延伸,对镇辖区内所有村(社区)进行审计,做到全覆 盖不留死角。 (四)审计内容 1.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任期内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农民人均收 入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等。 2.财经法纪执行情况。村干部任期内各项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 法,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 “账外账”或“小金库”等;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 卖土地等问题。 3.集体资产处置和债权、债务管理情况。集体资产处置是否按 规定程序办理,是否存在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 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 的现象;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有新债产生;是否以兴办公益事业为 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虚增债权债务;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 保、抵押等;通过自建、购买或捐赠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是否按规 定计价原则纳入账内核算;是否按照规定计提折旧;是否及时进行 账务处理。 4.土地和工程项目发包情况。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全面签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否全部发放到户;是否存在违法收回和随 意调整农户承包土地的做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否规范有 序,有无强迫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截留农户土地流转收入的 现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地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有无将土地承 包纠纷矛盾上交和扩大化的做法;“四荒”等资源性资产的发包是 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有无签订规范 的承包合同;村级工程建设等项目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 包等。 5.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上级划拨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物 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直补、良种补贴)、 玉米、大豆生产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惠农资金的发放、管理情况; 土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等。 6.财务公开情况。主要包括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 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 超标准、超范围,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以“一事一议”名义 强行要求农民捐款、集资等现象。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村(社区)基层党员和农民群众要 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五)工作步骤 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在 2020 年 12 月 25 日前全面完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20 年 12 月 16 日前)。工作启动,抽调财政所、 三资办的专业人员成立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明确人 员分工和确定审计进程。工作组名单和审计方案向县农业农村局农 经站报备。 2.实施阶段(2020 年 12 月 24 日前)。采取以审查账目为主的 方式,必要时听取群众意见和查看实施项目,搜集整理好相关审计 证据,做到及时、高效。审计结果经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后, 按规定及时将审计结果公示。审计工作组要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负 责。 3.上报阶段(2020 年 12 月 25 日前)。将开展村(社区)“两 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审计报告、 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建议)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在镇党 委、政府的领导下,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镇党委书记作为此项工作 的直接责任人,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紧抓好人员配备 和经费保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 (二)严格依法审计 从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角度,严格按照《省农村集体资产管 理条例》以及村级财务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实施审计 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操作规程,使用标准审计文书,做到严肃认 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在法定权 限内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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