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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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XX县20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狠抓“两个责任”不放松,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理论武装,牢固树立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断增强反腐败的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切实提升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县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组织各类学习3次,重点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邀请省市理论专家辅导3场次,开展各类理论辅导、理论宣讲、理论对谈理论研讨等活动共计6场次,参加宣讲人数达到1万人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做到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县良好的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 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不断强化党支部的主体作用,重点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全面推广书记“谈党建亮承诺”和“一把手谈作风”等内容,定期在县电视台、微信平台进行展播,切实形成了转作风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坚持高位部署,进一步压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抓六改三报告”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做到管党治党党委(党组)班子“不松手”,主要负责人“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形成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制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坚持以“定责、亮责、述责、评责”为抓手,与各乡镇、县直单位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三述”、约谈等监督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召开了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3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落实“两个责任”进行集体约谈。同时,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集体约谈。坚持县级领导带头履行职责,分组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査,安排开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等专题督査4次,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权 责分明、履职到位、问责有据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具体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责任制有效落实。县委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专门分工、专项检査、专题汇报,对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定期过问,督促全面履职尽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所联系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指导督促,强化对部门、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管,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县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12人次,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健全完善了检查考核约谈、诫免谈话、“三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制度,推行了“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履责报告机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报告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了履行第一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向党委(党组)报告了个人履责情况。‎ 三是加强党内监督,净化政治生态。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两准则、四条例”和《监察法》作为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和“三会一课”必学内容,教育党员干部把党纪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制度,坚决维护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高度警惕“七个有 之”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对各级党组织尊崇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四是坚持压力递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坚持逐级推动落实。召开了全县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部署会议,严格按照《推动全县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要求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及时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督查倒逼问效。不断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充分发挥“两个责任”督导组督查检查作用,深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帮助各级党组织理思路、找措施、补短板,有效促进全县基层党组织“两个责任”的深度落实。坚持细化责任清单。修订细化了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兑现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签订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工作任务,对县委部门负责人政府系统负责人、扶贫部门负责人和2019年度党风廉政考核排名靠后乡镇进行了约谈,构建了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部门协调配合的“两个责任”落实体系。‎ 五是紧盯关键领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联合督査检查、专项巡察、市县乡三级联动全覆盖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扎实开展全方位、多轮次监督检查。开展3轮次专项监督检查,反馈 整改问题30条,发现问题线索26条,成立脱贫攻坚暗访小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已暗访贫困村12个、非贫困村36个,下发暗访通报10期。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开展县委巡察,选优配强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切实抓好村社巡察问题整改,启动了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6乡镇进行巡察,充分彰显了巡察利剑作用。巡察办采取随机抽査、明察暗访、“回头看”等方式不定期督查检查第一轮村级巡察问题整改和线索办理情况,反馈的26条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了巡察“后半篇文章”扎实有序推进。今年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查处落实管控责任不力为12起,提级处理干部19人。‎ 六是突出选人用人,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规范干部选任用程序,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实行领导干部自然退出制、任期退出制、淘汰退出制、主动退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严把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策关、任职关,对新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干部开展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和廉政测试,切实增强了新提拔任职干部履职尽责、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大力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努力 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强化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 聚焦监督主责,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正风肃纪,严厉惩贪治腐,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监督无处不在。‎ 一是聚焦主业主责,全面强化组织协调。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召开后,召开县纪委全会,细化责任目标,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纪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方案》,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关于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办法措施。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金融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信息互通、协作反腐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明工作纪律,持续纠治“四风”。坚守职责定位,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拿出新对策、硬措施,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围绕疫情防控和重要时间节点,发布严明纪律要求通知20份、开展机动式监督检查25轮次,通报本地违纪违规典型案例5期24人,査处违纪违规问题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督促各级党组织修订《贯彻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以实际成效将作风建设“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三是丰富宣传載体,营造廉政氛围。督促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县乡纪检机关确定廉政信息员12名,新建廉政文化墙6处,廉政宣传专栏80余个;向上级报送信息36篇,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24余篇,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万余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上廉政党课50余场次,各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40余场次。召开了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2019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通报剖析,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四是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贪治腐。创新建立了“善用请、真用心”来访接待工作法,受理信访举报35件,接待非业务范围来访12件次,有效发挥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严格落实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留痕,逐步实现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请示报备制度,对重要问题线索和立案案件及时向市纪委请示报备,向市纪委上报审理及初核请示15件,上报线索18件。‎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县干部队伍和作风纪律持续明显好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还是表现出了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问题。‎ 一是主体责任意识还需强化。有些基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思路不清,导致措施不力、责任不实,依然流于形式。‎ 二是制度措施落实有待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管人、管钱、管物的制度规定还不够完善。‎ 三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意识还需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力度还需加大,个别党员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四风”问题危害的严重性和中央解决“四风”顽疾的坚定决心,还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仍然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是责任追究工作还有待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没有常态化,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下半年工作中,我县将突出薄弱环节,明确着力方向,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度落实到位。‎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教育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纪检监察系统时时刻刻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重要工作亲力亲为,真正做到管好自己、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二是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按照“从严治党就要把党的纪律挺 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的要求,引导和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是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党纪、党风、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准确运用好“四种形态”,紧紧盯住权力运行、公共资源交易、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决策杈、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十二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大对惠及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一查到底。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顶风违纪的乡镇、单位,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查处情况点名道姓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置。进一步创新执纪监督方式,切实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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