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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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预案范文
2020年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预案范文 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xx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会议精神的规定,及时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在我镇发生和蔓延,保护畜牧业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x县永兴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预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机构和办事机构 1、镇党委、政府已成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蒋家财担任,副指挥长由副镇长唐海波、于世林担任,成员由陈彬、张静、各村村干部、动物防疫监督站站长魏方波、中心医院院长许崇清、永兴工商所所长顾永军、派出所长陈应均组成。指挥日常工作由副镇长唐海波负责,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动物防疫监督站,由魏方波负责日常工作,并下设宣传组、消毒组、普查组、监测组、医疗观察救治组,捕杀组,负责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各村民委员会(社区)要设立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相关防控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防制措施,切实做到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责任清楚,目标明确,工作落实。保持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监测预报工作:村主任(社区)为所在村的监测预报责任人,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密切监控辖区内的家畜、家禽饲养,活畜(禽)交易和调运,候鸟迁徙和活动情况,并及时汇报。 (二)各驻村(社区)干部,工作组人员:负责该村(社区)重大动物疫病普查,消毒、免疫、监控、建档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三)永兴工商所:根据对疫区的封锁情况,关闭疫区的畜禽交易市场,加强监督并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四)永兴中心卫生院:密切关注动物疫病感染人的情况,负责疫区内人员的情况监测、隔离、防治工作。 (五)永兴派出所:按相关法律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配合镇、村干部依法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六)永兴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的普查、免疫监督、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具体工作。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疫情监测预报 1、发生重大疫病时,村(社区)监控人员要在1个小时内报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办公室即永兴镇动物防疫监督站(电话:8133061 13568172529)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采取的强制控制措施等,避免漏报和重报,严禁瞒报、谎报、不报。 2、镇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疫情收集上报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并建立好相关档案。 (二)强化消毒和免疫工作 严格落实消毒措施,对养殖场地、交易市场、用具和运输工具等实行定期消毒,对各村(社区)畜禽普查也要达100%,消毒面必须达到100%,加大对畜禽的免疫力度,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并建立好普查消毒登记、防疫、疫情动态、宣传资料、会议记录相关档案。 (三)加强宣传和监督,内防外堵,加大动物检疫执法力度。 1、宣传组负责宣传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的方法和措施,宣传到村、到户、到人,提高群众对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知识的正确了解,科学防制,以防人感染细菌或病毒。 2、对可能染疫的畜禽只限制在饲养户、防止蔓延、流行,及时处置。一旦发现染疫或来自疫区、疫点、封锁区的畜禽一律捕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3、加强动物检疫执法工作,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检疫,严格执行引种检疫申报制度,禁止从疫区和擅自从外地引进畜禽等动物种源。 (四)强制捕杀病畜禽及同类畜禽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对染疫病畜禽及同类畜禽疫点3公里内的畜禽全部进行强制捕杀,对发过疫情的地区和捕杀地区要全面消毒,对受威胁区畜禽周围5公里范围内所有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确保发现一个疫点,消灭一个疫点,不留隐患。 (五)加强督查,逗硬奖惩 镇党委、镇政府将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对各村、组的重大动物疫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若因此而造成重大动物疫病流行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