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冬季大学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方案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精选冬季大学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方案

大学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方案 为做好我校开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XX 省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结合 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 属地管理,快速反应 学校发生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后,须在第一时间向尖草 坪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教育厅报告,并在区疫情防控指 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二) 预防为主,及时控制 全校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日常监测制度,全面掌握开学 后应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到早预 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始终把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 位,对出现的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全力、迅速组织救治和集中管理。‎ ‎(四) 联防联控,协同施策 学校发生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后,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 9‎ ‎ 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及 时上报;各有关单位、各工作组要密切配合,合力做好联 防联控应急处置工作。‎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学生是指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外 国留学生;教职工是指在职教职工及家属(含人事派遣人 员、外籍教师)、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各单位临聘自聘 人员、外来经营人员、工程施工人员、在校内租(借)房 屋居住人员等。朔州校区和信息商务学院相关预案分别按 照朔州和晋中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参照本预案自行制订。‎ 三、 职责划分 ‎(一) 有关学生应急处置职责 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的原则,本 科生由所在学院及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研究生由所在 学院和研究生党委负责,外国留学生由国际教育学院(国 际交流合作处)负责,附属学校学生由附属学校负责。‎ ‎(二) 有关教职工应急处置职责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兼管,谁负责”的原则, 在职教职工及家属由教职工所在单位负责,外籍教师由国 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及家 9‎ ‎ 属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负责,各单位临聘自聘人员由用工 单位负责,外来经营人员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大学科 技园驻园企业员工由科技园负责),工程施工人员由工程 管理单位负责,除以上人员以外的在校内租(借)房屋居 住人员按照“谁出租(借),谁负责”的原则,由房主负 责。‎ ‎(三)有关学校应急处置职责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 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制定应急处置 预案,统筹指挥落实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配 合尖草坪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救治、隔离等工作,及时 向省教育厅报告处置工作进展与结果、配合原因调查等。‎ 四、 疫情监测 严格落实每人每日晨午体温监测日报告、零报告制 度,学生开学返校后,每天上午11: 00前,将本人体温监 测情况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报告,学院汇总后向学生工作 组报告;教职工体温监测情况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每 天上午11: 00前向教职工及家属工作组报告;学生工作 组、教职工及家属工作组应及时将师生体温监测情况向校 疫情防控办报告;后勤保障组、卫生医疗组、教职工及家 属工作组要重点监测隔离留观人员身体状况,有异常情况 及时向校疫情防控办报告;卫生医疗组会同各单位每天对 9‎ ‎ 全校师生在学校疫情防控监测系统的异常情况进行随访核 实,并及时处置。‎ 五、 报告公布 ‎(一)校内报告 ‎1、有关学生突发异常情况发现及艮告 学生在校区内突发体温异常(体温>37.3°C)等症状, 本人须第一时间将症状、所在位置、所处环境向班主任或 导师报告,班主任或导师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学院分管学生 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报告,副书记须第一时间向学生工作部 ‎(处)或研究生党委以及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报告。‎ 学生工作部(处)或研究生党委接到学院报告学生体 温异常情况后,第一时间了解并登记发热学生的体温、症 状、所在位置、所处环境等,并立即向校疫情防控办报 告。‎ ‎2、有关教职工突发异常情况发现及报告 学校教职工突发体温异常(体温>37.3°C)等症状,本 人须第一时间致电校医院(电话:XXXXXX),并向所属单位 负责人报告。‎ 各单位负责人接到教职工体温异常情况的报告,第一 9‎ ‎ 时间了解并登记发热教职工的体温、症状、所在位置、所 处环境,并立即向校疫情防控办报告。‎ 师生在校区内发现他人体温异常等症状,应及时做好 自我防护,并提醒发热人员立即报告并前往校医院就诊。‎ ‎(二)对外报告 校内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 者,学校须第一时间向尖草坪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教育 厅报告。涉外籍师生的,同时向省、市外事外专部门报 告。‎ 初次孑艮告:在2小时内将有关疫情发生的时间、地 点、人数、症状、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上 报;‎ 进程报告:每天将病例诊断与治疗情况、疫情发展变 化情况、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及隔离情况、疫情控制情况、 造成疫情的原因、进一步防控措施等情况上报;‎ 结案报告:在疫情处置结束及病例治愈后将整个防治 和处理情况上报。‎ ‎(三)信息发布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尖草坪区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向 社会发布有关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学校和各单位、各部 门、各学院以及个人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有关疫情信息。‎ 六、应急处置 9‎ ‎(一)学生突发异常时的应急处置 发热学生应立即自行或由所在学院安排前往校医院发 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 尽可能远离他人。特殊情况下,确需医生现场处置,应及 时致电校医院(电话:XXXXXXX)报告症状、所在位置、所 处环境,等待校医院安排医生前往处置。卫生医疗组须及 时向所在学院通报诊疗情况。‎ 经校医院诊断,发热学生各项检查结果正常且无任何 异常症状及体征,体温正常三天后可办理出院手续。出院 后须由学院安排专人带领学生到学校集中隔离点继续隔离 观察一周,身体无异常情况方可回到宿舍住宿。‎ 发热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组、后勤保障组、 卫生医疗组密切配合,在发热学生就诊第一时间对其密切 接触者特别是同宿舍的学生进行集中隔离管理,并做好其 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和生活服务保障。经校医院组织对发热 学生诊断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密切接触者方可解除隔离。‎ ‎(二) 教职工突发异常时的应急处置 校内发热教职工应立即自行或由所在单位安排前往校 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 口罩,尽可能远离他人。特殊情况下,确需医生现场处 9‎ ‎ 置)应及时致电校医院(电话:XXXXXXX)报告症状、所在 位置、所处环境,等待校医院安排医生前往处置。卫生医 疗组须及时向所在单位通报诊疗情况。‎ 教职工在校外发热时须在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采取 必要的措施,及时到最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 校医院应急处置 ‎1、校医院及时对就诊师生做出初步诊断。若经诊断, 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则解除应急预警,按正常发热病例进 行诊疗。确需留观者,由校防控办统一协调,将须隔离人 员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隔离观察。‎ 各有关单位、部门、学院协同做好隔离留观人员的学 习、生活、医疗、心理疏导等保障工作。‎ ‎2、若经校医院诊断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可能,校医院须 立即将患者转至定点医院(太钢医院)进行诊疗。经定点 医院诊断排除疑似,则解除应急预警。若确诊(疑似)为 新冠肺炎,则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 消毒封闭应急处置 校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后勤保障组和有关单位立即配合尖草坪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对病例停留过的教室、图书馆、宿舍、餐厅、浴室、电梯 9‎ ‎ 等所有室内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及时清除消毒剂残留,并 做好日常清洁和消毒处理。‎ 校园安全组密切配合尖草坪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学校 相关场所进行必要封闭管理、值守。‎ ‎(五) 排查应急处置 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单位、 部门、学院以及相关工作组,全力配合尖草坪区卫生疾控 部门开展调查,摸清病例在发病前14天内的接触史和活动 轨迹,协助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名单。对密切接触者要按照 要求,做好隔离、检疫等防控工作。‎ ‎(六) 教学安排应急处置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情况、尖草坪区政府意见和省教育 厅的安排,可采取临时停课、校园局部或整体封闭管理等 措施。‎ ‎(七)舆情应对处置 全校各单位、部门、学院要运用多种形式向教职工、 学生及家长宣传新冠肺炎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健康意识和 自我防护能力,正确引导舆论。‎ 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单位、 部门、学院,须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或家属,如实告知发 9‎ ‎ 病情况和处置措施,做好家校沟通、安抚慰问工作,积极 帮助解决困难,同时稳定师生及家长、家属情绪,做好心 理疏导工作。‎ 宣传教育工作组须及时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教以 及相关舆情的监督管理与及时应对处置工作。‎ 七、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保障、信息保障、物资保障、场所保障、人 员保障,对疫情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进行整 改,严防疫情复发。学校配合属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对突发疫情进行调查,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依 法进行追责问责。‎ 9‎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