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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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控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控的通告 随着区内企业逐步复产复工,外来人员不断增多,为严防疫情输入,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稳 定大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区外返回人员有关要求通告 如下: 一、主动申报.自即日起,区外人员返回丰南前,须提前向所属企业或居住地所在村(居) 报告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同时,要在入境丰南后,第一时 间主动向所属企业或居住地所在村(居)进行登记备案,并配合做好隔离管控措施. 二、分类管控.(一)湖北地区人员和唐山市内疫情管控一类区域(迁西县、迁安市、 遵化市)人员以及区外发热人员暂不得进入丰南区;(二)其他从外地返唐人员进入丰南区 须隔离观察 14 天;(三)唐山市疫情管控二类、三类区域人员凭流出地村(居)开具的“非 四类人员”证明且体温正常,履行审核程序后进入丰南区. 三、对于采取隔离措施的外来人员,各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要督促人员所在村(居) 及所属企业,严格落实隔离观察“五个一”防控措施和“双报告”制度;隔离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 要及时通知定点医院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区防控办. 四、区内经备案允许复产复工的企业要按照“五个到位”、“六个必须”要求,认真做好返岗 员工全面摸排登记和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单位进出管理制度、职工 2 次体温检测日常登记制 度,并抓好员工个人防护措施. 五、出租房主、被投靠家庭户主需严格落实对进入丰南区的外来人员督促申报责任,对 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罚;返回丰南的 外来人员未如实报告真实情况或拒绝接受隔离观察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 有奖监督举报电话:8167801 8292121 特此通告. 唐山市丰南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