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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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社区矫正股“十三五”工作总结范文
社区矫正股“十三五”工作总结范文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 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 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 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一、社区矫正 (一)基本情况。目前我县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 305 人, 累计解除 256 人。现登记在册矫正对象 49 人,其中缓刑 46 人, 假释 2 人,暂予监外执行 1 人。 (二)健全工作机构。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充实了县、乡、社 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 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司法的副县长担任,成 员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团委、妇联、民 政、17 个乡镇负责人和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等组成,办公室设 在司法局,具体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档案。,全县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 档,社区矫正档案分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工作档案是司法所详 细记载了矫正方案、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 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执行档案是司法行政机关对 矫正人员的接受,解矫,有关处罚和相关单位的衔接工作形成了一 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 (四)加强政策及法律法规学习。在社区矫正股干警下乡搞风 险评估或其他工作的同时一是对乡、村各干部进行《省社区矫正 实施细则》,《社区矫正法》进行宣传,使乡(村)干部充分认识 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有利于维护社 会的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是落实党对罪犯的教育改 造政策,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需要。二是督促和指导司法所加强对 各辖区矫正对象进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通过学习进一步 强化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杜绝了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五)教育管理制度化。一是健全完善了工作制度。完善了 请示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请销假制度、矫正对象每月谈话 制、书面汇报制、季度小结制等制度。二是规范了工作流程。依 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当矫正对象入矫后,我们通过调查 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指导司法所逐人建立档案;每名 矫正人员由 1 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和 1-2 名村干部及 1 名亲属组成 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在开展社区矫正过程中, 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对象入矫时必须见一次面、必须 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 矫正对象思想出现波动必须进行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 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 (六)认真开展好拟适用社区矫正的风险评估工作,2016 年以来社区矫正股共接到 153 人的风险评估委托涵,收到涵后按 程序向相关人员记录了调查笔录和分值表,再根据调查笔录和分 值表,形成风险评估意见书提交给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到目前采 取了 147 人的评估意见,6 人的未采纳(2016-2019 年未采纳 1 人,2020 年未采纳 5 人)。 (七)为全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 育管理,按照宣告场所设施标准化、宣告程序规范化的要求,2017 年 8 月 26 日县司法局建立了社区矫正宣告室,建立社区矫正宣 告室是县司法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规范社区矫正宣告执法工作,更好地体现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 和规范性而设置,通过对 2017 年 8 月以来新增 109 名社区矫正 对象的入矫宣告,体现了刑罚的严肃性、威严性、又强化了社区 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 2016 年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113 人,共解除 104 人,共接收风险评估委托函 153 人次,其中未采纳意见的有 6 人 次(2020 年 5 人次),集中入矫宣告 109 人 二、安置帮教工作 1.严格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在接到《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 养人员通知》后,社区矫正股再下发到辖区司法所逐一核实登记, 建档率达 100%,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做到了“帮教人员、帮 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2.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对象的管理监控。做到当年的刑释解 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 3.在 2019-2020 年在司法局和监狱的共同努力下开通了监狱 的远程视频会见,通过情亲会见拉近了服刑人员与亲属的距离, 有利于服刑人员在监狱的改造。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