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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民政局期间工作总结
“十三五”民政局期间工作总结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十三五”民政局期间工作总结 “十三五”期间,县民政局始终坚持以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 和各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 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 职责,奋力推进新时期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成效和做法 (一)完善社会救助措施,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有力 1、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以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的《县社 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社会救 助形势,制定工作政策措施,部署救助工作,推动、监督社会救助 政策措施落实。各乡镇设立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明确 1 名副职兼主 任,配备 3—5 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各村设立民政专干,形成上下 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2、严格精准识别。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出台了《县提 高社会救助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的实施意见》《县推行低保线与 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县民政局精准识别低保特困对 象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社会救助工作做 到精准识别、兜底保障。 3、严格落实政策。严格落实省市救助标准,连续 5 年实施城乡 低保、特困人员提标扩面,2020 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 2015 年的 2858 元/年人提高到 4836 元/年人,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分 别由 2016 年的 3000 元/年人提高到 6288 元/年人、集中供养标准提 高到 2019 年的 7020 元/年人,农村低保覆盖率达到 5.12%;城镇低 保保障标准由 2015 年的 5220 元/年人提高到 2019 年的 7920 元/年 人,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 10296 元/年人;城乡特困人员失 能和半失能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每人每月 1680 元)标准的 15%和 10%执行。五年间,为城乡低保人员发放低 保金 1.95 亿元;为特困供人员发放供养金 1821.8 万元;为困难群 众发放临时救助金 678.6 万元;为低保、特困人群中经济困难高龄 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 65.5 万元;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 107.7 万元;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130.74 万元;为 176 名特 困失能半失能人员发放护理补贴 19 万元。 4、实现动态管理。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农村和城镇低保年度审核 和集中整治行动,每季度与扶贫办进行一次农村享受低保人员情况 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情况互通,扎实做好低保与扶贫工作有效衔 接。及时取消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将符合条件人员新增 为低保对象,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分类施保。 (二)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民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围绕机构养老、殡葬改革等社会服务,先后实施了六大重点民 生工程,提高了全县群众幸福指数。 1、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破解城乡养老难 一是建成了县健康养老城,实施了健康养老服务新模式。2016 年以来,按照养、医、康、护、乐“五位一体”思路,投资 1890 余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 700 万元),建设了建筑面积 7700 平米、 设养老床位 170 张、医疗床位 30 张的养老服务中心养护楼(三期)。 同时,按照医养结合要求,投资 700 多万元对养老服务中心一、二 期工程全面进行升级改造,完善消防设施,加装电梯,改造地下管 网、水电气暖,硬化美化院落,修建围墙等,提升养老机构建设标 准。最终,形成占地 38.5 亩,拥有床位 700 张,品位和功能完善的 县健康养老城。养老城的规划设计,在功能上能满足“医养康护乐” 使用需求;在房型上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在风格上能满足多 层次的品味需求;在设施配置上能保障老人时时处于安全状态、遇 有紧急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养老城实行公建民营运营管理 形式,从老年人入院能力评估到分级管理服务、从餐饮生活到医疗 康复管理服务等十几个方面,制定出近百项具体管理制度或服务规 程,大大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目前,入住健康养老城的特困和社 会老年人已达到 240 多人。 二是开工建设了老官寨养老院健康养老项目。按照县养老城建 设模式,2019 年 4 月,投入建设资金 5500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 财政资金 2750 万元),在县城东部启动了占地 75 亩、设床位 500 张的老官寨养老院工程建设。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目前该项目 已经全面竣工,2021 年即将投入使用。 三是建设改造完成一批农村互助幸福院。几年来,全县共投入 资金近千万元,在农村充分利用闲置的村集体土地、房屋等场所, 先后新建、改造完成农村互助幸福院 259 所,为农村老年人特别是 困难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日间照料或互助养老。县民政部门为互 助幸福院配备了空调、电视机、太阳能热水器和生活设施等,各村 由一名村干部进行日常管理,经济条件好的村给予适当的补助,村 级卫生室提供基本健康服务。 另外,支持发展民营养老机构。近年来,发展民营养老机构 2 家,分别是临福康复托老院和敬贤居老年公寓,民营养老机构拥有 养老床位 180 张,入住老人上百人。其中,临福康复托老院今年已 被省民政厅评定为一星级养老院, 2、完成新建县殡仪馆、骨灰堂和附属工程,加快推进殡葬改革 进程 按照省市推进殡葬改革要求,2018 年起,投资 1610 万元(其 中,争取上级支持资金 930 万元),加快建设了占地 30 亩、建筑面 积 5990 多平米的县殡仪馆、县骨灰堂和附属工程项目,配备了火化 炉、遗物焚烧炉、尾气处理机等设施。2019 年 5 月所有工程全部完 工并通过验收。2020 年 3 月,出台了《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 的实施方案》,招录殡葬管理服务人员。2020 年 4 月殡仪馆正式运 营启用。4 月 15 日起,对全县所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 位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农村、社区的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去 世后,实行了火化;10 月 1 日起,对全县所有城乡居民去世后全部 实行火化,火化后不再装棺土葬。 3、“四·二九”烈士陵园升级改造完成,晋升为第二批省级烈 士纪念设施 近几年,先后投入 680 万元分两次对“四·二九”烈士陵园进 行升级改造,修建烈士墓、烈士群雕、烈士名录墙、浮雕墙、杨宏 明和孙毅民烈士铜像纪念广场、更新纪念堂陈列布展、陵园硬化绿 化等,2019 年 2 月工程全部完工,进一步丰富烈士纪念设施教育内 容,提高了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品位。2017 年“四·二九”烈士 陵园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列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县民政局被 授予省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三)深化双拥共建、军民融合发展,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实 现“六连冠” 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深化军地军民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双 拥优抚政策,全力为困难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保障优抚对 象权益。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纪念 “四·二九”烈士凭吊、烈士公祭日活动;“八一”、春节,开展 了走访慰问驻军活动和文艺演出活动。不定期对“四˙二九”烈士 陵园、县光荣院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了住院老人和烈士纪念 设施的安全。2017 年 9 月,我县通过了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对双 拥工作的检查验收,再次被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现了“六连 冠”。同时,“四˙二九”烈士陵园升级改造,东留善固国防教育 展厅得到省检查组的高度赞扬。我县“四˙二九”烈士陵园晋升为 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被列入省第四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12 月 份,县民政局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省爱国拥军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 (四)军队退役人员管理服务走在全市前列,得到各级领导肯 定 在 2016-2018 年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中,一是县委、县政府 成立了县军队退役人员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挂牌成立 了县军队退役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和 10 个乡镇(园区)、299 个村退 役军人管理服务站。二是全面落实了有关政策。为涉军人员发放各 类补助资金 2750 多万元,落实养老保险金 750 多万元;为 560 人落 实了公益性岗位;为 442 个困难军人家庭落实城镇低保;为 523 人 解决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 200 名退役人员通过“善居工程”解 决购房补贴 547 万元;为 206 人落实待岗生活费 510 万元,做到了 政策上不欠账。三是开展了管理服务。对全县 10804 名退役军人实 行了领导干部包联,并召开了座谈会和走访慰问活动;悬挂光荣烈 属牌 82 个、光荣军属牌 596 个、光荣之家牌 11 个、光荣退役军人 之家牌 10804 个;对涉军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国家系统。四是落实 稳定责任。重点对 9 类涉军群体开展全面排查,建档建册,分类管 理,做好政策解释、耐心疏导等方面稳控工作。全县涉军人员思想 稳定,没有出现赴省进京访和集体访,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 (五)统筹推进其他民政工作,齐头并进、协调发展 1、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2018 年配合县委组织部, 指导全县 299 个行政村圆满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村委会 班子成员,年龄结构平均下降 5.6 岁、文化结构得以优化,高中以 上学历人员占到班子人数的 75%以上,实现了年轻化、知识化。同 时,以农村换届为契机,对新任村委干部普遍进行了培训,指导 299 个村建立健全了村务监督委员会。 2、区划地名工作。完成了我县与山东临清市、夏津县行政区域 界线第四轮联合勘察,三方签订了边界平安建设协议书;完成了第 二次地名普查档案管理电子数据录入;编纂了国家级地名词条词典 及地名志词条;完成了吕寨撤乡设镇工作,大刘庄乡撤乡设镇材料 已报送省民政厅和省政府,待研究。完成了县城街路牌安装。 3、减灾救灾工作。积极开展减灾、救灾知识普及宣传,开展对 遭受自然灾害严重的乡村查灾、救灾,指导受灾群众生产自救工作, 并积极上报灾情。2016 年下拨救灾款 50 万元,用于全县灾后群众 的生产恢复。2017 年为遭受洪水严重的西部县市捐款 30 余万元支 援灾区恢复重建;筹资资金 66 万元,免费为全县 8 万户农房投保, 为 95 个农户 198 间损毁房屋赔付保险金 41.2 万元;为我县部分乡 镇遭受低温泠冻等自然灾害的 5000 多户受灾群众发放救灾款 190 万 元。2018 年筹资 74.5 万元,免费为全县 8.2 万农户投保,为 47 个 农户赔付保险金 26.8 万元,确保贫困群众得病、受灾能及时得到救 助。2019 年为 7657 户受灾群众发放价值 168 万元的大米、面粉, 保障了他们基本生活。 4、民族宗教工作。积极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先后争取上级少数 民族发展资金 244 万元,用于全县 12 个少数民族示范村建设,提高 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和质量。 5、婚姻登记工作。共办理结婚登记 11508 对,离婚登记 3846 对,合格率达到 100%。 6、社会慈善工作。成立县社会救助资金会。组织爱心企业、社 会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开展了扶贫帮困服务。几年来,社会各 界捐款捐物价值数百万元,为失学儿童、困难老人和困难群众送去 浓浓爱心和温暖。 7、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登记在册的 96 社会组织全部 建立了党组织,其中,单建支部 8 家、联建支部 4 家(涵盖 21 家社 会组织)、其余社会组织选派了党建指导员。完成了行政机关与各 类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按照小康检指标测体系要求,对社会组织进 行了调查摸底,在进一步摸清居民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搭建有利于 社会组织发展平台,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促进全县经济社 会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8、孤儿管理工作。按照孤儿救助政策要求,开展了孤儿调查摸 底,身份认定审核。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为 92 名认定孤儿建 立健全档案资料基本信息,同时,对年满 18 周岁后不再上学的孤儿 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做到有进有出、分类发放、救助精准。近几 年共为 101 名孤儿落实基本生活费。 9、流浪救助工作。依托县中心敬老院专门房间设施,明确专人 负责,加强街头巡逻,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先后救助 189 人次,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 37.6 万元。 二、“十三五”期间获奖情况 (一)县健康养老管理服务模式在全省创出了经验 县总投资 4000 余万元打造的全市乃至全省一流的县健康养老城, 集医疗康复、托养护理、休闲娱乐为一体,设置床位 700 张,现已 入住老人近 200 人。养老城采取公建民营的运营管理形式,将医疗 卫生与养老服务对接在一起,使老年人养老进入到“养、医、康、 护、乐”于一体的全方位健康养老新时代。 2019 年 5 月,市政协副主出席县健康养老城开业仪式,对健康 养老的做法充分肯定。6-7 月,省民政厅领导郑晓铭、吴进军亲临 调研;国家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在调研养老工作时,高 度评价县养老工作做得好,称赞县健康养老城和县养老服务中心老 官寨养老院,在全国县级层面属较高水平的公建养老机构,管理服 务省内一流。2019 年 8 月,副省长张古江对我县健康养老做法作出 肯定批示:请民政厅认真总结,在全省推广。日报、经济日报、日 报、腾讯网、长城网等多家媒体给予了报道。 (二)县双拥工作联创佳绩 2017 年 12 月,县连续六届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双 拥模范县”,实现“六连冠”。县民政局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 授予“拥军优属先进单位”,修玉霜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 “拥军优属先进个人”。 (三)县殡葬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在殡葬改革方面,县建立医疗机构日报告制度,倒查漏报死亡 人员信息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的做法,受到市政府有关领导肯定。 殡葬设施设备建设投资大、标准高,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扎实、效果 好,两项工作在 10 月份市局组织的现场打分考评中均全市排名第二。 殡葬火化率持续提升,8 月份在全市殡葬改革座谈会上介绍了经验。查看更多